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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发行债券推开了哪扇门

发布时间:2021-10-02 02:23:59

1. 中国债券发展有什么建议

很多人对于企业债券筹资可能不是很理解,债卷用通俗一点的叫法就是“发票”,其实所谓的企业债卷筹资就是单位通过发放这种“发票”向市面上的民众来集中资金。这种发放“发票”来向民众集中资金是很多企业通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这种方法好的地方就是成本低,还有就是更好的使持有者对单位的掌控力度。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这种方法的限制要求条件比较多,还有一个就是在资金上面的风险相对来说会比其他的高一点。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方式有一定的最低额度,就是金额累计的总和不能超过这家企业单位的净资产百分之四十。另外呢就是这种“发票”一定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才可以使它在市面上更好的流通使用。
企业债卷筹资发展的建议:
第一步:目前来说我国对于这种“发票”发行的管理体制有些许的不足,首先在管理上应该成立出一套对于这种“发票”的管理体制,在发放这种“发票”的审核过程中中应该严中之严,而对于违法发放的企业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
第二部:政府应该加强对“发票”的扶持力度。大方向延展出出企业债卷的类型。之后呢可以向海外大力度的推行这种债卷,接着呢就是上市。
第三步:成立出一套合理合法有规范的评估体制。首先,就是要加强对部分单位的信用评估,使其可以独立的拥有这份财产并对它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则要给予大力度的惩罚,让弃对那些持有“发票”的人进行赔偿。这样才能让那些企业单位秉着诚信,对人负责的态度去做事。另外就是要有国企或者机构进行担保。

2. 什么是债券国家发行债券有什么用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主要有两个作用: 一稳定金融市场,比如在通胀时流动性过剩,那就发行债券,回笼货币, 通紧时就反向操作二可能是政府为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公共环境发生战争等,资金不足,只能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3. 发行债券有哪些具体步骤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 国家发改委对民营企业发企业债有什么特殊要求

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国家发改委对之并无特殊要求。但相对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募投和担保增信上存在较大障碍。募投上,民营企业的相关证照很难齐备,尤其是很多民营企业没有地方法发改委的项目批复,就自行建造项目,这种情况较多;担保增信上,民营企业自身往往缺乏可以用来质押的自有资产(大部分已有的都可能已经抵押给银行了),且因为不属于地方国资委系统,当地资质较好的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也比较难给企业做第三方担保。如果能比较好的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一般发债都问题不大的。

5. 发行债券

上报当地证监局批准以后,就可以在企业内部发行债券。

6. 请问发行债券有哪些具体步骤

看看如下网上摘录就清楚啦: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换。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益;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发行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发行市场主要由发行者、认购者和委托承销机构组成。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只要具备发行资格,不管是国家、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还是公司、企业和其他法人,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借钱。认购者就是我们投资的人,主要有社会公众团体、企事业法人、证券经营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外国企事业机构和我们的家庭或个人。委托承销机构就是代发行人办理债券发行和销售业务的中介人,主要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等等。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和承购包销三种。
国债发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出售的标准来看,有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之分,其中间接发行又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四种方式。
直接发行,一般指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将国债券定向发行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也称定向私募发行,采取这种推销方式发行的国债数额一般不太大。而作为国家财政部每次国债发行额较大,如美国每星期仅中长期国债就发行100亿美元,我国每次发行的国债至少也达上百亿元人民币,仅靠发行主体直接推销巨额国债有一定难度,因此使用该种发行方式较为少见。
代销方式,指由国债发行体委托代销者代为向社会出售债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销者的网点,但因代销者只是按预定的发行条件,于约定日期内代为推销,代销期终止,若有未销出余额,全部退给发行主体,代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因此,代销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1)不能保证按当时的供求情况形成合理的发行条件;
(2)推销效率难尽人意;
(3)发行期较长,因为有预约推销期的限制。
所以,代销发行仅适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秩序不良、机构投资者缺乏承销条件和积极性的情况。
承购包销发行方式,指大宗机构投资者组成承购包销团,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包购。这种发行方式的特征是:(1)承购包销的初衷是要求承销者向社会再出售,发行条件的确定,由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与承销团达成协议,一切承购手续完成后,国债方能与投资者见面,因而承销者是作为发行主体与投资者间的媒介而存在的;(2)承购包销是用经济手段发行国债的标志,并可用招标方式决定发行条件,是国债发行转向市场化的一种形式。
公开招标发行方式,指作为国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向大宗机构投资者招标,投资者中标认购后,没有再向社会销售的义务,因而中标者即为国债认购者,当然中标者也可以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相对承购包销发行方式,公开招标发行不仅实现了发行者与投资者的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和其他市场机制通过投资者对发行条件的自主选择投标而得以充分体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也有利于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发行体的发行成本,是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的进一步加深。
拍卖发行方式,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常性的拍卖方式和程序,由发行主体主持,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发行价格与利率。国债的拍卖发行实际是在公开招标发行基础上更加市场化的做法,是国债发行市场高度发展的标志。由于该种发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发行多采用这种形式。
实际上,不管是什么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不重要,在发行市场上认购国债还是需要缴纳手续费。
债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债券交易二级市场概述及分类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所
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二)柜台市场
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市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市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目前,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7. 发行公司债券专项账户开在哪里

