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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09-15 09:21:00

Ⅰ 自2016年初以来,有关私募基金的法律,政策,规章等有哪些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规则 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46
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76
四、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一) 84
五、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二) 86

第二部分 基金业协会规则 88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88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93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98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101
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记者问 107
六、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115
七、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117
八、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 119
九、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 120
十、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121
十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 122
十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 123
十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 124
十四、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 125
十五、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127
十六、《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36
十七、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个人版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 146
十八、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 151
十九、《募集行为办法》反馈意见登记表(征求意见稿) 155
二十、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156
二十一、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 159
二十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160
二十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起草说明 165
二十四、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169
二十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181
二十六、《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 183
二十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186
二十八、《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相关问题解答(一) 187
二十九、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简明流程 191
三十、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一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名单 194
三十一、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二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名单 195
三十二、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三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名单 196
三十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97
三十四、《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03
三十五、《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9
三十六、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218
三十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237
三十八、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 241
三十九、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244
四十、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252
四十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254
四十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试行) 257
四十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试行) 261
四十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265
四十五、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上海宝银发表公开信事件答记者问 272
四十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打击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73

第三部分 配套规则 276

一、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76
二、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281
三、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85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294
五、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300
六、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305
七、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相关政策的流程说明 309
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310
九、关于引导私募投资基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答记者问 312
十、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 314
十一、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 315
十二、股转系统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解答——机构业务问答(一) 317
十三、股转系统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 319
十四、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 321
十五、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 322
十六、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324
十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 328
十八、中登公司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333
十九、中登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 336
二十、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37

第四部分 其他法律法规 34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34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55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9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0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07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426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33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445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449

第五部分 公募证券规定(私募证券内控可参考适用) 451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451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462
三、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 470
四、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473
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476
六、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工作指引 480
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484
八、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493
九、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497
十、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 504
十一、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 508

第六部分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仅供参考) 510

一、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51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520
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527
四、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537
五、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549
六、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558
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567
八、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577
九、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587
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597
十一、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609
十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620
十三、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624
十四、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631
十五、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633
十六、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637

Ⅱ 谁有2016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中提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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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私募基金属上海海归引进单位吗

证券类私募基金的发行正在进入冰封期。管理着逾两百亿规模私募基金的老张(化名),尽管去年的业绩超过50%,他的一只新发基金,却在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行失败。

不是该银行拒绝推他的产品,实际上银行渠道很卖力地推,客户却热情不高。这只产品面向全国销售,最终只获得了不到5000万的认购。

经历了从5000点到2000多点的“闪电熊”,尤其是屡遭千股跌停的A股市场,业绩说话也不灵。这与去年相比已经是天堂地狱的差别。去年4月,老张每日在渠道间奔走,不停地路演,各渠道抢着帮他发产品,“钱像水一样流过来。”因为是老牌私募,有良好的业绩和口碑,2015年他发了近百只产品。

在牛短熊长的市场环境下,私募似乎总是遇到一个怪圈——在行业大扩张之后,随即进入行业洗牌和整顿。此次又是一场戛然而止的牛市,2016年也是最严监管年,这都意味着2016年私募进入一个艰难时刻。在这样的背景下,老牌私募因自身优势可能会更加壮大。

猜想一:“马太效应”加剧行业洗牌

老张虽然遭遇到了发行寒流,但是因为去年的业绩较好,他的基金几乎没有遭遇赎回,只是新客户较少。但是,北京另一家规模过200亿的大型私募人士透露,在熊市中,银行方非常害怕承担责任。“当下发行对他们来说没有半点好处。业绩好了只有两个月奖金,也没有管理费分成,但是如果引进了一个差的产品则算重大失误。”他说,“曾经有银行就是因为产品出事,私募业务的负责人因此被开除,该银行的私募业务被暂停多年。”

据悉,目前银行渠道已经很少卖私募产品了,对于其不了解的草根私募,银行更是高挂免战牌。

在目前私募的发行格局中,银行仅占40%,另两大渠道是券商和第三方机构,分别占据40%和20%的发行规模。然而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目前这两个渠道的发行也不给力。据悉,券商资管平台如中信、国泰君安、华泰、招商等,虽然仍然在发行产品,但更加挑剔了。某券商私募业务负责人透露,目前其平台对私募产品要求有四:第一,已经在其平台上有半年以上的运行记录;第二,私募自己找一个主力营业部进行推广,该营业部需要承揽一定规模的发行量;第三,私募关键负责人背景必须过硬,或名校,或海归,或有20亿元资产规模的管理经验。“草根私募想要发行基本没戏。”

同样,即使是券商力推的产品,销售压力也很大。上述另一家券商私募业务人士介绍,多只正在发行的产品档期延长。

在市场寒冬下,口碑好、规模大、老牌、股灾中回撤小的私募,还可能获得机构投资者的认可。比如老张的产品虽然在银行端门可罗雀,但是今年他依然拿到一家央企的资金,有望合作发行专户。

格上理财研究中心认为,机构投资者大部分是成熟投资者,愿意在市场低位入场,但是能争取到这部分资金的必然是业绩稳健的老牌私募。因此,马太效应在中国其实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投资者结构在逐步改善,只是在熊市年份,马太效应更加明显。

“我们目前八成的收入,都来自于老牌私募。经历了市场多年的考验,在这次的艰难时刻,存活下来的还是老牌私募居多,他们的战斗力也越来越强。”一位券商PB业务人士透露。

猜想二:两类产品悄然崛起

2016年A股很难再有系统性行情,“上有顶,下有底”的震荡局面已成共识。

上述券商PB业务部门的人士透露,其平台上多家量化对冲基金处于“涣散”状态。“资金来了也做不了,有的产品甚至成立了,但因为做不了又解散了。”

