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办法: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B.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常见问题有哪些
网上找的。。。。做成长任务。。。哈哈哈
私募基金从业常见问题须知:年检过关:关于15学时后续培训资格的问题;私募高管:包括哪些?高管变更:私募高管/如何变更?高管人数:需要几名?高管资格:哪些私募高管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资格认定:如何完成基金从业资格认定注册?高管兼职:私募高管可以兼职吗?基金经理:法律意见书怎么写?员工跟投:高管/员工可以“跟投”吗?资格挂靠:协会对资格“挂靠”如何评价?
1.年检过关:关于15学时后续培训资格
问: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如何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学时?
答:按照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需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基金从业资格。对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5个学时的后续培训;对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需自资格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完成15个学时的后续培训。对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一般从业人员,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
后续培训有面授培训和远程培训两种形式。
2. 私募高管:包括哪些?
问:私募基金高管人员包括哪些?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第四条规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 高管变更:私募高管/如何变更?
问:普通员工离职了,信息如何更新,在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员工数如何更新?
答:员工人数若发生变化可在协会备案系统年度开放时进行更新。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在基金业协会履行什么手续?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管理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
对上述事项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
具体报送方式为: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基金业协会将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核对办理。
问:老备案系统的私募管理人,高管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后需要怎么样更新信息?
答:高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可以在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高管人员重大变更处,修改高管信息,将基金从业考试成绩证明上传就可以了。
4. 高管人数:需要几名?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几名高管?
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3名高管: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及基金经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2名高管:法定代表人及风控负责人。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可以计入员工人数吗?
答:如果高管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有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该高管可计入员工人数。
5. 高管资格:哪些私募高管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问:私募基金高管是否都需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监事可以没有从业资格吗?
答:目前,只有“高管”是基金业协会强制要求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 而协会认定高管范围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由于监事不属于协会认定的高管范围,所以,不强制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
问:私募基金经理仅取得基金从业考试科目一,是否可以登记为基金经理?
答:目前没有明确的公文说私募从业人员一定要考过证才能从业。目前私募有涉及私募从业人员资格要求的有高管和负责基金销售的员工。而投资经理的从业资质协会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托管方会进行咨询尽调。
问:根据基金业协会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高管如果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会被暂停受理私募产品备案申请,具体怎么做?
答:按照要求,协会将暂停受理该类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直至相关机构高管人员资质整改完毕。
除此以外,还会在公示平台上进行特别提示。
6. 资格认定:如何完成基金从业资格认定&注册?
问: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进一步明确取得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的相关安排。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相关资产管理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 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机构及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
(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此类情形主要指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资格;或者已取得境内、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等。
属于(2)、(3)情形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应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问:请问私募管理人的工作人员通过了基金从业考试之后就视为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吗?还是说通过考试后再由公司申请注册后才能视为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
答:高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在管理人系统后台高管信息变更处,上传高管的考试合格证就可以了。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一般从业人员基金从业资格如何注册?
答: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以机构统一注册为主,已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应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对于已通过考试但未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不必找机构“挂靠”,可以先由个人直接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在相关机构任职后,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变更。协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在完善相关功能,预计于2017年一季度完成系统升级,届时将全面开放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另行通知。
问:符合哪些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只需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可以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一、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二、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个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或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上述申请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资格认定文件上传端口报送。
7. 高管兼职:私募高管可以兼职吗?
问:按照协会2016年2人已经在别的公司任法人的可以出任监事一职吗?
答:取决于另一家公司是否是金融机构。 如果该公司是私募管理人的话,那兼任兼职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因为协会要求私募高管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但如果该家公司是非金融类机构的话,目前协会尚未有限制,这类情况是可以的。
问:基金经理能否兼职?
答:基金经理必须是全职,不能兼职,这是出于专业化经营以及对利益冲突防范进行的考虑。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
答:可以在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兼职,不能在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机构中兼职。
问: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对于在1 年内变更2 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问:公司的法人和监事等高管可以不是股东么?股东没从业资格可以么?
答:公司的法人和监事是否可以不是股东,目前没有硬性规定;股东是否应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目前没有硬性规定,最终以协会审核老师的意见为准,同时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8. 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问:私募基金高管和员工部分法律意见书要怎么写?
答:法律意见书中关于高管和员工部分应当包含以下内容:高管的人数、6个月薪酬、部门、职责、姓名、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两个股东分别占75%和25%现在要变更25%的股东除工商变更 ,协会那里要出法律意见书吗?
答:只占25%的股份的话不算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以变更不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除工商变更外,只需在明年的备案系统开放期进行变更就行。
问:请问换基金经理的话,需要出补充法律意见书吗?