通过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就可以买卖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和企业债,最低购买1手,欢迎到中国银行内中银国际详细了解

8. 我国企业筹资渠道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时间:2009年6月19日
我国的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就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民营经济必然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研究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是为了能更好地提出对策以解决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从经济增长看,国有经济贡献占1/3,非国有经济贡献占2/3,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36.01%的中小企业认为自己没有稳定的融资渠道,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多的是依靠自有资金,根据2000年出版的《中国新兴民营企业》的调查,北京、顺德、温州三地民营企业初始资本90.5%以上来源企业创立者的自有资金。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统计1997-1999》具体来说,中国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从间接融资方面看,商业银行的贷款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比重逐年上升,从1996到2000年的5年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2.5%,其中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年均增长15%。但是从贷款的总量来看1997年,民营部门得到的贷款占全国银行贷款的总量不到4%。1998年以来,虽然国家政策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型企业有所兼顾,但民营企业仍感觉贷款困难。截至1999年末,银行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只占其总贷款规模的4.92%。

2、从直接融资来看,企业进入股票市场一直受到所有制形式的限制。在深、沪两个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部分效益不佳的国有企业能得到包装上市的优先权,而资信程度较高,业绩显著的大型民营企业却难以获得上市融资的机会。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营企业大约占9%。与股票市场相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还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此外,国内外风险投资资金比较集中地投入在以IT行业为主要的新兴产业中,随着2000年网络经济的退潮,二板市场设立的不确定因素,使民营企业得到风险投资的机会和数量也越来越少。这种状况不利于国内民营企业成长,导致民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由于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原则,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越来越容易,如果不给予民营企业起码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将会大打折扣。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综上,用最简单的数据来概括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就是:对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不到30%的国有部门却占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相反民营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新增部分的贡献已达60%,但只获得30%的金融支持。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我国的银行是国有企业,天生就有“父爱主义”外,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1、从间接融资渠道来看(1)国有商业银行在确定信贷计划时,授信额度的绝大部分安排给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仅较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而且在同等条件下贷款的使用成本也较高。(2)信贷市场结构不合理。目前对民营企业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相对较多的机构主要是民生银行、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各项存款和贷款的规模占同期金融机构全部存款和贷款的比重仅为6.2%和5.7%,且其中的至少一半以上是贷给国有或集体企业。(3)民营企业寻求贷款抵押和担保不易,我国民营企业要申请贷款,要么有房屋、土地、有价证券等容易变现的资产作抵押,要么能找到信誉较好、实力较强的公司作担保。(4)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甚完善,银行因担心民营企业不按科学的程序进行经营决策,而使银行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另外,近年来少数民营企业骗取银行信任后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这些恶劣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累及其他民营企业,银行管理者不得不加大防范这种道德风险的力度。(5)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由于信息不对称,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现象。

