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资难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民营尤其是中小企业,很多时候会面临现金流亚健康问题,有时周转不灵时,企业就会陷入困境,这时就加重了企业的运营成本、经营困难等等等;
如果是为了新项目而融资的话,融资失败就意味着项目只能死于腹中,大多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1.企业信用、财务状况不佳 2.项目可行性报告无法吸引银行或投资者 3.企业团队人员能力欠佳,不被出资方看好 4.企业融资手段单一
⑵ 民营企业融资难在哪
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
1、管理监督机制缺位,形成道德风险。有些民营企业在获取大量、高额的银行贷款后,或蚂蚁搬家,或瞒天过海,将资金抽逃、转移到外地,甚至国外,然后逃之夭夭,使银行追债无门,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传递不对称,形成数据风险。有些民营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融资,美化报表,向银行提供含有大量虚假信息的审计报告,增加了银行甄别信息真伪的难度。
3、经营行为不规范,形成投机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的老板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企业在不同程度上等同于老板个人,员工处于被动的“打工者”地位,参政议政意识薄弱。企业的经营方式、策略完全取决于老板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确定性,形成法律风险,给企业经营与生存带来致命的打击。
⑶ 如何破解融资难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首先需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充分认识到阻碍融资难、融资贵解决的限制性信念。现实中,我们容易倾向于用替代的办法来应对,如政府(政策性银行、财政部和央行)替代市场,通过国际市场替代国内市场直接提供低廉资金供给,用另一种行政性要求替代原有的行政性要求,如要求金融机构为特定群体提供低廉资金等。替代性应对,并没有直面问题根源,只是改变了问题的表现形式。问题是一面镜子,正面应对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实力。美国忍受了20世纪80年代的高利率,日本直面70年代高油价,德国经历了90年代的低工资,推动本国艰难转型,建立经济“新常态”。解决我国当前的融资难、融资贵,根本上要允许必要的经济调整,允许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减少非市场因素在利率决定中发挥作用的程度。
一是要区分好的、合理的和坏的融资难、融资贵。应对融资难、融资贵,首先需要区分好的和坏的融资难、融资贵。有利于市场出清、有利于市场化的隐性成本外显,是市场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好的融资难、融资贵,主要反映经济下行风险、金融机构业务下沉风险的融资难、融资贵,是合理的,应以平常心对待,允许市场的必要调整。主要反映体制机制缺陷的,尤其是行政干预、隐性担保介入价格调整,是坏的融资难、融资贵,应坚决从体制机制上改进。
二是理清政府债务、及时市场退出和必要的债务重组。一是宜借理清政府债务,打破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影子银行自循环,重构政府和市场关系。二是鼓励市场及时出清。严格预算约束,在合理控制恶意“逃废债”前提下,允许不具清偿能力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三是推动必要的企业债务重组。考虑到我国处于经济转型和阶段转换的关键期,为避免陷入仅靠市场力量导致“泥沙俱下”的过于惨烈的调整方式,有必要借助我国政府的行政优势,在负债方清算前,在资产方做好分类处置,区分好坏企业、好坏资产,推动银行主导的必要的企业债务重组。
三是统一监管,规范国有企业行为,推动金融市场化。一是统一监管。尽快打破监管的部门分割。相同的市场行为,应适用相同的监管原则,避免画地为牢式的监管竞争。短期内,可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出台各个部门都适用的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可推动监管部门的机构改革,实现统一的、功能和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二是规范国有企业行为。我国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对其从事的金融行为(包括通过财务公司等下属金融机构,通过商业信用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加强反垄断管理,防止实体经济的垄断力量渗透到金融领域。三是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化。放宽机构、产品和市场的准入,推动金融市场化,加速市场的交叉、融合和分层,在金融实践中,真正区分股权、债券及夹层融资。逐步减少政府行政管理带来的资金配给和成本效应,通过改革消除存贷比、合意贷款规模、资本充足率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给金融机构带来的超过国际平均的运营成本。
四是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完善国家稳定体系。首先,打破刚性兑付应先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刚性兑付几乎是事实上没有上限的100%隐性担保,而且还可以享受风险资产的高收益。按照目前设计的存款保险制度,只能对50万元以下存款提供100%的显性担保。如果两者共存,存款可能会大规模转移出银行体系,带来巨大宏观风险。其次,应尽快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打破刚性兑付,可从民企开始,逐步过渡到不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私募产品,再到信托和非银行理财产品,最后是公募债券。要管理好市场预期,通过利息损失、债务重组等方式,逐步提高市场对信用风险的切实体会。再次,我国应完善社会稳定体系。我国宜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证券、保险三个行业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信托业的保障基金,理顺央行的流动性救助、财政危机救助、社会救助和救济等经济社会稳定体系。近期应尽快建立必要的流动性资金池,解开由担保、债务形成的不合理资金链困局。
五是加速经济转型。以原有经济结构为基础的资产泡沫(自循环)不断膨胀,像一个黑洞似的不断吸引着社会资源,通过成本和风险的抬升,挤出其他企业,增加系统的脆弱性。加快推进改革,加速经济转型,直面系统切换过程中“破”和“立”的关系,完成阶段转换,是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出路。
⑷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国务院出台_『一系列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
整和技术改造的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r部分中小民营企业
目前融资难问题.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仍受到诸
多限制,其融资难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直接融资方面:资本市场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限,
门槛过高.中国资本市场结构尚存在一定的缺陷,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
投资体制不健全,加上民营企业规模小,承担不起股票发行的费用,也不
易取得公开发行上市的资格等自身弱点,不利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
中小企业板固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途径,
但并不会成为上千万家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至于发行债券,目
前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主要用于
进行资本密集型大规模项目的投资,带有政府主导垄断的推动型色彩,
一般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况且并不适合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手段.
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已形成
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但这些
埘中小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很低,除少量信贷资金外,民营企业很难通
