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
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
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实行净价交易时,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债券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债券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举例说明
假设从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如果A债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盘价是109.20元,那么实行净价交易后,应将此收盘价转换成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 10月13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如果该债券 10月10日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23287元(应计利息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8位,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实际显示保留到小数点2位),则该债券 10月10日 净价交易的收盘价= 10月10日 的收盘价-当日到期的应计利息额。所以,A债券 10月13日实行净价交易的开盘参考价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当日A债券净价报价为108.70元,投资者买卖时就应以108.70元为参考价格来申报委托交易,交易后产生的“成交价”以净价表示。但结算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结算价。通常投资者的交割单上会分别列明结算价、成交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假设 10月13日 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93287元,则结算价为109.29593287元。
Ⅱ 债券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有何区别.
具体地说,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的区别就在于“净价交易的成交价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票面利息”,这部分票面利息被称为应计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结算日的天数与票面利率的乘积,净价价格也就等于全价价格减去应计利息额 的差额。
在全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价格是含息价格,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 不断变化。因此,含息价格不利于投资者对当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作出及时和直接的 判断。
在净价交易方式下,成交价格不再含有应计利息,只反映市场对国债面值成交 价格的波动情况,应计利息只取决于持有天数,其应计利息额每天都能计算出来。 因此,不含息价格有利于真实反映国债价格的走势,也更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
Ⅲ 净价和全价有什么区别
净价和全价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不同:全价是指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在结算时,再采用的价格,而净价是场外交易市场上的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额。
2,计算方式不同:全价的计算公式是=净价+应计利息。净价的计算公式是=全价-应计利息。
3,作用不同:全价的作用是便于国债交易的税务处理,净价的作用是使销售者节省了在交易所销售所必需花费的佣金,能保证销售者有一个较好的净利润。
(3)债券交易全价和净价扩展阅读:
净价的计算方法:
1,公式: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2,应计利息=票面利率x365天×已计息天数×100
3,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上一个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4,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股票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5,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6,举例:比如某投资人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股票价格购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2.63%(浮息债券i=2.25%+0.38%)、7年期附息国债010010,那么这102.20元除了包含这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本金的当日市价,
还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应计利息。全价=102.20元。应计利息=2.63%×260×100/365=1.87元
Ⅳ 债券交易报价中的 全价报价 和 净价报价 是什么意思。求详解。
债券是含利息的,全价指报出的价格含利息,敬价则不含
Ⅳ 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有什么区别求答案
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的区别在于: 目前,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场内挂牌交易的所有国债品种为附息记帐 式券,均采取全价交易方式。在全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价格中包含了持有期内的 应计利息,即国债价格是含息价格,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因此,含息 价格不利于投资者对当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作出及时和直接的判断。 在净价交易方式下,把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分解,即成交价格不再含有应计 利息,只反映市场对国债面值成交价格的波动情况,应计利息只取决于持有天数 ,其应计利息额每天都能计算出来。因此,不含息价格有利于真实反映国债价格 的走势,也更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 具体地说,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的区别就在于″净价交易的成交价不含有上 次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票面利息″,这部分票面利息被称为应计利息,是上次 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天数与票面利率的乘积,净价价格也就等于全价价格减去应计 利息额的差额。 目前,净价交易方式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已被广泛应用。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国 债价格的波动体现了市场利率相对国债票面利率的变化情况,通过国债价格的变 化,投资者可以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利率的波动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判断投资方向 、衡量投资价值。 国债净价交易的成交价格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动。一般来说,当市场利 率低于票面利率时,成交价格高于国债面值;当市场利率等于票面利率时,成交 价格等于国债面值;当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时,成交价格低于国债面值。对投 资者来说,实行国债净价交易有以下几点好处:1、能清楚地勾画出国债交易中卖 方的收益程度与买方的支付成本,使双方利益比较明确;2、便于准确体现国债的 实际价格,使投资者能对市场价格作出及时和更直接的判断;3、可以更准确地体 现国债作为利率产品的本质特征;4、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债作为其它投资工具基准 的作用。
Ⅵ 债券净价与全价的概念
净价交易
是相对于
全价交易
而言的。全价交易是指
债券价格
中把
应计利息
包含在债券报价中的债券交易,其中应计利息是指从上次付息日到
购买日
债券孳生的利息。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
国库券
以来,基本上都是以全价
交易方式
进行交易。净价交易是指在
现券买卖
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
已于2001年7月开始实行净价交易,沪深
交易所市场
也于2002年开始实行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以不含利息的价格进行的交易,即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映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
票面利率
以天计算,
债券持有人
享有
持有期
的
利息收入
。在净价交易制度下,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
成交价格
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
债券买卖
价格;
结算系统
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
交割价格
。也就是说,在债券现券买卖中,债券的报价采用净价,而实际买卖价格和结算交割价格为全价。
债券净价和全价之间的关系等式为:净价=全价-应计利息。目前,我国债券交易基本上采取净价报价,而在行情显示上一般会包括债券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额。
Ⅶ 债券交易价格如何计算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1、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
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
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实行净价交易时,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债券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债券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Ⅷ 债券的市场价是全价还是净价
债券的市场价是净价。咱们所看到的债券交易价格都是净价。债券买卖资金采用全价法交割。
净价是指扣除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后的债券价格。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利息。买入全价=买入净价+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净价+应计利息 。(可转债除外) 债券的发行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正相关。债券价格是受市场收益率影响的,市场收益率降低,会导致债券价格上升。
Ⅸ 债券买入净价与全价的差别
净价是指扣除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后的债券价格。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利息。
记账式债券交易采用净价方式报价,即以不含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并成交。净价交易方式中的交易价格不包含应计利息,其价格的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债券买卖资金采用全价法交割
买入全价=买入净价+应计利息
卖出全价=卖出净价+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债券面值(100)
在报价系统中,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19位,但报价显示只保留2位
与投资者进行资金清算时,按全价计算:结算金额=(买卖净价+应计利息)
根据规定,柜台债券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其意义在于净价能真实地反映债券价值的变动情况,有利于投资人分析和判断债券走势。因为在债券价值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持有天数的增加,全价自然上升,若只观察全价,则产生债券升值的错觉。只有净价变动,才表明债券价值变动。
Ⅹ 什么是债券的净价,债券的全价及净价交易全
具体地说,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的区别就在于“净价交易的成交价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票面利息”,这部分票面利息被称为应计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结算日的天数与票面利率的乘积,净价价格也就等于全价价格减去应计利息额 的差额。
在全价交易方式下,国债价格是含息价格,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 不断变化。因此,含息价格不利于投资者对当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作出及时和直接的 判断。
在净价交易方式下,成交价格不再含有应计利息,只反映市场对国债面值成交 价格的波动情况,应计利息只取决于持有天数,其应计利息额每天都能计算出来。 因此,不含息价格有利于真实反映国债价格的走势,也更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