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性质不同
VC就是所谓的风险投资是企业行为。
PE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 Pre-IPO各个时期企业进行投资,故广义上的PE包含VC。
2、特点不同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风险投资之所以被称为风险投资,是因为在风险投资中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给投资及其回报带来很大的风险。
3、运作方式不同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是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项目选择、投资合作和项目退出的整体运作过程。私募股权投资的不同运作模式直接影响了投资的回报水平,是属于不能外泄的独占机密。
B. 杨万东的主要学术成果
[1] 《旅游企业管理教程》(教材),参与写作,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
[2]《经济中心运行轨迹的透视》(专著),撰写荷兰的兴盛与没落部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
[3]《我国现阶段股份制的培养与成长》(第一作者,合写),获《光明日报》等单位主办的“全国股份制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奖,收入论文集《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
[4]《股份制:企业制度改革的理想选择》(第一作者,合写),《中国统计信息报》,1988年6月17日。
[5]《物资体制改革的困难和对策》,《中国物资》,1988年第3期。
[6]《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与经济》(教材),撰写农村改革、所有制及按劳分配部分,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
[7]《论自主选择与公平选择》〉(第一作者,合写),《四川经济研究》,1989年第1期。
[8]《论政府推动下的物资合同交易》(第二作者,合写),该文获“改革十年:中青年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9年第5期。
[9]《中国改革之研究》(专著),农村改革部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
[10]《城乡协调:严峻的现实与现实的选择》〉(第一作者,合写),《经济体制改革》,1991年第5期。
[11]《对商品经济的重新认识讨论述要》,《中国经济科学年鉴》,1991年。
[12]《赶超的基石—中国不发达地区深化农村改革研究》(专著,国家“七五”社科基金项目),城乡关系部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13]《1992年市场经济问题讨论述要》,《经济研究资料》,1993年第1期。
[14]《近年来关于市场经济问题的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3年第2期。
[15]《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演变》(专著,国务院研究室课题),基本理论部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
[16]《中国国有企业效率机制的建立》,《财经问题研究》,1995年第10期。该文为提交“中日管理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交流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中日管理比较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4年。
[17]《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6年第6期。
[18]《中国经济中的信用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年第1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民经济管理》,2002年第1期。
[19]《我国私募基金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3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10期。
[20]]《物流:第三利润源泉——与丁俊发先生对话》,《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7期。
[21]《信任、信誉与信用治理——与李善民等教授对话》,《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9期。
[22]《关于跨越式发展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9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1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2期。
[23]《WTO打开中国期市发展之门——与田源先生对话》,《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2年第12期。
[24]《经济热点问题研究进展报告》(第一辑),与黄泰岩共同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25]《未来2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道路——与江小涓研究员对话》,《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年第1期。
[26]《虚拟经济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年第5期。《新华文摘》,2003年第10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理论经济学》,2003年第9期。
{27}《国外经济热点前沿》(第一辑),主编之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
[28]《中国经济热点前沿》(第一辑),主编之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
[29]《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的宏观经济发展》,《财经论丛》2005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4期。
[30]《中国经济热点前沿》(第2辑),主编之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31]《国外经济热点前沿》(第2辑),主编之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29万字。
[32]《我国外汇储备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年第10期。
[33]《我国商业银行存贷差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第2期。
[3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问题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第5期。
[35]《网络时代学术期刊的生存之道》,《理论与当代》,2006年第6期。
[36]《产业经济管理》(教材),与蒋选等共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
[37]《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讨论综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11期。
[38]《中国民营经济蓝皮书2007》(理论综述部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10月。
[39] 《改革开放30年我国所有制的变革》,《中国信息报》,2008年8月18日。
[40]《美国金融危机与中国的应对策略》,《理论视野》,2008年11期。
[41]《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1978-2008》(经济学卷),承担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演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
[42]《强化人民币国际地位正当时》,《中国经济评论》,2008年12期。
[43]《美国经济体的内在缺陷》,《中国经济评论》,2008年12期。
[44]《世界经济的结构性失衡及其纠偏》,《理论视野》,2009年第3期。
[45]《美元会崩溃吗?》(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5月。
[46]《中国经济热点前沿》(第六辑,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部分,合写,第二作者),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5月。
[47]《解读“中国之谜”》(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6月。
[48]《金融问题的历史性视角》(合作,第一作者),《IT经理世界》,2009年7月(第14期)。
( r y7 x( Y* n, @[49]《金融危机后的中国大企业模式》(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8期。
[50]《房价:涨还是跌?》(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第9期。
[51]《金融的逻辑》,《IT经理世界》,2009年10月(第21期)。
[52]《低碳经济:回归和谐的必然选择》(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第10期。
[53]《选择与崛起:中国模式新挑战》(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第11期。
[54]《中国教育批判》(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09年12期。
[55]《区域超主权货币值得关注》,《中国经济导报》,2009年12月1日。
[56] 《低碳经济:经济结构的再调整》,《理论视野》,2010年第2期。
[57] 《城市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变迁》(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10年2期。
