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发债券和上市都要个什么样的程序呢!
如果以审批速度和复杂程度来比较,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方便点。
发行股票要经过证监会,条件较多,程序复杂,信息披露较多,监管严格。普通公司发行债券则有三个途径,1、通过交易商协会发行短融和中票;2、通过国家发改委发行企业债券;3、通过证监会发行公司债券。几种方式相对股权融资均较简单。
股票为股权融资,费时长,手续费高,股权分散,但后期无需财务压力。债券为债权融资,手续简单,费用较低,不分散股权,但后期有还本付息压力。
㈡ 证券的初始登记包括哪些方面
1.股份登记。股份登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增发新股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记和配股登记等。
(1)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在我国,股份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新股,曾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等方式。在不同的发行方式下,股份发行登记的方法略有不同。
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方式认购新股的投资者,首先必须到登记结算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开立股票账户。然后,投资者凭中签表、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现金或银行存折到指定的收款点缴款认购,办理股份登记。如果是认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缴款的同时,投资者应按要求在有关资料中注明自己选定的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收款点办理收款手续后,按要求将认购资料送主承销商签收。主承销商将各收款点所送资料汇总后,将股份登记资料输入电脑,打印新股认购缴款清册送交登记结算公司签收。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份登记数据资料同开户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股东清册,并由主承销商确认、盖章;同时,股东清册连同股份登记数据资料还要送交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在规定上市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东数据资料转入证券交易所电脑数据库。
采用网上定价或网上竞价公开发行方式的,投资者申购后,主承销商根据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然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在发行结束后根据成交记录或配售结果自动完成新股的股份登记。具体办法为:新股认购者在开立股票账户后,可于规定的发行日前,在办理本次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存人足够的申购资金,然后按买入股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认购者应在申购结束后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并办理交割手续。如果采取市值配售发行方式,认购者可根据本人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可计算配售市值证券的市价总值,按买人股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申购结束后,认购者应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待主承销商根据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后,认购者应于规定的缴款日前存人足够的申购资金,并办理申购缴款、交割手续。对于登记结算公司股份登记的实际运作来说,如果是通过网上发行新股的,就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网上发行总量登记到主承销商发行专户中,并根据网上申购结果,将主承销商证券账户中的相应股份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如果是通过网下发行新股的,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申报数据将相应股份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另外,证券发行人应在发行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
(2)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送股是指股份公司将其拟分配的红利转增为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指股份公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按每股一定比例转增为股本。对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完成送股的股份登记手续。送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送股登记(转增股本)申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送股申请,于权益登记El(R 13)登记送股。送股及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R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上海市场)。
申请送股(转增股)时,上市公司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新增股份上市El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3)配股登记。配股是指股份公司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为认购权,按一定比例向股东配售该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对配股的股份登记,是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后向证券公司传送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投资者可在公告的配股期限内,委托其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或原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卖出配股权。认购缴款结束后,由登记结算公司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未被认购并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时在可配股份总数中予以扣除,不予登记。配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2006年7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则,股票发行人申请办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股票登记申请。
②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的核准文件。
③承销协议。
④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包括非货币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证券发行人处的证明文件)。
⑤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证券的,还需提供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
⑥证券有限售条件的,还需提供限售申请并申报有限售条件证券持有人类别。
⑦凇开发行前国家或国有法人持股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⑧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登记的,还需提供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⑨证券首次发行的,还需提供证券发行人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⑩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权证发行人申请办理权证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⑤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权证登记申请、有权机构关于权证发行的核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基金登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要进行基金登记。基金登记的办法是参照股份登记的相关内容来办理的。
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募集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基金登记申请、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基金合同、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债券登记。债券发行人申请办理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债券登记申请、国家有权部门关于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债券担保协议或有权部门关于免予担保的批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记账式国债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发行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确认的结果,建立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账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或场外合同分销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确认的分销结果,办理记账式国债登记。
㈢ 企业进入辅导备案登记受理后 如果符合条件的话还要多久才能上市
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后,券商必须对企业进行上市辅导,一般时间需要三到六个月,偶尔也有更长的。主要是让企业建立起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体制。
辅导完成以后就是制作上市的申报材料,然后将申请文件提交证监会。从开始制作到申报顺利的话大概需要两三个月时间。
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之后会和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反馈沟通,通过开见面会、出具书面的反馈意见等方式。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根据证监会的要求继续深入核查、说明,相应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排队",按照目前的审核速度,估计在1年左右,这个时间长度,各公司差异很大,长的有5~6年,短的8-9个月。
沟通得差不多以后,证监会就会组织召开发行审核委员会,俗称“上会”。7名委员现场开会,请企业和保荐代表人当场答辩,5个人以上同意的话就算“过会”。
通过发审会后,一般来说意味着证监会同意了企业的发行申请。再对申报材料进行一些小的修改完善以后,证监会就会给发行批文(正式名称叫做核准文件),企业拿着这个文件就开始发行,然后向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
(3)债券上市登记扩展阅读
上市条件
根据2006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㈣ 房地产在报纸上登债券申报登记这是什么意思
你好,1、债券缴款的意思:申购不成功就会返还申购款。所谓的多支新债集中缴款的意思是有多支债券发行,一般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很多时候有些机构投资者并不是足额申报认购的,只是先缴部分申购款项,等到确认申购部分成功或全部成功后,再缴其余不足款项。
2、概念简介: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1、债券缴款的意思:申购不成功就会返还申购款。所谓的多支新债集中缴款的意思是有多支债券发行,一般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很多时候有些机构投资者并不是足额申报认购的,只是先缴部分申购款项,等到确认申购部分成功或全部成功后,再缴其余不足款项。
2、概念简介: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
㈤ 债券发行起始日期与债券上市公告日分别指什么
债券发行起始日期是指债券发行的时间,债券上市公告日是指债券可以进行购买的时间。
发行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㈥ 发行的公司债券都可以上市交易吗
发行的公司债券并不是都可以上市交易,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须满足三个条件。
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证券法》第61条规定,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有下列三中情况: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者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或者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种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消除。
(3)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在这些情形下,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债券上市,并由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㈦ 发行企业债券的流程是什么
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再有券商在证券市场上销售,券商包销。个人要购买要到证券市场上买,要到上海或深圳证交所开立债券账户才能购买。
㈧ 债券上市的上市条件
(1)债券的发行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是因为,如果上市债券流通量少,就会影响交易的活跃性,而且价格也容易被人操纵。
(2)债券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就会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可能发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债券持有者的人数应该达到一定数量。如果持有者人数过少,分布范围很小,那么即使债券的发行量大,其交易量也不会太大,从而影响债券的市场表现。
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债券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了基本相同的上市规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交易规则〉为例,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公开发行;
(2)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4)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发行人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
(5)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
(7)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8)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
(9)债券持有人不得少于1万人;
(1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1)其他条件。
㈨ 债券上市的上市程序
(1)发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请;
(2)证券交易所初审;
(3)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定;
(4)订立上市契约;(5)发行公司缴纳上市费用;
(6)确定上市日期;
(7)挂牌买卖。在债券上市后,证券交易所一旦发现该上市债券违背基准规定,有权停止该债券上市,该债券必须转为“整顿阶段”一定时间后完全停止上市。
《证券法》第62条规定,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证券交易所的复核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