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利息收益肯定比一年期储蓄存款高吧!具体还是要等正式利率公布,以及以后该国债在市场上的活跃度程度。不过这个月央行可能还要加息,可以考虑先买一部分国债,加息后存部分定期。
㈡ 国债发行的规律
国债发行的原则[1](一)需要原则
首先是财政运行对国债的需求,即一国财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对国债筹资的需求就越大。不难发现,国债连年发行和财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对如影随形的经济现象。其次是社会(企业和居民)对国债的需求。政府应据此来设计债券种类、期限和规模。
(二)负担限额原则
即从法律上规定发行额度,使国债发行被限定在国民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低成本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采用低费用的发行方式。
(四)稳定经济原则
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并有利于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编辑]国债发行的方式[1]
国债发行的核心环节是确定国债发行的方式或方法。主要有公募法、包销法、公卖法和摊派法四种。
(一)公募法
公募法又称直接发行法,指由财政部门或其委托其他部门(如银行、邮局)向社会公众直接公开募集国债的方法。其优点是发行面较广,可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缺点是发行时间较长,发行成本较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出现因认购人不积极而推销不出去的可能。
(二)包销法
包销法又称承受法或间接发行法,指政府按一定条件与金融机构协商并由其先全部承购,再转向社会推销的方法。在包销法下,若金融机构不能将全部国债销售出去,则其差额部分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其优点是手续简便,发行时间缩短,有利政府迅速筹集资金;其缺点是易于产生大量投机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包销法是政府将国债发行权和发行风险向金融机构转让的一种方式。
(三)公卖法
公卖法又称销售发行法,是指政府将国债委托证券市场代销的发行方式。此方式类似于公募法,但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募法下的债券价格由政府事先确定并固定;公卖法下的债券价格由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决定,并且不断波动变化。公卖法的优点是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证券市场推销债券和募集资金,且可以通过国债的买卖来调节资金供求和货币流通。其缺点亦很明显:容易为证券投机者利用,国债收入受证券行市的影响而不很稳定。
(四)摊派法
指政府根据情况通过行政性力量来分配国债认购任务指标的一种强制性发行方式。其优点是能够保证既定收入和有计划地调度社会资金;其缺点是损害国债信誉,带来长期发行困难,与信用的自愿原则不相符。
㈢ 近期发行的特别国债和普通的国债区别在哪儿
2007年9月18日——9月21日发行的二期特别国债,期限15年,票面年利率为4.68%,9月27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2007年9月24日——9月26日发行的三期特别国债,期限10年,预计票面利率和上面的差不多。具体利率要等21日招标过后才知道.2007年9月28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特别国债跟以往的国债没有什么区别,也没有什么风险,因为是长期国债可以规避经济周期调整,并且也都是以国家信用担保。不能提前支取,如果你需要变现可以通过市场卖出,或者到银行进行质押贷款,一般最高可以贷你持有国债本金的9成。
㈣ 请问特别国债还没有发行吗怎么没有新闻报道
同问
㈤ 关于本次特别国债的发行的问题
个人看法:汇投公司对亚洲各国进行美圆投资,势必放出大量美圆购进各国的货币以及资产进行投资,使得各国美圆过剩从而本币对美圆升值,但升值过快会削弱该国的出口竞争力,那样各国银行会大量购买美圆放出本币进行对冲.
㈥ 特别国债将向谁发行
国债是我国以个人信用为基本,依照债的一般标准,根据向社会发展筹资所产生的债务。国债券是由我国发售的债卷,是中央为筹资存量资金而发售的一种债券,是中央向投资人出示的、服务承诺在一定阶段付款贷款利息和期满还款本钱的债务凭据,因为国债券的发售行为主体是我国,因此它具备最大的信誉度,被认可为是最安全性的项目投资专用工具。
三 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必要性
有益于抑止货币流动性,减轻中国人民银行对冲交易工作压力;有益于推动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融洽相互配合;有益于减少国际储备经营规模,提升外汇交易运营盈利水准;有益于中国公司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