[58] 《金融海啸后全球金融版图的变化》,《经济学家》,2010年第2期,2010年3月21日《上海社会科学报》摘要转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10年第6期全文转载。
[59] 《内生增长的解构分析》,《理论视野》,2010年第4期。
[60] 《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10年第4期。
[61] 《美元为什么走强?》(合作,第一作者),《新华航空》,2010年第5期。
[6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本土派”与“海外派”的对话》(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杨万东(1882~1958),木版年画艺术家,潍坊市寒亭区人。生于木版年画世家。自幼从族兄学艺,25岁自营画社。才思敏捷,绘刻精细,以民间戏剧,民间故事为题材,创作木版年画百余幅,代表作有《长坂坡》、《四郎探母》、《红灯照》、《七月七》等。其作品畅销国内外。1954年出席省文代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2012年3月10日3时56分,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诸暨市艮塔东路与高湖路交叉口义乌小商品直销连锁店发生火灾,该建筑为商住楼,一层为店铺,二至七层为住宅。诸暨大队接到指令后,先后调派了城东、城中、城西中队9辆消防车45名消防官兵赶赴火灾现场处置。
在火灾扑救中,现场日用化妆品罐装产品发生爆炸,城东中队副指导员田思嘉、副中队长陶国杰、下士杨万东被气浪冲倒,空呼器损坏,人员受伤。陶国杰、杨万东被送往诸暨市第一人民医院江东分院,田思嘉被送往诸暨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田思嘉光荣牺牲。城东中队副中队长陶国杰,下士杨万东伤势较重,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C. 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流程是什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阳光私募的历史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地壮大和成熟。而去年以来政府和主管部门又颁布和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对私募基金行业予以支持。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今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为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明确的依据,并起到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作用。
据证监会协会统计,国内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1100余家,管理规模逾3000亿元。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渠道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只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到现在基金专户、私募自主发行契约式基金等。私募产品的投向不断丰富,从最初单纯投向股票型二级市场,到现在可以投向定向增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同的投资工具和领域。
在《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和今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好转双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者有兴趣进入私募行业,想要了解如何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根据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分类,私募基金根据其投向主要可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下面为大家简要地讲解一下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 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别地区的税务局遇到过税务专管员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企业设立上,除了企业形式之外,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第三方为信托产品担任投顾的,需要满足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所以,如果打算将来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基金,则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
注册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注册在一些对私募基金有专门扶持政策和专业服务的行政区或对冲基金园区,如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虹口对冲基金园区、深圳前海新区等,这些地区对入驻的私募机构提供一系列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的办公场地、甚至现金奖励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对金融比较了解、专业性高。除了上述的大型对冲园区外,全国其各地还有大大小小的其他“开发区”,也会宣称对包扩私募机构在内各行各业都有各种优惠政策。但是这些开发区可能在企业注册前给企业一个优惠的口头的许诺或没有法律效率的书面承诺,企业注册后又以各种借口不予实现,最终这些优惠政策仅停留在口头约定中,口惠而实不至。而且这些开发区并非专门针对私募行业,其工作人员很可能对金融缺乏概念,造成办事时效率低。而且,有些地区工商局和税务局不在一起办公,甚至彼此相隔数公里且无方便的交通,造成办事时非常不方便。这些都需要考虑。
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今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公布并执行,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的登记备案制度。从此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私募行业由证监会监管,由证监会委托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的登记备案。所以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公司设立后,需要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的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所需要上报的材料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组织形式、办公地址、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证的号码和照片,员工人数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证件号码、从业资格、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国籍、证件号,机构股东的名称、企业性质、组织形式,以及股东的认缴金额、比例,实缴金额、比例等。
三、 准备尽调材料
私募机构要发产品,势必要和外部各种形形色色的机构打交道,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经纪商、信托公司或公募基金等通道方,银行或者三方销售平台等资金方、销售渠道等。在产品筹备期,这些涉及的机构都会对私募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公司概况
介绍公司和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情况、部门构架、投研团队、高管与核心投研人员的学历和工作背景。在这部分介绍中要尽量突出核心人员的能力和优势,如高学历团队、学术权威、在国内外大型投资机构担任高管或投资经理的从业经验、业绩著名的明星股票分析师、资深的实体产业背景、历经多轮熊牛市的实战经验和百里挑一的历史业绩等。
2. 投资流程和风控制度
投资流程的介绍主要在于投资决策制度,比如是否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如何组成的和运行;是采取基金经理负责制,还是集体决策制;备选投资标的物的入选流程,买卖的决策和操作流程等;各部门在投研中的职责和配合机制等。风控制度主要包括是否有风控部门、具体的风控标准、风控操作流程等。
3. 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历史业绩、交易记录
这方面可以介绍单位的投资理念是价值投资还是布局成长股;是针对企业经营情况、商品供求等基本面进行分析还是根据人类普遍性的人性弱点和认识偏差造成的行为偏差进行针对性操作,是追求大概率的机会还是专注小概率的黑天鹅事件等等。投资策略,可以介绍单位使用的投资方法、投资策略,比如是多空对冲还是单边趋势,是高抛低吸还是追涨杀跌,是长期持有还是波段操作、短线买卖等。通过这些内容,让外界能理解自己的投资思路、投资方法、投资风格。除了相对抽象的投资理念和策略,投顾还需要提供一些历史业绩,比如以往管理的各类产品或单账户业绩等。如果以往业绩是非阳光化的产品,业绩公信力不强,则投顾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以往的股票交割单或期货结算单。为了能有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历史业绩,大部分投顾会选择先以自有资金发行第一只阳光化产品。
4. 获奖情况
如果有本机构或核心人员参加各类比赛或评比的获奖记录,那么也可以做在介绍材料中作为亮点为自己加分。
四、 产品结构设计
产品的结构是产品设计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产品结构可分为结构化和管理型。
1. 结构化产品
