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国债,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国债,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国债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
目前,国债回购业务主要由除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参与,个人投资者不能从事回购业务的交易。
㈡ 关于国债回购如何操作收益怎样风险如何
国债回购操作方法:
1,逆回购的操作时间与股票开盘时间相同,即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1:00-15:00;在从以往的规律和盘面来看,每日在14:30之前操作是最佳时间段,14:30以后由于接近收盘,需要借款的人基本上已经借到钱了,顾利率会非常低,不适合操作;
2,一周内,周四操作一天逆回购的利率最高,也就是说,在节假日前量天的利率要比其他几天高;
3,每个月末季末,逆回购的利率会比平时要高。同样,季末月末的周四操作一天逆回购利率会更高;
4,如果时间不是很充裕。不是每天都能在电脑前操作逆回购,建议您可以操作2,3,7天逆回购,具体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不建议操作28天及以上的逆回购;
5,一般来讲国债逆回购的利率平均下来要比其他保本型产品高,但目前临近年末,资金紧张,不少短期保本产品的年化利率已经超过5%了,大家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操作;
收益率较高,达到年华10%以上,基本接近于无风险!
㈢ 国债回购有风险么如果有风险,请说明风险是什么,通俗易懂就好,复制百度百科的或者其他教育原文的请绕
资金的风险在于同时可能有更高收益的产品,本金无风险。
㈣ 债券回购有风险吗
这要看你是做债券正回购还是逆回购,一般来说正回购(即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风险很大,而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逆回购(即把资金借给别人收取成交时所约定利率所对应的利息)则是无风险的。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逆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且不会亏本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国债正回购方(即债券融资方)除了抵押物以外,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公司)会代为垫付相关款项给逆回购方,对于正回购的违约方及违约方的券商,中登公司会有相关的惩罚措施,如限制正回购方买入证券,只能卖出不能买入,还有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质押债券,若卖出质押债券的资金不能清还欠款,结算公司有权卖出该欠款证券帐户上的其他证券等措施。
而对于正回购来说除了上述的违约的惩罚措施外,由于债券正回购实际上是用债券做抵押向市场融资然后进行再投资,这样会起到放大投资规模的效果,这也使得盈利和亏损也放大了,而原投资的本金则要面对已放大的盈利和亏损,即起到了一定的杠杆作用,若所质押的债券价格下跌,由于逆回购不承担相关风险,这方面的风险全部由正回购方全部承担,故此做正回购遇上行情不好时风险很大的。
㈤ 国债回购和逆回购都如何具体操作有何风险
用资金账户和密码登陆软件。如果找不到登陆界面,可点击实时委托按钮。此时会显示登陆界面。然后输入你的资金账户和密码,点击确认。
国债逆回购的操作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所以必须确保资金账户里有资金,至于存多少,看资金情况,操作上海的逆回购,10万起步,并以10万的倍数增长。操作深圳的逆回购,1000起步,并以1000的这数倍增长。
做国债逆回购理财,永远要记住只在 “ 卖出 ” 操作。并记住上海和深圳的逆回购证劵代码就行,简单说下上海一天逆回购代码是204001,深圳一天是131810,其他的代码大家可以网络一下,以操作上海一天逆回购为例:1点击“卖出”。2在输入"证劵代码"处填204001。 3“卖出价格”。这里的卖出价格指的是操作一天逆回购的利率了,而非股价。因为利率是波动的,所有这里的也是不断变化的,可根据当天的情况自己定。需要一些操作技巧;4“卖出数量”这里显示的是你资金账户里金额对应可以操作多少数量,以上海10万起步为例,这里的数量就是100。选好之后,点击卖出。
按照上面的操作完之后,我们的整个逆回购的操作就全部完成了,可以在“成交”那里看到你的交易记录。
㈥ 债券回购的回购风险
相对其他的交易来说,由于融资方必须有足额的债券作抵押,因此债券回购作为一种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已成为一些机构对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之一。
但是运用回购也会面临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由于开放式回购引入不履约制度,允许融券方与融资方以放弃履约金的方式摆脱到期还券或收券义务,具有锁定还券价格上限和收券价格下限的期权性质。交易双方在衡量后可以选择放弃履约金而违约,例如逆回购放手中仓位价值大大超出远期价格,或正回购方市场价格大大低于远期价格,可能导致恶性违约。当然也存在由于流动性不足导致的被迫违约。履约金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损失上限,也能调节市场参与的活跃程度。
㈦ 国债回购有没有风险,都受哪些因素影响
