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对保险股进行估值
保险股估值的主要方法
公司估值方法是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的重要利器,在“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 基本逻辑下,通过比较公司估值方法得出的公司理论股票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从而指导投资者具体投资行为。从国际上来看,保险股估值的方法主要分为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一、相对估值法
1. 市盈率(PE)法:合理股价=每股收益(EPS)合理的市盈率。PE估值法相对简便,是目前运用较广的估值方法,但对于收益波动很大或者受益为负的企业并不适用。
2. 市净率(PB)估值法:合理股价=每股净资产合理的市净率。较适用周期性较强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
二、绝对估值法
1.现金流量折现(DCF)法:将项目或企业资产在生命周期内将要产生的现金流折现,计算出当前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DCF估值法是最严谨的对企业和股票估值的方法,原则上该模型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公司。
2.股利折现(DDM)模型:将企业未来分配股利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到当前,从而得到公司的价值。DDM模型适用于分红较为丰厚且分红政策稳定的公司。
3.内涵价值(EV)法:每股寿险价值=调整后的每股内涵价值+每股新业务价值合理的新业务价值乘数。这种方法较为复杂。
不能简单地用PE和PB
PE和PB是股票估值中最常用的两种方法,在美国也运用广泛,但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它们对我国的保险股进行估值,主要理由有三:一是我国保险市场增长很快,每年新增保单很多,而收入和支出在时间上却不配比。其中的寿险多是长期业务,有的期限长达数十年。根据谨慎性原则,我国会计准则要求新保单的成本一次性摊销,不能递延。这样,尽管新增保单具有很高的价值,但是卖得越多,当期的盈利压力也越大;二是寿险准备金的提取根据不同政策和方法得到结果相差很大,盈利也相应地大幅波动;三是寿险公司负债的不确定性和投资收益水平的不稳定性,使分析师难以预测下一财务年度的盈利水平。目前寿险业务价值构成我国保险公司价值的主要部分,简单运用PE和PB对其进行估值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偏差较大。
基于以上原因,可采用欧洲运用最多的内涵价值法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寿险业务进行估值,而PE和PB则作为其他业务的主要评估方法。
内涵价值法的简单介绍
内涵价值法又称精算评估法,它是在一定的精算假设下,逐期对保险公司内涵价值进行调整,并评估当期的新业务价值,得出公司价值=内涵价值+新业务价值合理的新业务价值乘数。内涵价值法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调整净资产、评估有效业务价值和预测新业务价值。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一般指按市场价值计价的资产减去负债。调整的项目可能包括扣除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递延保单获取成本和准备金“过于保守”的余额部分,以及计入按市场价值计价的“未计及”资产以反映公司资产真正的市场价值。评估有效业务价值,首先对保单进行分类,然后用资产份额法模拟有效保单,根据险种、投保年龄、交费方式、领取年龄、责任期等因素分类别建立精算模型,并确定模型中使用的参数,最后把预测的参数代入模型,计算出模型的利润流,根据一定的贴现率贴现成当前价值。参数包括定价利率、死亡率、发病率、意外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税率、红利率、红利增长率、投资回报率以及再保险等变量。预测新业务价值,根据公司的未来前景规划和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使用一系列风险贴现率,选择现有上市的险种模型作为未来新单利润的预测。新业务分为两种:一是在现在运行的、由目前已具备的分销能力产生的业务基础上产生的新业务;二是在新业务和新的分销渠道基础上产生的新业务(或是其他可以替代的分销渠道)。预测新业务价值有点类似于根据当前利润预测公司未来利润的方法,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的对未来价值的期望。
以上是对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价值评估,但这只是估值过程的一步。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内涵价值法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那么,我们有必要试一试这些“基础”是否牢靠,这就是评估工作的另一步——敏感性分析。进行敏感性分析的目的在于测试各种因素(利率、投资收益率、死亡率、费用率、继续率、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等)的变化对寿险业务价值的影响,从而有助于寿险公司在决策时朝着增加公司价值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检测风险,使得公司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防范,有助于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例如,我们可在不同的利率水平下测算内涵价值,据此分析公司的价值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同时还可分析不同产品线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等等。由此,公司经营者可对公司的一些策略进行调整,以增强公司抵抗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显然,通过敏感性分析,可以对寿险经营在将来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进行模拟,使得决策者(投资者和经营者)能预知先觉,永远在决策时领先一步。
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内涵价值法是评估我国保险公司寿险业务价值较为理想的方法。但是,这里仍有很多需要我们注意的问题:一是估值建立在各种假设、精算方法和模型之上,它们是否准确合理对估值有着极大的影响;二是新业务价值乘数具有很强的杠杆效应,它的变化会使保险公司估值产生剧烈变动。根据公司不同、时间不同则有不同的新业务价值乘数,这是保险公司估值中的难点;三是评估保险公司价值时不能简单地把寿险业务价值和其他业务价值分开估值,最后简单相加。目前国内的分析师大部分采用简单相加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却割裂了寿险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共性以及协同作用;四是对保险公司估值需要考虑公司的非财务价值。构成保险公司非财务价值主要有公司管理、员工队伍的素质、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客户资源以及公司品牌等等,这些非财务价值对公司的发展极为重要,是我们估值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总之,保险公司的估值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全面总结。内涵价值法具有的多种假设和易变性使它不仅是一种估值方法,而更像一门艺术。但这并不是说它不适合用来估值,作为科学与艺术结合的估值方法,它仍是评估保险公司价值的有力武器。