过债权和股权融资的渠道获取资金.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准入的门槛高,
加上管理日趋规范,中小民营企业已很难像资本市场建立初期那样靠虚
虚实实的“捆绑上市”获得上市资格,中小民营企业更被政策性地排斥在
资本市场之外,无法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二板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只是
风声大、雨点小,多数高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仍难以筹措发展所需的资
金.而可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地方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资
本市场则尚未列一t-_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失,使中小民营企
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
靠民间借贷市场、私募股本、企业互保加债转股等非正规、小范围的集资
或股权融资取得,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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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公布的数据显示,从1993年到2003年,我国私营企业数量从23.79万户增加至300.55万户,增长了13倍多,年均增长28.89%;注册资本从681亿元增至35305亿元,增长了52倍,年均增长48.41%;从业人员则从373万人增至4299万人,增长了近12倍,年均增长27.72%。
毋庸置疑,在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多的问题,融资难就是其中一个突出问题。虽然,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融资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缓解,但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渠道狭窄,仍然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
我国的民营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低技术的行业为主,仅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就集中了民营企业的75%。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无论是在其初创期,还是发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但是,由于这些企业管理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创利能力弱,要进一步发展,仍受到资金严重不足的制约。民营企业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然而,从银行所得到的贷款,尚不足银行贷款总量的2%;通过发行股票融资的民营企业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中约只占9%左右,这里还不包括那些以较高昂的代价购买别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线上市的;在债券市场上占有的份额则几乎为零。民营企业的融资难,突出表现为中小企业难、中西部地区难、小城镇难,而这又恰恰是我们经济发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环节。
应当看到,中央有关部门和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下了很大的力气,也出台了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如,组建民营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四大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经济贷款、建立担保体系、建设风险投资体系等等。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措施还没有使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狭窄,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体制和制度问题。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1、从体制上看。当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民营企业的“歧视”现象。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尚不能一视同仁,受各种条件制约,诸如有的怕出现问题受到牵连。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全国70%以上的信贷资金,在信贷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原本是民营企业寻求信贷支持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受处在行政过分干预的准财政运作体制的约束,导致其对民营企业的“歧视”现象。许多地方反映,对同样数额的不良贷款,贷款对象如果是国有企业,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如果是私营企业就可能被有关领导机构甚至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出于对贷款责任的考虑,不少银行员工宁肯少贷或不贷给民营企业,尽量限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数额。其贷款手续之繁杂,抵押条件之苛刻,对抵押品要求之严,抵押率之低,远远超过国有企业,使不少民营企业望而却步,当民营企业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得不去贷款时,也往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白白地错过了宝贵的商机。在国家有关政策上也残留着“缺陷”,急需调整完善。例如,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时,许多不良资产可以通过剥离、核销、挂账、停息等办法处置,外资企业将部分利润投资可在税收上减免,而私营企业却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营企业也无法享受开发区企业应有的政策优惠等等。这种政策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
2、从制度上来看。(1)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制度还未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因担保问题尚未解决而难以运作;抵押贷款因市区多数民营企业未能解决房产、土地等相关证件而被搁置。抵押担保落实难是当前民营企业融资、特别是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2)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严重不足。尽管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各商业银行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乐于“大宗批发”,而对额度小、频率高的民营企业贷款缺少兴趣,由此导致民营企业贷款明显不足。这里分析的不仅是服务意识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问题。各区县专业银行大都无权审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对流动资金贷款也有严格限制,这些限制难以适应遍布各地的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此外还缺少对国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考核,缺少专门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3)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发展不够,尤其是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创业板在深圳上市仅一年左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十分萧条,使得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相当困难。
