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储蓄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
储蓄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采取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形式,储蓄国债(电子式)则以电子记账方式。
3、付息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方式灵活多样。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到期后,应到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发行对象不同。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部分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不允许机构购买或持有。
6、承办机构不同。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储蓄国债可以从7家有代销试点资格的银行购买,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2. 您好,请问2012年11月是否已经开始试点网银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招行网银如何购买谢谢~~~
您好,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作为储蓄国债(电子试)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承销团成员可通过其网上银行销售,并办理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建议您咨询其他银行。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打开招行主页www.cmbchina.com,点击右上角“在线客服”进入咨询。
3. 什么是储蓄式国债
国内首只储蓄式国债7月1日首发
国内第一只以电子方式记账的储蓄式国债将于7月1日正式面市。昨天,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1日起发行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期国债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
所谓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与凭证式国债同属于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储蓄国债,具有仅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可流通、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和付息方式多样化、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等特点。
目前银行3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3.24%,缴税后的实际收益率为2.59%。投资者购买本期储蓄国债的实际收益率将高于银行存款实际收益率0.55个百分点。
本期国债的发行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6年7月1日起计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其发行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每一账户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
此外,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准提前兑取,满半年不满2年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3个月利息。
根据相关规定,本期国债由具有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七家商业银行代销。各家银行的代销额度分别为工行37%、建行22%、中行17%、农行9%、交行7%、招行5%、北京银行3%。
储蓄国债
7月初,一种新的投资品种——储蓄国债将发行。工、农、中、建、交及招商、北京银行等7家银行首批获得了试点代销资格。
储蓄国债是财政部首次针对个人发行、不可流通但可提前兑取、无纸化(电子记账)、收益免利息税的一种新人民币国债品种。
据介绍,试点期间储蓄国债主要发行两个品种,分别是A类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储蓄国债和B类固定利率变动期限储蓄国债。A类期限为3年或5年,B类最长持有期为10年。
与凭证式国债不同,储蓄国债的兑付期限能变。虽然目前储蓄国债利率水平还未最终确定,但业内人士认为,和储蓄存款相比,其收益可能要高一些。
产品特点:针对个人发行
理财提示: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购买起点,并设最低、最高购买限额。需在试点银行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同一试点银行只许开一个账户。
投资指数:★★★
4. 什么是储蓄国债
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是不可流通性。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三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四是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发行并负责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不随市场利率或者储蓄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免缴利息税,适合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五是鼓励持有到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设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满最低期限后方可办理提前兑取,并被扣除部分利息,同时要支付相应手续费;六是手续简化。省去了兑付手续,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转入投资人资金账户;七是付息方式较为多样。设计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投资习惯。
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增加新的购买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展成为老百姓最欢迎的投资品种之一。
5. 什么是储蓄国债(电子式)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
为了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债权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方便国债投资者,在借鉴凭证式国债方便、灵活的优点基础之上,财政部参照国际经验,于2006年6月20日起,首批代销试点电子式储蓄国债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先后开始接受开户申请,并于2006年7月首次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简称为储蓄国债),投资者又多了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赎买单位,并按单期国债设个人国债账户最低、最高购买限制额,以区别于居民储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
6. 储蓄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有什么区别
形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
储蓄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特点不同
储蓄国债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可流通性。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收益安全稳定。
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收益不同
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是一种纸质凭证形式的储蓄国债。
储蓄国债收益安全稳定。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6)储蓄国债试点扩展阅读:
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不可流通性。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
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
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发行并负责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不随市场利率或者储蓄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免缴利息税,适合低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7. 储蓄国债的定义
根据2011年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在储蓄国债试点期间,先行推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和固定利率变动期限两个品种。财政部在试点期间首推的电子储蓄国债品种,将与2013年的凭证式国债接近,以便于投资者的认知,其期限主要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最短不短于1年,最长为15年。
8. 储蓄式国债怎么购买
投资者必须通过其在任意一家承办银行开立的个人国债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国债账户)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
投资者可从2006年6月26日开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其中一家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到对应承办银行办理国债账户开户手续,国债账户不收取账户开户费及维护费用,一旦开立可终身使用。
已经开立过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重复开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户。
没有在对应承办银行开立过人民币结算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该行新开立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
以便结算兑付本金和利息,个人结算账户的收费按各承办银行的有关规定收取。
拥有国债账户的投资者可以于发行期内到账户所在的承办银行的联网网点购买储蓄国债。
(8)储蓄国债试点扩展阅读:
一. 债权查询:
投资者在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后,可以通过在柜台打印对账单或者拨打承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查询自己债权余额及变更情况,部分承办银行还为投资者提供了国债账户折,用于打印债权信息。
投资者从购买该期国债的次日起,即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复核查询系统对其国债托管余额进行复核查询。
如对查询结果有疑义可向承办银行咨询,未能得到解决的可以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复核。
二. 投资优势:
1、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由于储蓄国债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
这是其他以商业信用为担保的投资工具所无法比拟的。
2、利息免税,收益稳定。储蓄国债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
在储蓄国债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3、购买方便,管理科学。试点期间的储蓄国债在中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销售,城乡居民可就近购买;
储蓄国债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债权,并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债权复核查询,管理更加科学、债权更加安全。
4、变现灵活,流动性好。储蓄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规定提前兑取现金;
投资者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物,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9. 储蓄国债和凭证式国债是购买之日起息还是发行之日起息
国债的起息日储蓄式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是不同的。
有以下区别: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用现金直接购买,购买储蓄国债则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方可到网点购买。
2.债权记录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债权采取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由各承销银行和投资者进行管理。储蓄国债则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债权查询方便。
3.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发行对象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流通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不能流通,不能上市。储蓄国债虽不能流通转让,但持有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客户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相当于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以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6.利息支付方法不同
凭证式国债是到期支付利息,储蓄国债是每年付息,如果提前赎回会扣除一定月份的利息,并且支付本金0.1%的手续费。
7.承办机构不同
凭证式国债由各类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组成的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销售。储蓄国债可以从7家有代销试点资格的银行购买,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9)储蓄国债试点扩展阅读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到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购买凭证式国债不失为一种既安全、又灵活、收益适中的理想的投资方式,是集国债和储蓄的优点于一体的投资品种。凭证式国债可就近到银行各储蓄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