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通过”私募排排网“来查询,结合你自己的考查标准,是成立以来还是近一年、近一个月,都可以筛选查到。
⑵ 关于现有股东是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查
一、前言
无论新三板、IPO还是并购重组,股转公司及证监会都会关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事宜。自2015年3月20日之日起申报的公司或其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需要核查其私募基金备案问题。此时,律师在编制法律意见书时,就需要对公司是否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二、实务探讨
(一)已有案例介绍
1.富煌钢构(002743)IPO项目
发行人律师在在富煌钢构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审查,出具了《富煌钢构不存在私募基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书》,富煌钢构的法人股东有富煌建设、安徽江淮电缆集团、北京德泰恒润投资、安徽皖润新能源、华芳集团。律师审查后认为:富煌建设股东为杨俊斌和周伊凡,为两名自然人股东,富煌建设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江淮电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电加热器、桥架母线槽加工制造等业务,不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德泰投资股东设立的资金来及自有资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皖润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资本运作咨询服务、管道及配件销售、中介服务。华芳气团主要从事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熟料制品、煤炭购销;实业投资等业务。综上,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暂行办法》和《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2.杭州高新(300478)
发行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专门对杭州高校私募基金问题进行专项恢复,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高兴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旅游景点开发,为委托其他机构管理其资产,不存在受第三方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公司股东润禾投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等,润禾投资与浙江永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浙江永信为其资产管理人。润禾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3.达能照明
达能照明的股东杭州诚鼎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杭州诚鼎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股东芜湖富海企业类型是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芜湖富海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股东合能投资及合能聚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需要在基金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建科机械(832578)
公司股东上海上创信德创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股东诚科建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股东诚科建达(天津)企业管理咨询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5.金泉科技
公司股东望江众晟资金来源于两位股东认缴的出资,不存在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系金泉科技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台州益达资金来源于股东认缴的出资,其设立后,其企业资产并非通过“非公开募集”产生,但鉴于其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企业,为谨慎起见,该股东应被认定为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所指的私募投资基金。
(二)认定标准分析
从公布的律师意见书来看,律师在对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认定,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角度。
1.从公司的股东角度出发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具有特殊性,它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募集资金,这就为我们进行判定提供了思考方向,我们可以查阅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现有股东。一般来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结构单一,不存在向其他机构募集资金的可能性,我们可以初步排除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身份。
当然,如果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排除,同时对于符合私募基金定义的股东律师可以查询中国基金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信息、查询私募基金的备案资料和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书来进行辅助认定。