深圳知方市投资总经理刘钊认为,目前股指期货的高贴水和流动性不足,对量化对冲产品有较大影响,很多策略准备不足,就做不下去了,需要增加新的策略。

另一类产品却有望在2016年崛起。管理期货型产品,即所谓的CTA策略,有望成为私募规模发展的救命稻草。CTA基金作为一种主要投资商品期货、期权、股指期货的私募,与股票、债券等传统资产相关性较小。其投资范围也非常广泛,投资品种遍及农产品、能源、金属、外汇、股指和利率等多个领域,能够有效分散单一市场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可以做空,但是与沪深300的相关性较小甚至为负相关。

国内一家知名券商介绍,CTA确实是当前渠道推销的重点私募类产品,也是目前少有的受资金青睐的产品之一。

相比于CTA,一根更粗的“救命稻草”,可能是保本型的私募产品。自从市场陷入低谷,保本型的产品在公募基金中强势回归,最近一个季度,公募保本基金发行成立规模逾660亿,超过此前三年多成立的保本基金规模。素来保本型较少的私募基金,也开始逐渐增加对保本产品的重视。

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因此之前几乎没有私募发行保本型产品。但是目前部分私募正通过各种产品设计突破这一规定。记者获悉,上海部分知名私募正与担保公司签订保本协议,一旦亏损,由担保公司向投资者承诺保本。这一结构与公募保本基金模式雷同,但不同的是,公募保本基金通常还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即担保公司担保后,可向公募基金公司追偿。这也是过去私募基金未能发展出保本产品的原因——作为资本金较少的私募基金,没法签订反担保协议。

然而,记者了解到的私募保本基金,采用了特殊的产品结构,使得私募基金无需签订担保协议。“我们旗下的投资公司与私募基金担任产品的联合投顾,只给予私募基金很小比例进行权益类投资,大部分资金由我们进行固定收益类投资,这样风险较小,我们也能获得一部分管理费,不再和他们签订反担保协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

据悉,已有多家知名私募正在打算发行这类产品。“因为权益类投资比例很小,很明显这类产品做不出什么收益,但是,至少能留住客户,这是2016年我们的目标。”上海某规模近200亿的私募人士透露。

除此之外,记者还获悉另外一种产品模式打算采用另外的保本结构,即选取一些质量较高的非标产品,将其利息作为安全垫,去投资权益市场。不过,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较为难做,因为在经济下行之时,优质标的稀缺。

不过,刘钊认为,目前弥补量化对冲的产品类型都有限制。“股指期货的市场容量大,单家私募做个几百亿没有问题,但是CTA策略全市场的保证金余额在活跃的时候也只有几百亿,完全比不上股票市场上万亿的日交易量。如果策略有效,一家CTA私募最多也只能做到10亿的规模。”

猜想三:最严监管年增长将放缓

自2002年诞生第一只证券类私募基金以来,我国证券类私募基金已经有13年的历史。前几年发展缓慢,但近年来,私募发展逐渐步入黄金时期。2013年中,新修订的基金法颁布,私募基金纳入监管。2014年2月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与此同时,投资工具也在增加,因此私募的数量越来越多。2014年-2015年,久违的股债牛市到来,私募数量开始井喷,产品发行也爆发式增长。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已登记的私募达到10965家,管理规模达到5.21万亿元。

不过,近期对于私募的监管开始趋于严格。2015年底,基金业协会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规则。此外,还密集展开对失联私募机构的排查,迄今为止已有三批。在登记备案方面,2015年底,基金业协会表示,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原来“宽进”制度正悄然改变。记者获悉,目前,基金业协会在审核登记资料时,重点排查经营范围,对于一些不合规的经营范围,直接将申请材料驳回,因此,业内感觉到登记的周期在变长。而且有市场传言,对于一些迟迟不发产品的私募,已有的登记资格或将取消。一级市场方面,2016年初,北京停止对PE的注册,新三板停止对PE机构的挂牌融资。

由此看来,2016年对私募的监管升级。1月21日,基金业协会表示其将继续强化自律检查,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非标债权业务的关注。对低质量、不合规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采取自律措施。还将出台《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推动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顾问机构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相关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在蓬勃发展期之后,监管层正逐渐加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旨在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但监管升级,也意味着私募的准入门槛在提高,对于已登记但不规范的私募而言,私募牌照或成烫手山芋。记者发现,在互联网上已经出现转让私募牌照的现象。预计2016年私募数量的增加将放缓,但行业质量将提高。
2016“大资管”新路径

金融体系正经历着结构性变化。与之相对应,一系列的分化在资产管理行业中悄然产生,而这种分化,在2016年将尤其突出。

一方面,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正在做出特色各异的配置选择;而另一方面,监管层对于金融机构跨界业务的态度变化,则让不同的机构勾勒出截然不同的愿景。

从2013年正式开启的“混业”和“大资管”之门,使各类机构在资管领域座次重排。2015年,“后起之秀”基金子公司管理总规模逼近10万亿元大关,与发展多年的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体量相当。

但随着规模的积累,一些问题也开始涌现,业务层面的重整提上日程。中国基金业协会一位监管层人士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透露,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将是“落实资产管理业务中新制定的‘底线’。”2015年,由于市场变化,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出现包括场外配资在内的一系列新问题,“监管机构对于新的问题形成了一整套新的负面清单,亟待落实。”

