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对于个税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或者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免税的范畴。
2. 急!!!遗产继承个人所得税要多少
我国没有遗产继承税
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办理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予,这样能免去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金额较大的税种,被赠予方只需要缴纳三项费用———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第二种方式是遗产继承,通过此种方式在免去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同时,还可避免缴纳契税,但继承的履行要在遗赠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
3. 权继承,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如果符合下述对股权继承或赠与的规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股权转让相关数据的同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未产生增值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身份关系证明须由相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含社区)、公证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供。
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4. 继承房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 继承所得房产需要交20%全额个人所得税,这是那条法律文件规定的有没有避税方法
你好,你的问题有点混乱,你哥哥的妈妈不也是你的妈妈?是否同父异母兄弟?提供参考意见如下:
1、你哥哥继承母亲遗产时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他需按遗产继承办理过户到他名字后,才能进行房产交易。
2、兄弟之间房产交易,卖方需交付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买方需交契税,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由买方承担全部税款。具体税款,房产交易所将按市值评估价计算税率。
6. 国家关于新的征收继承个人所得税的
你父母遗赠给你的房产,是不用交所得税的。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而税总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7.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法定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户死亡后,死者存款由于涉及到存款保密、遗产分配等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于1981 年下发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明。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死者遗留的银行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若要继承该遗产,必须进行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为保障公证事项准确,要求遗产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提供存款凭证或载明存款账号、户名及存款金额的有效证明。
如果想避免继承人的麻烦,储户一定要提前告知继承人有关存款账户的信息详尽,存储介质及交易密码。若取款人持有死者存储介质及交易密码,具备办理普通支取条件时,根据《补充通知》可以直接办理普通支取手续。
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时,继承人持有死者存储介质或知道账户信息,但不知道密码,且继承权不存在争议。根据《联合通知》规定,继承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银行依据公证机构的继承权证明书办理支取、转账和过户等手续。
当存款继承权存在争议时,该情况因无法公证,继承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银行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承权存款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