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属于物权还是属于债权
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属于属于债权。
1、《物权法》草案里面用益物权也没有包括房屋租赁权,物权是法定的,不是约定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种类,当事人不可以自行创设。认为租赁权是物权的,只是学术界的争论,并没有为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采纳。
2、另外,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式以登记为准,而房屋租赁权仅需要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即可取得,不需要另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
《物权法》第2条,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117条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但普通的房屋租赁不属于用益物权范畴。
另,《民法通则》第84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房屋租赁,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仅限于房屋本身,而不是对其所依附的土地也有使用权。
(1)租赁是债券还是用益物权扩展阅读: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1、权利的效力不同
债权与物权具有下列区别:1.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则具有相容性; 2.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3.物权具有追及性,而债权则无。
2、时效性不同
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则无。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不能永久存续,它可因清偿等原因而消灭。债的当事人的死亡,也往往导致债的消灭。而物权尤其是所有权,其性质为支配权,只要标的物存在,权利就存在,法律上没有期限的限制。
3、权利的性质不同
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债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即使因第三人的行为使得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该第三人也不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构成侵害债权,债权人也只能依另一法律关系,向侵害债权之人请求损害赔偿。
物权的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一切他人,即一切他人均负有不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和不侵害物权人的物权的义务,因此物权能向一切他人主张。在此意义上,债权又可称为对人权,物权又可称为对事权。
Ⅱ 借用权究竟是债权还是物权,与租赁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借用权是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借用权与租赁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一、是否有偿不同。
租赁是有偿使用;借用是无偿使用。
二、合同性质不同。
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自出借人将借用物提供给借用人后生效。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前可以撤销借用 ,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中可以停止借用。
租赁合同属于诺诚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三、权利义务不同。
出借人的权利是于合同终止时得要求借用人归还借用物。
出借人一般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借人故意隐瞒借用物的瑕疵而致借用人受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借用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借用物,在合同终止后应及时归还借用物。借用人违反义务的,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租赁人的权利是要求出租人交付标的物,义务是支付租金。
Ⅲ 租房子是属于债权还是用益物权
您好,用益物权属于物权。你做为承租人,对租的房子享有用益物权,是对物。而债权是指对房主而言的,是对人。
Ⅳ 买卖不破租凭中,租凭是用益物权还是债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的收益,使用的,买卖不破租赁当时属于债权了,是由合同法里面的租赁合同来调整的,是有名合同撒,出租人和承租人,有债的相对性在里面属于债权
Ⅳ 租赁是债权还是他物权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租赁合同体现了出租人作为所有权人对所有物行使处分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希望可以帮到你!
Ⅵ 请解释一下用益物权和租赁使用权的区别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是指承租人依照财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所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利的总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Ⅶ 租赁权是用益物权吗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赁权在一定范围内有上述三项权能,比如租赁他人的土地,那就应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
Ⅷ 请问不动产租赁使用权是属于物权还是债权为什么
《物权法》草案里面用益物权也没有包括房屋租赁权,物权是法定的,不是约定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种类,当事人不可以自行创设。认为租赁权是物权的,只是学术界的争论,并没有为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采纳。 另外,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式以登记为准,而房屋租赁权仅需要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即可取得,不需要另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 当然,租赁权现在越来越具有物权化的倾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物权化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的话,国家当然会将其纳入《物权法》的体系,作为一种新的物权种类来对待。
Ⅸ 出租是用益物权还是债权
是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Ⅹ 租赁权为什么不属于用益物权
咱也没搞懂。按照用益物权的定义:利用他人的物,给自己增加收益的权利就是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土地是集体的,自己承包经营获得收益,所以是用益物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建设用地是国家的,国家划拨,或者企业转让、拍卖获取使用权,所以是用益物权;
3、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也是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自己用给自己增加收益,所以是用益物权;
4、地役权中,土地同样是国家或集体的,只不过是他人正在使用,自己需要利用为自己增加收益,所以是用益物权;
5、其他如国家所有的土地、资源、矿山等等,只要为自己增加收益,也属于用益物权。
但是租赁权,就是没想通,比如房屋租赁权中,房屋不动产不属于自己所有,是自己租下来开店赚钱,缴纳租金,好像是用益物权,但是租赁活动中,一旦租赁合同成立,就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