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管理办法》未禁止债权投资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基金四大类别。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
《私募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采取的是列举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时原则规定了“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并未排除债权投资的范围;其次,《私募管理办法》秉承“负面清单式”原则,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
二、债权投资已有先例与规定
虽然《私募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列举债权投资范围,但是也并非没有出处。目前仍在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依据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债权投资业务。在实践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都是通过债权方式或者债权加股权等夹层方式进行对外投资。
三、委托贷款方式合法合规
委托贷款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之一。《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在遵守《贷款通则》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合法业务模式,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四、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含委托贷款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所规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企业违反《贷款通则》等金融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
《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所开展的债权投资,一般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实施的,并非私募投资基金直接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开展借贷业务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因此,现有规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括委托贷款等合法债权投资方式。
五、企业之间直接借贷与委托贷款有所区别
根据《人民法院报》2013年9月25日刊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1)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2)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此处讨论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是指企业之间直接借款的合同,并不包含企业通过委托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并不在此处讨论的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围之内。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有法律依据并且得到司法确认。
六、建议与理解
当前国务院与证监会均强调坚持“负面清单式”监管原则,对于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减少事前许可准入,强化事中与事后监管。在目前各方对于私募投资基金能否开展债权投资存有争议或疑问的情况下,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意见,避免市场主体抱持观望状态,调动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积极性。
Ⅱ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一、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绍
1、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GP激励--按比例分配为顺序的收益分配模式。
2、具体为: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该分配原则系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简称资金占用费),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
然后,按照 “追赶条款”,以在满足LP投资保值的基础上,对GP进行激励。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然后,在这个分配基础上还有剩余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资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
1、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其中,GP是一般为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并提供较小的出资。
2、而LP提供绝大部分的资金,且一般情况下并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从盈利点看,GP主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和决策,实现基金的盈利基础上,获得投资报酬;而LP则通过提供资金获得投资回报(保值和增值)。
3、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就是集中在:如何将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如何对GP进行有效激励、如何实现投资人资金保值增值愿望。
Ⅲ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约定基准收益率吗
不可以,新实施的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禁止在私募基金中出现保本、约定收益的情况;何况股权投资基金由于其流动性欠缺,保证不了收益的
Ⅳ 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怎么样
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应该属于私募债券基金,是指针对特定对象(合格个人/机构投资者),采取特定方式(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接受特定规范的中小微或大型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一般会约定一个期限和一个收益率。就成了固定收益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是指投资标的为债券与特别股为主,收益较为稳健的一类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能够给予投资人以稳定的收益,同时又有部份保本功能。并且由于其投资标的主要是债券,所以对于只想获取稳定的经常性收益,却又能承担一定风险的投资人,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是不可多得的投资品种。