2.从公司主营业务出发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主营业务是进行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我们在通过核查公司的主要业务时,一般可以排除。具体来讲,律师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资料来进行认定。
3.从公司的注册地址出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指出本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我们从一条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首要满足要求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如果一个中国没有在中国境内注册,自然不受我国法律监督,也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
4.从公司资金的来源出发
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审核公司注册资本的支付凭证。我们可以查阅公司法人股东的章程、工商档案并结合法人股东出具的说明,判定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没有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也没有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我们可以排除私募基金的可能性。律师可以调取公司股东工商档案资料,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公司成立时的内部决议文件辅助判断。
⑶ 私募基金投资策略都有哪些
私募基金策略的分类不仅是私募基金投研人员研究开始的第一步,也是私募基金投资者资产配置和风险评估的第一步。下面简单介绍私募基金中的股票投资、管理期货、相对价值、事件驱动、组合投资、债券投资、宏观对冲、复合投资等策略。
私募策略架构图
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是以投资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收益来源,其投资标的为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和股票相关的金融衍生工具(股指期货、ETF期权等)。股票策略是目前国内阳光私募行业最主流的投资策略,约有80%以上的私募基金采用此策略,按照风险暴露的大小排序分别为股票多头、股票多空、股票市场中性三种子策略。
股票多头策略
股票多头是指基金经理基于对某些股票看好从而在低价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该策略的投资盈利主要通过持有股票来实现,所持有股票组合的涨跌幅决定了基金的业绩。其实质就是单纯的股票的买卖操作,此策略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
股票多空策略
股票多空策略,简单而言就是基于各种理论模型和经验总结,在股票投资中配置不同比例的股票多头和空头(融券卖空股票、做空股指期货或股票期权等),构建成符合自己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的投资组合,并持续跟踪和调整的投资策略。股票多空策略与股票多头策略相比,共同点都是将资产主要投向于股票,核心都是选股。所不同的是,股票多头只需要选出被低估的股票,而股票多空策略则同时还需要选出被高估的标的,同时采取做多和做空操作来对冲掉组合风险。此策略一般呈现中等收益、中等风险特征。
股票市场中性策略
股票市场中性策略,指基金经理通过融券、股指期货、期权等工具完全对冲掉股票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或是仅留有极小的风险敞口,以期望获得超额收益。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可以看做是股票多空策略中的一种特别的实施方式,市场中性策略要求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近似为零,基金经理必须构建严谨的投资组合风险对冲模型进行估算,以保证其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的风险敞口相等。这类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多头与空头头寸涨跌幅的差额。此策略一般呈现低收益、低风险特征。
管理期货策略
管理期货策略称为商品交易顾问策略(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简称CTA),该策略主要投资: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期权与衍生产品、外汇与货币。管理期货策略区别于其他策略的关键在于期货是杠杆交易,投资者可以成倍的放大收益(或亏损),并且卖空像做多一样稀松平常(每一份期货合约的背后都有一个多头和空头),投资者可以同时从上涨和下跌中获利。该策略一般包含期货趋势策略、期货套利策略、复合期货策略三种子策略。
期货趋势策略期货趋势策略,指基金经理通过定性、定量等分析方法,跟踪商品价格涨跌趋势,通过做多、做空双向手段博取收益。此类策略的一般呈现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
期货套利策略
期货套利策略,指基金经理通过定性、定量等分析方法利用相同期货品种在不同市场、不同时点的不合理价差,或者相关期货品种不同交易场所的不合理价差来获利。具有对价差的深刻认识并能发现不合理的定价,是套利成功的关键,无论是从资本逐利还是从避险的角度来说,套利都是一种有效的交易模式。此类策略一般呈现低收益、低风险的特征。
复合期货策略
复合期货策略,指基金经理通过多种分析方法和交易手段,获取期货市场涨跌收益。此类策略资金容量大,一般呈现中等收益、中等风险特征。
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强调从资产价格的相对高低中获利,既同时涉及两个具有高度相关性的资产或者不同市场中的同一资产,当这两个资产(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变得充分大时,买入价格低的资产,卖出价格高的资产,获取两者之间的价格差。简单一点说,相对价值策略是一种无风险或者低风险套利。该策略一般包括ETF套利策略、可转债套利策略和分级基金套利策略。此类策略普遍呈现较低收益、较低风险特征。
ETF套利策略
ETF套利策略,由于ETF基金可以同时在一级、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当一级市场的ETF份额净值和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之间存在不合理价差时,就是交易机会的出现。一般有如下两种交易方法:一是折价套利,当ETF二级市场价格小于净值时,投资者便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ETF,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ETF份额,再于二级市场卖掉ETF篮子中的股票,赚取之间的差价;二是溢价套利,与折价套利相反。
