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合法炒股的
Ⅱ 个人代理炒股犯法吗
2015年3月,证监会已经放行代客炒股了,合法了;操盘手一般都是受雇于正规的机构或私募进行股票的操作,和代客炒股完全两回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201503下发账户管理业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券商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人员开展账户管理业务。若该规定得以实施,投顾“代客炒股”将得到放行。
操盘手主要是为投资机构服务的,他们往往是交易员出身,对盘面把握得很好,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掌握开仓平仓的时机,熟练把握建立和抛出筹码的技巧,利用资金优势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盘面的发展,他们能发现盘面上每个细微的变化,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Ⅲ 帮别人炒股,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股票交易过程中,必须对股票交易规则,有一个必要的了解。进入证券交易市场,是自愿的,知识自带。但是,证券交易有许多规则,交易技巧,各品种规则不尽相同。对于一个新手,不一定掌握或者说认识不足,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了解,会对交易不利,容易出现失误。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情况。
Ⅳ 麻烦问一下 哪一类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集资炒股
集资的公司一般是有限公司是按公司成立时的章程运行的.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 的条款,是不能执行这样的行动的,炒股也不例外.
目前公司法中规定,除基金公司与财务公司外,不可以炒股的.即使是基金公司,炒股也是有一定授要权的,基金公司及相关经理要按约定款炒.
Ⅳ 自己筹集资金炒股算违法吗比如小型私募投资基金,筹集资金在100W,有契约。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国家法律认可的。现在为止可以以投资公司的名义也可以以投资顾问公司的名义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方式来进行私募基金的投资,无论是投资于证券还是股权,只要募集对象人数不要超过200份,应该说你就没有撞到法规的红线。
2,实际私募基金本身所规定的、所定义的是一种钱的募集方式,是通过向特定的少数人来募集资金这样一种方式,而我们平常所讲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钱募集来了以后它的投向、资金的运用方向,第一级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级是投资的方向,第三级是投资的风格。比如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有一种投资风格比较激进的就是对冲基金,所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涵盖着对冲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对冲基金。
Ⅵ 代理炒股是非法集资吗
如果代理经过授权就不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授权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任何其他形式,除非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第10条就合同的订立也有类似的规定。
对证券交易代理的授权行为,法律并未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可以认为,以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进行证券交易代理授权是合法的。虽然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会减少日后客户之间产生争议的可能,降低券商的经营风险,但不能就此认定只有授权委托书才能证明代理行为有效,关键还在于代理人的行为应当让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权。事实上,如果仅要求由受托人提交经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券商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对委托书的真伪根本无法辨别,没有实际意义;而如果要求所有授权委托书都经过公证,则相关费用的激增势必影响股票交易的方便与快捷,与委托代理提高民事流转效率的初衷相违,缺乏可操作性。
Ⅶ 合伙炒股合法吗我想成立一家像巴菲特合伙人公司似的的企业,专门做股票投资,不只这合法吗
合伙炒股合法。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Ⅷ 集资炒股算不算非法集资
是不是非法集资在于集资是否经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经过批准则不属于非法集资,否则即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Ⅸ 普通人集资炒股违法不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