Ⅳ 固定收益型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哪些特点
您好,固定收益型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包括:
一、固定收益类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基金投资,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的;
二、固定收益类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仅针对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固定收益类的销售,如经营过程中的私人咨询和依靠私人信托等特点;
四、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投资起点一般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和其他的组织,一般都需要一个具体的规模;
五、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一般不使用公共媒体广告宣传,不公开吸引投资者。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Ⅵ 关于理财产品的问题固定收益都有什么分类
一般来说,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组合投资类以及少数其他等。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
股权投资信托:以股权方式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和向公司增资,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权益投资信托:信托公司获得特定权益(一般为股权或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力,受托人通过持有该标的权益并按照相关约定获得清偿后,实现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投资于某单一或多个项目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等。
收益和投资风险各有不同,详情可以拨打好买基金网客服热线,或到好买基金网固定收益频道查询。
Ⅶ 你好请问那些基金能够又固定收益的,可以长期购买的
有固定收益的基金有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因为收益低,主要是为了大资金的调度,所以不考虑。债券基金可以考虑,它的收益率在年化5%到12%。建议购买一些封闭式的债券基金。
股票型基金现在大家都推荐购买ETF,我们还推荐购买封闭式基金,现在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比较厉害,很多在最近3到4年就会到期,转成开放式基金后就会有不小的收益
Ⅷ 私募基金可否投资固定收益
信托可以,有很多自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不过安全系数没有信托高,收益可能会有很大的空间。相比之下PE还是很好的,虽然没有保本收益,但从历史业绩看,至少也有百分之几,亏钱的几乎没有,一般都在30%以上,有时会更高。就是起点比较高,通常在100w或1000w
Ⅸ 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有哪些
信托资管契约型基金3大类
Ⅹ 我们公司是做私募基金的,是做固定收益类的、想打入银行、该怎么做
1.银行理财产品
钱的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去向一般是短期的企业融资(例如商业票据等),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这类资产可以划分为现金类资产(到期日一年以内的高信用等级债券)。
特点
(1)从资金的投向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尤其是银行承诺保本的产品,通常都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
(2)具有固定的期限:从短的7天到3个月、半年,中途不允许退出。
(3)收益率水平为现金类资产水平,相对较低,合适的比较基准为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同等期限的利率水平,目前年化收益率的范围多在4.5-5.5%之间。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
(4)投资门槛一般在5万元起。
风险点
(1)尽管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可以兑现本金和收益,但时常出现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情况。
(2)流动性问题:一旦产品开始运转,在到期之前难以变现。
(3)由于存续期有限,投资者需要不断的滚动投入,因此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长期投资工具来说不合适。
(4)投资者需要区分保本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十分多样,有的投向大宗商品或外汇等高风险资产,不适合普通保本型投资者购买。
适合对象
以短期现金管理为目标,且期限固定的投资者
2.信托
钱的投向
信托产品即所谓的“影子银行”,也就是资金需求方绕开银行直接向投资者借钱——资金多数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某项目(例如拆迁)或者某企业的资金需求(例如新生产线)。这些融资方一般在其它资金渠道枯竭后才会考虑信托,因为信托借款的利息非常之高,从借款人的角度,付出的年利率一般在20%甚至更高,相比之下,银行贷款的成本要低得多。
特点
(1)按照期限和借款人条件不同,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同,目前年收益率大致在10%-15%之间。信托计划收益率可以参考温州民间借贷指数,这一指数反映的是民间借贷最为发达地区的公开借款成本,该利率反映的是借款者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要扣除信托发行方以及渠道收益(一般在5%左右),才是投资者收益。
(2)合规的信托产品最低起投点是100万,低于此门槛的产品多为集资购买这种擦边球的方式(也就是许多人把钱交给一个人去买)。
(3)期限一般是1-3年为主,中途一般无法退出。
风险点
(1)绝大部分信托理财渠道会宣传所谓的“刚性兑付”——
也就是投资者一定会拿到本钱和利息,但实际上这是没有根据的。13年开始也陆续出现了刚性兑付被部分打破的案例。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地方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表示中央政府不会替地方还债,之后信托发行量显著下降。对于“刚性兑付”这一预期投资者要保持清醒,随着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及房地产业的下滑,打破刚性兑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2)从信托资金的去向不难得出结论,信托借款人一般有两个特征:一是本身已高负债(其它低成本融资渠道枯竭,需要借助信托这一高成本渠道);二是要为信托借款承受高额利息支出。用专业术语来说这一类企业都加了很高的债务杠杆(Leverage),资金链紧张。因此信托从本质上来说属于高收益债(High
Yield Bond),也叫垃圾债券。