此外,2016年,注册制、深港通、战略新兴板等多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即将落地,这些都将带给资产管理行业新的转型升级空间。未来,“大资管”业务将如何发展?对此业内却有截然不同的答复。

规模激增下的模式抉择

在前不久举办的一次内部交流会上,北京一家私募基金高管和深圳一位量化投资机构负责人相互间争论就颇为激烈。

前者正准备登陆新三板和进军公募业务,为做大盘子而紧锣密鼓筹备。后者则意在精品店,与“大而强”的思路截然相反。

双方争执的焦点正是资管行业面临的模式选择问题。过去的几年里,“大资管”规模突飞猛进迈向百万亿大关,同时监管层在“底线监管”原则下不断推行金融领域市场化的改革,推动了混业经营趋势的加速,这都促使资产管理机构走向了分叉路口。

国内主流的公、私募机构,乃至券商、信托和保险资管等,如何做出新的业务选择?究竟要开展财富管理还是资产管理?要全方位混业还是小而精的专业化之路?

对于“全面发展”与“小而精”的提问,上海重阳投资一位负责人透露,“重阳计划筹备公募,同时准备着手海外业务。”与发展思路相似的还有凯石投资陈继武、鹏扬投资杨爱斌等“私募大佬”,也在私募业务之外钟情拓展公募业务。富善投资总经理林成栋则表示:“我们目前更加专注于服务好高净值客户。”

券商资管中也呈现出同样的分化现象。

面对统一监管趋势下竞争加剧和以定向资管计划为主的通道业务即将关闭的双重压力,有实力的大中券商已开始“去通道化”,回归主动管理。而许多小型券商仍旧延续通道为主的战略。最具代表性的是,华福证券前三季度总规模排名第五,主动管理业务占比仅3%。

在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旭阳眼中,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正逐步走向融合,在“大资管”行业中,除了上市银行、保险公司拥有大体量优势外,其更看好管理精致的私募或是科技类公司出身的机构。

“大资管”时代下,资管行业上下游间不断融合,行业边界逐步模糊,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对机构自身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洗礼”下的反思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杠杆强化推动下的牛市,跌宕起伏,过往的发展思路再一次面临转型阵痛,监管细节也随之做出新的调整,对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来说可谓一次洗礼。

“证监体系积极修订了新一年监管的底线,对于场外配资、杠杆匹配和投资顾问等业务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且明确了合规范畴。”上述基金业协会人士指出。“比如在去年迅猛发展的私募,就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内控制度差、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因此证监会及其会管单位在内的多家监管机构联合施力治理。”

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和地方监管部门对于私募类机构的工商登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均试行了最新的管理办法。目前已叫停“中字头”机构的工商注册,深圳、上海相继宣布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北京开始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等。

而另一个直观的变化则是,全国股转系统收紧了私募类机构挂牌新三板。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认为:“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化、差异化在大波动中显得更为重要。部分机构过于‘散户化’的思维和‘同涨同跌’行为,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是非常不利的。”

“对公募基金而言,当下首要的是抓住投资能力这一核心,以产品为导向,做好投资。非公募业务则应当逐步改善风险控制、人才流失、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问题。”景顺长城基金总经理许义明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表示。

逐梦新制度蓝海

2016年,即将落地的注册制、战略新兴板等多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更将深刻影响机构的配置与策略。

北京一家公募基金负责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注册制带来的不仅是供给侧量的冲击,更为重要的,是对市场价值理念以及结构的影响。资管机构将更关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左方,市场更加青睐相对安全、相对低风险的资产,行业龙头的价值将逐步凸显。

资产管理机构对于企业的关注由右侧向左侧转移,即更多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这也意味着,资管行业的投资布局会更注重长端的突破,带来并购、资产证券化、PE、REITS等投向比例的提升。

根据多位业内人士预测,由注册制和战略新兴板带来的新资产证券化路径,或是2016年各类机构下大力追逐的业务领域。

“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例如财通基金等公募基金已经逐步形成了有序参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业务模式;一级市场投资类机构,则在布局各类一级市场的产业链条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部分债券类私募基金,除了为资产端提供融资之外,还从事类投行业务,帮助所投资企业进行后续的资产运作。”上述投资经理表示。