在结构化产品中,产品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型,每一类份额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常见的结构化产品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又称B级、风险级、普通级)两类份额,由劣后级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承担所有损失或者由劣后级资金来确保优先级的固定收益。通过结构化的设计,优先级资金一般享有优先分配产品利润的权利和本金安全的保障,而劣后级资金在承担产品的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的同时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结构化产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投顾资金实力和知名度都较小,募资能力也较弱。这种情况下,投顾在发行第一只私募产品时往往会选择结构化产品,这样投顾不需要募集整个产品的全部资金,而只需投入占产品规模一小部分的资金作为劣后级,然后从银行或信托资金池对接优先级资金,就能使产品成立,使以后投顾再要发行产品时能拿出自己管理的阳光化产品的历史业绩。另一种情况是成熟投顾为了追求更高收益而主动选择发行结构化产品,通过结构化产品放杠杆,追求高收益,同时也承担更高的风险。
2. 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
在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中,所有份额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风险。比起结构化产品,更多的投顾还是更青睐管理型产品,因为管理型产品没有为优先级保本保收益的压力,压力更小,操作更自如。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截止11月7日,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信托产品共有3318只,其中管理型产品1868只,占比56.3%。
五、 决定发行通道
目前,私募发行的通道主要有信托通道、公募专户通道、私募备案自主发行、有限合伙、伞形子信托等。这些通道有不同的限制和优势,在这里为大家逐一介绍。
1. 信托
信托是阳光私募最早的通道,也是目前最主要的通道。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目前全市场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信托产品共有3318只。信托型私募产品的规模一般不小于3000万,有50个300万以下的小额名额。集合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用用于套保或套利,不能参与商品期货交易。信托产品不是纳税主体,所以不用为投资者代扣个人所得税。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可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信托产品的业绩一般在信托网站公示,公信力最强。信托产品需向信托公司支付信托通道费,此外还需向托管银行支付银行托管费。
2. 公募专户
私募基金可以通过公募基金专户发行私募产品。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目前全市场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公募专户共有214只。公募专户型私募产品的规模一般不小于3000万,200个300万以下小额名额。股指多空都能做,也能做商品期货。和信托产品一样不代扣个人所得税。结构化的公募专户产品的优先级可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业绩在公募基金网站上可以登录账号进行查询,需支付公募专户通道费,此外还需支付银行托管费。
3. 契约型备案私募
今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私募基金发行的可选通道在原有的信托、公募专户等通道的基础上新增了契约型私募备案登记自主发行这一选项。契约型私募无规模起点的要求。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投向上限制较少,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都能做。不代扣个人所得税。目前难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估值、外部风控、托管可以由券商一站式解决,需支付一笔托管和服务费用给券商,费用较信托和公募专户低。
4.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制基金无规模起点的要求,合伙人不超过50个,合伙企业需向税务局申报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有限合伙型基金的一个缺点是理论上每一次有任何投资者(合伙人)的加入和退出都需要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合伙人的变更,而这些变更往往需要全体合伙人到场或者提供所有合伙人的证件办理,流程非常麻烦。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主要优点是资金投向上几乎没有限制,有限合伙是一种企业形式,所以有限合伙企业不仅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也可以投资任何合法的领域,当然实际操作中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中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投向做出一定的限制。前几年在还没有公募专户通道和契约型备案私募这两个通道的情况下,发行私募基金主要靠信托渠道。而信托产品在投向上有限制较多,比如不能交易期货,所以当时不少想要参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衍生品的投资机构会选择发行有限合伙制的产品,近两年有了公募专户和契约型备案私募这两个在投向上限制很少的通道之后,有限合伙基金这一形式在私募证券基金上使用得越来越少了。
5. 伞形子信托
伞形子信托严格来说不是独立产品,而是伞形信托产品下的子账户,但是由信托进行独立的收益核算,对于资金规模较小的投顾来说,伞形子信托提供了一个门槛较低的阳光化产品的发行和业绩展示途径。伞形子信托产品的规模可以小到1000万以下,有些产品甚至只有200-300万。伞形子信托产品可以是管理型,也可以做成由投顾单一劣后资金对接信托优先资金的结构化。大部分伞形自信托不能做股指期货、不能融资融券、不能做商品。另外,有一些私募机构反映他们操作的伞形子信托存在交易速度慢的问题。
六、 选择销售渠道
产品的结构和发行渠道确定后,产品要最终成立还要解决产品资金来源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产品的资金完全来自于投顾公司或公司团队的自有资金。而更常见的情况是,产品的资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来自于外部资金,这就引出了如何进行产品的资金募集、如何选择销售渠道的问题。目前私募基金主要的销售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经纪商销售、三方平台销售、银行销售等。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以选择只通过其中的某一种渠道销售,或是同时借助多个渠道进行销售。除了自行销售外,其他的渠道方一般都会收取一定的销售费用,费用高低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 自行销售
自行销售适合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强的情况。比如核心投研负责人人员原来是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券商资管明星投资主办,券商明星分析师等。有这样背景的投研负责人往往在业内有相当的号召力,在之前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现成的客户资源。这种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己解决私募产品的募资问题。
而大多数投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人员在业内可能不是很知名,客户资源不是非常丰富,这种情况下自行销售会很困难,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销售。
2. 经纪商销售
经纪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对投顾比较了解,对投顾有信心,投顾发行产品经纪商还能获得佣金收入、通道收入、服务收入等收入以及结算量、规模存量的业绩提升,因而经纪商在帮助投顾发产品的事情上有着强烈的合作意愿。但是经纪商销售的问题有:一方面经纪商的高净值客户的风险偏好相对较高,一般来说更偏好高收益的产品而较难接受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
另一方面,大经纪商销售能力较强,而中小经纪商销售能力较弱。
3. 三方平台销售
作为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第三方平台的优势是:有各类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高净值客户,可以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平台和合作方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做各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宣传。第三方对投顾的情况不如经纪商了解,对投顾有一个尽调和跟踪的过程,并进行一定的比较和筛选,在通过一定的筛选流程后产品才能上线销售。
4. 银行销售
作为募资渠道,银行不论自有资金池还是高净值客户资源的量都非常大。保收益型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是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还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资源,银行高净值客户对银行高度信任,容易接受银行推荐的私募理财产品。但是银行对风险非常敏感,银行客户的在风险偏好上也相对偏保守,一般来说银行和银行客户更偏好风格稳健、风险较低的产品。而且要通过银行销售可能需要通过银行内部繁复的审核流程,具体根据各银行内部制度来定。
七、 产品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募集成立后,还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备案平台上进行产品的登记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及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信息。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D. 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阳光私募的历史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地壮大和成熟。而去年以来政府和主管部门又颁布和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对私募基金行业予以支持。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今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为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明确的依据,并起到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作用。