国债回购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拆借资金给持有国债的人,说简单点就是别人拿国债来抵押你借钱给他;不同于股票,靠其自身价格涨跌来赚取差价,而国债回购是赚取利息,这个是利息是稳赚的,不会像股票那样跌了让你亏损本金,当然利息多少取决于你选择的价位,整个交易期间这个价位(利息的多少)是上下起伏的,如果说有潜在的风险就是卖低了,赚取的利息少一些而已。所以,只要你的利息收益大于手续费即可,就不会亏本;例如,回购一天的手续费是交易金额的0.001%,就是10万元要缴1元的手续费,如果你的收益大于1元就不亏本。
收益计算:成交价格(年化利率)÷360天X回购天数X回购金额。
上海交易所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申报数量为100手(即10万元)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深圳交易所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国债回购的价格取决于市场资金的多寡,如果市场资金比较短缺,你赚取的收益就高;反之,就少。
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㈧ 国债回购的风险分析
(一)在银行间市场,投资者账户都是一级托管,债券直接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虽然银行间市场中的丙类户要通过甲类户代理结算,但是任何投资者的结算账户都是自己申报的银行账户,由融券方直接将资金打入融资方的银行结算帐户,甲类户仅代理丙类户做债券的交割。
而在交易所市场中,客户债券托管实行的是券商主席位下的二级托管;1994年,为了活跃当时交投清淡的国债市场,交易所进一步创立了国债回购标准化的“套做”与“放大”业务,并提供宽松的“席位联合制”监管。
按照1998年6月14日上海交易所发布的有关通知,交易所成员在清算时,都是以券商为单位实行清算,即一家会员不论在交易所有多少个席位(每个席位都有一个子账户),在清算时,这些账户都将归入统一的法人账号(主账户)进行清算;只要主账户不存在欠库行为,一般不会追究子账户是否欠库。
这一规定使得券商在交易过程中可以任意调用下属营业部的资金和债券进行统一交易,以此获得规模效益和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说,托管、结算制度的差异给交易所国债回购风险埋下了伏笔,而标准券确定方式成为了引爆风险的导火索。
(二)进一步分析,风险首先来自托管制度漏洞导致的券商对国债的挪用。根据交易所规则,融资方只能拿自己的国债做回购,用于回购的国债现券也必须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席位上。
正是这种主席位下的二级托管方式,为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一些大的证券公司往往托管了几十亿元甚至更多的国债,如果守不住职业道德底线,其利用制度缺陷挪用客户国债的行为就难以避免。
挪用客户国债的风险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表现得并不明显,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证券公司不会将所托管的国债全部挪用,由于交易所是按照标准券的形式冻结被抵押的国债,因此不会影响少数客户在此期间的国债卖出交易。二是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我国新股主要采取保证金申购的形式发行,资金周转很快,但实际使用效率(也就是申购成功率)并不高,因此形成了一种短期的大额资金需求,国债回购恰好能够满足这种需求。
由于“新股不败”神话长期存在,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申购新股,在利率及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很低,使得国债回购本身的风险被掩盖了。
(三)随着市场的发展,特别是新股实行市值配售以后,一些融资方利用国债资源通过回购融入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炒作,于是国债回购的风险因融资使用方面的问题而加大了。
当股票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跌价使股票炒作者的自有资金完全亏损的时候,风险就可能成为现实。在现实中,一些证券公司从避免问题恶化、掩盖自身违规的目的出发,尽可能将资金使用方面的风险掩盖下来,并通过引入新的国债投资者、扩大国债托管数量以加大挪用额度等方式在自身体系内予以消化。
事实上,这种做法虽然暂时阻止了风险的爆发,但并没有消除或减小风险,反而使风险象雪球一样越滚越大。2003年8月,由于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紧银根,加上市场进入升息周期的普遍预期,使持续多年的国债牛市行情嘎然而止,在交易所上市的各个国债现券普遍开始下跌,并相续出现跌破发行价的现象,国债回购风险开始暴露。这是因为,回购比例的调整,使同样的融资额却要挪用更多的国债,于是国债托管数量即告紧张。
问题还不仅于此。由于人们对市场升息的预期,国债现券持续下跌,交易所被迫一次又一次地下调折算比例,一些证券公司可挪用的托管国债逐渐减少,最终融资额超过了冻结的标准券,证券公司出现欠库;而登记清算公司在要求证券公司补足欠库之前,必须先向融券方支付到期的拆借资金本息,以至整个清算危机四伏。
2004年4月,中央登记清算公司发出文件,要求各证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国债回购,不得欠库并且限期归还挪用的客户国债,其背景就是当时国债现券价格的下跌和回购折算比例的调整暴露了回购中的国债抵押风险,使得登记清算公司的资金面全面抽紧,正常业务受到极大威胁。
2004年国债回购风险的严重性在于,由此衍生的资金风险不可避免地席卷了整个市场———证券公司为解决欠库问题,不得不压缩融资额度、抛出股票,引起股票下跌,导致融资方所拥有的股票市值减少,进一步导致回购到期无法归还资金,带来了资金使用风险的再度爆发;而在这一过程中,托管方挪用客户国债的行为也就再也无法掩盖,挪用风险不可避免地爆发出来。这些风险的不断叠加、循环、放大,使整个市场遭受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