Ⅳ 私募基金现在好像是在。加强管理。那以后想成立私募基金。还能通过审批吗 私募基金现在好像是在。加

当前金融行业整饬仍在继续,最新的领域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全面升级。
证监会已经全面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使用情况实行调研,银监会也陆续撤销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而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的新管理办法也在加快酝酿出台,相关人士预计申请备案也将更加严格,甚至趋向于审批制。
证监会喊停私募挂牌新三板
针对近期市场有关于证监会叫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挂牌新三板的消息,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5日表示,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市场的关注和质疑,因此需要加强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管,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使用情况实行调研。
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表示,设立新三板市场的目的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今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挂牌数量较多,引起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暂停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考虑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三板定位,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
霍达表示,有的观点认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融资后也是投入到中小微企业,等于间接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对此,证监会要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挂牌融资金额、投向进行梳理和研究论证,以相应明确这类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监管安排。
方星海还称,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挂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广泛关注,因此需要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
银监会撤销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随着证监会的调查明确,银监会的监管动作也在积极开展。
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开闸以来,共有17家商业银行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并完成相关备案。但是,近日,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在内的17家商业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这些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
这意味着,银行未来一段时间,将不能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发行任何包括股权、证券和其他投资基金在内的产品。
此外,银监会正在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分拆和城商行投贷联动试点,希望在现有商业银行法下,为商业银行开展私募业务架设合规框架。
新管理办法在加快酝酿出台
一位曾借调中基协参与相关工作的地方基金业协会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介绍,明年1月1日施行新办法确有其事,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和以前区别很大,从登记到销售环节,基本能卡的都在卡。
“2014年2月开始实行登记备案,当时是非禁止准入,登记备案机构很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真实经营,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大概每1万家就只有3000多家在运营,还有一些做互联网或P2P的也借用这个通道,把登记私募当作某种牌照。”这位人士透露。
上述人士指出,今年6月中旬开始,市场急转直下,出现很多跑路的私募,一些投资者把备案理解成协会背书,这给协会带来了不小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协会开始收紧。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备案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拟备案公司的名称和业务范围必须明确,业务范围不能兼营互联网理财等其他业务,只有单纯股票或股权投资的公司才能获准备案。”这位人士进一步介绍说,除上述情况外,现在要求高管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未来还会设置会员的入会标准,对备案私募的实缴资本也可能会进行考核。
上海地区一家私募孵化机构负责人也表示,现在申请备案相对之前更加严格,时间比较长,实质上已经有些类似审批制,最近明确要求高管和法人代表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没有资格肯定直接被拒。
“之后怎么弄还没有确定,猜想可能要求企业必须实缴部分资本,人员要求肯定也更严,除了从业资格,比如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年限等可能都会做一些规定。”在这位私募孵化机构负责人看来,最近出台的新规定对很多新公司都会有比较大影响,可能三分之一公司要调整规划。
“银行仍可通过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来涉足这块业务,预计将需要一事一批。”一家商业银行高层人士表示,上海契石投资咨询,如果银行既做贷款业务又做投行业务,且两者之间没有防火墙进行隔离,那么风险很容易传导。商业银行子公司在形式上就是防火墙,它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新业务的同时防范风险,并且合法合规。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的升级背后是私募规模大扩张。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34.55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68.5%。其中,私募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认缴规模)4.96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133.1%。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管理基金23671只,私募基金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3.09万人。

Ⅳ 副董事长父母减持公司股票,请问是否有黑

2017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称“新减持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同日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和新减持规定合称“减持新规”),即日起实施。减持新规一经发布,在市场上引起了极大反响。

证监会曾于2016年1月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称“原减持规定”,自新减持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原减持规定发布后,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透明度,对稳定二级市场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和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原减持规定对股东集中减持的规范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原减持规定中仅对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额进行了限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渠道,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利用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再由受让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以规避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数量限制。又如原减持规定中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大幅减持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除此之外,市场上还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董监高”)通过辞职方式,人为规避减持规则等“恶意减持”行为。各类违规减持、无序减持的现象,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减持新规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数量比例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则不变的基础上,专门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对现行减持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具体而言,减持新规的几大看点如下:

一、扩大受限制主体范围
原减持规定限制的主体范围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并称“大股东”)及董监高。新减持规定在原减持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特定股东,即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并称“特定股东”)。深交所和上交所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特定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司法执行等),受让方的后续减持也需遵守减持规范。

二、细化减持限制
首先
新减持规定明确了受减持限制的股票来源,一方面,新减持规定增加了对特定股东持有的特定股份的减持限制;另一方面,新减持规定明确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限制,原减持规定中规定的是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减持限制,原减持规定发布后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的相关配套文件中规定,二级市场买入是指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者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由此可见,原减持规定并不限制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这为过桥式减持留下了可利用的缺口。

其次
在交易方式方面,原减持规定仅规定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总数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未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数量作出限制。新减持规定在原有基础上,一方面增加特定股东作为限制对象,另一方面增加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限制,即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总数总计不超过3%。此外,新减持规定还明确了在计算上述1%和2%的比例时,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需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其他人变相减持,进一步堵住变相减持风险。

为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除要满足上述1%的限制外,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实施细则还要求其满足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的限制要求。

除对转让方进行限制外,减持新规还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的受让方作出了限制,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对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的后续流动性进行一定的限制,从而实现对“过桥减持”行为的防范。

再次
减持新规中进一步对董监高减持进行了限制,规定即便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辞职,仍需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即:(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对实践中存在的董监高通过辞职的方式规避减持限制的情形进行防范。

对于一些特殊的减持情况,如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也应当遵守减持新规的规定。

三、强化关于减持的信息披露
减持新规将董监高也纳入信息披露及备案范围。大股东、董监高以及大股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交易双方均需按照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的方式进行披露。在事前披露减持计划时,还需将减持计划向交易所报告备案。较原减持规定,减持新规增加了披露减持时间区间的要求,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提高减持计划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四、扩大证券交易所监管权力
减持新规扩大了证券交易所的权力,根据减持新规,证券交易所为防止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防范市场风险,有序引导减持,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依照法律和交易规则,对构成异常交易的行为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

减持新规发布后,引起了各大创业投资机构的极大关注。对于减持新规是否会增加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成本的问题,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2017年6月2日,证监会私募部发布了《私募基金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认定标准》,明确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对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安排,将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发行人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锁定一年。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而是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锁定一年。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研究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引导并促进具有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
副董事长的父母的股票交易,并不直接被限定在相关限制之内。类似的套路里面其实无外乎三个目的:1.合理化避税;2.规避减持额限;3.躲避和赚取溢价。不算黑幕、阴谋,这都是阳谋。

