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如果一个国家大量发行国债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个很难用一个结论性的语言来说,大量发行国债,对国家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般来说,国债的发行都是用于公共事业或大型投资,是拉动经济的主动力,但如果大量发行国债,需要还较多利息,这对于政府以及老百姓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比如美国,财政赤字已经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国债市场大约为4万亿美元。而购买这些国债的大都为亚洲如中国、日本的央行。所以才有种说法就是美国是用亚洲的钱在发展的。但她的经济也没见有多少危害,也是在蓬勃发展阿。
另外,国债一般都卖的出去,为什么呢?
因为在国家发行国债的时候,都会采用招标制,也就是说,有某家公司承担发行奉献,即使到时候卖不掉,也会由这家公司全部买下来的。
『贰』 求~~~公司发行债券利弊分析!!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禁止条件: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叁』 电子式国债的弊端是什么
电子式国债的弊端是:只能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对于年龄偏大、不熟悉网银操作的客户来说购买有难度、只能是个人投资者购买,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没有纸制债权凭证,债权查询的话主要是用网银查询、采用实名制购买,不可以流通或转让。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国债形式有三种: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一般普通投资者购买最多的是凭证式和电子式国债,两种国债有各自的特点,随教授将详细讲解一下两种国债的异同。
购买3年期凭证式国债,3年总利息为:10000x5%x3=1500元;假如是3年期定期存款(假设期基准利率4.25%)3年总利息为:10000x4.25%x3=1275元,相差:225元;如果是最高浮动利率4.675%,三年总利息差为:97.5元。相比之下,国债的投资优势就看得出来了。
『肆』 长期发行国债面临的问题
国债多了,那么现金就少了呗
大量现金流入债券市场,人民手中拿的是纸不是钱。面临的问题数都能数出来啦。不用想,自己推
『伍』 试比较各种国债发行方式的优缺点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2)我国国债类型: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 http://www.qian999.com/zixun/QUERYNEWSDETAIL--1461.html可以查看到国债的优缺点,满足你的要求
『陆』 增发国债的弊端
导致M1、M2持续增加,为通货膨胀的发酵埋下伏笔,处理不当容易导致政府财政危机
『柒』 国债有哪些类型,分析利弊
我国的国债有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大类型。
储蓄国债是指一国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一种不可流通国债,按债权记录方式分为纸质凭证和电子方式两种。
中国的储蓄国债包括原有的凭证式国债和即将推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这两个品种将在中国长期并存。
储蓄式国债是稳定的收益,对于保守和稳健的投资者是较好的投资选择。
记帐式国债是从1994年开始发行的一个上市券种。记帐式国债不需印制券面及凭证,而是利用帐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国债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记帐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好,而且发行成本低,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较高,交易手续简便,正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
由于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国债固有的市场功能得到比较好的发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债券市场的主要形式。
『捌』 国债利弊与国债规模评价
在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几经变迁。上个世纪80年代,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摊派发行国债。到了90年代初,便改为承购包销,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代销发行与直接发行正好相反,财政部委托代销者负责国债的销售。我国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运用过这种方式。至于承购包销,顾名思义,就是指大宗机构投资者,先承购国债,只有包销出去以后,才能获利。倘若销售出了问题,那么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承购包销成为我国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事实上,不仅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方式。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从国债开始发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人们对规则的理解各不相同。随着国债发行在各国实践的深入,很多旧的原则不再适用。而有些原则,却经过反复考验,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以景气发行原则为例,它是指发行国债,要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确保经济的景气,也就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就要求国债发行者审时度势,相机抉择。例如,经济萎缩低迷,需要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时,短期国债就要披挂上阵,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难理解: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能在较短时间内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如冬天里点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于经济快速回升。 国债发行过多,规模过大会造成流通性泛滥,也会改变债券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使持有者的债券出现大幅的波动,对长线持有者而言不会影响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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