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赔款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保险赔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保险收益免税扩展阅读: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 理财型保险收益能免税吗
保险是免税的乐园。
1.保险可以合理合法的避债、避税。
2.保险可以使资产保值、增值。抵制通货膨胀。
3.保险是家庭的必须品,是家庭理财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4.保险是家庭财务安全的保障。
5.保险可以真正的解决养老 医疗 子女教育问题。
6.保险理财可以随时支取现金。
7.保险可以解决心理担心的问题。
8.保险的钱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钱。法律规定:保险的钱只有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才可以领取。
③ 保险企业,哪些收入免增值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免征增值税。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④ 为什么说保险可以避税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人寿保险能“避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都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看。
一、寿险避债
1、指定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
A先生是个生意人,太太为全职主妇,有两个幼子,均未成年。这几年行情不错,A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于是向银行借了500万。此外,A比较注重个人风险,为自己买了一份300万的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两个幼子。
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离世。离世时,留下450万欠银行的债务。与此同时,根据保险合同,A的两个幼子拿到300万保险赔偿金。
那么,这300万保险赔偿金,要不要偿还欠银行的钱?父债要不要子还?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为两个幼子,幼子获得的300万保险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需要偿还A先生之前的债务。
2、指定妻子为受益人
还是刚才那个故事,如果指定妻子为受益人,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A先生是婚后向银行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夫妻共同偿还,妻子有连带清偿责任。妻子获得300万赔偿金后,银行可要求妻子承担A先生所欠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说,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应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孙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继续刚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写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300万赔偿金将作为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A先生的继承人在继承300万保险赔偿金的同时,还要偿还欠银行的债务。
一句话概括: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可以有效“避债”,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险金属于遗产,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偿还债务。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债”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险。例如:
1、购买保险的资金是违法所得,触犯了刑法,那么这笔钱基本上会被依法追缴;
2、在负债或公司财务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被判为无效的可能;
3、洗钱是不容许的,保险费来自非法途径,法院可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
三、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不可“避债”
想通过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举个例子:
B先生是个“老赖”,赖功实力强,欠钱不还,能拖就拖,托不过就躲,躲不过就转移资产。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万,还了50万后就开始赖账。不仅不还,还在两年后还为自己的小孩买了700万的保险。
对方忍无可忍,将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强制执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认为:《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别人钱的时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保单来还债。
法律不是用来钻漏洞的,最终法院依法冻结了B先生投保的保单,并退保用以偿还债务。不过具体的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想通过保险来恶意避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⑤ 买公司买团体保险可以避税吗
是可以操作的,但查到要处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1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扣代缴单位为员工支付保险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5〕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武汉晨报
晨报讯(记者 凌云焰 实习生 王芳)
企业给员工发奖金,要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转个弯,投保团险后再退保,这笔税金就不用缴。目前,少数企业将团险保险变成了“合理避税”的通道。但税务部门表示,此举属偷逃税行为,将严肃查处。
年终奖投保“避税”12.5万元
武汉一民营企业效益很不错,打算从利润中拿出30万元奖励3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按税收规定,这笔钱应先上缴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33%=9.9万元,另外个人所得税部分要缴30万元×14.56%=4.368万元。但企业若给员工每人买一份1万元投资性养老保险,因为保险免税,企业则可省下14万余元的税费。
若这家企业短期内办理退保,尽管会损失少量的手续费(一般为3%~5%),但大笔现金仍可再次流入员工个人账户。若员工对保险不知情,这笔钱会退回企业公共账户,掌握在企业管理者手中。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在这一进一出中,该企业至少可“避税”12.5万余元。
省保监局:严查“短期退保”情况
对这种“避税手段”,武汉几家寿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均表示,自己的公司很规范,不可能如此操作,但不可否认别的不正规公司会有该做法。据介绍,湖北省保监局对这类不明不白的“大进大出”、“短期退保”的情况,查处相当严厉。
税务部门:此举属偷逃税行为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明显的“不合理避税”,属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会一查到底。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已专门发文指出: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将严肃查处企业利用保险避税、洗钱的“擦边球”行为,罚金也大幅提高,已从原规定的未缴税款的50%提高至未缴税款的2.5倍,同时也会惩罚保险公司。
武汉晨报2010年2月3日27版
年终奖买保险可避税?忽悠!
地税局辟谣:仅保险收益可免税
“存款要收利息税, 买保险收益不收税”
记者包慧通讯员曾妮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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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年终奖拿出来买保险吧,可以避税的。”年关将近,各单位的年终奖即将出炉。不少保险营销员向投保人如此推销。
某世界500强企业湖北分公司的部门经理Mary致电晨报热线咨询道,“每年到年终时都很苦恼,十多万的年终奖要扣不少税,现在好几个保险代理人都说买保险可以避税,真的可行吗?”
记者了解到,除了像Mary这样在汉工作的外籍人士之外,不少高收入群体对买保险避税也很感兴趣。“买保险可以避税”是保险推销员放的烟雾弹,还是真有避税“密道”?武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买保险避税具有误导嫌疑,仅保险收益可免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代理人利用买保险免税来忽悠消费者的现象主要有两类。
【忽悠术】之一
部分保险代理人在宣传保险的好处时常说,“存银行利息还要收税,买保险分红不用缴税。”
而实际上,利息税在中国始于1950年,2007年8月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存款产生的利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了。存款要收利息税之说早已是明日黄花。
【忽悠术】之二
“买分红险和养老险可避税”
Mary的代理人就跟她说,“年终奖可以通过购买分红险和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来合理避税。”
对此说法,中英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李健成认为不准确,“只能说,保险的‘分红’等收益免税是可行的。”
对此,市地税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出台针对投资分红保险的免税规定,所以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分红型保险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税法,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各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⑥ 如何购买保险可以免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民购买保险在三种情况下可免征有关税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不征个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获赔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国民法和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所获得的死亡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收益人。未指定的,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指定了的,死亡保险金由收益人享有,不计入被保险人遗产,不征收遗产税。
⑦ 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费要不要纳税
不用纳税,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第五款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⑧ 人寿保险哪些保险费收入是免税的
购买人寿保险,出现所承保风险的保险赔偿金,和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正常返还金,还有理财分红保险的公司分红红利,在法律上都是免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在个人取得收入时都予以免税,与此同时,一般会对人寿保险赔款、个人因疾病和受伤而获得的补偿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