Ⅵ 一家私募一般员工几个人

“医药一哥”姜广策给出的答案是:一个。

2013年初,在业界好友和众多微博“粉丝”的支持下,姜广策成立了德传基金。这位在医药行业浸淫十二年之久的博士后,独立成立公司做医疗行业基金的第一年就“一炮打响”,为用户创造了50%以上的净值收益,完胜所有公私募同类基金。

“我没有花过一分钱营销费用,没做过一场路演,连个PPT也没有,公司网站也没有。”姜广策说,自己是把分散投研精力的所有事情都省去了。因为他深知,“赚取超额收益才是私募基金的灵魂。”仅靠微博的“粉丝”和过硬的业绩,德传基金成立第一年管理规模便增长了三倍。就在众多新公司扎堆地价昂贵的金融中心、80%的私募在为如何做大规模绞尽脑汁的时候,姜广策早已轻装上阵,奔忙在调研“黑马”的路上。

扎根医药园区的医疗基金

驱车赶赴德传基金所在的张江园区路上,会途经很多大大小小的中外资药企。德传基金就扎根在众多医药大楼中的一幢——医药促进中心里。楼道里不时穿梭的白大褂、医学设备发出的嗡嗡声响,让前来采访的记者有种“穿越”到医学院校之感。

“我平时跟金融圈的人交集不多,主要都是跟医药行业的人在一起。”姜广策开门见山,我寻找个股不依赖卖方报告,都是一手调研的结果,和行业的人交流能更好地帮助我挖掘独家品种。

德传医疗基金首战告捷也得益于独家“黑马”——东北制药的挖掘。这是只地地道道的黑马。2009年到2014年,东北制药股价从29块,一路跌到最低只有五六块钱。五年里,没有一篇行业报告,也没有一个行业研究员覆盖。

姜广策从业内观察了解到,这家在K线图底部沉睡多年的“老国企”基本面正在好转:产品结构有所改善,亏损幅度日渐收窄,而管理层更换后大刀阔斧的改革更让他坚信企业“拐点”的到来。一切悄然间转变的迹象让他大胆加仓,至今获利颇丰。

这正是典型的姜广策模式——关注长期无人关注的企业,率先把握企业拐点信号,先人一步重仓。2009年,还服务于券商卖方的姜广策就曾挖掘到“三宝”——昆明制药、星湖科技以及现代制药,他投资昆明制药的逻辑至今还在医药行业广泛流传。

“你需要知道这些企业的状态,正在发生什么,而不是停留在冷冰冰的数字上。”正是基于对精准判断基本面的执着,姜广策一年有将近二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外调研。200多家医药企业中,超过一半的企业留下了他的足迹。

姜广策坦言,在全流通时代到来之后,最能掌握企业动向的就是公司大股东,了解他们对资本市场的诉求也是姜广策最重要的调研目的之一。“这些都是私人关系,别人取代不了的。”做过十几年“行内”人的他,与大股东交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此外,德传基金还有一个更有特色的地方,就是对于股指期货的运用。曾经在2010、2011年短短两年时间里经历过“牛熊”市的姜广策,深知做单一行业基金面临的系统性风险,2011年就开始用自己的钱试水股指期货。

从最初“一天亏损30万的痛苦”,到三四年间积累了2000多张交割单之后的游刃有余,姜广策逐渐获得了的利用期指稳定获利的盘感。在目前的医疗基金中,姜广策十分在意对冲操作,总会保留十分之一左右的仓位在股指期货中。

盘感渐入佳境的他,“期指贡献的利润有时比股票还要多。”“两头”不靠的轻资产模式众所周知,私募基金发展过程中,渠道费用是很大的一块支出,在20%的业绩提成中,接近7%左右是付给渠道的。姜广策的基金,除了不靠卖方研究员,还不靠渠道销售。这为公司节约了大量的成本。

德传基金发行靠什么?

颇令人匪夷所思——姜广策的微博“粉丝”。

“2013年1月,公司注册了以后就在微博上说了一句,德传基金公司成立了。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结果很多客户就冒出来了,几百万几百万的打过来了。”姜广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基金最初的份额竟然来自这些素未谋面的粉丝。

无心插柳柳成荫。姜广策新浪微博有个实名注册的账号,过去几年,每天都会和网友交流一些投资思考、心得。没成想倒成了最有效率的营销平台。他的粉丝中很多都是对股票、医药行业投资有兴趣,看他的微博看了两三年的人。现在想来,“这些人可能是看久了,觉得姜博值得信任,不忽悠。就把钱打过来了。”姜广策没有让这些信任他的粉丝失望。从2013年4月基金成立之间,德传医疗行业基金录得50%以上的净值增长,完胜所有公私募同类基金。

姜广策认为,自己的基金有两个特色:总结起来叫“两不靠”。一不靠卖方分析师提供服务。所有的投资品种,尤其是重仓股都靠自己挖掘。另外就是不靠渠道,不需要券商、银行、基金帮忙找客户。客户都是姜广策自己找的。与机构的合作只停留在提供交易通道、资金结算等后台业务上。

“我这个基金成立没有一分钱营销费用,没有一场路演,连个PPT也没有,公司网站也没有,简介也没有。”姜广策说,自己是把所有这些可能影响集中在投研上的东西省去了。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基本面研究、调研上。

今年,德传基金与中国医药信息中心共同编着了《中国重点医药上市公司及产品线点评》。“你看有哪家私募基金会这么做。这是我们自己对于基本面的独家研究,同时我也愿意和市场分享。”在姜广策看来,这种“两头不靠”的私募基金,才能真正走得更长远。