据证监会协会统计,国内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1100余家,管理规模逾3000亿元。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渠道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只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到现在基金专户、私募自主发行契约式基金等。私募产品的投向不断丰富,从最初单纯投向股票型二级市场,到现在可以投向定向增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同的投资工具和领域。
在《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和今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好转双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者有兴趣进入私募行业,想要了解如何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根据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分类,私募基金根据其投向主要可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下面为大家简要地讲解一下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 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别地区的税务局遇到过税务专管员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企业设立上,除了企业形式之外,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第三方为信托产品担任投顾的,需要满足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所以,如果打算将来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基金,则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
注册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注册在一些对私募基金有专门扶持政策和专业服务的行政区或对冲基金园区,如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虹口对冲基金园区、深圳前海新区等,这些地区对入驻的私募机构提供一系列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的办公场地、甚至现金奖励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对金融比较了解、专业性高。除了上述的大型对冲园区外,全国其各地还有大大小小的其他“开发区”,也会宣称对包扩私募机构在内各行各业都有各种优惠政策。但是这些开发区可能在企业注册前给企业一个优惠的口头的许诺或没有法律效率的书面承诺,企业注册后又以各种借口不予实现,最终这些优惠政策仅停留在口头约定中,口惠而实不至。而且这些开发区并非专门针对私募行业,其工作人员很可能对金融缺乏概念,造成办事时效率低。而且,有些地区工商局和税务局不在一起办公,甚至彼此相隔数公里且无方便的交通,造成办事时非常不方便。这些都需要考虑。
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今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公布并执行,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的登记备案制度。从此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私募行业由证监会监管,由证监会委托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的登记备案。所以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公司设立后,需要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的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所需要上报的材料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组织形式、办公地址、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证的号码和照片,员工人数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证件号码、从业资格、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国籍、证件号,机构股东的名称、企业性质、组织形式,以及股东的认缴金额、比例,实缴金额、比例等。
三、 准备尽调材料
私募机构要发产品,势必要和外部各种形形色色的机构打交道,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经纪商、信托公司或公募基金等通道方,银行或者三方销售平台等资金方、销售渠道等。在产品筹备期,这些涉及的机构都会对私募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公司概况
介绍公司和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情况、部门构架、投研团队、高管与核心投研人员的学历和工作背景。在这部分介绍中要尽量突出核心人员的能力和优势,如高学历团队、学术权威、在国内外大型投资机构担任高管或投资经理的从业经验、业绩著名的明星股票分析师、资深的实体产业背景、历经多轮熊牛市的实战经验和百里挑一的历史业绩等。
2. 投资流程和风控制度
投资流程的介绍主要在于投资决策制度,比如是否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如何组成的和运行;是采取基金经理负责制,还是集体决策制;备选投资标的物的入选流程,买卖的决策和操作流程等;各部门在投研中的职责和配合机制等。风控制度主要包括是否有风控部门、具体的风控标准、风控操作流程等。
3. 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历史业绩、交易记录
这方面可以介绍单位的投资理念是价值投资还是布局成长股;是针对企业经营情况、商品供求等基本面进行分析还是根据人类普遍性的人性弱点和认识偏差造成的行为偏差进行针对性操作,是追求大概率的机会还是专注小概率的黑天鹅事件等等。投资策略,可以介绍单位使用的投资方法、投资策略,比如是多空对冲还是单边趋势,是高抛低吸还是追涨杀跌,是长期持有还是波段操作、短线买卖等。通过这些内容,让外界能理解自己的投资思路、投资方法、投资风格。除了相对抽象的投资理念和策略,投顾还需要提供一些历史业绩,比如以往管理的各类产品或单账户业绩等。如果以往业绩是非阳光化的产品,业绩公信力不强,则投顾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以往的股票交割单或期货结算单。为了能有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历史业绩,大部分投顾会选择先以自有资金发行第一只阳光化产品。
4. 获奖情况
如果有本机构或核心人员参加各类比赛或评比的获奖记录,那么也可以做在介绍材料中作为亮点为自己加分。
四、 产品结构设计
产品的结构是产品设计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产品结构可分为结构化和管理型。
1. 结构化产品
在结构化产品中,产品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型,每一类份额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常见的结构化产品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又称B级、风险级、普通级)两类份额,由劣后级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承担所有损失或者由劣后级资金来确保优先级的固定收益。通过结构化的设计,优先级资金一般享有优先分配产品利润的权利和本金安全的保障,而劣后级资金在承担产品的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的同时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结构化产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投顾资金实力和知名度都较小,募资能力也较弱。这种情况下,投顾在发行第一只私募产品时往往会选择结构化产品,这样投顾不需要募集整个产品的全部资金,而只需投入占产品规模一小部分的资金作为劣后级,然后从银行或信托资金池对接优先级资金,就能使产品成立,使以后投顾再要发行产品时能拿出自己管理的阳光化产品的历史业绩。另一种情况是成熟投顾为了追求更高收益而主动选择发行结构化产品,通过结构化产品放杠杆,追求高收益,同时也承担更高的风险。
2. 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
在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中,所有份额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风险。比起结构化产品,更多的投顾还是更青睐管理型产品,因为管理型产品没有为优先级保本保收益的压力,压力更小,操作更自如。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截止11月7日,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信托产品共有3318只,其中管理型产品1868只,占比56.3%。
五、 决定发行通道
目前,私募发行的通道主要有信托通道、公募专户通道、私募备案自主发行、有限合伙、伞形子信托等。这些通道有不同的限制和优势,在这里为大家逐一介绍。
1. 信托
信托是阳光私募最早的通道,也是目前最主要的通道。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目前全市场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信托产品共有3318只。信托型私募产品的规模一般不小于3000万,有50个300万以下的小额名额。集合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用用于套保或套利,不能参与商品期货交易。信托产品不是纳税主体,所以不用为投资者代扣个人所得税。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可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信托产品的业绩一般在信托网站公示,公信力最强。信托产品需向信托公司支付信托通道费,此外还需向托管银行支付银行托管费。
