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私募基金亏损时是GP先亏损,亏损完了
A、基金模式:GP、LP
B、GP是普通合伙人(基金公司,一般是基金总额10%),LP是有限合伙人,基金一般都由GP、LP组成,基金面临亏损时,首先亏损GP,其次是LP。
B. 私募基金亏损了怎么办
我们需要先分析一下基金为什么会出现亏损,只要是做过基金投资的投资者,都应该清楚基金市场与股市密不可分,股市的上涨与下跌,基本是成正比关系,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基金本股市的行情也不会太乐观。如果你的基金现在亏损了,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点:基金亏损的原因,基金投资与股票投资不一样,基金主要以结构性的收益为主,但股票是单一性的,如果你买的基金下跌了,出现亏损了,那直接影响的就是自己的收益问题,我们可以能从净值的高低来判断你亏损的原因,当然要先了解自己买入基金时的净值,做为参考。打一个比方,你的基金净值是1元,如果上涨到1.5元的净值,说明你的基金赚钱了,反之。 另外可以从基金的持仓来分析,每支基金都存在持仓配置的标的,这些基金投资的标的是不是受最近行情市场与政策的影响,产生的亏损。
第二点:知道亏损原因,如何操作?投资基金亏损,为什么亏损,亏钱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通过基金的配置也持仓了解后,选择的就是如何操作?卖出,持有不动或者补仓,这是我们在平时投资中常常用的三种办法。但选择这种操作一定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持有的基金是否还有价值。
1.卖出:选择基金卖出,我们平时都称为赎回,基金赎回一般是赚钱收益,急用,或者是亏损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赎回,如果是亏损,需要先分析一下这支基金是否有持有的价值,如果没有及时止损,减少风险是投资者第一件需要做的事。很多基金的配置是以行业为主,股市行业常常会发生行情轮动,如果你选择的基金正好在这段时间调整,就需要及时规避(具体看持仓股属什么行业)
2.持有不动:如果选择持有不动,这种基金常常是因为持仓配置属于量化或者是平衡价值类的基金,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支持或者是持仓的个股有没有成长空间,根据市场的变化决定,是否要持有不动,做价值投资。
3.补仓:基金发生亏损,很多投资者想通过补仓的方法来,减少投资风险,平滩成本,获得大量的份额,若遇到行情反弹后,能快速的回本产生收益。以上的三点方式,参考的前提都需要从基金投资的标的与行情热点趋势为主,这样才不会出现你买在高点,卖在低点的情况发生,以策略为主,行情为辅。
第三点:平常心对待基金盈亏,市场无风险就不叫投资,所以做为一个投资者,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风险,了解市场的本质,提高自己对产品与市场行情的了解,加强学习,切忌“贪心” 明确清楚自己投资的周期与收益目标。做好亏点的心里线,一切以平常心对待市场。

C. 建立阳光私募基金,管理方要承担亏损吗比如市值5000万,一个产品下来亏损500万,管理方承担多少
不需要承担,亏损清盘线一般为-30%,过了就清盘,管理方也没有收益提成,亏损人工费,写字楼租费等。
D. 私募基金违约销售人员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等。销售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未能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投资人的实际状况履行适当的告知说明义务,未能确保投资人在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及其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销售机构存在具有重大过错,销售机构应对投资人受有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 私募基金亏损谁负责,有什么风险
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也就是投资人需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服务的相关机构有尽职尽责的责任。根据基金产品类型的不同会有相对应的风险等级,不同类型不同投向等风险也会不相同,简单说,存在亏损、收益未达预期、逾期等风险
F. 私募基金如果亏损,募集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不知道的同学不要胡扯
私募基金,如果是募集来,有明确合同规定,投向股票或者债券二级市场,或者未上市股权的,盈亏是正常的投资行为,一切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合同咋说就咋说,不必付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借私募名义,非法集资的,是要按非法集资罪来判刑的。
非法集资和私募是有红线的
非法集资罪,是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通过欺骗手段来募集资金的。
G. 证券投资基金出现亏损责任谁承担
私募基金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的,具体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把证券作为投资对象的一种证券投资基金。那么,私募基金采取的是“买者自负”原则,基金管理人负责产品的管理与投资,按投资业绩提取报酬,不存在风险共担。所以在私募基金发生亏损时,亏损的部分需要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大家在遇到私募基金亏损的情况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保持好心态
如果股市整体处于低谷,那么这对私募基金的发展是很不利的,私募基金很可能会一直亏损下去但也有可能会迎来转折。这就要求投资者需要保持好心态,冷静观望,可以选择继续跟随或者等待。
果断退出
私募基金在面临亏损时,投资者需要对亏损的私募基金进行业绩评估——主要从它投资的标的以及近来业绩走向与市场指数走向相比较,如果感觉还是不行,那么建议投资者果断退出,以后择时择品种再投资。