答:不需要,只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需要出专项法律意见书;更换基金经理只需出公告通知投资者,季度更新的时候更新就可以。
问:私募基金高管变更是不是要出专项法律意见书?一般价格是多少?
答:只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时,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意见书一般是普通法律意见书的价格的一半,1-2万就可以出。
问:倘若法定代表人没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于2016年12月更换了一个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法定代表人,且已变更工商登记信息,但在协会备案系统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专项法律意见书未通过,在法律意见书重新出具时已超过12月31日。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协会答复,目前协会给了私募管理人一个缓冲期,尚未针对高管从业资格有问题的管理人关闭重大事项变更的端口,高管从业资格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在缓冲期内还是可以进行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但由于不确定缓冲期还有多长时间,建议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抓紧时间办理相关变更。
9. 员工跟投:高管/员工可以“跟投”吗?
问:员工跟投的情况下,外地员工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如何提交相关资料?社保缴费记录单中,员工的缴费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该员工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只不过在外地办公,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社保。
答:将情况说明、人力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上公司与员工的正式劳动合同在“其他问题文件说明”上传。
情况说明与人力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最好有代缴的人力公司盖章。
问:公司高管同时也是母公司的员工,且社保由母公司代缴。这种情况下,高管要进行员工跟投的话,社保证明得怎么上传。
答:将情况说明、母公司或集团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上公司与员工的正式劳动合同上传。
情况说明与母公司或集团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最好有代缴的母公司或集团盖章。
问: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问: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其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问:请帮忙咨询,新员工跟投基金,有劳动合同,暂无社保缴费记录单(下个月才能转入),是否影响备案?需要提供除劳动合同外的其他资料吗?
答:需要在备案时上传正式劳动合同,附上情况说明,并承诺在产品季度更新开放时,上传社保缴费记录单。
10. 资格挂靠:协会对资格“挂靠”如何评价?
答:私募基金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私募基金行业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服务对象。私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充分珍视个人诚信记录,诚实守信,自觉加强自身诚信约束和自律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个别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这种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协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经查实,协会将公开谴责,并将虚假填报情况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基金备案,撤销其管理人登记。此外,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会计、外包业务等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误导、诱导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挂靠”等方式,规避协会对私募高级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上述违规情形,一经查实,协会将对此类中介服务机构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相关业务并加入黑名单。
C. 现在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及高管最新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3)私募基金备案法人问题汇总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
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
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
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D. 基金业协会中,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有哪些常见问题
1.私募基金的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3.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
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主体进行募集。
(1) 合格投资者标准。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3)穿透计算的情形。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资者,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的,
4.私募基金是否能够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5.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6.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性质?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坚持适度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设立,不设行政审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备案。
7.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方式?
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在网上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网上办理登记备案相关手续。系统网址为:https://pf.amac.org.cn (建议使用IE浏览器)。
8.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9. 自我管理型基金的界定?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应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的同时,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
10.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时限?
管理人登记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基金业协会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明确责任等措施,着力提高登记备案工作效率,缩短登记备案所需时间。
11. 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更新要求?
(1)季度更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季度更新,包括管理人重大事项和违规失信情况、基金从业人员情况等信息。
(2)年度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年度更新,包括上一年度相关财务信息、管理人基本材料年度变更、管理人重大事项和违规失信情况、基金从业人员情况等信息。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及审计报告提交时间开放至4月底。
12. 备案私募基金定期更新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所备案基金的基本信息进行季度更新,并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所备案基金的基本信息进行年度更新。
13.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4. 备案基金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15. 契约、合伙企业等私募基金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等备案材料基本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填报的备案材料应该要素齐全,签章清晰完整,日期准确无误。备案材料内容应该真实、合规、准确和完整。
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或实缴出资证明备案材料基本要求有哪些?
募集规模证明或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
16. 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填写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填报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应该与其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一致,与其基金类型、投资类型相对应,且说明具体投资方式,明确投资标的。
17.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备案要求有哪些?
除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在填报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进一步补充说明其不进行托管的原因及相关制度安排。
18.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明细填报要求有哪些?
投资者明细情况应该真实、准确、完整。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同时在填报的“投资者明细”中进一步补充说明,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请标注备案基金编码。
19. 私募基金如未经登记备案是否影响相关投资运作?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私募基金应当向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私募基金未经登记备案将影响参与证监会体系内的投资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中介机构应对相关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 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1)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 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相关资产管理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机构及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
(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类情形主要指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资格;或者已取得境内、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等。
属于(2)、(3)情形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应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21. 私募基金开户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应符合相关要求。其中,申请开立私募基金证券账户须提供基金业协会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私募基金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重新申领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22.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要求?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办理完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文件后方可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23. 已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要求?
