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告诉你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利好还是利空
其为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属于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非公开可转换债券扩展阅读: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2、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3、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B. 可转债负债率45%需要考虑非公开的额度吗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C. 非公开发行与可转换债券能否一起发行
非公开发行债券只能算是中性消息,发行债券本身就是一种融资行为,且债券是有一个到期还款的前提,并不是你借了钱不用还的,若是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时候也要看情况来看是否利好,但在大多数时候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是利好,最主要原因是同样是融资行为,但发行股票一般是作为转化成股本的形式,并不存在还款的问题。
希望采纳
D. 定向可转债有哪些特点
定向可转债有以下特点:
1.其介于优先股和公司债之间
2.与普通可转债相比,定向可转债可能存在特定用途(如并购),条款设计也更为灵活,但多数不能像普通可转债一样上市交易
E. 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价是好事是坏事
您好
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价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所以作为理财师我不看好今年的股票市场,现在的股票市场建议还是及早的撤离为好,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不是很景气,企业单位效益下滑很厉害,加上国家坚决退出注册制度,大股票减持,人民币下跌,新股扩容等一系列消息,对股市长期来说是一个利空,所以建议您尽快离场,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问我,真诚回答,希望您可以采纳!
F. 可转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
可转债一般情况下是非公开发行,只是对股东配售。
很少公开发行的。
G.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何时可以申报转股
根据《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转股。每3个月可设置一次转股申报期,转股申报期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得多于10个交易日。转股申报期以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公告为准。
当日买入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以申报转股。当日申报转股的,当日收盘前可以撤销申报。
H. 定向可转债是什么意思呢请详细帮我解答下 谢谢
定向可转债:以定向方式发行可转债具有发行程序简化、条款灵活的优势,甚至可以帮公司引进有实力战略投资者。
政策来由:
2015年8月31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通知》鼓励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在现金支付、股份支付、资产置换等方式外,推出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支付工具。
外部情况:
在美国,以私募(也即定向)方式发行的可转债占到可转债发行额的80%以上。即使在国内,定向可转债也不是新事物,2002年青岛啤酒、2014年陕西杨凌本香(中小企业私募债特例)均有过。在监管层面,2013年,肖钢主席在上市公司协会的年会上也有过提及。
特点:
第一,其介于优先股和公司债之间。定向可转债、优先股均属于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而普通公司债是公开发行的标准化债权融资工具。定向可转债和优先股均为股债混合型产品,但本质不同,定向可转债本质是债券,二者均对稀释股权有延迟作用。
第二,与普通可转债相比,定向可转债可能存在特点用途(如并购),条款设计也更为灵活,但多数不能像普通可转债一样上市交易。
相对于定向增发的优点:
:1、可转债对公司现金和偿债能力要求更为严格,但估计对定向可转债会适当放宽。
2、海外经验显示,发行可转债单次筹资额度更高。
3、定向可转债在熊市中更容易被投资者接受。
4、可转债具有税盾作用,融资的财务成本较低,但存在赎回压力。
在并购交易中优势:
1、满足被并购方的避险需求。
2、弥补现金支付和股份支付的不足。
3、交易条款设计更为灵活,有助于化解并购重组中的实际困难。另外,定向可转债可以作为天使投资的参与方式,债性提供了一些保护。
I. 为什么不搞配股,而要搞可转换债券和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继续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