可转债套利策略
可转债套利是指通过转债与相关联的基础股票之间定价的无效率性进行的无风险获利行为。可转债套利的主要原理:当可转债的转换平价与其标的股票价格产生相对折价时,两者间就会产生套利空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将手中的转债立即转转换成股票并卖出股票,或者投资者可以立即融券并卖出股票,然后再购买可转债立即转换成股票并偿还先前的融券。
分级基金套利策略
分级基金又叫“结构型基金”,是指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基金份额的基金品种。绝大多数的股票型分级基金分为三类份额:基础份额、A类份额(获取约定收益的稳健份额)、B类份额(具有杠杆功能的进取份额)。当基础份额净值大幅高于两类子基金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体二级市场价格时,就产生了折价套利机会。投资者可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两类子份额并申请将两类子份额合并为场内基础份额,进而在场内赎回基础份额。当基础份额净值大幅低于两类子份额按初始比例得到的整体二级市场价格时,就产生了溢价套利机会。投资者可通过在场内申购基础份额,然后申请将基础份额拆分为两类子份额,进而在二级市场将两类子份额卖出。
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型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影响不同而进行的套利。基金经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标的资产价格的影响,并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发生,然后择机退出。该策略主要包含定向增发和并购重组等策略。此类策略一般呈现高风险、高收益特征。
定向增发策略
定向增发指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股票,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定向增发通常有良好的预期收益:一方面,定向增发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利好;另一方面,定向增发由于拿到了“团购价格”,因此有折价优势。定向增发的基金通常需要较大的规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风险,且会面临募资周期与定增项目周期不匹配的情况。另外,由于定增投资者会有12个月的持股锁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对于股票类的基金流动性较差。
并购重组策略
该策略是通过押宝重组概念的股票,当公司宣布并购重组时对股价形成利好后获利。
组合策略
组合策略指将投资理财上的"资产配置"概念,应用于单一基金上,由基金经理人针对全球经济和金融情势的变化,决定在不同市场、不同投资工具的资产配置比重。 组合策略通常通过投资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基金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甚至绝对回报基金作为资产配置的工具。投资"组合基金"能充分发挥多元化效益,将投资风险分散,而拥有一个完善的基金组合,所需的资本却远比自行建立投资组合为低。
FOF
FOF(Fund of Fund)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基金。FOF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它是结合基金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创新的基金新品种。
MOM
MOM(Manager of Managers) 即管理人之管理人模式。是指一个基金产品,分为母基金和子基金两种层面,母基金募资然后把资金分配给下层子基金管理人管理。当然母基金管理人不单单是做资金分配这样一个工作,更多是多宏观走势产生一个判断,做好一个资产配置的计划,然后挑选各种投资风格底下最为优秀的子基金管理人,而且在资金分配完之后也可以调整资金分配、增减子基金管理人等等。FOF是直接投向现有的基金产品,MOM则是把资金交给几位优秀的基金经理分仓管理,更具灵活性。
TOT
TOT(Trust of Trusts)是指投资于阳光私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该产品可以帮助投资人选择合适的阳光私募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并适时调整,以求获得中长期超额收益。
债券策略
债券策略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策略,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在国内,债券策略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通常,债券为投资人提供固定的回报和到期还本,因此债券基金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征。此外债券策略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可转债、打新股)以增强收益。
宏观对冲策略
宏观策略对冲基金是指充分利用宏观经济的基本原理来识别金融资产价格的失衡错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投资外汇、股票、债券、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衍生品及期权等标的,操作上为多空仓结合,并在确定的时机使用一定的杠杆增强收益。宏观策略的主要优势是与股市、债市关联度低,同时投资灵活,在股票市场低迷时也能创造收益。此类策略一般呈现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特征。
复合策略
该策略通过将对冲基金的多种策略组合起来来运作对冲基金。每一种对冲基金的策略都有其优势和劣势的一面。通过对多种策略的组合,往往可以平滑单一策略的风险,使得业绩表现趋向于稳定。此类策略一般呈现低风险、低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一路需谨慎!
携手同行,共享未来~
⑷ 你知道的私募基金有哪些
很多人在投资的时候都会选择私募基金,因为现在这种投资方式是比较容易获得收益的,并且也是非常正规的。那市场上的私募资金有哪些呢?
