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
计税方式不一
各种金融投资收益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各类金融投资品中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都属于个人11类应税项目中的同一类,该类税率一般为20%,当然也有特殊减免的情况。
各类存款利息: 要缴20%个税
大家最熟悉莫过于个人普通银行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以后孳生的利息,需要缴纳20%的利息税。如李先生2006年所有存款利息所得为2500元,则需要缴纳2500×20%=500元的利息税,他2006年的实际利息收入为2000元。如果李先生2006年的存款中有一笔是教育储蓄,并由此取得了400元的利息收入,则这400元的利息可以被免征利息税,这体现了国家对于教育储蓄的优惠政策。
对于个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账户(也就是银证通、银证转账资金账户中的存款部分),所孳生的存款利息也应缴纳20%的个税。
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国家尚未出台明确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主要来自储蓄收益和投资收益两部分,储蓄收益部分目前一些银行会按普通存款方式代扣20%的利息税,也有些银行并未实行代扣需要个人自行申报; 而对投资收益部分的所得税,银行通常都不代扣,理论上需要自行申报。
国债: 利息免税
不少中老年人对国债抱有一定的偏好,因为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这一点很有吸引力。根据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所获得的票面利息部分免个人所得税。价差产生的资本利得部分在目前实际操作中也还没有开征。
个人投资各类企业债券则没有免利息税之优惠,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产生的价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发言人曾提到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债券交易中目前还未被征收。
股票投资: 股息红利10%计税
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且按50%的额度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也是20%,也就相当于对个人获得的全部股息红利征收10%的所得税。
而对于转让股票所获得的价差资本利得,则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目前仍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黄小姐2006年所有股票投资取得了5000元的股息和红利,发生三笔买卖获得了3万元的价差收益,她手中持有的某只股票实行股改导致她通过对价获得了500股新股票,那么,黄小姐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10%=500元。
基金投资: 价差收入暂不征税
对个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申购和赎回中所取得的价差收入,目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基金运行中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和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已经由上市公司、发债企业以及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在获得及基金分红时,不必担心税收的问题。
新品种: 个税界定不明确
此外,信托投资收益、黄金买卖和个人炒卖外汇等近年新兴的金融投资品种,个人从中取得的投资收益,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文件说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目前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
而投保人在参加保险后所获得的各类赔偿金是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免税的。同时,为了配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封闭式运作的个人储蓄型教育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失业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医疗保险金等保单所产生的利息所得也免征所得税。但对于新型人身险种产生的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等,国家还没有明确是否征收个税,如何计税。
房屋转让
普遍采用“双轨制”计税
上海的李先生在2004年购买了一处60万元的房屋后,2006年将这所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售出。
按照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若购入住房尚未满五年,转让的房产差价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当然,市民可以将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从转让所得中尽量扣除,以减少纳税的基数。
如李先生的相关装修费用、贷款利息、手续费等合费用合计共为30万元,那么李先生此次转让该房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为: (100-60-30)×20%=2万元。
Ⅱ 现在有哪些理财产品是分红形式的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Ⅲ 银行理财分红,是不是作为投资收益要不要交营业税
银行理财分红属于个人利息收益,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规定,如果是单位买卖上述金融产品,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如果个人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产品,并不是卖,而是到期兑付利息,则对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Ⅳ 基金收益和分红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基金分红
一些人对分红存在误解,以为分红是基金公司拿另外的钱发放给投资者,其实并不是。实际上拿来分红的钱,本身是基金资产的一部分。基金分红就是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拿出来,以现金的方式派发给投资者。当然,前提是基金赚钱了才能分红,并且分红之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一般是1元)。
由于基金份额不会发生变化,基金分红后,基金的单位净值会下降。
为什么要进行基金分红
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基金单位净值。因为不少基民患有“净值恐高症”,不敢买高净值的基金,基金分红后,基金净值降低,看起来比较便宜。但实际上,买基金看的是增长率,而不是份额净值的绝对值,份额净值高低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并没有什么影响。
另一方面,分红也是一种有效的投资策略。分红,相当于让基民赎回部分基金资产,从而达到减仓的目的。这个操作在牛市顶点进行,效果最佳。
基金分红的方式
对于基金分红,基金公司给了投资者两种选择,一种是现金分红,即直接将分红发放到申购时的银行账户,不收取手续费;另一种是红利再投资,即由基金托管人直接将现金红利这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账户。一般情况下,基金默认的是现金分红,如果要选择红利再投资这种分红方式,则需要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对分红方式进行修改。
两种分红方式的区别
首先费用不同,选择现金分红后,进行再投资需要支付申购费,而红利再投资一般不收申购费;其次风险不同,现金分红意味着落袋为安,选择红利再投资则需要承担基金亏损的风险。
Ⅳ 理财哪些属于现金类哪些属于固收类哪些属于权益类哪些属于商品类如图所示。
理财产品中现金类一般都是风险较低收益不高但是流动性好的产品,最知名的可能就是余额宝,不过现在各家银行也推出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随用随取,收益要比余额宝要高一些,固收产品一般指的是基金中的债券基金,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都属于此类,权益类就是风险较高,有亏损可能的投资,比如股票基金,指数基金等,这类投资高风险高收益,商品类投资一般指的是国际期货投资,比如黄金,原油,以及农产品期货类投资,这类投资风险极高,非专业人士还是不碰,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需谨慎,祝你投资顺利天天开心
Ⅵ 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分为哪几类保本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理财产品根据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外币、双币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把银行理财产品分为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至6个月、6个月至1年、1年以上等;银行理财产品根据收益类型分类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股票基金类、及QDⅡ型产品。
银行保本理财项目在风险揭示书当中都会明确:“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型产品由于投资于货币、票据、债券市场,资金相对安全,因此收益也相对偏低。
Ⅶ 基金中,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有什么区别
基金当中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的区别就是,前者是直接发放现金,而后者则是把现金转换成基金的份额,然后我们再去进行投资。
在购买基金的时候,大家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鸡蛋要放在不同的篮子当中。如果大家有一大笔的空余资金,那我们可以把这一笔资金分成好几份,每一份资金去购买不同的基金,这样将来即使有个别的基金是处于亏损状态的,那也不会导致我们全体亏损的。
Ⅷ 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分红是一回事吗
不一样,理财产品的收益是说他可以让你赚多少钱,而分红则是你实际赚到手的钱,它们之间有差异,比如基金就按分红说收益,余下的则靠买卖基金份额来确定。
Ⅸ 理财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理财收入计入什么科目,要看具体的理财产品是什么:
1、股票买卖收入(差价) 投资收益
2、股票分红收入 应收股利
3、基金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其他理财产品收入
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9)理财红利属于哪类投资收益扩展阅读: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科目应区分两种情况,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不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处理,即不需要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而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初始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