“公募的医药基金业绩都差不多,你知道为什么吗?他们接受的都是同一波卖方的服务。他们没有超额的东西。我们现在一年的业绩远远超过所有的公募基金。凭什么?我们有独家的东西。”二不靠银行、信托帮忙找客户。这些渠道带来的客户很多其实并不成熟,承受不了波动,牵涉很多精力,也是姜广策不欢迎的。

“找过来的这些客户是认同我的,我和客户之间平时交流沟通不多。他们也不来烦我,我也不需要应付他们。他们只要享受净值上涨就行了。帮我节省时间也就是帮他们赚钱了。”产品不靠“吆喝”靠实力,省去了大量营销费用;又是单一行业基金,不需要雇其他行业研究员;资金清算等后台工作也都外包给鹏华基金公司,姜广策的公司大部分时间只有他一个人。就在私募界很多公司还在为生计发愁时,姜广策已经用这种“两头不靠”的轻资产模式创造着行业最高毛利。

不过,姜广策表示,这种“一个人”的轻资产模式只符合创业前期,随着未来管理规模逐步增加,也会适当增加人手,带出一个团队。“但这都是在业绩做上去的前提下,规模增长之后要考虑的问题。”

打造综合医药基金平台

“要么唯一,要么第一。”姜广策的这句博客标语,不仅体现在他现在的管理模式上,也烙在了对公司的未来规划上。

近期PE界与医疗产业合作“风起云涌”。两者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帮助医疗企业进行产业收购、市值管理管理成为时下最“火”的事情。

“中国医药工业分散度太低,前100强占医药总份额不超过三成,市场还是很分散。医药会出现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模式很正常,医药行业出现大浪淘沙的阶段,机会特别多。”然而,在为上述做法“点赞”的同时,拥有广泛业界资源的姜广策却把目光放到了更远的地方。他希望能够介入PE的上游VC(风险投资)行业,在医药行业“两头”赚钱。

“我觉得医药投资这个链条里面,最值得做的就是两端。最早的就是VC,以及二级市场投资。”姜广策认为,投资医疗行业的早期项目,代价很低,但一旦成功收益最丰厚,但只能业界的人来做。二就是二级市场基金,如果做到得好收益会比较稳定,同时因为股票交易,流动性很好。而中间PE并购这一段最难做,因为竞争最激烈,项目都抢得很贵。好的医药企业,很难投进去。而那些现金流不好的企业多数不值得投资。

姜广策谋划的棋局是:在业界发掘有潜力的医药药品、项目、技术,用VC基金投下来,培育数年,再卖个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打通整个产业链条。

“我的目标就是把德传打造成一个国内医药的综合性平台。所有这些根本宗旨,还是要围绕为医药企业服务这个角度。医药行业基金做医药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桥梁。服务于行业,分享成长。”国内基金公司贯穿一二级市场的不少,但想做单一行业产业链基金平台,姜广策还是第一人。

“市场忽略了细分行业基金的能量了。”姜广策说,“现在经常会有公司主动联系到我,让我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赚钱机会会自己主动找上门来。这就是专注行业的力量。”谈及未来的目标,姜广策说,是要做全亚洲最优秀的医药行业基金。他的梦想不是“天马行空”,而有着坚实的现实土壤,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医药消费市场。

“在美国、欧洲都有非常优秀的行业基金,作为医药业最大的市场,我们没有理由缺席。”姜广策庆幸,自己此前在这个行业沉淀这么多年,又曾是第一个在国内成立行业基金的人,已经夺人先机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服务好一个客户等于赢得十个客户

姜广策的办公室有着浓浓的书卷气息:两面墙都是人文、历史、投资等各类书籍,与外表斯文的主人十分搭调。德传基金的名字也来自这位医学博士后读过的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句子。

“正而不谲,其德传称。”意思是,一个人光明磊落,美名就能自然流传下去。

与姜广策交谈,“做人”是他经常提及的词汇。“我现在做基金和以前‘卖药’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要让别人接受你这个人。”姜广策坦言,之所有能够在微博“粉丝”中获得如此之大的支持,也是源于自己“爱分享,不忽悠”的为人,“有些人看你微博两三年下来,自然就会对你有所了解,没有人能装两三年这么久。”同样,目前去调研、跟公司大股东、董事长交流,也只能靠自己去。他说,要让别人认同你这个人,觉得你姜博士,我们相信你,觉得你可以给我们带来资源。而不仅仅是因为你这一点点基金。

“我们这点规模跟公募比起来算什么?只是他们的九牛一毛。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做人。”此外,着眼于基金长远发展,德传基金还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设立了“德传奖学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十名药学博士。“这在私募基金中也是少有的,虽然我们还只是个小私募,但也不忘回馈社会,并为基金发展做长远的人才布局。”与此理念如出一辙,德传基金也不急于扩大产品规模,而是先集中精力把业绩做好,让每一个进来的客户都赚到钱。

“到现在为止,每一次打开申赎,德传医疗基金都是净申购的,没有一个客户赎回。每个客户也都是赚到钱的。”姜广策说,未来三年也不会发新产品,而是专注把这个产品做好,给每个客户都带来绝对回报。

因为,“服务好一个客户就等于是服务好了十个客户。”“让业绩走在规模的前面,而不是相反。”

Ⅶ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在中国股市翻云覆雨。大浪淘沙下来的都是身经百战的英雄。既造就了徐翔、常士杉、王涛等一批草根英雄,也产生了以李旭利为代表的悲剧人物。