现在中国私募基金的市场发展的还不是很完善,但是随着更多的人加入私募基金这个行业,小编也相信它会发展得越来越健全的。
⑸ 以股票多头私募基金为例:私募FOF投资如何玩
1. 风格捕捉与投资决策
自2014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以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已经进入到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阶段。如果说2014年~2015年是制度规则密集出台的“起步规范年”,那么2015年至今可谓风生水起的“FOF投资年”。据统计,2015年在上半年行情的推动下,私募FOF市场迎来大爆发,全年私募FOF产品发行数量达到836只,几乎是2014年的5倍。2016年,私募FOF发行数量增长趋势仍在延续,但增长通道趋于平稳。我们估算,当前市场上存续的私募FOF初始规模超1500亿元,FOF投资的方法论成为市场追捧热点。
私募FOF长期稳健的资本增值需要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有效的组合来实现,相对完整的路径是:大类资产配置——>类别资产的选择——>具体资产的挑选,同时还包括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的动态配置。风格捕捉在私募FOF投资链条上可充当多个角色:在类别资产选择阶段可以作为风格轮动策略具体实施的参考依据,在具体资产挑选阶段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价基金业绩,在动态配置阶段可以监测标的基金风格变动情况从而及时做出调整,有效降低了选择成本。
若抛开私募FOF复杂的流程形式不谈,对私募基金投资个体而言,风格捕捉在直观上也有助投资决策的确定。由于不同风格类型的标的基金在相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有差异,风险收益特征不同,因此对标的基金及时的风格捕捉有利于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与需求选择相应的标的基金。另外,在一定时间段业绩较好的基金,基本都是切合当下基础市场行情市场风格的产品,因此对全市场基金产品的风格捕捉或许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帮助判断当前市场风格走势。
本文对风格捕捉方法在投资决策上的应用进行了探讨。感谢吴昱璐同学对本文的贡献。
其中,R_i表示私募基金i的收益率;因子F_i表示各种类别资产的收益率;其系数b_ij表示私募产品i的收益率对各风格资产j的敏感度,而ε_i代表私募基金i的非因子收益部分,包括了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alpha和残差项等在内。按照Sharpe的说法,模型表明基金收益率由风格收益和选择收益两个关键部分组成。
2.2 因子选取与风格界定
Sharpe资产分类因子模型要求类别资产(也即风格因子)满足三个条件:互斥性、全面性、收益差异性。具体而言,任何一个底层证券不应被同时纳入多个类别资产;应将尽可能多的证券纳入所选资产类别;类别资产间或是相关度较低,或是有不同的标准差。由于类别资产构成往往会更替,一定程度上会引起私募基金收益率和风格收益率的偏差。
本文重点探讨风格研究以后的应用问题,因此选择最简单的规模维度做示例:大盘因子、中盘因子、小盘因子。具体应用中使用申万大盘指数、申万中盘指数、申万小盘指数分别作为大盘、中盘、小盘三种风格资产组合,这样的类别资产划分满足三条件的互斥性和收益差异性,但在全面性上存在一定缺陷。Sharpe在1992年的论文中采用了价值股票、成长股票、中等规模股票、小规模股票、欧洲股票、日本股票等12个类别资产做风格探讨。
本文以40天为一个回归周期,通过对回归后的风格因子系数设定一个阈值来判定基金在该段时间内的风格类型。在回归结果拟合度较高的基础上,若某一风格因子系数大于或等于0.5,则判定基金在该周期内为此类风格;若系数均小于0.5,则认为该基金无明显风格,较为均衡。
3. 数据选取与清洗
本文选取私募排排数据库内净值披露频率为天,且净值数据不少于41个的股票多头私募基金作为样本,共计937只。考察期为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3月31日,以40天为一个回归周期按天进行滚动回归,即每天都将得到一个风格判定。
数据清理过程中涉及以下几点:
(1)考虑到存在数据缺失问题,在提取初始数据时,若该工作日无数据,则选取前10日内最靠近该日的净值数据作为该日数据,若前10日内均无数据,则标记为无数据。