2. 公募专户
私募基金可以通过公募基金专户发行私募产品。根据朝阳永续数据库统计,目前全市场存续中且有持续业绩公布的公募专户共有214只。公募专户型私募产品的规模一般不小于3000万,200个300万以下小额名额。股指多空都能做,也能做商品期货。和信托产品一样不代扣个人所得税。结构化的公募专户产品的优先级可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业绩在公募基金网站上可以登录账号进行查询,需支付公募专户通道费,此外还需支付银行托管费。
3. 契约型备案私募
今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私募基金发行的可选通道在原有的信托、公募专户等通道的基础上新增了契约型私募备案登记自主发行这一选项。契约型私募无规模起点的要求。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投向上限制较少,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都能做。不代扣个人所得税。目前难以对接银行优先资金。估值、外部风控、托管可以由券商一站式解决,需支付一笔托管和服务费用给券商,费用较信托和公募专户低。
4.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制基金无规模起点的要求,合伙人不超过50个,合伙企业需向税务局申报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有限合伙型基金的一个缺点是理论上每一次有任何投资者(合伙人)的加入和退出都需要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合伙人的变更,而这些变更往往需要全体合伙人到场或者提供所有合伙人的证件办理,流程非常麻烦。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主要优点是资金投向上几乎没有限制,有限合伙是一种企业形式,所以有限合伙企业不仅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也可以投资任何合法的领域,当然实际操作中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中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投向做出一定的限制。前几年在还没有公募专户通道和契约型备案私募这两个通道的情况下,发行私募基金主要靠信托渠道。而信托产品在投向上有限制较多,比如不能交易期货,所以当时不少想要参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衍生品的投资机构会选择发行有限合伙制的产品,近两年有了公募专户和契约型备案私募这两个在投向上限制很少的通道之后,有限合伙基金这一形式在私募证券基金上使用得越来越少了。
5. 伞形子信托
伞形子信托严格来说不是独立产品,而是伞形信托产品下的子账户,但是由信托进行独立的收益核算,对于资金规模较小的投顾来说,伞形子信托提供了一个门槛较低的阳光化产品的发行和业绩展示途径。伞形子信托产品的规模可以小到1000万以下,有些产品甚至只有200-300万。伞形子信托产品可以是管理型,也可以做成由投顾单一劣后资金对接信托优先资金的结构化。大部分伞形自信托不能做股指期货、不能融资融券、不能做商品。另外,有一些私募机构反映他们操作的伞形子信托存在交易速度慢的问题。
六、 选择销售渠道
产品的结构和发行渠道确定后,产品要最终成立还要解决产品资金来源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产品的资金完全来自于投顾公司或公司团队的自有资金。而更常见的情况是,产品的资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来自于外部资金,这就引出了如何进行产品的资金募集、如何选择销售渠道的问题。目前私募基金主要的销售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经纪商销售、三方平台销售、银行销售等。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以选择只通过其中的某一种渠道销售,或是同时借助多个渠道进行销售。除了自行销售外,其他的渠道方一般都会收取一定的销售费用,费用高低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 自行销售
自行销售适合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强的情况。比如核心投研负责人人员原来是公募明星基金经理,券商资管明星投资主办,券商明星分析师等。有这样背景的投研负责人往往在业内有相当的号召力,在之前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现成的客户资源。这种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己解决私募产品的募资问题。
而大多数投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人员在业内可能不是很知名,客户资源不是非常丰富,这种情况下自行销售会很困难,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销售。
2. 经纪商销售
经纪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对投顾比较了解,对投顾有信心,投顾发行产品经纪商还能获得佣金收入、通道收入、服务收入等收入以及结算量、规模存量的业绩提升,因而经纪商在帮助投顾发产品的事情上有着强烈的合作意愿。但是经纪商销售的问题有:一方面经纪商的高净值客户的风险偏好相对较高,一般来说更偏好高收益的产品而较难接受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
另一方面,大经纪商销售能力较强,而中小经纪商销售能力较弱。
3. 三方平台销售
作为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第三方平台的优势是:有各类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高净值客户,可以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平台和合作方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做各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宣传。第三方对投顾的情况不如经纪商了解,对投顾有一个尽调和跟踪的过程,并进行一定的比较和筛选,在通过一定的筛选流程后产品才能上线销售。
4. 银行销售
作为募资渠道,银行不论自有资金池还是高净值客户资源的量都非常大。保收益型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是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还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资源,银行高净值客户对银行高度信任,容易接受银行推荐的私募理财产品。但是银行对风险非常敏感,银行客户的在风险偏好上也相对偏保守,一般来说银行和银行客户更偏好风格稳健、风险较低的产品。而且要通过银行销售可能需要通过银行内部繁复的审核流程,具体根据各银行内部制度来定。
七、 产品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募集成立后,还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备案平台上进行产品的登记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及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信息。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小结
以上就是要成立一个私募证券基金所需的主要流程和主要环节的简要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至于各个环节的具体细节,则需要私募机构与这些环节涉及的相关的机构具体协商,以实际情况而定。
E. 对冲基金:一个分析的视角的译者序
《对冲基金:一个分析的视角》译者序(该书出版时对《序》略有修改)
2008年11月18日中午,我站在浦东一座写字楼的走廊里,望着陆家嘴灰蒙蒙的天空发呆。这时接到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李季博士的电话,问我是否愿意翻译一本关于对冲基金的书。
我不禁暗暗佩服,觉得她真有眼光,10月5号证监会才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并刚刚组织有关券商参与融资融券联网测试,她就盯上对冲基金了。“我把原著给你寄去,你先看一看”,她说。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原著。翻开一看,满纸都是流动性、序列相关性、因子模型等熟悉的术语、各种各样的公式、一望即知是用Matlab或Excel绘制的彩图,以及二三十页参考文献,书后还附了一段Matlab程序,我当即就有了把它敲进电脑运行一遍的冲动。这书恐怕是有学术价值的,我边想边去看书名和作者名字,当Andrew W. Lo这个名字跃进我双眼的时候,我不禁心中一动,连忙拿起手机给她发了短信:“这书的作者是罗闻全啊!罗闻全!你放心吧,我一定会认真对待的!”
一、罗闻全及其学术成就
在西方金融学界,罗闻全(Andrew Wen-chuan Lo,简作Andrew W. Lo)是赫赫有名的金融学家(个人主页见下面的“扩展阅读”)。然而,对于我国高等院校金融专业的大多数师生来说,这个名字却是相当陌生的,例如其著作《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The Econometrics of Financial Markets)的中文版居然将其名字译为“安德鲁.W.罗”,即便是在7年之后的2010年,一本关于对冲基金的书上仍将其译为“安德鲁.罗”,因此这里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罗闻全。
罗闻全于1960年4月18日出生于香港,此后曾在中国台湾地区居住。5岁那年,罗闻全全家从台湾移民到纽约。他的母亲Julia Yao Lo(约1927—)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在她的悉心教导下,罗闻全的姐姐和哥哥先后获得了有“少年诺贝尔奖”之称的“西屋科学天才少年奖” 。后来,老三罗闻全从8年级跳级进入著名的Bronx科学高中,经过刻苦学习,也获得了这一奖项。真可谓天才之家,一时传为佳话。后来三人又都获得了世界性的学术声誉,与其母亲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关于罗闻全的姐姐和哥哥,我们知之甚少。在Peter L. Bernstein所著的Capital Ideas Evolving(中文译名《投资新革命》)中,称他的姐姐是一个分子生物学家,哥哥是火箭科学家。译者推测他的姐姐是Cecilia Wen-ya Lo(简作Cecilia W. Lo,音译罗闻雅,约1951—),她也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于1974年获麻省理工学院理学学士学位,1979年获洛克菲勒大学细胞与发育生物学博士学位。1980年,她在哈佛大学药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此后历任宾夕法尼亚大学生物系教授,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心、肺和血液研究所(NHLBI)发育生物学实验室主任,遗传学与发育生物学中心主任。她现任匹兹堡大学药学院发育生物学系教授,是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和先天性心脏病学家。她的丈夫段崇智(Rocky S. Tuan)是世界著名的肝细胞生物学家和组织工程学家,有着与她相似的游历和教育经历。二人于1976年结婚,2009年夏天一同前往匹兹堡大学执教。
