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教:我公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实现的 投资收益 是否缴税缴那些税谢谢!
公司的收益属于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大部分的理财收益都不高的,一年收益率最高也就5.4%左右,而且要求高门槛,5万,10万起步的!现在银行里的黄金白银理财最好:周期短(当天买卖即可见收益),收益高(每月保本收益5%),门槛低,有五家银行可以做,去当地银行办网好网银就行了,回来登录网银即可开通黄金白银理财业务,只不过你在开通的时候输入我们服务号,我们给您提供行情资讯,我做这个五年多了,每月保本收益3%! 望采纳
②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在所得税季度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时如何体现
所得税税法规定:
免征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第26条第2项)。也就是说:作为投资企业,其在未来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和利润时,免征所得税。在持续持有的情况下。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计税影响。
如果是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净收益应并入企业当期收益合并缴纳所得税;如果为亏损,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11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免税收入栏。
③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第二条相关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3)买理财的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扩展阅读: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注意事项:
1、要明确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存款是有风险的: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资产新规出台以后,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就是实实在在的。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2、要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等级:银行理财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分别是R1到R5, R1代表谨慎型投资者、R2代表稳健型投资者、R3是平衡型投资者、R4是进取型投资者、R5是激进型投资者。
3、根据投资风险等级投资相应等级的理财产品:根据投资风险等级明确自己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目标和可能承受的风险损失程度,再根据结论购买相应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切莫贪图高收益购买超出承受程度的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税务总局
④ 公司银行短期理财投资收益如何交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写
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投资人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过,其实并不是每一种理财产品都需要交税。
二、《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收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金额。
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金额。
(4)买理财的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扩展阅读:
本表为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企业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计算填报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⑤ 企业将闲置资金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如何入账,这个投资收益用交营业税么,用交所得税么
企业使用限制资金理财需要从投入金额,理财时间,已经所投资标的的份额大小来对比来区分:
1、金额较少,短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所得几张投资收益,按正常交投资所得税。
2、无公允价值的投资标的,列为长期股权投资。这里的溢价收益列为资本公积。按正常交投资所得税
3、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算入变动损益,处理时,按照利润正常交所得税。
具体分记科目可以我上面三个名词的会计分录。再者就不细举了。
⑥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如何填报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发生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并按税法规定为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3.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的余额。
4.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5.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6.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投资处置成本的金额。
7.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投资处置成本的金额。
8.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为第4-6列的余额。
9.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为第5-7列的余额,税收计算为处置损失的,本表不作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10.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9-8列的余额。
11.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3列=第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10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0行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0,将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⑦ 关于 投资收益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
税率一样,就可不交了。
⑧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什么时候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一个季度申报一次,每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故看你取得的收益是什么时候哪个季度的取得的,且只需要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在国税不涉及流转税,涉及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收入(收益)应并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⑨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要交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参照上述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由此可见,此浮动收益不符合“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的,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⑩ 企业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涉及哪些税收
答:贵单位年底依据投资企业盈利确认投资收益,根据税收政策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贵公司确认的上述投资收益,应做纳税调减处理。 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