(2)对于每只基金,回归将从考察期内净值披露的首日后40日算起,该日前所有日期标记为无风格数据。
(3)若40天的回归期内有超过5天无净值数据,则不进行回归,即无风格数据。若符合回归要求,则对缺失数据进行插值处理。
4. 股票多头私募全貌:持续显著个体不及一成
本文对符合条件的937只股票多头私募基金在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3月31日内的日收益率进行以40天为周期的滚动回归,每只基金共计264次回归。经过检验后,据上述风格界定方法判断基金每日相对应风格类型。
在所有937只基金中,共有310只产品有至少一次拟合度符合条件的回归结果,约占所有基金的33.1%。在这310只产品中,符合拟合度要求的回归结果占比低于50%的有252只基金,约占81.3%;符合拟合度要求的显著回归结果占比高于50%的有58只,约占18.7%,其中有两只基金的所有回归结果均符合拟合度要求。
结果表明,多数股票多头私募基金的风格特征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我们理解原因主要有:
一是私募基金仓位设定灵活,在建仓期、风险规避期、策略调整期、多策略分散期、人员调整期都有可能低仓位运行,而产品的存续期限往往是1年~3年,因此在较长的时期(如40个交易日内)持续八成仓位及以上的情况较少,影响了模型的有效性。
二是私募基金投资风格多变,除了少数持续深耕优势行业的私募基金以外,多数私募基金从历史投资周期看均经历过全市场、全行业的投资,随风而动与守株待兔型的风格切换实属常态。另外,如果基金经理在行业和市值风格上持续保持分散,也会导致风格判定的失败。
三是量化交易理念的普及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私募基金选股的风格面,其中择时模型和行业轮动模型往往会提升私募基金换手率,加速私募基金仓位和选股的切换。量化交易信号往往随市而动,会减少持续的风格暴露。
由于未通过检验的分析结果不具备统计意义,我们重点探讨如何利用显著性的风格结果辅助私募基金FOF投资。
5. 玩转风格捕捉,辅助私募FOF投资
5.1. 单产品风格漂移监测
风格漂移是私募FOF投资关切的重点之一,高低风险品种的切换、策略重心和集中度的改变等都会造成私募实盘中的风格漂移。对于股票多头私募基金的投资而言,在无法获得高频持仓信息的情况下(往往是投前,投后也常如此),基于净值的风格监测记录了产品的投资轨迹、可作为投资经理所宣称策略的重要印证。对于同一公司管理的多个股票多头产品,风格监测可侧面反映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会是否有效达成了一致结论、产品间是否有效控制了差异度。某种程度上,后者也反映了私募是否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从单产品来看,回归结果最直观显示的是该产品在观察期内的风格变化情况,从而能够对产品风格漂移进行监测,反映该产品是否有投资策略的变化。
在通过显著性检验的观察样本中,我们发现某私募基金公司旗下几乎所有的股票多头产品都表现出了相似的风格轨迹:2016年7月份以前,该私募旗下股票多头产品明显偏向大盘风格,而2016年8月份以后,旗下股票多头产品风格逐步向中小盘倾斜,2017年初以来,大市值偏好再度提升。
我们认为,同策略产品净值走势的趋同、风格轨迹的趋同可帮助私募FOF在投资中有效识别纯平台型或投资管理不集中的私募基金,当然,若产品处于截然不同的投资周期例外。
5.2. 从产品风格统计看市场风格倾向
从全市场基金产品的维度看,通过对当前有明显风格表现的基金数量分别进行统计,可以判断当前市场风格倾向。
理论上,全市场股票多头私募基金的风格倾向表明了其当前的配置情况,进一步,隐含了私募基金对市场的看法与预期。作为二级市场的重量级参与者,这种风格倾向或将为投资提供一定参考。然而,如前所述,2016年以来,绝大多数股票多头私募基金的市值风格并不明显,仅基于显著小群体的风格统计极有可能偏离行业的真实看法。
由于经过回归后显著表现出风格属性的私募基金产品个数有限,我们仅陈述结果,而不讨论意义。从百分比堆积图看,2016年以来,显著样本对市场的风格倾向逐步由大盘转向中小盘。
5.3. 寻找风格胜率较高的单产品
传统上,我们以各类绩效指标衡量私募基金的业绩表现,典型的如收益率、最大回撤、波动率、夏普比率等。对于股票多头而言,风格的成功切换可侧面验证择时择股逻辑的有效性,可考虑成为绩效评价的维度之一。
风格胜率指在一定观察期内产品风格与市场风格相符的比例。
大多数产品的风格胜率在10%以下,胜率大于10%小于等于30%的有95只,另外有16只基金产品风格胜率大于30%,最高达40.53%。当然,我们此处统计考虑的是基于历史数据计算的风格与当前风格资产表现之间的关系,更为合理的做法可能是基于历史数据计算风格与未来一段时间风格资产表现计算胜率。
5.4. 配置风格资产可以获得预期效果吗?