译者推测罗闻全的哥哥是罗闻宇(Martin Wen-yu Lo,简作Martin W. Lo,约1953—),他于1981年获康奈尔大学数学博士学位,后任职于由西奥多?冯?卡门(Theodore von Karman)和钱学森等人创建的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帕萨迪纳喷射推进实验室(Pasadena Jet Propulsion Laboratory),并于2001年提出了举世闻名的“星际高速公路”(Interplanetary Superhighway)技术。
1977年,罗闻全从Bronx科学高中毕业,考入耶鲁大学,打算学习数学、物理和生物化学,因为这些学科看起来很“酷”,同时这也是他的姐姐和哥哥学过的专业。但是在第一学期期末,他邂逅了一位在麻省理工学院(MIT)学习经济学的高中同窗,在她的建议下,他去麻省理工学院选修了默顿(Robert C. Merton,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主讲的金融学,从此经济学和金融学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在Bronx科学高中时,曾经阅读过科幻小说家Isaac Asimov的《基地》三部曲(Foundation Trilogy),其中讲到有个数学家创立了一种叫做心理历史学(psychohistory)的人类行为理论。根据该理论,心理历史学家在获取有关人类情感倾向的大量数据后,便能根据这些数据精确地预测未来。罗闻全认为Asimov的描述完全可行,而且他想成为那个实现它的人;而经济学,特别是博弈论和数理经济学看上去都是做这个研究的最好的出发点。于是,他致力于研究经济学,于1980年获耶鲁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5至1989年期间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研究员等职,其中1987年至1988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任W. P. Carey财务学讲座副教授。1990年,29岁的罗闻全成为麻省理工学院的终身教授。从那时起至今,他一直留在麻省理工学院,并在斯隆管理学院创建了MIT金融工程实验室(MIT Laboratory for Financial Engineering)。该实验室汇集了一大批著名的金融学家,因此其代表着美国金融工程的最高水平。2004年,罗闻全当选为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最年轻的院士。
罗闻全被公认为金融学家、金融工程学界领袖、对冲基金研究领域泰斗和生物金融学的创始人,华人金融学家的第一人。1998年,美国《商业周刊》将他评为金融学术界最有前途的三颗新星之一。在Peter L. Bernstein的《投资新革命》(Capital Ideas Evolving)中,依次讲述了萨缪尔森(Paul Sameulson,1915年5月15日至2009年12月13日,197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默顿(Robert C. Merton,1944—,1997年诺奖得主)、罗闻全、希勒(Robert Shiller)、夏普(Willam Sharpe,1934—,1990年诺奖得主)、马克维茨(Harry Markowitz,1927—,1990年诺奖得主)和斯科尔斯(Myron Scholes,1941—,1997年诺奖得主)的投资思想——罗闻全赫然跻身世界金融学大师的行列。这样看来,未来罗闻全和希勒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并非不可能的事。
罗闻全的研究领域覆盖了金融理论、金融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投资组合管理、对冲基金和金融计量经济学。他雄心勃勃地希望能够像Asimov描述的那样建立一套能够预测人们在金融市场中的行为的理论。他最著名的贡献包括:于1988年提出方差比检验,并实证地指出股价即使对于广义的随机游走假设来说也是不满足的;指出金融学中的经典教条——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是不成立的,并提出了用于替代EMH的适应性市场假说(Adaptive Market Hypothesis,AMH);开创了生物金融学;发展了金融学中经典的Markowitz的均值—方差分析框架,提出了均值—方差—流动性分析框架;等等。与恩师默顿等人一样,罗闻全的研究与实践密切相关,他是研究对冲基金的泰斗,同时也是对冲基金Alpha Simplex Group的创立者和合伙人。
罗闻全发表了大量一流的论文和著作(见其个人主页),可谓著作等身。其与John Y. Campbell和A. Craig MacKinlay合著的《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获1997年度保罗.萨缪尔森奖,并成为金融计量学的经典教材。2004年9月,我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所上的第一节课就是这门课。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刚上课时教室里挤满了想选这门课的学生,但是这门课实在太难,王一鸣教授在讲台上讲得如行云流水一般,大家却如闻天书,第一节下课时就逃走了一半,到第三节课下课时,已经只剩大约10个人了。我每每竖着耳朵,战战兢兢,生怕漏掉一句,侥幸坚持到了最后,中间还阅读了罗闻全写的有关论文,从此把他当成了偶像。
读者阅读的这本书的原著是2008年出版的,全书包括10章,由罗闻全教授等发表的一系列高端的学术论文组成。本书理论与实践兼具,具有非常高的学术价值,一经出版,就获得了崇高的学术声誉。阅读本书,不仅可以深入了解美国对冲基金行业,而且还可以对罗闻全教授的研究方法、学术思想有所了解。然而不幸的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我一再拖延交稿日期,居然拖到了很久。
二、对冲基金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已经来了,对冲基金还会远吗?
在美国,对冲基金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在1998年金融危机、2007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对冲基金对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标志着对冲基金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支新兴力量和一个新的系统性风险来源,美国政府为了将对冲基金“这头巨兽关进铁笼”,也做了不懈的努力(见本书第7、9、10章)。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60多家公募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上千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和专户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部门、证券公司的自营部门、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持有的保险基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数千个私募证券基金公司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等。这些机构投资者都可以被统称为“基金”。在2010年4月之前,A股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都是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虽然部分机构会参与一些固定收益套利型、事件驱动型、濒危证券型、基金的基金型或可转换套利型策略,但是规模和深度都有限,无法进行典型的“对冲”业务,没有任何一个公募机构把自己定位为对冲基金,也极少有私募基金宣称自己是对冲基金。
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批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并于3月19日宣布在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信证券等6家证券公司率先试点融资融券,3月31日正式启动试点交易。此后2010年6月8日、12月25日两次扩大试点范围,使试点券商增加到25家,约占全国券商总数的四分之一。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正式上市。如果不出意外,转融通业务将于2011年推出,这将扩大对冲业务。
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是中国证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标志着A股市场从此摆脱了只能做多、难以采用杠杆的限制,可以进行多空双向交易。更重要的是,这还意味着中国将迎来对冲基金大发展的时代,只要政策允许,越来越多的私募甚至公募基金公司将发行对冲基金,包括做多/做空股票对冲型、偏向卖空型、管理期货型等类型。
2010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和《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7月7日,证监会宣布,基金专户理财业务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且“考虑到专户理财为非公募产品,其投资人均为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以及自我保护能力的投资者,因此,专户理财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总体原则应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监管机构不再对专户理财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目的、投资比例、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规定”。2011年3月,证监会下发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由此获准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而这意味着它们将开展“对冲基金业务”。