❷ 保险模型的 概率问题
你的问题算不出概率,保险公司不亏不盈的概率不是根据你这一份能保险算出来的,是要有一个购买保险的人群比例,这个人群比例中有百分之几的人会发生赔付,有多少不会发生赔付根据这个以及其他的来算是否盈利
❸ 谁能帮我看一下,这篇寿险精算的论文里的模型和数值是怎样计算的拿什么软件计算的
很难得
❹ 保险公司收的保费是怎么投资增值的,投资哪些渠道以及投资模型和投资比例是怎么分布的谢谢
每家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一样
❺ 保险公司如何计算获赔率如何计算
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实践中,由这一公式计算出的赔付率严重失真,不能如实地反映该期间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不能为今后风险控制提供准确信息。
赔付率在保险行业中有很多种,比如满期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日历年度赔付率、简单赔付率等。简单的赔付率是将同一个计算周期内的保险赔付支出与保费收入之比得出。
从理论上讲,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但是这里的赔款支出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上,仅是指事故已经发生且赔款已经支付的那部分;而对事故已经发生,赔付责任也已开始,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尚未结案或未实际支付款项的部分则未计算在内。除非在一种极理想的状态下,即事故一旦发生而赔款立即支付时,赔款支出才包含了已发生的全部赔付责任。但事实上这一理想状态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现在已经明确,即无论考察哪一会计期间的赔付率,赔款支出都应加上当期未决赔款。为简便起见,姑且将赔款支出与未决赔款之和统称为责任赔款。
❻ 如何构建寿险公司盈利能力分析系统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是企业经营和管理的中心问题。企业通过自身经营和管理所取得的利润是投资者获取收益、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也是经营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的集中表现。因此,做好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十分重要。 判断人寿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核算周期的长期性。通常,寿险保单的有效期都在十几年或几十年,因此,相应的会计核算也要延续十几年或几十年。在该保单的保险责任未履行结束之前,难以对它做出亏损或盈利的最终判断。 二是当期收支的不匹配性。最典型的要数当期的费用不匹配。由于寿险经营的特殊性,当期支出的费用与其整个经营期间,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数量上都与当期的收入严重不匹配。还有精算所用的“生命表”与现实被保险人的实际寿命之间的差异(或称之为不匹配),也会对寿险经营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三是经营过程中各年度之间某些指标的不确定性。远期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会对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还存在的如续期保费的“继续率”不确定,远期的“死亡率”不确定等等,都会对人寿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与预测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寿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上述“三性”,要做好寿险公司的盈利性分析,仅靠传统的手工作业或者孤立的会计核算系统来完成,是不可想象的,必须依托于功能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首先,构建系统的基本框架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应具备归集投入产出各类指标并能对指标进行分析的功能。系统应能够按机构、部门、业务系列、险种、渠道、客户分类、利润中心等多个维度的投入产出指标进行数据的归集,并能够灵活地从不同的角度来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另外还要建立包含收入、成本和利润以及各种假设条件等因素在内的分析模型。利用这些模型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渠道、分支机构、销售网点进行盈亏临界点的分析。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系统要有一些假设条件。寿险公司的核算是长期的,且涉及方方面面的指标非常多,在预测的时候就要做一些假设,比如投资收益率,预测投资收益率是5%还是8%,续期率是90%还是95%,续期的费用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等。二是应具备成本费用筛选和配比的功能。系统应能够对寿险公司支出的众多成本项目按照事前设定的不同标准进行筛选和归集,并能够对历史数据不断地进行比较和扬弃。按照统计规律不断对归集的历史数据所表现出的规律性进行归纳,且能够自动对假设条件或配比因素进行及时修正,从而使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逐渐趋于真实。三是应能够对公司的业务系统、销售系统、精算系统、薪资福利系统、预算系统以及办公处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关联数据的口径要一致。另外,在分析计算功能中还应能够灵活地修正各种假设条件,具有清晰简洁的操作流程。 其次,对信息管理的模式应该是高度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包括集中式的信息存放和管理、标准化的信息定义和标准化的信息传递。 最后,系统的应用要采用集中式的应用体系架构。一是应用系统功能全面、灵活、扩充性强,适应不断增加和变化的业务需求;二是各应用系统之间要接口灵活、参数化,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要强;三是各应用系统的操作界面,要充分体现友好的人性化和高度的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