在对产品以及市场风格进行观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可以在选取当前市场中符合投资者风格偏好的产品以后,观测未来产品的表现是否与市场风格走势一致。但是由于基金产品风格切换频率较高或持仓变化较快,我们认为该模型存在一定局限性,无法准确判断产品未来风格走势。
我们发现,对不同的考察期运用该模型会得到不同的结果。本文选取风格资产组合走势同向和分化阶段两种典型情况分别观察,走势分化阶段以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日为例。走势同向阶段以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7日为例。
在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日阶段,大盘与中小盘指数走势出现明显分化,大盘指数持续走高,中小盘指数基本持平。统计该阶段显示为大盘和小盘风格的产品收益率,大盘风格收益率从普遍高于小盘风格收益率,且小盘风格产品收益率均小于零,与指数走势一致。
在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7日阶段,大盘与中小盘指数走势基本相同,小盘指数收益率相对最高,大盘指数收益率相对最低。统计该阶段显示为大盘和小盘风格的产品收益率,发现大盘风格产品收益率普遍高于小盘风格产品收益率,与市场风格走势相悖。
5.5观测单产品的风格追踪误差
Sharpe曾提出,在尽可能描绘基金的风格全貌以后,可以考虑搭建一条模拟的风格基准,观测产品未来表现相对风格基准的偏离。但我们认为,私募基金追求的是更为宽泛的投资理念与绝对收益的实现,本身极少考虑对模拟的风格基准的追踪问题,因此我们此处不讨论这一话题,仅作为开阔思路提出。
6.总结
综上所述,将Sharpe资产分类因子模型应用于股票多头私募基金、辅助FOF投资,目前较为可行的用法是监测单产品风格漂移,在观测市场风格倾向方面面临可用样本占比过低的问题、在寻找风格胜率较高的产品方面可能面临方法缺陷对结果的扰动、在配置风格资产方面可能面临追踪误差较大的风险。我们将持续关注完善基于风格捕捉的私募FOF投资改进。
此外,就数量模型本身而言,由于R^2仅能反映模型对整个回归周期的拟合度,而无法显示周期内模型估计值偏离程度的走势,因此当回归周期末模型估计值偏离程度较高时,对未来风格趋势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
⑹ 【新编范文】私募基金工作总结计划参考模板--下载参考
新来的人没有资源。就这些了。通常,公司会提供某种渠道,帮助销售人员与高净值客户建立联系。电力销售是一个积累客户的过程,当然,你的资源圈足以支持你的表现,没关系。打电话不是为了将来打电话,真的想慢慢把它累积起来,多利用空闲时间,学会包装自己
⑺ 私募基金清算流程
(1)决定终止基金;
(2)确定清算组(清算人);
(3)清算组(清算人)核算、清理基金财产;
(4)清算组(清算人)处理基金财产;
(5)清算组(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向中基协申请基金清算备案;
(7)保存基金的清算材料。
一、做出基金终止决定
当触发基金终止的情形出现时,根据基金形式的不同,由不同的决定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做出基金终止决定。
公司型基金,由股东会做出基金终止的决议。
有限合伙型基金,由合伙人会议作出。
契约型基金,由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
二、确定清算组及人员
在作出基金终止的决定后,就需要确定负责基金清算的责任主体——清算组。清算组由哪些人员组成呢?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据《合伙企业法》,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
三、清算组清理、核算基金财产
在基金进行清算时,基金应当已经从其全部投资项目中退出,基金财产应当已经全部变现,以保障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偿付基金的费用与债务,也便于向投资人分配。如果在清算时确实有项目无法完成退出,则需要对该部分非现金资产进行评估,以便于之后向投资人进行非现金分配。基于此,这一阶段的基金清算工作包括:
(1)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实基金有多少现金资产、有多少非现金资产、有多少需要收回的债权与偿还的债务,并编制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对非现金资产进行变现,无法变现的,进行估价;
(3)清偿基金的债务,收回基金的债权。
依据《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于合伙型与公司型基金,在清算时还应当履行债权人申报的程序。即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应将基金终止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对基金的债权,基金应对债权进行登记。
四、处理剩余基金财产
在完成基金的财产变现或估价、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后,剩余的基金财产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处置: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应缴纳的税费;
(3) 支付基金费用;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人进行分配。
其中第(1)至(3)项费用应以现金支付,如基金尚余非现金资产的,在进行第(4)项分配时可能需要对投资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其中,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由于组织形式的不同,在处理基金剩余财产时亦有所不同。按照《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在向股东与合伙人(即基金投资人)进行分配前,除清算费用外,还需要缴纳所欠税款,但由于契约型基金没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则无需缴纳所欠税款(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的增值税除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个人投资人,公司型或合伙型的基金在向投资人分配前,公司或普通合伙人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投资人自行申报纳税即可。
