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2. 债券是怎么交易的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开户:需要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2、委托: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一般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的必经程序,也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3、成交: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客户委托并填写委托说明书后,就要由其驻场人员在交易所内迅速执行委托,促使该种债券成交。
4、清算: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同一证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国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5、过户: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过户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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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债券交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1 低风险≠无风险。
相比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点,但依然存在因市场波动和管理人资产管理能力局限等因素,造成净值波动及本金损失的风险。部分债券型基金存在有条件保本承诺,投资者在投资该类基金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理解该基金产品达到保本的条件。
2 关注基金投资范围,理性选择产品。
债券型基金按照投资范围和风险收益特征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债型基金,仅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工具,风险较低;第二类是可以进行新股申购、参与股票增发、可转债或被动持有权证,但权益类投资比例不超过20%而固定收益类投资不低于80%的债券型基金;第三类是股票投资比例可以达到20%以上的偏债混合型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产品。
3 收益水平不是评判产品水平的唯一标准。
由于投资债券基金本身的目的在于获得稳定、低风险的利息回报,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债券基金时,不应过于关注收益率排名靠前的基金,而应关注长期排名稳定且净值波动较小的基金。
4. 债券交易的疑问
债券一手是10张,每张的面值是100元
因此每一手的成交金额就是债券的全价*10
这里注意有一个全价的概念,
一般债券的交易价格是用净价交易的
但是实际交割时是用全价,就是净价+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债券的票面利息*现在距上次付息的时间/一个计息周期
假设成交价100,要先加上应计利息,再乘以10,就是一手的交易量
当然也有些债券是采用全价交易的,比如一些含权的公司债,就不需要考虑应计利息。
5.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成交债券必须遵循哪些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1、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6. 什么是债券回购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7. 发行国债的作用是什么
1、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平衡财政收支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
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
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7)债券交易的目的是扩展阅读:
国债的分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和战争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7、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可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8、按发行的凭证为标准,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8.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功能是什么
类似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只不过交易的是债券。参与者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因此,他们彼此间交易债券的市场叫银行间债券市场。要么是a银行把自己持有的债券卖给b银行(这种就是普通的债券买卖),要么就是a银行与b银行办理债券回购业务(a把自己的债券先卖给b,过一天或几天,再买回来,获得短期融资。)
9. 银行间债券的参与主体有哪些它们的职责和目的是什么
(一)参与者包括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它成立于199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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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的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反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