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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返售债券余额

发布时间:2021-10-30 16:56:49

1. 什么是附息债券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附息债券。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11.83% ,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54% ,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

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2. 债券买断式回购的概述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债券必断式回购交易(2012年6月1日出版的《证券交易》),通过卖出一笔国债以获得对应资金,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从对方购回同笔国债的为融资方(申报时为买方);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购得对应的国债,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向对方卖出对应国债的为融券方(申报时为卖方)。买断式回购与前述质押式回购业务(亦称“封闭式回购”)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是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该债券在协议期内可以由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自由支配,即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只要保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卖给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就可以在协议期内对该债券自由地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
按照上述交易机制,“买断式回购”的参与者可在依次递减的不同回购券种上进行多次回购操作。比如,投资者第一次选择了90天的交易品种进行逆回购,20天后如果出现问题,他就可以通过正回购,再把手中该笔债券在60天内的任何品种上卖出去拿回现金,可以规避一定的资金紧张的风险
办理对象:
凡是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可叙做买断式回购业务。主要以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农信社、城信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
管理规定:
1.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
2. 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
3. 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
4. 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3. 对于付息债券,平价折价议价发行其到期收益率与息票率的关系

计算债券的发行价格时,用债券未来的现金流按照市场利率折现到今天,净现值即发行价。

当票面利率等于市场利率(即到期收益率)时,得到的发行价一定是债券面值,这是个数学问题,可以通过对利率变化求导获得。

数学推导上,将债券定价公式里面每期付息用cP来表示,c为息票率,P为面值;同时将到期收益率用y来表示,公式左侧定出的价格也用P表示(因为平价发行债券价格与面值相同)。这样你把债券定价公式两边用等比数列求和公式之类的简单整理下,就可以得出c=y。

(3)待返售债券余额扩展阅读:

兑付方式:

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

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

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4. 关于国债的买断式回购 急!!!

通过交易所委托系统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的申报,跟买卖股票一样:
1、申报方向: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为"买入";融券方(资金拆出方)"卖出"。
2、申报帐号:回购交易按席位进行清算交收,交易申报时可不输入证券帐号或基金帐号。
3、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4、最小报价变动:0.005或其整数倍。
5、申报单位:以"手"为申报及交易单位,1手等于1000元面值。
6、最小交易单位: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的标准为最小交易单位。
7、每笔申报限量:最大不得超过1万手。
四、 回购交易的清算
1、实行"一次成交、两次清算"的办法,即会员单位通过交易席位完成
申报并确认后。由上交所登记公司在成交日和购回日分别进行两次电脑自动清算。在成交当日,对双方进行融资融券成本清算并划付有关佣金和经手费;在到期购回日,由上交所登记公司根据成交时的收益率计算出的购回价对双方应收(付)数额直接进行自动划付。回购交易清算时间与现券及股票清算时间相同。
2、两次清算均由上交所登记公司根据电脑数据自动完成,会员单位只需在成交日和到期日按时接收清算数据并与客户完成逐笔交割即可。
3、国债回购的购回价:如果借贷成本以100元面额(国债)予以固定,则购回价格=100元+利息=100元+100元*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其中,年收益率即是成交日由交易双方竞价产生的某一回购品种的场内挂牌"价格"。

标准券的折算比率即可视为融资比率。目前我国回购交易的回购比例(标准券折算比例),不同的期限的债券有不同的回购比例,回购资金参照现券的市场价格折算,折算比例从85%至120%不等,例如有的国债流通性比较好,票面利率比较高,所以可以100元可以当120元的债券用;有的票面利率低,又没什么成交量,100元的债券只能当99元甚至更低。

5. 附息债券的兑付方式

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
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6. 什么是待返售债券

逆回购方所持有的买断式债券,在债券未到期期间所持有的,到期返售给回购方的债券~~

7. 货币的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是什么意思

由于货币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现金等,这些资产的剩余时间各不相同,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就是通过计算得到的一个平均值。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投资于金额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二、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一)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二)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三)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 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四)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五)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七)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 附息债券的分类介绍

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分类介绍: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兑付方式: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计算公式:

附息债券计算价格公式

其中:

P=息票债券价格

C=年利息支付额

F=债券面值

n=据到期日的年数

对于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息票债券,我们有下面的结论成立:

1、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平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等于息票利率。

2、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折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高于息票利率。

3、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溢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低于息票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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