(3)集资购买信托的行为进一步放大了风险,由于实际购买合同上只有一个人,而其他众多集资人并不是法律上认可的信托计划受益人,因此一旦出现购买人跑路的现象,集资人的权利难以保障。
适合对象
风险承受能力高且有足够的风险处置能力(例如需要打官司)的高净值投资者可以适当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信托计划。集资购买信托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一般投资者应远离。
3.股票
钱的投向
如果你是企业首次发行股票(IPO)时认购,那么你的钱直接交给了上市公司;以后你是从其它投资者手上买入股票,钱并没有进上市公司的口袋,但由于你获得了股份,道理上来讲你买了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资产。
特点
(1)不确定的收益,且波动巨大,这一点不用多说。
(2)不确定的投资期限:你可以持有一天,也可以持有N年。
(3)较低的参与门槛:一般几百块钱就可以买股票。
(4)对投资者的真实要求高:知识、心理、操作等,但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
风险点
(1)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股市最大的风险是“你不知其中的风险”,多数人买卖是因为其他人在买卖,或者基于所谓的消息,而这种跟风的投资,最终总以亏损结束。
(2)由于股市的资金门槛低,参与人数多,加上各种媒体不停的炒作,对投资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影响和压力。关于投资者心理的描述,我看过最好的一段是美国橡树资本创始人Howard
Marks写的“投资者的投降”。
适合对象
把钱全部投入股市,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过于激进。因为你没办法判断什么时候是低点,什么时候是高点——凭感觉或消息其实都是一种很脆弱的一厢情愿的想法。下跌30%在股市来说是很平常的事,即使各种指标都反映股市已经差不多到底了,市场可能仍旧继续下跌20%;而对于跟风投资者,可能面对的是超过50%的下跌。从时间的角度,你可能面临数年亏损的持续心理负担。
理性的投资者对股市的态度不是Yes or No,而是把部分的资金合理地配置到股市中——如果你没有把握“战胜市场”,那么选择跟踪市场指数的基金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你确信自己有能力战胜市场,那么你的策略是绕开基金,自己选择股票——区分你是否有这个能力,很简单,你拿出小部分资金试试看。巴菲特在2013年给投资者的信中说:“对于我的继承人,我的建议是把钱分成2份,10%放到短期的国债里,剩下90%放到低成本的指数基金里。我相信这样做从长时间来看比大多数投资者的结果都要强。”
4.基金
钱的投向
按照基金类型的不同,投资者的钱被投向不同资产——股票基金投股票、债券基金买债券、货币基金主要是存款… 基金的可投资对象覆盖了以上银行理财、信托、股票市场的大部分,因此基金可以作为前面几个投资渠道的替代方案,我们一一做比较。
比较
(1)银行理财产品 vs 货币基金
投向
货币基金以银行存款和准政府债(例如国家政策性银行)为主,企业短期债为辅;
银行理财产品则以企业短期借贷为主;
期限
纯货币基金没有固定期限,随时进出;
短期理财类的货币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类似,都有约定的期限
收益率
货币基金比银行理财产品低约0.5%
门槛
货币基金大多1元起投;银行理财产品普遍5万起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都属于极低风险的投资,收益率与通胀水平大致相当,区别主要在于期限和投资门槛。
(2)信托 VS 债券基金
投向
信托本质上是债券投资(更专业的叫法是固定收益)一个信托计划通常投向单一的借债人,而债券基金则投向多只不同的债券;
有的信托计划具备抵押、担保,而债券基金没有类似的担保条款
期限
信托一般有固定的付息还本期限,多为1-3年;
债券基金没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期限,投资者随时进出;
收益率
信托计划有预期收益率;债券基金没有预期收益
门槛
债券基金百元起投;信托计划的门槛一般是100万
过去,市场的不规范让人有信托不会亏损的错觉,随着投资环境的变化这一预期将被逐步打破。信托将逐步回归到债券投资中高风险、高回报的一端;而不是现在的低风险,高回报这种扭曲的位置。
(3)股票 & 股票基金
投向
都是投资于股市
期限
都没有固定的投资期限
收益率
都没有约定收益率
门槛
类似,几百至几千
股票和股票基金最大的差别在于基金持有多只股票,因此一般来说风险比单只股票要低。
风险点
(1)缺少系统科学的投资计划,随意地跟风买卖(炒基金)是基金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基金本身的风险和这一点比起来其实要小得多。
(2)销售机构重推销,轻服务的现状加剧了投资者跟风买卖的行为。
适合对象
基金是普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理想工具,前提是有一个系统科学的规划。
5.私募基金
钱的投向
和前面讲的公募基金一样,私募基金也是把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按照基金不同的投资方向策略进行投资。
特点
(1)投资范围很广,几乎什么都可以投:从股票、债券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即所谓的股权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石油、黄金期货…)、房地产、基建项目…
(2)投资策略比公募基金更丰富,更复杂。
(3)基金除了收固定的管理费,还收取业绩提成。
(4)投资门槛和信托类似,一般百万起。
(5)有较长的投资锁定期(一般一年以上),期间不可退出,锁定期之后定期开放退出(一般每个月开放一次)。
风险点
(1)非专业投资者很难真正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因此难以判断该投资到底是否合适自己 –
单纯依赖管理人的过往历史业绩来进行判断是目前大多数投资人的唯一手段,加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因此私募基金投资者比公募基金处于更大的信息劣势。
(2)私募产品变现能力(流动性)差,除了较长的锁定期外,还普遍存在惩罚性提前退出条款,当投资者发现基金表现不及预期往往不能退出或者要遭受损失。
适合对象
投资私募基金的前提:(1)有较大的可投资金融资产(例如1000万以上);(2)严格筛选私募管理人,在合理资产配置的前提下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6.P2P网贷
钱的去向
P2P网贷是最近两年逐渐出现的互联网理财模式。大部分网贷采用“投标”的方式,在网上集合投资者的钱,通过P2P平台,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一部分P2P借款人是满足个人消费(例如装修,车...)。另一部分是小额生意周转。
特点
(1)单笔交易小且分散
(2)期限多为几个月到一年
(3)约定收益率参考信托,目前一般是每年8%-15%。
风险点
(1)交易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由于单一借款额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低成本办法逐个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风险评估,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低,甚至有的平台所宣传的零风险。
(2)近似纯信用贷款的模式,投资者和平台缺乏对借款人的实质性违约防范及保护。
(3)平台本身目前没有适当的监管,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借款违约,平台本身可能倒闭,事实上从去年以来就不断出现P2P平台跑路的情况。
适合对象
P2P平台本身的信用比借款人的信用更重要,在P2P未规范之前,没有鉴别能力的投资者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