3、从民营企业自身来看。民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匮乏,而且偿债能力弱;加上经营观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对落后,财产抵押实力不足,没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记录,缺乏信用基础,加大了银行投资民营企业的风险,缩小了民营企业的融资范围。这些问题均需要我们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民营企业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资金,从主观方面看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账目,即使有账目也是比较混乱,漏洞甚多,经不起检查,因此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它们,它们自己也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融资;二是不少民营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无法从金融机构那里借到钱;三是有些民营企业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记录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观原因使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它们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积累、慢慢“滚雪球”,或者通过非正式渠道融资。
再从客观方面进行分析,民营企业融资难有五个原因:一是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从县以下领域退出,县以下的金融服务范围缩小;二是即使是县城和县以上的城市,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实行统一运筹的策略,资金重点投向发达地区和优势行业,以致欠发达地区和一般行业的民营企业难以得到贷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贷担保机构;四是民间金融机构、地下金融没有被引导浮出水面,难以通过正当渠道发挥作用;五是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而且贷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从而信贷人员认为向民营企业放贷责任巨大,宁肯慎之又慎,而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当前应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力求尽快地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提出以下七条建议:
——尽快建立专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间资本的参股,尤其要吸纳游离于金融体系外的民间资本。这也有助于使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
——现有商业银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进行改制的商业银行)在调整业务结构的过程中,对大额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分别制定规划和分别核算,即对小额贷款业务另行制定规划和单独核算,避免贷款部门因担心小额贷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弃。此外,商业银行应制定符合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在贷款发放方面作了改进,包括对银行业绩考核办法也作了修改,这是有积极作用的。
——对有条件发展企业债券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选择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营企业进行试点。对于个别盈利现状虽然一般但确有发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也可以列入试点范围。企业债券不一定都要中长期的,短期债券可能更加适用。
——在上市方面,应当坚持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要重点推动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科技行业的、符合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包括海外上市、买壳上市等多种模式。在这里,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上市必须是民营企业自愿的,在上市决策方面必须充分尊重民营企业自身的意见。
——积极发展各类有助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包括:由企业集资联合建立商业性的担保公司,主要接受民营企业的财产抵押而替它们担保;政府拨款设立的非营利性担保公司;专业协会之类的民间组织集资成立互助担保基金;企业集资联合建立的互助担保基金。此外,还有必要建立民营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各省市可以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收集、汇总税务、海关、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企业纳税情况、信贷记录、合同履约率、遵守法律等情况,供社会查询,以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应当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评价机制,由信用评估机构全面实施企业的信用评价,规范各类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融资领域。在“2005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说,我国民营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另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定点观察的数据,全国农户户均借款来源中,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只占26%,而来自私人的贷款则占71%。可见,民间资本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现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导民间资本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好地发挥作用。设想如下:其一,使民间资本作为资本金注入民营企业;其二,使民营资本能组成金融机构或建立投资基金,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央行准备在一些地区试行的建立“只贷不存”的民间金融机构的意见,是有积极意义的。今后,如果这些金融机构确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尝不可以发展为民营的商业银行,既存也贷;其三,使民间原来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资形式(如标会、同乡会、互助会等)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
最后应当强调,民营企业素质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措施之一。例如,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报送统计信息。民营企业的出资人和经营管理人员都应当增强法律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又如,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的产权并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长期挂靠在某一个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中,甚至挂靠于某一个事业单位,以致产权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业,家族主要成员对企业拥有的产权不清晰,导致内部纠纷,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业,产权也应当清晰,应当明细化。再如,民营企业不能靠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贷款。在一些地方曾发生这样的现象,即民营企业为了得到银行的贷款,不惜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拉拢和贿赂银行工作人员,结果把银行工作人员拉下水,也使其他民营企业的融资受到影响而更加困难。民营企业一定要切记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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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民营经济一跃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增长极。与经济增长极不相称的是,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非常有限,民营经济融资渠道主要为内源融资或地方政府金融安排。然而,内源融资的金融安排只适用于民营经济的初创时期,当发展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则需要新的金融安排。现行的融资体制是建立在纵向信用联系的基础上,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在纵向信贷联系中,国有银行是内生于国有经济的金融中介,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到这一体系,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
