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10月发行国债是电子式吗利息是多少
2020年10月发行国债是电子式的,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20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1)今年最后一期电子式国债发售扩展阅读:
10月10日,网银成员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10月11日至10月19日,网银成员在其取得的代销额度内合理分配网点柜台和网银额度比例。
2020年10月13日营业结束后,各承销团成员未售出的基本代销额度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对一致后全部调减为零。调减出的基本代销额度纳入机动代销额度,自2020年10月14日起供各承销团成员抓取。
❷ 国债2020年发行时间
2020年国债从3月份开始发行,到11月份结束,国债类型为电子式和凭证式,每月十号开始发行。记账式国债则从1月份开始,一直到全年结束。
电子式储蓄国债可在网上购买,而凭证式储蓄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记账式国债的收益率一般比储蓄国债要低,但是可以上市交易,一旦上市,随时都可以卖出。
发行期限都为3年和五年,电子式储蓄国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偿还本金及最后一年的利息。凭证式储蓄国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告,因疫情影响,2020年3月份储蓄国债(凭证式)暂停发行,所以目前最新的储蓄国债利率还未知。
❸ 今天的电子式国债网上银行什么时候开卖的
通过我行办理“储蓄式国债”涉及债权登记、转移的业务(如开户、认购、提前兑取、终止投资申请、终止投资撤销及非交易过户)的时间为财政部公布的国债交易日08:30~16:30;其他业务正常营业时间均可受理。
储蓄(电子式)国债可通过柜台、网上银行专业版(柜台关联,不含存折)、财富账户专业版办理开户。专业版开户流程如下:请登录专业版,点击上方横排菜单“投资管理”—“国债”—“储蓄国债”,点击“网上开户”,按提示操作。
【温馨提示:储蓄国债交易日的具体日期以财政部相关规定,以及各期储蓄国债发行公告为准,网上和柜台是同步发售的,请及时留意。】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打开招行主页www.cmbchina.com,点击右上角“在线客服”进入咨询。
❹ 2021年电子式国债发行时间
2021年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发行时间为4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10月10日,发行期限为3年期和5年期,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有需求的用户可通过承销团银行的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可致电该行咨询。
国债虽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但目前电子式国债都是通过承销银行进行购买,购买方式包括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4)今年最后一期电子式国债发售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对于记账式国债1年期国债、2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7年期国债以及10年期国债每个月都会发行一只,除10年期国债是按半年付息以外,其他期限的国债为按年付息。
现阶段国债的票面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较银行的定期存款来看,国债依旧是低风险中最合适的投资标的。风险低、按年付息或者半年付息的方式,年化利率又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可以说是低风险偏爱者的最佳选择。
❺ 电子式国债是什么时候去都有得买吗还是有什么发行时间我接下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买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于2015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销团成员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500万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四、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销团成员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销团成员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销团成员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五、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开始办理。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六、38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