实际上,2010年4月份之后,沪深300股指期货和沪深300指数剧烈的日内波动、融资融券规模的日益增长,都表明可能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在从事对冲业务。2010年年中,译者就了解到不少大型公募基金公司正在研究对冲基金业务,一旦政策放开,就将申请成立做多/做空股票对冲型、管理期货型等对冲基金。2010年12月中旬,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一只采用期指套利策略的“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其实就属于对冲基金。2010年底,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国泰君安君享量化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监许可[2010]1937号文),允许该公司发行集合理财产品“君享量化”。该产品的投资策略是“采用市场中性策略,在尽量对冲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将投资组合的Beta值控制在-0.3至0.3之间),运用数量化选股及指数套利等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2011年3月7日,“君享量化”正式发行,受到投资者追捧,一天之内募集资金就达5亿元。这是2011年1月25日《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出台后严格按照该细则设计的第一只对冲类产品,被公认为中国第一个正式的对冲基金,2011年由此成为中国“对冲基金元年”。几乎在同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也推出了采用对冲策略的“一对多”理财产品。预期一两年内对冲基金将如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出现。
中国对冲基金的产生和蓬勃发展,将至少对资本市场的三方参与者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一,它将促进各个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投资理念、研究方法和风险管理的改变,并将加剧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竞争,从而大大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降低期望收益率,因此缺乏竞争力的机构将被逐渐淘汰,甚至还可能改变基金的组织形式——这类似于罗闻全所提出的适应性市场假说和生物金融学:以前,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散户、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基金等多个“物种”在为相当充裕的资源而竞争,因此市场效率较低;以后,增加了对冲基金这一蓬勃发展的新物种,“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资源最终会锐减,这转而会导致生物数目减少,从而降低了竞争的水平,并最终导致循环重新开始。有时,循环会收敛到角点解,即某些物种灭绝、食物资源完全耗尽或者环境条件发生剧烈的变化”(见本书第9章)。未来机构投资者竞争业态的变化也将加快,具有竞争力的机构将更快地崛起,缺乏竞争力的机构将更快地衰落乃至退出市场。投资经理们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压力,因为他们必须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对冲基金还将成为新的系统性风险来源,一次偶发的事件足以对很多投资能力并不差的机构投资者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参见本书第7、10章)。在这个充满变革的时代,能最快地适应变革的“潮人”才能生存下来。这些都是值得基金从业者关注的问题。
第二,它将给专门向机构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的证券分析师们(主要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在机构投资者为资源——收益率——进行残酷竞争的同时,证券分析师们也在为自己的资源——机构投资者的佣金和评价——进行着残酷的竞争。从2003年至今,每年10月进行的“新财富”全国“最佳证券分析师”排名,一直是分析师和证券公司研究部门争夺的主要阵地,全国排名前20位的证券公司研究部门大多根据“新财富”排名来确定分析师的薪酬。而分析师的“新财富”排名越高,市场影响力越大,他为所在的研究所赚取的佣金就越多。但分析师的研究属于商业化的研究,并非严谨的学术研究。作为基金公司的投资策略分析师,译者深知分析师行业“20%靠研究,80%靠忽悠”的说法并非完全是戏谑。从长期来看,这种竞争业态将逐渐改变,而对冲基金的发展将推进、加快这种变革。未来分析师必须具有更宽广的视野、更全面的知识、更高的研究能力、更深厚的数理知识和建模水平、更好的选股择时能力,要求他们不仅能在适当的时机给出买入建议,还要在适当的时机给出卖空的建议。缺乏数理知识和建模能力、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主要靠“忽悠”混迹市场的分析师将难以立足。对于由分析师所组成的证券公司研究部门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而且,系统性风险的加大将对证券公司研究部门获取的佣金额带来影响,并加大佣金额的波动性,甚至影响到整个证券公司的业绩(虽然咨询业务的佣金收入在证券公司的全部利润中占比普遍很小)。
第三,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必须考虑如何才能对对冲基金进行有效地监管。根据国际经验,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冲基金的行为可能会给金融市场造成猛烈的冲击,因此如何对对冲基金进行监管一直是学术界和管理层讨论的热点,美国到目前为止也没能建立起对对冲基金进行监管的法律框架和机构(参见本书第9.4节)。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与美国的对冲基金一样,多年来一直是“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没有专门的监管法律,而它们可能正是未来对冲基金的主体。
不过,加强监管毕竟是国际趋势,我国也不例外。2011年1月中旬,《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草案)》正式公布。其中第二条规定:“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前款所称证券,包括买卖未上市交易的股票或股权,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及衍生品,以及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交易品种。”这样就把资本市场上各种机构投资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并且《修订草案》的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特别规定”,明确地把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显然,尚处于婴儿时期的另类投资也将被纳入该法的监管范围,这无疑符合对对冲基金加强监管的国际趋势。与我国的对冲基金一样,我国对对冲基金的监管也将在发展中不断摸索前行。
总之,对冲基金的发展将对资本市场上所有的个人参与者、机构参与者、监管部门都产生巨大的影响。此外,它还将促进学术界和理论界的研究工作。虽然目前国内已经翻译出版了三四部关于对冲基金的书籍,但是学术价值有限。作为一本系统地介绍对冲基金投资的、具有深厚学术价值的著作,本书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而且,由于难以获取专门的数据,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对冲基金的研究大多侧重于定性分析。中国对冲基金的蓬勃发展,必将催生类似CS/Tremont和Lipper TASS这样的对冲基金专门数据库,催生类似对冲基金研究公司(HFR)这样的对冲基金专门研究机构,并促进国内研究水平的提高。译者大胆地猜测,不久的将来,对冲基金类课程就将成为高等院校金融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三、本书的翻译过程与致谢
多年以来,我国僵化的学术体制、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学者们面临的巨大的生存生活压力导致有能力的、严谨的学者不愿意从事翻译,而部分浮躁的译者——其中不乏名校教授——则趁机大行其道,置学术道德于不顾,把翻译当做钓名沽誉的手段,导致大量国际一流的学术著作被低劣的译者糟蹋了,让无数学子痛心不已,我在求学期间就对此深有感触。久而久之,大家宁愿直接阅读英文原版,而对中文译本敬而远之。然而,并非人人都有能力、时间和精力去获取并阅读英文文献,而这导致国外的优秀作品迟迟不为国人所了解,像罗闻全这样的世界顶尖学者的名字在国内居然鲜有人知,就是一个例子。
当初出于对罗闻全教授的崇敬,我下决心把这本书翻译好,甚至一度计划将他1998年出版的著作《华尔街非随机漫步》(A Non-Random Walk Down Wall Street)也译为中文。但是做到好的翻译何其难也!翻译之艰辛,不亲身经历,永远无法体会。一个合格的翻译者不仅必须具有优秀的中英文功底、深厚的专业知识、涉猎广泛,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要心态平和,无欲无求,坐得了冷板凳,吃得了苦,绝不能把它当作钓名沽誉的手段,否则只会糟蹋原著(这种恶例不胜枚举)。本书原著只有300多页,我却花了一两千个小时来翻译——工作之余,就把自己关在租来的斗室里,将业余时间几乎全部花在上面,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宅男”,这样无非是想做到无愧于心。
专业文献的翻译,尤其推崇一个“信”字,必须把原作者的意思准确无误地传达给中文读者,因此翻译时决不能不懂装懂,胡乱猜测。在“信”的基础上,尽量做到“达”。无奈“求其信已大难矣”,“达”字更难,至于“雅”字,则是我辈不敢妄称的。为了自己这些倒霉的信念,我花去大量的时间查找资料,力求准确地理解作者的原意。
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并能获取更多的信息,我还在书中撰写了将近120条译者注。这些注释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出原著中的错误,大约占10%;第二类是对原著的意思进行解释和补充,以便读者能够更加透彻地理解正文,占将近90%;第三类是对专业术语的译法进行说明,大约只有几条。有时为了写好一个注释,就要花去七八个小时查找资料。而且为了保证质量,我不敢寻找合作伙伴,因为通常英文好的专业基础未必好,专业基础也好的未必有严谨的态度——根据我的经验,凡是由一个老师带着一堆学生翻译的书籍,往往比较容易出错。因此,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人翻译、校对的,并对书中部分数据做了计算验证,还用书中提供的数据和程序绘制出了一部分图形。这种执着严重地损害了我的健康,常常因为伏案过久而周身不泰,中间有数次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后悔当初不该一时冲动接下这个差事,想放弃了事。后来支持我完成的,居然是这样一个想法:翻译完这本书,就再也不涉足这类工作了!
