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这样不是很惨他们也是打工的,会知道什么内幕
防止作弊。
还有,你说的很惨,那你就说错了。
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炒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股市有风险。
A股炒股的人大部分都是亏损的
就算是证券从业人员也一样
如果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
那亏损更严重。
你见过几个人炒股赚钱的?
大部分人都没赚到钱。
五年定期存款利息都超过百分之五了。
所以炒股一年赚不到百分之五以上,就等于亏损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那些分析师,专家,炒股也是大把的亏。
看看基金公司,够专业了吧?
炒股还不是一样有亏损。
。。。
证券从业人员不知道内。幕,可是总有人会知道内。幕。那些高层会知道一点,
你的老板想炒股,让你去开个股票账户给他用,你能拒绝吗?
证券公司高层如果要下面的人开户给他用,下面也就无法拒绝了。
还有就是 洗。黑。钱。。
如果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那么就会有犯罪分子利诱他们洗。钱。
把不合法的收入 通过 炒股,买基金等手段,洗成合法收入。
证券从业人员是可以进入证券公司内网的,万一他违规了,或者偷听到高层讲了一些内幕。
然后去谋私利。那就不好了。
为了防范内幕交易,即必须加大防范力度和范围。
所以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炒股很正常。
『贰』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证券从业人员境外炒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叁』 证券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炒股是不是很普遍被查到会受何处罚
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炒股的,所以涉及到法律的事情,这个行为肯定是不普遍的,你要是发现了,可以举报。证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会对证券从业热暖吊销执业证书的。情节严重的还会有行政处罚。
『肆』 普通证券从业人员 比如股票经纪人 可以直接进行港股和美股的投资吗》
可以,证券法只是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参与中国的证券交易(其实,这条也是形同虚设)
『伍』 国外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可以买卖股票
应该是可以的。炒股也不能禁止某类人吧
『陆』 内地证券从业人员能否开港股或美股账户
大陆证券从业人员是可以炒港股和美股的。
港股开户可以到深圳某些券商的营业部或者直接到香港开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三个月内有效的地址(有你地址的水电费、电话费、物业费单据)
(3).需要办理一张香港银行卡(没有的话可以去招行或者建行办理两地一卡通)
一般开通时间需要5~10个工作日
中国国内炒美股,只需要两步:
(1)选择一家合适的网络券商开户
(2)换取外汇并汇入交易账号。总共的花费包括开户表格快递费和汇款手续费,大约300-500元左右即可办好。
(6)证券从业人员境外炒股扩展阅读:
市场发展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 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
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② 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8.10”风波。从1993年起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向全国公开发行,这虽然有利于保证公平性,但成本偏高。
后来又推出了与储蓄存单挂钩的发行方式,但随即被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所取代,后者具有操作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的优点。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
『柒』 美国的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可以代客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的。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从业人员不能炒股则是国际上一致的要求。
『捌』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证券从业人员境外炒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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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只是明面上的(蚊子)!!
估计连写这段文字的人都不相信这些()话!
不是有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玖』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从以上可以看出,证券人员炒股还是不允许的,希望各位证券从业人员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