通过中国私募基金行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目前将国内私募基金经理人按照出身划分为四大派别,为“公募派”、“券商派”、“媒体派”和“民间派”四类。

公募派——曾经沧海难为水

创立自己的私募基金品牌是很多公募基金从业者的梦想。很多优秀的公募基金经理人不甘于公募基金的束缚,选择创立或加入私募基金。

公募派私募基金掌门人中,从业最资深的当属柏坊资产龙小波,其曾任大鹏证券副总裁和大成基金的首任总经理。不过,柏坊资产旗下产品在A股市场中表现平平。此外,莫泰山和余路明也是为数不多的转做私募的基金公司老总,“私奔”之前两人分别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和华商基金的总经理。

2012年成立千合资本的王亚伟是公募派中最大牌的基金经理,此前被称为公募基金经理中的“一哥”。

公募派的优势在于其经历过正规军的磨砺,熟悉公募的投研体系以及渠道关系。不过,这同时也成为了少数公募派基金经理的制肘。“曾经沧海难为水”,失去了公募基金强大的投研平台,不少基金经理业绩大失水准。

券商派——横看成岭侧成峰

券商出身的私募基金经理风格差异较大,但普遍比较灵活,且注重实战,交易型选手较多。目前分为“大鹏系”、“蔚深系”、“君安系”等门派。

“大鹏系”以金中和投资的曾军、万利富达的胡伟涛为代表;“蔚深系”以龙腾资产的吴险峰、开宝资产的李艾峻、景良资产的廖黎辉为代表;“君安系”则以天马资产的康晓阳、东方港湾的但斌、尚诚资产的肖华等。可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总体来看,券商出身的私募基金数量较多,虽然目前整体缺少超大规模的私募基金,但其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中大型私募基金数量较多。如果考虑到交易的活跃度,其影响力并不逊色于公募派。

媒体派——莫谓书生空议论

媒体派私募也是近些年崛起的一股新势力。媒体派私募基金经理的代表人物有龙赢富泽的童第轶、财富成长的唐雪来、彤源投资的李威等。

尽管和公募派、券商派相比,媒体派私募的整体实力还比较弱小,但不可否认与民间派相比,媒体派私募也具有自己的优势。某种意义上来说,以媒体的角度审视上市公司可能发现普通的研究员所无法发现的机会或者风险。此外,由于证券类媒体常年和上市公司打交道,财经记者大都和企业高管私交颇深,这为其转型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的行业背景。

民间派——英雄不问出处

私募基金行业另一股重要的力量是民间派私募,这也是私募基金行业中最为鱼龙混杂的群体。其中,既有像泽熙投资徐翔这样的行业翘楚,也有净值多年徘徊在3毛钱之下的“民间股神”。既有世通资产常士杉这样的“黑马”,也有林园这样爱出风头的“另类”。

其实,私募基金行业正是这样的一个江湖,只有你有才华、有能力,都可以在这样的舞台上表演一番。大浪淘少、横刀立马,是金子总会闪光。

最执著的私募基金经理——但斌

“是你让我看透生命这东西,四个字坚持到底……”东方港湾的掌门人但斌可谓是最执著的私募基金经理,长期以来对茅台的不离不弃,即使在白酒行业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也不断发微博力挺茅台。看来,但斌既是最执著的私募基金经理,也是最喜欢做“股评”的基金经理。不过,面对“说的不做、做的不说”的行规,但斌应该思考一下自己的真正定位。

最遗憾的私募基金经理——王贵文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2008年,王贵文作别嘉实基金、投身私募。这位昔日的明星基金经理可谓是“生不逢时”。尽管在2010年,王贵文旗下的产品还位居当年三甲,却难以改变最终清盘的命运。王贵文最终选择淡出私募行业,并称“此次别过,今世不再来”,内心的遗憾或许只有当事人心中才能体味。

最悲剧的私募基金经理——李旭利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少年得志的李旭利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落得身陷囫囵的结局。转投私募的李旭利原本想要大干一场。却因“老鼠仓”事件,不得不过早的终止了自己充满悲情的投资生涯。据说,在庭审时,李旭利依旧保持昔日的孤傲。面对法官,他说自己其实不太看得上其他基金经理的水平。

最大起大落的私募基金经理——罗伟广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私募基金经理罗伟广在2009年一战成名,新价值规模也迅速壮大。然而,此后罗伟广的投资旅程却始终不顺利。2012年,更是有多只产品排名靠后。面对这样的大起大落,这位明星私募基金经理难免会有英雄气短的感受。

最有哲理的私募基金经理——康晓阳

“我想我是一个哲学家,可以参透孤单的假相……”如果说哪位私募基金经理最喜欢在微博上为粉丝熬制“心灵鸡汤”,非康晓阳莫属。尽管业绩并不突出,但康晓阳大师一般的口吻的确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毕竟这是一位老牌私募基金经理了,听听他的话总会有些帮助的。

最神秘的私募基金经理——徐翔

“带着一丝丝神秘的你,可能想着同样的事情,背后的你是什么表情……”涨停敢死队出身的徐翔,通过成立泽熙投资实现了阳光化。然而,与其他私募基金经理相比,徐翔行事过于低调,却往往成为市场追逐的对象。对此,徐翔也感觉很冤枉。然而,从重庆啤酒到酒鬼酒,这些问题股中都不乏徐翔的身影,这又怪得了谁呢?
勤奋和专注是徐翔最大的特点,也是他成功的关键。
2015年11月1日,因涉嫌违法犯罪,徐翔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时令人唏嘘。