中国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从间接融资方面看,商业银行的贷款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比重逐年上升,从1996到2000年的5年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2.5%,其中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年均增长15%。但是从贷款的总量来看1997年,民营部门得到的贷款占全国银行贷款的总量不到4%。1998年以来,虽然国家政策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型企业有所兼顾,但民营企业仍感觉贷款困难。截至1999年末,银行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只占其总贷款规模的4.92%。
2、从直接融资来看,企业进入股票市场一直受到所有制形式的限制。在深、沪两个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部分效益不佳的国有企业能得到包装上市的优先权,而资信程度较高,业绩显著的大型民营企业却难以获得上市融资的机会。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营企业大约占9%。与股票市场相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还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此外,国内外风险投资资金比较集中地投入在以IT行业为主要的新兴产业中,随着2000年网络经济的退潮,二板市场设立的不确定因素,使民营企业得到风险投资的机会和数量也越来越少。这种状况不利于国内民营企业成长,导致民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由于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原则,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越来越容易,如果不给予民营企业起码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将会大打折扣。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综上,用最简单的数据来概括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就是:对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不到30%的国有部门却占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相反民营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新增部分的贡献已达60%,但只获得30%的金融支持。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我国的银行是国有企业,天生就有“父爱主义”外,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1、从间接融资渠道来看(1)国有商业银行在确定信贷计划时,授信额度的绝大部分安排给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仅较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而且在同等条件下贷款的使用成本也较高。(2)信贷市场结构不合理。目前对民营企业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相对较多的机构主要是民生银行、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各项存款和贷款的规模占同期金融机构全部存款和贷款的比重仅为6.2%和5.7%,且其中的至少一半以上是贷给国有或集体企业。(3)民营企业寻求贷款抵押和担保不易,我国民营企业要申请贷款,要么有房屋、土地、有价证券等容易变现的资产作抵押,要么能找到信誉较好、实力较强的公司作担保。(4)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甚完善,银行因担心民营企业不按科学的程序进行经营决策,而使银行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另外,近年来少数民营企业骗取银行信任后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这些恶劣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累及其他民营企业,银行管理者不得不加大防范这种道德风险的力度。(5)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由于信息不对称,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现象。
2、从直接融资渠道看(1)主板上市的门槛较高,中小民营企业难以达到上市标准。同时,申请上市所必须支付的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费用,对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也是很昂贵的。 (2)即将设立的创业板市场虽然为成长型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带来机遇,但仍难以让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创业板圆创业之梦。证监会对创业板高成长性的市场定位,使之不可能为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管理当局为控制和防范风险,对拟进入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资格审查也将更为严格(如上市须由有保荐人资格的券商推荐,且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2年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连带责任),加上上市评估的高昂费用支出,都将使二板市场的融资成本高于银行借款成本,甚至高于主板市场的融资成本。 (3)在一个容量巨大、伸缩自如、监管有序、能够对不同素质公司入市和退市提供缓冲的场外市场形成之前,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无异于要挤上万人争过的“独木桥”。解决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的对策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的一致努力,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提高其管理透明度,明晰其所有权归属至关重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建立和保证一个公平的经营场所,制定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借贷行为和投资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的作用不可小视。
