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财经新闻对炒股有用吗
看财经新闻、国家的一些政策新闻都是用来分析股市的基本面,作为一种参考的必要。这个不是说有没有用,看财经新闻不一定能把握好你的股票,但你不看财经新闻就等于瞎子摸黑一样,你连市场大环境的基本面都不知道,怎么炒股。
就比如你出门不一定能捡到钱包,但你不出门就一定捡不到钱包。明白吗。
『贰』 法律上规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人群不能炒股:
1、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
2、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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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学财经的一定要会炒股吗
1、谁规定学财经就一定要会炒股?完全是一派胡言。
2、财经学科分为很多门类,当然也包括证券投资。即使学的是证券投资,也不一定非要去做股票。
『肆』 证券从业人员能不能炒股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不过最近有新闻说要修改相关规则允许证券公司员工做股票,您可多关注相关报道和协会发布的信息。另:家人的账户同样不行,规定是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而不是你不能用自己的账户炒股,即便使用别人账户,一旦查实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伍』 记者到底可不可以炒股
买卖股票是一项正常的投资活动,只要是正常操作,记者买卖股票,当然是可以的。
如果操作者利用了自己的职业身份进行暗箱操作,或者违规操作,那他才是违反纪律。 记者也是人,他们也有权支配自己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或者炒股等活动,况且股票投资是促进资金流动的途径之一,市场是鼓励这种行为的。
总之,记者可不可以炒股关键看是否符合规矩,而不是看自己的职业。不过,股市有风险这句话对谁都适用,记者也不例外,所以,投资需谨慎。
『陆』 法律上规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有以下几类人员不能炒股: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柒』 搞财经方面的人能炒股吗
证券法43条规定:证交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经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45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之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或者法律意见书的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捌』 证券从业人员为什么不能炒股
一是内幕交易行为。对于内幕交易行为,应该毫不手软,坚决严打。在轰动全国的“高淳陶瓷(600562,股吧)内幕交易案”中,原南京市经委主任刘宝春的妻子陈巧玲被刑拘后,其所在的南京证券初步认定“陈巧玲涉嫌违规的问题属于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治理结构无关”。虽然该内幕交易案的内幕消息来源初步确定并非担任相关上市公司重组财务顾问的金融机构,而是担任重组“操盘手”的地方经济部门官员,不过该内幕交易案依旧是一个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与内幕交易案夹杂的典型案件,以此为鉴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现象进行管理制度上的反思、补漏,有利于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是违规代客理财。作为具有信息和资金优势的群体,证券从业人员中的一些族群具有先天的“谋私”条件,利用个人和亲属账户炒股因为具有容易被发现等劣势,但是用自身资源优势与私募基金、游资等进行“合作、配合”,乃至直接操盘进行代客理财,则是安全度非常高的违法违规行为。这类现象容易滋生以权肥私、侵害公众及自身所在机构服务对象利益、在下跌趋势中容易引发诉讼官司等负面影响,所以,这类隐患应坚决予以铲除。
三是“老鼠仓”行为。对“老鼠仓”行为要加大“电压”,增大威慑力。在股票型基金和券商自营业务中,“老鼠仓”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基金和券商的仓位及资金优势,使一部分证券从业人员在证券市场“价量关系”规律中具有相当的谋私优势,利用基民和公家的资金来给自己或者亲属的账户以及其他实际控制账户“抬轿子”,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所以,“老鼠仓”行为是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中最需要加强电压的“高压线”。
『玖』 财经节目主持人可以炒股吗
政府高官,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等这一些不能炒股,证券法都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