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第一支债券什么时候发行的
1984年11月14日。
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由上海飞乐电声总厂、飞乐电声总厂三分厂、上海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公司静安分部发起设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及职工发行股票。
总股本1万股,每股面值50元,共筹集50万元股金,其中35%由法人认购,65%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市第一家股份制企业,而且飞乐音响公司这次发行的股票,没有期限限制,不能退股。
可以流通转让,也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人们亲切习惯地昵称其为“小飞乐”。
(1)国债券哪一天发放扩展阅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亚”牌、“Sylvania”两大百年品牌,国内拥有一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和一个全球产品检测中心以及九大研发生产基地,分别是上海亚明、北京申安、江苏亚明、四川亚明、山东亚明、湖北申安亚明、江西申安亚明、河南亚明、辽宁申安亚明。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创建于1923年,是中国第一家民族照明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只灯泡的制造者。“亚”字品牌更是近一个世纪家喻户晓的著名民族品牌。
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壮大,公司业已成为集研发、制造、营销和工程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照明企业,形成了光源、电器、灯具、零部件产品系列,并以技术雄厚、规格齐全、质量上乘、服务优质而享誉海内外市场。
㈡ 本月中国国债发行时间
2016年5月10号发售的是凭证式国债,招商银行有代销,仅限在柜台销售:网点柜台销售时间从5月10日09:00开始,5月19日结束。购买时可持身份证、现金或招行一卡通到招行网点购买。
本期国债三年期票面年利率3.9%;五年期票面年利率4.32%。
㈢ 中国国库券发行最早是什么时间
中国国库券发行最早是1950年1月5日。
1950年国家发行了最早的国家债券“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单位定名为“分”,第一期公债总额为1亿分,于1月5日开始发行,公债年息5厘。
第二期因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停止发行。
公债票面分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四种。
1950年公债的发行拉开了中国发行国库券的序幕。早期公债的发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支援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于安定民生,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央人民政府采取的重要金融措施。此后中央财政部于1954年至1958年之间又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到了1958年这个特殊的年代,国家的经济秩序由于“大跃进”、“浮夸风”被打乱,国债被迫暂停。
直到1981年国家恢复国债的发行。
1981年以后至1996年的十多年内,发行的国库券都是实物券,面值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1万元、10万元、100万元等。从1992年国家开始发行少量的凭证式国库券,1997年开始就全部采用凭证式和证券市场网上无纸化发行。但在国库券恢复发行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很多人对国库券和当初发行的股票一样认识不清,那时发行采用摊派的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们逐渐对国库券有了认识,国库券采用承销包销方式发行。国库券的发行也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自1998年开始,我国停止了票面式国库券的发行。
参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vtpWE3HoXmr5kHY2d6H9P2_
㈣ 10号买的国债几号到账
那就看你所买的国债到期日为几号了,通常情况下,国债到期兑付一般是在到期日自动将本息划入账户内。不过不得说一下的是,目前国债种类有很多,而且因为其发行银行的不同,其处理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国债到期后具体什么时候到账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如果是凭证式国债到期的当日,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兑取即可,国债的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在当日会自动回到账户中的。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要去银行赎回,就是需要去银行办理取款,不是自动到账的。
电子式国债,到期后是0点到账的。
国债逆回购一天期,一般在T+1日资金就会到投资者账户中,即第二天九点左右到账,如果遇到节假日则会进行相应的顺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是在周一到周三买国债逆回购一天期,计息期是一天,利息和本金都是在下一个交易日回到投资者账户上,资金回来当天是可用状态,次交易日是可取状态,如果投资者是在周四买国债逆回购一天期,则计三天息,周五资金回到账户中,为可用状态,下周一资金可取,如果投资者是周五购买国债逆回购一天期,计息期为一天,下周一资金回到账户中,为可用状态,下周二可取。
交易沪市国债逆回购,要求投资者开通上海股东账户,交易深市国债逆回购,要求开通深市股东账户;交易深市的国债逆回购必须1000元起,并以1000的整数倍递增;交易沪市的国债逆回购必须10万元起,并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
拓展资料: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中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 。
㈤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发行的债券
我国首次发行的债券,是1894年清政府为支付甲午战争军费的需要,由户部向官商巨贾发行的,当时称作“息借商款”,发行总额为白银l l00多万两。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交付赔款,又发行了公债,总额为白银1亿两(当时称“昭信股票”)。
自清政府开始发行公债以后,旧中国历届政府为维持财政平衡、都发行了大量公债。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以及蒋介石政府先后发行了数十种债券。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曾于1950年1月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实际发行额折合人民币为2.6亿元,该债券于1956年11月30日全部还清本息。1954年,我国又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到1958年共发行5次,累计发行39.35亿元,至1968年全部偿清。此后20余年内,我国未再发行任何债券,处于一个“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特殊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转向了经济建设。1981年1月1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理》,财政部为平衡财政预算,开始发行国库券,对象是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截止1997年,连续发行了17年。
1987年,为促进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大型项目筹集中长期建设资金,我国发行了3年期的重点建设债券,发行对象是地方政府、地方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发行总额为55亿元。1988年,为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我国发行了2年期国家建设债券,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基金会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行额为80亿元.
㈥ 国债一般什么时候发售的
国债的发行时间一般的是每年的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的10号。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4、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
5、从债权人角度
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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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目的
1、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平衡财政收支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
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
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㈦ 中国什么时候发行国债券
政府不定期的都会发国债,但是多数都被机构等买了,所以你想在银行柜台买到很难。可以考虑以国债为交投对象的基金或者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也会很好。
㈧ 国家什么时候发国家债券
国家一直在发国债,每个月都应该有,现有的国债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到,通过券商营业部,可能比新发的收益率还高呢
㈨ 国债一般都什么时候发行
国债没有固定的发行时间,银行会有通知,国债不是每个银行都有。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债在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政府)、国债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涉及国债时的行为,调整国债主体在国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国债关系。
与民法中的债法不同,国债法调整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财政法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这一特征是一致的,而且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因此,国债法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
但是,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债法与民法特别是与民法中的债法有密切的联系,民法中有关债的理论及其具体规定常常也可适用于国债法。
国债法虽属于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与税法等其他财政法的部门法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如国债法主体的平等性即明显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尽管国债法的一方主体必须是国家,但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国家是作为债务人与其他权利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权利主体是否与国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国债法律关系中,他们与国家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财政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隶属性则明显区别于国债法。另外,国家取得国债收入的权利与其还本付息的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权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支付购买国债资金的义务。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债法是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