最受争议的私募基金经理——吕俊

“就算缘份到了尽头,无力再挽留,我们还可以是朋友……”私募基金合伙人不乏分家,但大多数会是和平分手,诸如但斌和钟兆民(专栏)。然而,像吕俊和姜广策这样闹得不可收拾的却很少出现。或许,是性格决定命运吧。即使在圈内,吕俊夫妇恐怕也是最受争议的私募基金经理了。

最大牌的私募基金经理——王亚伟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对于王亚伟而言,这一天或许等待得已经太久了。曾经的公募基金经理“一哥”转投私募,无疑是最大牌的基金经理。产品募集金额之大、投资门槛之高都刷新私募基金行业记录。至于王亚伟的业绩是否还会像在华夏基金时候那般优异,只有时间能告诉我们答案。

最另类的私募基金经理——林园

“玩世不恭,也许有点与生俱来……”草根出身的林园是私募基金经理中的另类,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台下,林园经常会露出那种玩世不恭的坏笑。林园爱出风头,经常上电视,从不讳言自己喜欢美女。和但斌一样,林园偏爱茅台,而他的业绩似乎也随着茅台的波动而波动。

最美丽的私募基金经理——杨玲

“你的美,无声无息,不知不觉让我追随……”一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被看作男性的天下,毕竟资本市场博弈的残酷不亚于战争。而黄明皓、杨玲等人的出现给这样一个行业带来了几许的亮色。江晖的搭档、星石投资总裁杨玲经常出席各大投资论坛,以其优雅的举止、流畅的演讲受到业界好评和关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不善言辞的江晖也是一个十分有益的补充。

Ⅷ 私募基金保壳业务为什么法律上不好通过

转眼间,私募基金备案制正式实施已满两年。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草莽式生长”后,私募监管自2015年年末起不断趋向严格。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密集发布,2016年俨然成为私募的监管大年,行业在走向规范的同时将完成大浪淘沙。

春节前夕的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备案新规”)。受备案新规影响,春节过后的首个工作周里,私募行业掀起了“保壳”热潮,引申出的产业链上的第三方机构也齐齐上阵。

正当私募基金忙于“保壳”,中介机构价格战正酣之际,2月22日晚间,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就私募备案新规实行以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该负责人在明确“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的同时,还针对第三方机构的不良竞争提出了警示。

私募“保壳”忙

基金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其中,已登记但未展业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1.7万家,占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总量的69%。空壳私募占到了行业公司总量的七成,《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出炉,引发了私募圈的强烈反应。

备案新规的要点包括:为避免征信乱象,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拿到牌照却不发产品的机构会被注销资格,直指空壳私募的“命脉”;另外,新备案私募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机构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具体而言,三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面临资格被注销的风险,且分别有对应的备案截止日期: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5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备案截止日期确定,资格注销危险当前,私募机构的“保壳”战在节后正式打响。基金管理人纷纷在朋友圈转发学习新规并进行自查,空壳私募则加紧发行备案首只产品。

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私募基金公示系统显示,节后第一个工作日(2月14日)有36只私募产品成功备案,之后几个工作日备案数量迅速增长,6个工作日内累计272只私募基金完成备案。

此外,在“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要求下,一些私募基金高管也正忙于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询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考)的报名系统发现,最近一次考试时间为3月19日,分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考区,《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两科目的考试均显示“选择的报考区域目前没有空余机位”。

私募机构忙不停,同处产业链中的中介机构也应声加入大战。因为备案新规引入律师审查及法律意见书制度,相关律师事务所也加入了分食蛋糕的大军。“我们之前已经备案过产品了,但是现在不清楚协会要不要我们补交法律意见书。为防万一,我们咨询下来,一份法律意见书报价3万到10万之间的都有。”上海地区一家私募基金合规人员说道。

监管警示中介不良竞争风险

私募的“保壳”运动在节后第一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中介机构卖力宣传、大打价格战的情况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2月22日,基金业协会就备案新规落实中出现的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是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第一步,但绝不是’一备了之’。”该负责人提醒称,私募机构应该避免因“历史抱佛脚”似的草率登记备案,不顾及登记备案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要求,给自身经营带来后续不利影响,甚至引发与基金服务机构、投资者的争拗和纠纷。

对于空壳私募能否发行“投顾类”产品作为协会首只备案产品,基金业协会给予明确答复称,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

这也就意味着,私募机构通过担任渠道的投资顾问,由渠道帮忙备案的“保壳”之路无法走通,若想成功“保壳”,空壳私募需自主发行产品。

“目前协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待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管理的相关顾问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再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备案。”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对于同样在“保壳战”中激战正酣的中介机构,该负责人则提醒称,相关中介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时,应当对私募行业法律法规和《公告》的内涵有充分理解和正确认识。“应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业务,切不可对面临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视而不见。”该负责人称,协会将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相关参与主体业务发展情况,并适时开展自律检查和核查工作。

此外,监管层还对参与机构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则将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在法律事务方面,基金业协会负责人也对《法律意见书》模板、律师事务所资质、已备案机构是否需要提交《法律意见书》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而言,备案新规发布前已登记且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个案要求其补提《法律意见书》。而对于已登记但无管理规模、首次申请私募基金备案的机构,《法律意见书》则是必备的重要内容。

对于《法律意见书》的文本规范,该负责人则表示没有官方统一模板,律师出具以后协会将落实监管,对意见书进行核查,还会视情况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的反馈意见中提出进一步的询问。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资质问题上,协会亦表示并无太多限制,但也列举了相应的鼓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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