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基金申购新股有专门通道,并且要预先存入满额资金才可以打新股的吗有这规定吗
那个是以前的规定了,现在是必须买入多少多少钱的股票才有打新的资格。
『贰』 如何购买私募基金
购买的话一般是直接去
私募基金公司
现场签署合同,还需要双录,保证您是合格投资人。
『叁』 购买私募基金应该注意什么
1) 私募基金购买时一般都有1%的申购费用(免申购费用的除外);
2) 投资人及委托人、资金汇款人、信托受益人均需是同一人;
3) 尽量在专业的理财顾问的指导下,填写合同,完成购买手续。
『肆』 怎么申购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申购步骤
私募的可以在鑫风口网上买,步骤只需要找上面的理财师,他会告诉你怎么操作
『伍』 私募基金怎么申购 私募基金申购方式是什么
通过正规的私募基金公司就可以,或者通过一些私募基金网站都可以查到,投资需谨慎
『陆』 私募基金认购申购费以及如何申购
1、认购费用
认购费为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时需要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认购费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的具体费率因基金种类不同而不同,通常为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的1%-3%,价外收取,例如投资者购买100万元的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为1%,则投资者需要向银行账户汇入101万元。也有部分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私募基金申购
首先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售和银行销售渠道等。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基金风险揭示;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五)投资冷静期;
(六)回访确认。
所以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的一般步骤有:
第一步、特定对象确认:一般需要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让投资者明确自身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担能力,并书面承诺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第二步、参与产品推介会:适当参与产品推荐会,在机构的帮助下,依据自身的能力,选择相匹配的产品。
第三步、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要明确所选产品的风险(如特殊风险、一般风险),以及自身的权益,这步略繁琐,各条款要逐句确认,相关当事人(投资者、募集机构及经办人)需签字盖章。
第四步、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近3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旨在确认是合格投资者,还要明确是自己购买产品,且不会拆分。(因起投最少100万,追加的资金至少10万,或是10万的整数倍)
第五步、签约、打款:此刻,你要明确合作信息的真实性,产品的风险以及绝对是合格投资者。(协议一式三份,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各一份。打款后留好凭证并且备注资金用途)
第六步、投资冷静期:签约之后,还有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有时候投资可能是头脑一热,在这段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募集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者;
第七步、回访确认:等到投资冷静期过去了,机构的非销售人员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且需要一条一条核对投资者的核心信息,投资者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柒』 购买私募基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您好,1) 私募基金购买时一般都有1%的申购费用(免申购费用的除外);
2) 投资人及委托人、资金汇款人、信托受益人均需是同一人;
3) 尽量在专业的理财顾问的指导下,填写合同,完成购买手续。
在阳光私募购买过程中,我为大家提供的个人化建议:
1、基金产品是否有备案。国家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是比较宽松的。但是要求,基金管理人一定要到基金业协会登记。所发行的基金产品一定要备案。如果连登记备案都没有的公司和产品,你买了,就离血本无归更进一步了! 注意,有登记备案,代表此产品就一定好。还要产考以下几点。
2、别看学历,工作简历之类的虚的东西,只看业绩。资本市场从来只有一条规距:胜者为王,败者寇!在挑选相关产品时重点看业绩,不要看什么学历,工作经历之类的,没有任何意义。
3、重点看牛熊转换阶段的表现。而业绩重点是看牛熊转换阶段的业绩,中国股市波动性巨大,从根本上讲牛市都赚钱,熊市都赔钱是极大概率事件。所以看基金经理水平的关键在于其在牛熊转换过程中的过往表现。牛转熊提前收手说明其理智稳健:不为一时排名所影响。熊牛转换先市场一步,说明其眼光独到,坚毅果然。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真正看出基金经理的整体水平。
4、选择平仓线相对合理的基金。通常阳光私募都会设置止损平仓线,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个人建议通常选择平仓较低的基金,操作风格会稳健许多。
5、选择旧基金,连续运营三到五年为佳。选旧基金的道理很简单,在证券市场上只有过去发生的事情是可靠的,它告诉我们的信息是确定与唯一有价值的。至于预测是毫无价值可言的。
6、投资标的固定的:阳光私募通常情况下不会过多限制基金经理的操作,也就是主动性很强。但是过高的不可控性,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所以还是建议选择一些投资标的有一定限制的品种。
7、准备好亏损的准备:私募无疑在高收益的可能性上要远远大于公募基金,但是就像我说的,收益与风险就像一床短了的被子,顾得了头,就顾不了脚。所以一定要做好承担损失的准备。
『捌』 私募基金募集期限最长多少呢,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
(二)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
(三)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公司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是可以继续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该基金的开放日期进行申购。
『玖』 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没有限制性规定,仅对合格投资者的人数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在监管规模上,规定了相对低的门槛。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
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管理机构,还包括PE、VC等机构,只要其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即应当进行登记。
同时,为了避免不良机构通过登记进行增信,登记机构需具备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且要求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考虑到私募基金运作形式相对灵活,投资者具有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而且私募基金不公开向公众发行,外部风险较小,从暂行办法来看,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明显区别于公募基金。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主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条件、合格投资者标准、基金宣传推介、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进行了规定和细化。此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严禁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欺诈客户以及“老鼠仓”行为等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底线规范作了规定。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日常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等不作限制性要求,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情况、基金合同约定自主安排。
然而,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而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9)私募基金申购双录要求扩展阅读: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规范:
1、 规范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资格。募集机构主体资格确定为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基金业协会表示,此举能够摒除市场上杂乱无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避免监管真空造成日益加剧的诈骗及非法集资隐患,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2、规范了私募基金代销的责任归属。明确私募基金由管理人募集设立,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应责任,特别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人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确认的相关责任。
3、细化了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其中,在合格投资者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此外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4、在募集专用账号及资金安全方面,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前必须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现对募集结算资金的归集管理。
5、针对当前募集管理权责不分的现象,征求意见稿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且相关内容应当由募集机构如实全面地告知投资者。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