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
㈡ 回购是什么意思怎样做回购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方以融资为目的将债券抵押给另一方,并承诺在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将债券购回的一种交易。持有方融资的数量取决于抵押品的价值,将债券购回时应付的利息取决于抵押时间的长短和市场利率水平。 债券回购包括正逆回购两方,通常融入资金、融出债券的那一方是正回购方,融出资金、收取利息、接受债券抵押的一方是逆回购方。投资者若作为逆回购方,则可获得无风险的利息收入,若为正回购方,只要融资之后的投资超过利息支付便意味着获得了超过仅仅进行债券投资的收益。 在债券市场的实际投资操作中,机构投资者通常在预期未来利率趋于平稳或下降时将债券抵押融资再去购买付息率高的债券,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若预期利率上涨时,提前卖出债券将资金做逆回购获取无风险利息收入,还可规避持有债券的价格损失。
㈢ 国债回购的意义
1、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当国债持有者需要资金,但又认为持有国债收益较高,不愿将其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时,可通过国债回购方式在不放弃国债所有权的情况下融入资金。
2、债券回购交易开展有利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回购业务的存在,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降低了持有者的风险,增加了国债的吸引力。
3、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对于利率市场化有积极的作用。回购利率对于筹资者是筹资成本,对于出资者则是收益率,它是双方公开竞价的结果,反映了市场资金的供需状况。
4、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了工具。
㈣ 债券回购是什么意思
这个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想具体了解的话,可以去非常商城看看,这个是一个电子金融商城平台。
㈤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㈥ 债券回购和逆回购究竟是什么意思求个通俗易懂的解释
债券回购: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逆回购:指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
(6)债券回购说明什么问题扩展阅读:
债券回购的特点:
1、收益性
银行活期存款几经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业单位将其闲置资金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收益率将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2、安全性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债券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债券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债券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债券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债券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债券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
㈦ 国债回购是什么意思
国债回购是一种常用的交易方式,它指的是,国债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 买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国债购回的交易方式;也可以是投资者在购入五笔国债的同时,与卖方约定在未来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最初的售券者;前一种称为国债的正回购,又叫卖出回购,后一种称为买入返售,是国债的逆回购,两者统称为国债回购.一次完整的国债回购交易包括一来一去两次买卖只是第二次买卖的时间,价格,在第一次时就已经约定好了.
国债回购交易可以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并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资金融通方式 社会提供提供了一种新的资金融通方式.它也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本 方式,央行通过国债回购来调节或影响社会货币流通量和利率,藉以执行一定的货币政策.
这里,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交易来例进行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交易是从1993年12月15日起正式开始的,按交易期限不同,分为六个品种,分别是3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在,其交易代码依次为201000,201001,201002,201003,201004和201005."RXXX"中,"R"为回购业务标识,其后的"XXX"代表回购天数,交易所内的国债回购 业务也实行竞价交易,融资方(资金需求方)和融券方(资金供给方)按照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直接输入年收益率数值,并限于小数点后3位 有效数字,最小的报价变动单位是0.005个百分点或其整数倍.交易方向以到期时国债的 交付方向为准,如融资方开始时卖出国债得到资金,到期时偿还本息买回国债,他的交易 方向就是买进,反之,融券方的交易方向为卖出.
国债回购申报数量同国债现券一样为"手"(1000元面值的国债为1手),并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标准券国债为最小单位.交易双方实行"一次交易,两次清算",成交当天对双 方进行融资,融券的成本清算,到期购回清算,由证券交易所根据成交时的收益率计算出 购回价,其计算公式为:
购回价=100×(1+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
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值,如果到期回购时恰逢节假日则顺延对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国债回购的交易拥金是单向收取的,在交易发生时一次付清,到期回购时不再付任何费 用.
现举例说明,其投资者有10万元资金,在1998年12月30日进行14天国债回购业务,他 以6.0%的当天收盘价卖出100手R014,其购回价格=100×(1+6.0%×14/360)=100.233元. 在交易日当天,该投资者付出的现金是100050元,其中50元是付给券商的手续费,以14天 后的1999年1月13日,该投资者得到100233元,投资者在这14天内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是:
(100233-100050)/100050×360÷14=4.7%
一般而言,国债回购交易的风险较小,因为融资方借入资金必须有足额的国债进行抵押,融资额与抵押国债的市值不能归还所融资金,交易所可以将融资方抵押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足额国债拿到市场上立即变现.所以,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安全性高, 收益稳定的投资选择,它特别适合那些资金流量大的企业对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以降低财务费用.但要特别指出的是,个人一般是不允许参与国债回购交易的.
回购品种 挂牌名称 代码 标准佣金(元/10万元)
3天国债回购 R003 201001 15
7天国债回购 R007 201002 25
14天国债回购 R014 201003 50
28天国债回购 R028 201004 100
91天国债回购 R091 201005 150
182天国债回购 R182 201006 150
㈧ 什么是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
所谓“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债券回购,三方面各取所需:融资方在短时间内获得大笔资金的使用权,又没有失去其债券;而资金的提供方,一般是金融机构或某些企业,通过大笔资金进行短期拆借获取利息;而交易所则从融资方赚取佣金和手续费。
债券回购按交易期限区分,目前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上证所和深交所又有所不同。
债券回购以年利率作为报价单位,一般在2%上下浮动。由于购回期限遇节假日顺延而利息不变,因此,周五的利率要比周一高,而逢年过节长假前的利率更高。
由于融资方必须有足额的债券作抵押,因此债券回购作为一种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已成为一些机构对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之一。但目前还不允许个人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㈨ 什么是债券回购啊
债券回购交易:就是将债券抵押给资金贷出方,获得资金,最后归还资金本息以赎回债券。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交易。正回购方就是抵押出债券,取得资金的融入方;而逆回购方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㈩ 债券回购是什么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方以融资为目的将债券抵押给另一方,并承诺在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将债券购回的一种交易。持有方融资的数量取决于抵押品的价值,将债券购回时应付的利息取决于抵押时间的长短和市场利率水平。
债券回购包括正逆回购两方,通常融入资金、融出债券的那一方是正回购方,融出资金、收取利息、接受债券抵押的一方是逆回购方。投资者若作为逆回购方,则可获得无风险的利息收入,若为正回购方,只要融资之后的投资超过利息支付便意味着获得了超过仅仅进行债券投资的收益。
在债券市场的实际投资操作中,机构投资者通常在预期未来利率趋于平稳或下降时将债券抵押融资再去购买付息率高的债券,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若预期利率上涨时,提前卖出债券将资金做逆回购获取无风险利息收入,还可规避持有债券的价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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