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呆账核销过程中以下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产生呆账可以维权。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应收款项,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务。简单的说就是长时间没有还清的账户。
呆账的形成和认定:
经过多次催收仍无法追回的欠款(包括失联的情况),呆账的认定是需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
呆账对我们的影响:
由于呆账在信报里面是比较严重的一种逾期情况(要比一般逾期严重的多),只要信报出现呆账,无法办理银行的业务,无法申卡贷款。呆账不处理会一直跟着一辈子,有的情况下即使还清欠款,信报上的呆账还保留着。
销除办理流程(需保持良好记录24个月):
1.提交您的个人资料,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提出个人信用异议,银行进行异议申请;
3.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然后由商业银行提交一份“更正个人信用报告”;
4.等待征信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若没有问题,则5个工作日内清除
⑵ 呆账核销为什么要审计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呆坏账核销,是把债权清理掉,计入费用,那么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交税金,所以大额的呆坏账核销是需要有第三方的审计报告的。谢谢
⑶ 可是企业发行债券不就是为了回笼资金吗,那对于企业来说不就应该是负债吗,谢谢你上边的回答
可是企业发行债券不就是为了回笼资金吗
:不是回笼资金,而是为了获得资金
那对于企业来说不就应该是负债吗
:是的。发行的债券构成了企业的负债
⑷ 企业发行债券要符合法规的哪些要求
企业发行的债券一般称为“企业债”,企业债与公司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企业债的范围要比公司债更大,企业债既包括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又包括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管理条例》对企业债的发行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008年1月,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债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如下规定:
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五)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七)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债的发行,主要是依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该法第十六条,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⑸ 企业发行债券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行:
借:银行存款8,500,000
借: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1,500,000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10,000,000
(2)债券发行费用:
借: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1,000,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000,000
(3)摊销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仅供参考
⑹ 银行能帮企业发行债券吗
银行是不能帮企业发行债券的。
企业债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适用于非上市类企业,且纯房地产公司和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是不能申请的。但银行可以发行次级债,但不是企业债了。
企业债券发行方式: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身信誉和销售能力等因素,选择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私募方式、还是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募方式;是自己直接向投资者发行的直接发行方式、还是让证券中介机构参与的间接发行方式;是公开招标发行方式、还是与中介机构协商议价的非招标发行方式等。
⑺ 请问银行业中的呆帐核销具体是指什么
呆账仅表示目前无法解决,例如企业一段时期内对所贷款项没有偿还能力;国家所谓的“核销呆帐”是指强制银行将已有的贷款帐务消除,并给与一定补偿(额度视情况而定)的办法,因此对于银行来说绝对是一种损失。
国家核销呆帐手段的主体一般是享受国家政策扶植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银行,例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⑻ 呆账该如何核销
中间历经1992年、1994年、1998年的几次修订。按照这些规定,除借款人破产、死亡或意外事故外,其余认定要经国务院的批准,才能核销。目前呆账核销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规定:可核销的呆账包括债权和股权,包括本金和利息(或股息),息随本清;明确“账销案存”、继续追索的概念和要求;确定以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破产终结裁定书、工商局注销企业营业执照证明等法律要件作为呆账核销的主要依据。 2002年为了增强国有银行的竞争力,财政部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加大了呆账财务管理办法的改革力度,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第一是放宽呆账核销的条件,只要是金融企业,按照法律程序不能追回的贷款,都可以由企业自主界定为呆账并及时核销。第二个措施,是提高呆账准备金的具体比例,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制度确定呆账的基本比率,最低不低于1%,最高是100%。第三,允许金融企业对符合条件实际核销的呆账从税前具实列之。修改后的呆账核销政策让商业银行能够更加准确地核算。
⑼ 公司因发行的债券而付出的利息对企业净利润有无影响
如果不高于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可以计入费用,高出部分在计算所得税时,就要作纳税调整。但是在会计处理时可以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