不过翻译也并非全无好处,它迫使我透彻地阅读本书,并有助于扭转我工作之后难以静下心来读书的恶习。1918年4月,爱因斯坦在柏林物理学会为普朗克(Max Planck)六十岁生日举办的庆祝会上演讲说:“首先我同意叔本华所说的,把人们引向艺术和科学的最强烈的动机之一,是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和使人绝望的沉闷,是要摆脱人们自由、变化不定的欲望的桎梏。一个修养有素的人总是渴望逃避个人生活而进入客观知觉和思维的世界”,于我心有戚戚焉。
本书的初稿是2010年6月10日完成的,此后一周回家探望父母,每天陪着年逾古稀的父亲在医院打点滴,并在其病榻前修改出了第二稿。最终交给编辑的是第五稿。我常常想,倘若我从小没有那么强烈的求知欲,没有阅读那么多书籍,从而没有被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思想所蛊惑,没有梦想着修齐治平,没有养成耿直严谨的坏毛病,而是安于平凡,处事圆滑,抛弃理想,追求金钱,我就不会读这么多年书,走这么多弯路,就可以早日赚钱赡养父母,他们或许就可以免于疾病之苦、安度晚年了。然而往者不可谏,唯有叹息!
在翻译的过程中,我的导师......(因为未获得当事人授权,感谢的名单隐去)......,在此对他们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最后特别感谢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的李季博士和编辑王玲女士的辛勤劳动和热心帮助。至于书中的不足之处,概由本人负责。读者发现不足之后请务必来函赐教,以便我能在未来修订时更正之。
2010年9月6日于上海隆安公寓
2011年5月15日修改于上海虹桥路
F. 请教大家,阳光私募基金非结构化和结构化哪个好
没有好不好,只有适不适合。阳光私募基金是信托化了的私募基金。是信托公司发行的,并委托私募基金公司做为投资顾问操作的理财产品。阳光私募基金按照产品属性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结构化,一种是非结构化产品。
所谓的结构化私募基金,本质是把投资者分割为不同层级,例如“优先”和“一般”;同时,不同层级的投资者对应不同的风险和收益。其中,“优先”一般为普通投资者,“一般”多为发起该产品并管理这部分投资的机构。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这类产品的特点是可以保本的,风险不大,但收益也相对固定,类似一个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发起产品的机构,则可能亏本,风险较大,不过可以借别人的钱获得超额收益。
而阳光私募的非结构化产品其实和股票型或者偏股型的基金差不多,信托与管理人不保证收益,投资者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
因此,你的客户经理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一般而言结构化产品的收益不高,不过风险也小。但是结构化阳光私募基金和非结构化阳光私募基金本身是没有好坏之分的,而是是否适合你自己的投资风格和风险承受能力。就如同货币基金和股票基金一样,各有各的适合投资者一样。
此外,对于阳光私募基金来说,投资风险的大小,关键在于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风控能力与操作风格。和产品的属性没有太多的内在关系。所以选择好的私募产品尤为重要,建议去具有学术背景、专业资格和第三方属性的研究机构购买,这样除了比较稳妥可靠之外,还能得到更专业的产品对比以及后期服务。比如广东理财研究会私募研究中心等机构。
G. 如何设立一个专项私募基金
如何成立专项私募基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这是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的首要条件。
2、要有管理人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所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另外,4号文最大变化就是在管理人登记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律师事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上材料提交后等待基金业协会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取得募集资金的资格。
3、要募集资金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指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2月5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所以接下来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的流程,完成私募基金的募集工作。
4、产品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募集成立后,还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备案平台上进行产品的登记备案。
H. 私募与风投的区别是什么
一、投资对象不同
1、私募:私募公司的投资对象通常是处于1/4到1/2的快速扩张阶段的企业,相比风投,私募公司比较看重短期盈利能力,更关注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这些企业往往有着经过市场肯定和验证的商业模式。
2、风险投资:风投的投资对象通常是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公司处于正盈利到1/4的企业缓慢增长阶段,风投公司更多关注的是这类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初创公司如果想拿到风投的投资,需要通过面试和答辩来向投资方展示出自己的盈利能力,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行业发展壁垒等。
二、特点不同
1、私募:"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家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风险投资家一般都有很强的技术背景,同时他们也拥有专业的经营管理知识,这样的知识背景帮助他们能够很好的理解高科技企业的商业模式,并且能够帮助创业者改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三、运作方式不同
1、私募:风险投资通常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2、风险投资: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I. 私募基金投资不良资产的流程
引入资金,解决资金端,在项目端对接AMC不良资产包。并购转让运营模式优质AMC专项投资股权基金业务以股抵债的方式直接参与债务人企业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