1、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1)加快国有银行的信贷机制改革,建立与民营经济贷款配套的政策体系。当前国有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要改革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和信息获取渠道,形成适合民营经济贷款要求的运作机制和政策方针,同时尝试着设立民营经济贷款的专门部门,专项负责解决民营经济的信贷问题;二是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国有银行的授信办法,要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充分调动基层机构的积极性,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完善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将责任分摊到各级负责人并逐步量化,充分调动信贷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可以尝试在管好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的同时,适当放开对民营经济的贷款利率,形成一种类似"双轨价格"的利率体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率自由化起到相当的推动作用。(2)积极发展民营银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的困难,必须通过引入民营产权和加强竞争来强化银行的利润动机。加入WTO后,随着中国的金融领域不断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应该允许国内的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民营金融机构将不大会受到国家政治因素所左右,其经营将更多的服从于利润导向,这样,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身上。为了减少在管制方面的疑虑,在开始阶段,政府应该对民营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进入和谨慎的资格审查。(3)积极鼓励和引导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至少有下列优点:首先机制灵活,运作成本低,资金较少,能够与民营经济一起成长,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进力量。其次非国有银行一般具有浓厚的“地方性”,对当地的客户情况较为了解,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再次非国有一方面使银行运作有效率,另一方面保证一切成本都体现在价格中,用不着担心“寻租”现象的产生。(4)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 IFC2000的抽样调查表明许多企业认为抵押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他们从银行获取贷款。在中国民营企业众多,融资困难很大的情况下,除了地方政府应逐步扩大担保资金投入,中央政府也应提供一些担保资金。
2、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现今中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呈现出高度集中和将资本市场股市化的特征。由此造成资本市场高度集中于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市场结构出现严重畸形。因此需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1)降低民营企业上市的门槛,鼓励其在主扳市场上筹资。(2)利用二板市场,为民营科技企业开辟融资渠道。(3)通过外国证券市场,挖掘海外上市融资渠道。(4)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提高对其他融资方式的认识,拓宽融资渠道。民营企业在力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外,还应了解、认识其他的融资方式,如国际金融组织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补偿贸易、项目融资、租赁等。尤其对中小企业居多的民营企业而言,租赁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融资方式。租赁特点是: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多变,能适应承租人的不同需要;租金在租赁期间一般固定不变,且租赁期限较长。对于在其他融资方式中处在相对劣势的民营企业而言,可采取租赁方式,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我国的民营经济必然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系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们也必须为他的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为民营经济融资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以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直接融资方面,消除所有制的歧视,民企国企一视同仁,发展担保体系,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发展民营银行,调动民间资本。同时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降低民营企业的在A板市场上的上市门槛,积极推进二板市场的建立,发行企业债券,以推进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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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简答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有哪些
解决中小企业外源融资问题的对策有: 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 根据国家2006年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为商业银行贷款,而银行体系出现重大变革,中小企业为解决自身融资问题应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诚信观念,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1)健全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信用程度。中小企业要从规范企业制度人手,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在企业分配制度上,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对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的认可。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要以诚信为本,提高自身的资信程度,牢固树立欠债还钱的观念,按时还本付息,把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看待。一方面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杜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及欠息行为;另一方面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树立诚信品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融资支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实行规模经营,提高中小企业偿债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目前中小企业中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但第一、二产业发展也较快。中小企业要形成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注重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在新产品开发应用、科技成果转让、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经营领域应突破传统行业限制逐渐从饮食、商品流通、建筑等传统产业向广告、经纪人中介、电子信息、科技等新领域延伸。中小企业应重视自身资本积累,减少对外部资金的依赖性,将企业盈利的相当部分用于增加资本金,逐步提高企业资本中自有资金的比例。 2.改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环境 (1)完善中介融资机构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商业银行应提供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融资服务的产品,如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式及贷款金额的详细估算服务等产品,一定程度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在实践中尽快完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在贷款中做到不乱贷,不漏贷。国家对于民间融资给予合法化的同时,加强监管,以免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创新贷款保证方式,健全担保体系。突破传统的担保方式的限制,接受民营企业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担保;接受企业主个人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其财产或权利为抵(质)押的担保。