已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办理完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文件后方可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24.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与现有公募基金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近似名称的处理?
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对于机构名称与公募基金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近似名称的,基金业协会正常办理相关机构的管理人登记。如公募基金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相关机构名称有异议,请向基金业协会书面提交异议函,协会将在官网公示信息以及电子登记证书中向投资者特别提示:“××机构声明:该机构与××机构无关联关系”。
25. 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是否适用“静默期”要求?
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适用“静默期”要求。为维护行业的公平、公正,统一监管标准,对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离职,转而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职的基金经理实行同样3个月的“静默期”要求,并在私募管理人登记环节予以落实。
26.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的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包括规模类、提示类和诚信类三大类信息。
(1) 规模类公示。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不同类型,规模类分类公示选取不同的划分标准。同一规模区间的管理人列表依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排列,不代表规模排名;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根据所管理的不同类型基金规模分别进行统计。管理规模在区间下限以下的管理人不列入规模类分类公示范围。
(2) 提示类公示。此类公示主要包括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实缴资本低于100万元等三种情形。
(3) 诚信类公示。主要包括虚假填报、重大遗漏、违反“三条底线”和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四种情形。协会将根据事中监测监控、事后自律检查的情况,将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管理人及时公示。
27. 对分类公示存在异议,如何处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对分类公示异议的处理有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不愿意进行公示或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对于属于规模类公示的,进行情况核实,如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则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予公示;对于属于提示类和诚信类公示的,强制公示,并进行自律检查,如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视情形采取自律措施或报告中国证监会。
(2)社会公众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对于此类异议,协会将进行自律检查,如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视情形采取自律措施或报告中国证监会。
28. 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特别会员的会费标准?
目前,根据协会关于特别会员的相关规定,私募会员加入特别会员的,当年缴纳入会费2万元,入会当年免当年年会费。次年起,年会费最低2万元,上不封顶(大于2万元的部分可自愿缴纳)。
E. 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及流程法人及高管应具备哪些条件
现在要求很多很细,高管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这个可以去考试拿到。
F.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哪些人员对法人有要求吗
私募基金备案准备的公司材料
1
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备注:如果您的企业为成立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企业,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信息,公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邮编;
2
若申请备案公司的股东有法人股公司,则法人股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公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法人姓名、手机号码、座机电话、传真、邮箱、邮编。
私募基金备案的人员要求
1
法人及2名高管要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例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相关行业;法人及2名高管人员必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2
法人及高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寸照片扫描件、最高学历(如果学历为本科以上的还需要提供本科以上的学历证书,照片扫描件均可)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工作经历(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性质、职务、工作内容、证明人、证明人电话)、学习经历(时间、所在学校名称、学历、专业、学历证明扫描件)
3
高管中一人指定为合规风控负责人,如果您申请的备案为证券投资基金类型的,高管里有一人必须为基金经理且基金经理不能兼任合规风控负责人,故至少需要两名高管。
一般律师事务所在做法律意见书时,会核实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方面:实际地址办公室场地核查、房租水电等公司一般的收支出账目核查、网络上的调查(主要是核查是否存在从事P2P业务)、工商局调档及税务调查是否为工商税务异常名单、黑名单公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公司银行户方面的核查、注册资本金与实缴资金的核查、公司的内部风控制度文件是否健全等;
2
人员方面:法人、股东、高管的身份信息核查核对、学历、工作履历的核查、所以办公在职人员(包含高管)在本地的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有境外股东等、法人、高管是否都有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等;备注:具体的核查内容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可能会有略微的不同,详情请参考律师事务所及协会官方的要求。
3
申请基金备案的时间:申请基金备案的时间,以提交所有材料到协会之日算起的20个工作日左右,如果被驳回则以重新提交材料之日算起的20个工作日左右。
G.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硬性要求百度知道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硬性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如何取得相关资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H. 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和法人有什么要求
现在备案协会会对法人和高管的工作经理要求很是严格,刚毕业的大学生,即使你考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证,有一定的实习经理,但是协会还是会认为你没有一定的能力经营控制公司。详情请看下图中协会给与的反馈,希望能帮到你。
I. 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高管有什么要求对社保有要求吗
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高管有什么要求?
法人要求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 除此之外还要求一个高管也有从业资格证 其他是对公司的要求实地经营核查 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实缴25%以上
J.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对法人有什么要求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