2、从直接融资渠道看(1)主板上市的门槛较高,中小民营企业难以达到上市标准。同时,申请上市所必须支付的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费用,对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也是很昂贵的。 (2)即将设立的创业板市场虽然为成长型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带来机遇,但仍难以让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创业板圆创业之梦。证监会对创业板高成长性的市场定位,使之不可能为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管理当局为控制和防范风险,对拟进入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资格审查也将更为严格(如上市须由有保荐人资格的券商推荐,且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2年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连带责任),加上上市评估的高昂费用支出,都将使二板市场的融资成本高于银行借款成本,甚至高于主板市场的融资成本。 (3)在一个容量巨大、伸缩自如、监管有序、能够对不同素质公司入市和退市提供缓冲的场外市场形成之前,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无异于要挤上万人争过的“独木桥”。解决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的对策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的一致努力,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提高其管理透明度,明晰其所有权归属至关重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建立和保证一个公平的经营场所,制定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借贷行为和投资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的作用不可小视。

1、完善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1)加快国有银行的信贷机制改革,建立与民营经济贷款配套的政策体系。当前国有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要改革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和信息获取渠道,形成适合民营经济贷款要求的运作机制和政策方针,同时尝试着设立民营经济贷款的专门部门,专项负责解决民营经济的信贷问题;二是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国有银行的授信办法,要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充分调动基层机构的积极性,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完善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将责任分摊到各级负责人并逐步量化,充分调动信贷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可以尝试在管好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的同时,适当放开对民营经济的贷款利率,形成一种类似双轨价格的利率体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率自由化起到相当的推动作用。(2)积极发展民营银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的困难,必须通过引入民营产权和加强竞争来强化银行的利润动机。加入WTO后,随着中国的金融领域不断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应该允许国内的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民营金融机构将不大会受到国家政治因素所左右,其经营将更多的服从于利润导向,这样,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身上。为了减少在管制方面的疑虑,在开始阶段,政府应该对民营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进入和谨慎的资格审查。(3)积极鼓励和引导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至少有下列优点:首先机制灵活,运作成本低,资金较少,能够与民营经济一起成长,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推进力量。其次非国有银行一般具有浓厚的“地方性”,对当地的客户情况较为了解,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再次非国有一方面使银行运作有效率,另一方面保证一切成本都体现在价格中,用不着担心“寻租”现象的产生。(4)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 IFC2000的抽样调查表明许多企业认为抵押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他们从银行获取贷款。在中国民营企业众多,融资困难很大的情况下,除了地方政府应逐步扩大担保资金投入,中央政府也应提供一些担保资金。

2、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现今中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呈现出高度集中和将资本市场股市化的特征。由此造成资本市场高度集中于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市场结构出现严重畸形。因此需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1)降低民营企业上市的门槛,鼓励其在主扳市场上筹资。(2)利用二板市场,为民营科技企业开辟融资渠道。(3)通过外国证券市场,挖掘海外上市融资渠道。(4)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提高对其他融资方式的认识,拓宽融资渠道。民营企业在力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筹资外,还应了解、认识其他的融资方式,如国际金融组织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补偿贸易、项目融资、租赁等。尤其对中小企业居多的民营企业而言,租赁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融资方式。租赁特点是: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多变,能适应承租人的不同需要;租金在租赁期间一般固定不变,且租赁期限较长。对于在其他融资方式中处在相对劣势的民营企业而言,可采取租赁方式,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我国的民营经济必然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系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们也必须为他的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为民营经济融资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以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直接融资方面,消除所有制的歧视,民企国企一视同仁,发展担保体系,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发展民营银行,调动民间资本。同时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降低民营企业的在A板市场上的上市门槛,积极推进二板市场的建立,发行企业债券,以推进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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