应适当增加信用贷款的范围,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允许不动产抵押或质押,厂、商、银三方协议的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尽可能拓宽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方式。同时,提高抵押担保机构信息的优势和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做出更为准确的风险决策。 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融资的主要问题是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问题。这需要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分散融资风险。设立金融保险机构对银行等机构从事每笔贷款业务进行风险担保,由银行等机构按贷款比例出资投保。金融保险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并将信息提供银行,从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确立投保金额。一旦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款,金融保险机构按投保合同承担相当的金额。这种中介机构的介入,既可分散融资风险,又可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压力。还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或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注入和向社会发行债券,组建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或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资金共同承担,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实行封闭运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的担保。或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 (2)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依靠银行或企业难以解决融资问题。中央银行、政府、企业等都有责任和义务努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全民诚信制度:通过专业化机构,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个人、金融、财政、税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全方位地收集个人及各类企业的诚信资料,做诚信记录。建立个人与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可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使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以降低信息成本和风险定价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及其个人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约束自身。这一措施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的根源性问题具有一定效果。
⑻ 近些年来,企业融资环境有哪些方面的改善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人民银行去年以来增加了3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基本上都是针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凡是中小银行有客户、还能贷出去,只是因为存款不够或是存贷比太高,缺乏资金导致贷不出去的,人民银行都以再贷款、再贴现的形式支持这些银行。已4次降准,共释放约4万亿元流动性,对冲了中期借贷便利等之后,净放出了2.3万亿元流动性。“第一支箭”是增加民营企业的信贷,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今年以来,普惠金融口径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长要比一般贷款的速度高得多,并且融资成本开始下降。今后这方面工作还会继续做。“第二支箭”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实际上就是给民营企业发债买一个保险。民营企业发债难是因为商业银行不愿意买。商业银行为什么不愿意买?因为民营企业违约了以后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我们推出这个支持工具,就是一个保险。人民银行今年增加的3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是一个政策引子,是“四两拨千斤”的引导,还要依靠大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金融机构一起给民营企业贷款。同时,在监管方面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在财政方面,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都是非常好的,但一定要落实到位。如果财政、监管和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都能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财政、银行、监管部门、其他部门“几家抬一下”,把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解决好,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和经营环境就会得到明显改善。
⑼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表现在哪些方面
民营企业因为发展的基础都是单个个体或者家庭作坊的组织模式,企业的各种报表和帐目都比较混乱,个人和企业的资金使用相互交叉,组织结构也都不规范,大部分都是裙带关系的结合,企业的决策也都基于老板的个体决定,这样就使得企业的信誉、持续盈利能力、帐目规范管理等离正规的银行,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要求的规范化运作管理的目标相去甚远,使得银行和其它的资本实体不敢也不愿意将资金借贷给中小企业,目前中国政府所作出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要求企业净资产一亿元,属于(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者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拥有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报表,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能力强募集的额度相应就大)要求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一般募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60%,目前发行的票面利率一般是9%,担保费用在2%,证券公司的承销费用在1%,期限一般是三年(这个也就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比银行贷款强的优势,期限长),发行的债券要采取财产抵/质押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放开的区域有: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北,广东,山东这几个区域,如不再此区域内的可采取变更注册地或者在上述区域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发债。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你的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表决通过发行私募债的决议,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担保公司的担保协议,这些基本都可以交给证券公司(我们)来做,他们有上下游的资源帮你把这些资料完善,目前会计事务所的费用一般是30万,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是10万,证券公司的承销费用是1%,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是2%,票面利率是9%,企业的发行成本在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