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属于私募吗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属于私募吗?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和私募的固定收益的项目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首先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证监会批准开展类信托业务的一个载体,他不能做广告,不能对市场公开募集,目前募集的手段主要是通过第三方理财和券商营业部进行销售的,从募集的形式来说,属于半公开,与信托类似。
那么什么是私募,私募广义上来说就是股权投资,但你所说的应该是固定收益类的私募基金,一般项目上面都是以债性的形式体现的。募集也通过第三方理财等途径,与传统的私募针对某些特定人群募集有所不同,但目前也不算是在公开市场上募集,因此也是合理合法的。
总结以上: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和私募固定收益产品基金有着不同的载体,但拥有相似的募集渠道及投后管理,和相关披露方式。但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特批的,属于一种有别于信托及私募以外的一种新的载体。在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风险程度上来说,他是跟接近于私募固定收益产品,属于高风险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
结论: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有着私募性质但不属于私募的新的载体。
B. 上市公司设立私募子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最主要的一条是,其他子公司不允许“兼营P2P、众筹、民间借贷、现金贷等非私募基金业务”等。
2、成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要太大,一定是上市公司资产能够覆盖的。
3、一定要选择符合要求的高管去备案,还有清晰的商业计划书。
4、剩下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会根据贵公司情况出具一些建议的。
C. 母公司受处罚,子公司私募基金牌照有何影响
那要看母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受处罚,当事人是否也在子公司私募工资。一般情况下公司独立经营,无业务往来就没事。
D. 什么是确认私募基金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的主要认定标准
是否有牌照,注册备案
是否公开募集,私募基金只能对特定对象募集基金
是否承诺收益,基金,证券等产品都是不能承诺收益,或者保底的
是否真实项目,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这个要注意
人数是否在规定内,私募基金是有人数限制的,一般不超过200人
E. 如何判断是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还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肯定没得说,要到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但是如何判断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到底是单纯的企业还是需要备案的私募基金呢?
如果我的这个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购买债权类资产,如果不被认定为私募基金,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就不需要到基金业协会备案,也就是说我的GP也不需要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例如,滁州建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没有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其LP是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显是城投+资管
GP是皖江产业转移投资基金(安徽)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的私募基金管理
F. 什么是基金子公司
基金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通俗地讲基金子公司就是基金公司的分公司,或者是下属分支机构。
(6)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认定扩展阅读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在设立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规范基金公司经营运作的相关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为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行政法规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规。
G. 如何判断公司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如果该公司是
私募机构
,登记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您只要
基金业协会
官网上输入公司名称就可以查到,查不到就不是私募机构。
H. 关于现有股东是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查
一、前言
无论新三板、IPO还是并购重组,股转公司及证监会都会关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事宜。自2015年3月20日之日起申报的公司或其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需要核查其私募基金备案问题。此时,律师在编制法律意见书时,就需要对公司是否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二、实务探讨
(一)已有案例介绍
1.富煌钢构(002743)IPO项目
发行人律师在在富煌钢构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审查,出具了《富煌钢构不存在私募基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书》,富煌钢构的法人股东有富煌建设、安徽江淮电缆集团、北京德泰恒润投资、安徽皖润新能源、华芳集团。律师审查后认为:富煌建设股东为杨俊斌和周伊凡,为两名自然人股东,富煌建设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江淮电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电加热器、桥架母线槽加工制造等业务,不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德泰投资股东设立的资金来及自有资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皖润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资本运作咨询服务、管道及配件销售、中介服务。华芳气团主要从事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熟料制品、煤炭购销;实业投资等业务。综上,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暂行办法》和《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2.杭州高新(300478)
发行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专门对杭州高校私募基金问题进行专项恢复,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高兴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旅游景点开发,为委托其他机构管理其资产,不存在受第三方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公司股东润禾投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等,润禾投资与浙江永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浙江永信为其资产管理人。润禾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3.达能照明
达能照明的股东杭州诚鼎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杭州诚鼎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股东芜湖富海企业类型是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芜湖富海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股东合能投资及合能聚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需要在基金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建科机械(832578)
公司股东上海上创信德创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股东诚科建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股东诚科建达(天津)企业管理咨询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5.金泉科技
公司股东望江众晟资金来源于两位股东认缴的出资,不存在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系金泉科技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台州益达资金来源于股东认缴的出资,其设立后,其企业资产并非通过“非公开募集”产生,但鉴于其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企业,为谨慎起见,该股东应被认定为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所指的私募投资基金。
(二)认定标准分析
从公布的律师意见书来看,律师在对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认定,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角度。
1.从公司的股东角度出发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具有特殊性,它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募集资金,这就为我们进行判定提供了思考方向,我们可以查阅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现有股东。一般来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结构单一,不存在向其他机构募集资金的可能性,我们可以初步排除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身份。
当然,如果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排除,同时对于符合私募基金定义的股东律师可以查询中国基金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信息、查询私募基金的备案资料和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书来进行辅助认定。
2.从公司主营业务出发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主营业务是进行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我们在通过核查公司的主要业务时,一般可以排除。具体来讲,律师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资料来进行认定。
3.从公司的注册地址出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指出本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我们从一条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首要满足要求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如果一个中国没有在中国境内注册,自然不受我国法律监督,也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
4.从公司资金的来源出发
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审核公司注册资本的支付凭证。我们可以查阅公司法人股东的章程、工商档案并结合法人股东出具的说明,判定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没有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也没有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我们可以排除私募基金的可能性。律师可以调取公司股东工商档案资料,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公司成立时的内部决议文件辅助判断。
I.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合法成立的要件,如何认定其合法能不能一个合伙企业里有多个基金项目
1、全部合伙人数量小于等于50人;
2、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基金募集过程是通过1对1或1对多的私募渠道进行,不得通过公开渠道募集;
4、全部合伙人出资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5、所有有限合伙人都签订一份《确认函》或《承诺函》之类的文件,确认自己已明确了解合伙企业运作当中的风险,并自愿承担;
6、《有限合伙协议》中不得有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条款
基本应该就是这些。
一般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被认为是一个单独的基金,但可以投资多个不同的项目
如果想挂多个基金,你需要成立的是一个投资管理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以这个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做为普通合伙人,进行多只基金的募集,并负责基金的运营管理工作
参考:合伙企业法http://www.chinanews.com/other/news/2006/08-28/7803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