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内基金在投资,运行时与国外基金有哪些大的差异
国内传统的公募基金只是做证券市场投资,而且主要是二级市场,标的无外乎就是货币市场品种、股票、债券这些。目前公募基金的总规模在三万亿左右。公募基金家数不超过100家。龙头的华夏规模超过千亿(天弘靠货基迅速冲到了千亿以上,这块业务主要是依托余额宝,而且管理费收益很低,所以其实质意义不大),末尾的基金公司规模不足亿元。贫富差距还是挺大的,股东背景和管理层实力对公司经营都有影响。
放在至少三年前,公募基金的工作,无论是投资还是销售,都是很光鲜的,毕竟他们的人均产值很高。但是,这两年二级市场,主要是股票市场不景气,再加上基金家数的增多,所以整体上基金行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基金公司目前的销售主要还是依靠渠道,其中银行和券商渠道占主流,为了促进销售,基金公司给银行返认购费,给券商返交易量(事实上,承诺的交易量根本实现不了),所以一只基金发下来,基金公司挣的只有管理费了,甚至有时候为了发基金,基金公司还要倒贴钱请帮忙资金认购,确保基金能发出来。
从2012年底以来,公募基金通过设立基金子公司,已经开始涉足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通过此业务,基金公司将触角延伸到实体经济,而这块市场之前基本是被信托垄断的。基金子公司进入这块市场后,迅速凭借较低的通道费用,较少的监管(比如一些信托不大敢做的票据和房地产项目,基金子公司就敢接手,但是现在监管层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消耗资本金等诸多优势迅速上位。我接触的一家信托公司,对于拉到的一些监管层敏感的项目,甚至通过旗下基金公司的子公司的通道来做。特别是银行系的基金子公司,基本上接手了银行大部分的通道业务,实现了规模的迅速扩大。
但是,通过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实现规模的弯道超车,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并不具有持续性;而且监管层也已经注意到基金子公司的狂飙突进。下一步如果监管层加大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面对信托公司二三十年积累下来的实体项目运作经验,基金子公司并没有太多优势。
未来公募基金还是要将重点放在主动管理型的投资上。
私募基金,简单说,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顾名思义,前者主要投向证券市场,比如泽熙、尚雅这些;后者主要是投向非标的股权,比如九鼎投资这些,具体的运作模式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佼佼者,大多都是从原来的公募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跳出来的。由于私募基金的激励体制中最终要的是收益分成,这就使得,相比那些只注重做大规模拿管理费的公募,私募基金经理更注重做高产品的绝对收益。私募的投资门槛较高,主要面向高净值客户,那些比较牛的私募产品,根本不愁销售。
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以有限合伙为代表。其实,这些公司就是开始抢占一些原本信托的市场。
总体来说,私募基金市场鱼龙混杂,其中不乏牛人的牛公司,也不乏滥竽充数的人的骗子公司。
今年4月份,证监会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说要将私募纳入监管,私募的备案工作也已经开展。据说,下一步公募和私募的牌照界限将逐渐模糊:公募可以通过专户等形式发私募产品,接受私募基金监管部的监管;私募可以发公募产品,接受机构部的监管。
② 请教:国外私募基金是如何监管的,以及监管体系的优缺点
“私募基金”在国内是很新的,很多企业不知道什么是私募基金。但是,私募基金在国外发展得已经比较成熟。私募基金简单地说是通过私募的方式,通过定向募集投在企业里,而不是投在股票市场上,这是它最基本的特点,这样一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非常直接、非常容易。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在美国正好是把大量的中小企业、中小私募股权基金和一些中介机构结合在一起的这么一个组织,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把私募股权基金和中小企业结合起来。
私募股权投资主要组织形式
1、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等一批有限合伙股权投资企业陆续组建,
2、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也是阳关私募股权投资的典型形式。
3、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③ 现目前我国发展私募基金的优势有哪些
现目前我国发展私募基金的优势有:
(1)积极稳妥地发展私募基金,是适应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提高竞争实力的需要。
随着认识的完成,中国基金市场的开放也已为时不远。根据协议,国外基金5年后就可以进入中国市场。可想而知,当国外的众多基金进人中国时,中国还在私募基金上有空间,这将是很大的损失。因此,随着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和出台,私募基金将确立明确的法律地位,并步入自身发展的黄金时期。发展私募基金有利于扩展金融市场,改善投资理念,为社会资金的商业化运作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新的途径;并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券商产业的升级,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2)发展私募基金,将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虽然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有着很大的差异,但从其本质上说,两者也有互相促进的一面。由于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具有较强的互丰L性,因此它的推出不仅会增加证券市场的基金品种,还会拓宽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随着私募基金纳入规范合法发展的轨道,一批符合条件的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将加入基金管理人的行列,并以其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机制打破基金市场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创新,进而为基金市场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环境。
(3)随着私募基金的公开化、合法化和规范化的发展,将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避免出现大的风险。
私募基金特定的高风险、高收益性,使存在于财务杠杆基础上的金融风险一旦显露和爆发,将对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从目前私募基金在国内外的发展势头及规模来看,存在于“地下”的私募基金已经具备相当的规模,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对其信息披露和金融监管都谈不上,这不利于基金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导致监管部门对风险的失控。
④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差别以及各自的定义
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所谓私募基金,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标志性特征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因为这种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专门一章用于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条款如“投资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但不得低于10万元”,“设立特定基金,应当向国务院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等,意味着我国基金业正在酝酿着一场调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场化的步伐将加快。
私募基金并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监管的基金,它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资者,而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一般以投资意向书(非公开的招股说明书)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国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于私募基金容易发生不规范行为,所以,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限定私募基金证券的最高认购人数,超过最高认购人数就必须采用公募发行。
私募基金与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差别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 非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
募集对象
少数特定投资者, 多为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资产规模较大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不确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投资更具隐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
服务方式
“量体裁衣”式,投资决策主要体现投资者的意图和要求
“批发“式,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格和策略
监管原则和标准
监管相对宽松,基金运作上有相当高的自由度,较少受监管部门的限制或约束,投资更具灵活
对基金管理人有严格的要求;对基金投资活动有严格的限制
对投资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资资金规模以及理性的投资理念
相对较低
风险
相对较大
相对较小
双方关系
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
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
鉴于私募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
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
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⑤ 对比国外私募基金和国内 有什么区别 高手指教
国外有对冲基金。
公募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天使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