另外,在基金需要清盘时,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无法退出从而使基金面临非现金分配的情况。非现金分配的核心问题在于非现金资产的定价以及分配方式,这都是需要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的。
其一,关于非现金资产的定价。公开交易的证券价格一般以其市场交易价格予以确定,对于公开交易证券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的定价机制,目前常见定价方式主要有:(1)由管理人独立确定其价值,(2)由管理人聘请合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3)由投资人选定的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
其二,非现金资产分配的方式需要视不同非现金资产的形态而定。对于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基金清盘时遗留的非现金资产通常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但是,如果将基金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各个投资人,在基金投资人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不仅可能遭到来自标的公司的反对,也有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上限,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寻找其他私募基金来承接这些未清盘的项目或直接承接基金份额变得非常重要。
五、编制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是清算人编制的对基金清算情况的汇报与总结,内容通常包括基金概况、基金的运作情况、清算组的组成、基金的清算流程、清理后的基金财产、基金财产的处置与分配情况。清算报告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关于签字主体。依据《公司法》,清算报告需报股东会确认;依据《合伙企业法》,清算报告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但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性规定并未对契约型基金清算报告的签署与确认主体做明确规定,只在中基协的契约型基金合同必备条款指引中规定,基金合同应明确清算报告的告知与安排。
二是关于托管人的确认。清算报告系基金申请清算备案时需向中基协上传的必备文件。如基金进行托管,清算报告需由托管人出具或由托管人盖章确认。对于托管的基金而言,在基金收回投资时,投资回报需先支付至托管账户,再由托管账户支付至募集账户,再通过募集账户向投资人分配。基金投资变现后的回款如果未能严格按照前述路径支付,可能导致托管行无法出具或者确认清算报告,从而影响基金清算程序的顺利完成。实践中笔者曾遇到过基金收回投资回报时未经托管户从而导致托管行不愿意对清算报告进行确认的情形,此时,基金不得不考虑与托管行先行解除托管协议并变更为无托管的基金,从而可以在没有托管行确认清算报告的情况下完成基金清算备案。
三是关于清算报告是否需要审计报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们理解这仅系对于公募基金的强制性要求,私募基金并无强制要求。但是根据中基协的合同指引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型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年度审计的要求,为妥善处理投资人的利益,特别在涉及相对复杂的业绩报酬计算、结构化收益处理时,建议清算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
六、基金清算备案
在出具清算报告之后,清算人需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完成基金产品的清算备案。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告,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而被中基协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中基协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因此,基金终止后,管理人应及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中办理清算备案,以真正终止其对已终止基金的管理职责。为完成清算备案需要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所列工作。
(1)上传清算报告;
(2)按照系统中的模板更新投资者信息;
(3)按照系统中的模板填写基金清算情况表,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清算及分配情况、向投资者分配的现金类资产与非现金类资产具体情况、最后运作日基金的负债情况、基金的费用情况、基金的账户情况、截至清算结束日基金所投资的所有项目的情况等;
(4)按照系统中的模板盖章并上传清算承诺函;
(5)填写系统中的其他清算信息,包括基金基本情况、清算原因、清算的开始日、截止日以及清算次数、清算组的构成等。