实时跟上信息政策
投资者在投资私募基金时,虽然会有基金管理人负责帮忙打理,但投资者自己也需要实时关注市场行情,跟上信息政策,这样才能获得高回报,做到及时止盈止损。需要知道,在投资市场上是没有所谓的“懒人投资”的,任何回报都需要付出一定时间和精力。
H. 私募基金亏损40%持有4年了
这个没办法亏损就亏损了,买入的时候就是盈负自理的,你可以持续持有或赎回。
I.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以下责任有哪些
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监管的范围和要求,明确了私募基金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我们对该通知进行了深度解读,以帮助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基金。
由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不设行政审批,在中国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管理人25,005家。管理人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良莠不齐,给私募基金行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有鉴于此,中国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
对于管理人而言,《内控指引》的出台意味着更高的监管要求和更大的责任。为了方便管理人理解《内控指引》,我们初步总结了如下十大内控要点:
一、明确提出了“专业化”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内控指引》本身并未对“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做出明确定义,但是根据我们之前对协会相关文件的研究,我们理解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均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此外,如果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相关字样,协会将不予登记。
如果管理人尚未设立,则在前期筹划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前述要求。对于已经登记的管理人也并非完全高枕无忧。我们建议所有管理人进行内查,如果不符合前述要求,很可能在随后的协会核查中被要求整改。
二、要求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
根据《内控指引》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提醒管理人注意如下问题:(1)管理人内部是否建立关联交易制度,以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LP或其他投资人利益?(2)如是,制度是否要求管理人应主动避免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的,是否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3)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管理人与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损害LP或其他投资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4)对于与关联方相关的业务,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此外,还有诸多其他问题有待于协会的进一步解释和我们的解读,比如,如何设计跟投机制才能避免被认定为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是否可以授权GP或者某个LP以参与投资权?
三、明确了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管理人普遍关心的投资团队跟投机制,在《内控指引》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前述“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包括跟投机制,还有待于协会的进一步解释。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六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建议所有管理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内查。即使已经通过了基金管理人登记,协会未来也可能会对管理人进行核查。关于从业资格,我们也欢迎基金管理人就此与我们进一步讨论协会的监管趋势。
四、明确提出了设置合规风控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原文是“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关责任”。两者对比,不难发现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下称“合规高管”)从“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关责任”变成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这一条对于负责合规高管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合规高管将承担更大的风险;而另一方面,合规高管也会凭借这一条提高合规风控在管理人中的地位。从立法技术而言,在我们看来这一条在《内控指引》中应该是最具四两拨千斤的一条。没有这个条款,管理人的内控制度不免流于形式,而有了这个条款,相信任何一个合规高管都会空前重视管理人的合规建设。
J. 私募基金经过证监会备案了后,代客操盘亏损了要承担责任吗
不赔偿的,理论上是不能代客户操盘的,一切代客户操盘的交易所都是违规的,触犯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