七、保存清算材料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 10 年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保存10年以上。因此,基金清算的,管理人应妥善保管相关的清算材料,且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0年。除基金募集与投资运作的文件外,需要保存的清算材料包括:
(1)关于决定基金终止清算、清算组的构成等事项的决议文件;
(2)基金清算时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以及财产清单;
(3)清算报告;
(4)其他与基金清算有关的材料。
由于法律法规与自律性规则没有明确限制,我们理解上述清算材料既可以纸质版的形式保存,也可以电子版的形式保存。
⑻ CRS年度报告报送时间,私募基金管理人CRS年度报告需要报送哪些内容
到了每年年终的时候,几乎位于世界各地的私募经理人都在开始关注Crs.的报告。很多人就非常一问说关于这个c rs报告到底是什么,这个c rs报告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接下来我饿将会在这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基本信息所谓的c rs报告是指共同申报准则,又被称为统一报告的标准。这个报告是为了推进国家与国家之间实行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目前也正在全世界各地循序渐进的实施。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一个信息交换。
在这个报告中首先要包括的就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你的资产信息和个人信息,资产信息,包括你的存款账户,托管账户,还有有现金的基金或者保险合同,年金合约,这些都需要被交换个人信息,包括你的账户,账户余额,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居住地这些信息。
⑼ 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方法有什么
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方法有:
一、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类别
私募机构失联跑路,投资者可能会为此交高昂的学费,作为普通投资者该怎样鉴别选择私募?对此,业内人士为投资者们总结了一些建议,供投资者参考。
1. 募集形式
私募不能公开募集,这条规定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类犯罪最根本的区别。《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 投资门槛
私募投资门槛不低,按照规定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3. 收益承诺
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不应有明确的还本付息的约定。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保底收益,那就涉嫌违法了。
4. 人数
募集不得超人数限制,事实上私募对投资人人数有严格的限制,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这是区分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关键点。
5. 备案
不拿备案当幌子,虽然私募基金公司已经开始实行备案制,但由于门槛并不高,中小私募均可以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证明、证书和相关公示信息权仅表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定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如果有私募把在协会备案的资格当做自己的一种信用保证,投资者不能盲目轻信。
二、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对策
1. 综述
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王律师表示,谈到维权,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自己的权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失联私募机构最新情况及拟公示第六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只是一个疑似的名单。况且,失联不意味着侵权。
2. 权益判断
投资者如何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一般而言,投资者在出资前,都会签订一份协议,投资者先要看看自己的协议做了如何的约定?比如合同的性质是投资协议还是借款协议,资金是否由银行进行了托管等等。比如投资者签订的是投资协议,投资者就需要再做一定的调查,自己投的钱拿不回来了,是基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导致的投资失败,还是被基金公司卷款跑了。如果是正常的投资失败,那就不存在维权之说,如果是被卷款逃了,那么才需要维权。
3. 救济途径
投资者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该如何维权。维权通常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民事途径,另一个是刑事途径。具体的维权形式,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比如,基金管理公司卷款逃了的,基金管理公司就可能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罪名,投资者就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方法,私募基金虽然收益较高,但是投资时对于它的风险防范意识一定不能少,作为投资者,对自己的财产安全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