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是不是只有股票要收印花税,基金,国债,期货,权证都不要
印花税征收的范围: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基金,国债,期货没有这个税种。
② 债券怎么交易
现货交易: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例如,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帐户在深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
期货交易: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③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该交印花税吗应该代扣代缴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吗
理财投资也是要交税的,你知道吗?
好多投资投出去,回来的钱总和最初算的有些不一样——通常是少啦。最开始,俺以为是数学不好算的不对,然后俺又以为是年化与实际投资天数的区别,再后来……我终于发现了税的秘密。
按照法律规定,“个人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但其实不同的理财产品又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有的产品可以减、免,有的由发行机构代扣,有的需要个人申报,还有的产品如股票、基金根据收益来源不同,税率也不同。
我华丽丽地发现,如果把税算上,有些不同风险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变得十分接近,所以我们可能会做出与最开始完全不同的选择。
先普及一下不同投资品的税赋标准:
比较高的:个人所得税,20%~5%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中有一个税目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收入所得20%的税款。个人投资各类金融产品的收益所得基本都是根据这一条来纳税的。
不过,俺发现税法中还有很多减免条款,包括在执行中的模糊地带,让不同投资品的应税税率不尽相同,有些情况甚至相当复杂,一不小心会缴纳大笔的税金哦。我所在的券商政策是:买入股票并持有一个月内就分红需要缴纳20%股息红利税;买入股票并持有一个月到一年内分红的,需要缴纳10%红利税;持股1年以上分红只需交纳5%红利税。
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的也这样,大家可以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投资。
然后就是,上市公司分红也是要扣税的,10%,所以通常分红都比公告的少。
免税的:五种
存款
2008年之前个人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并由银行代扣,拿到手的就是打了八折的利息收入。
2008年10月9日,人民银行暂停征收利息税,银行存款利息就成为免税收益。
不过对于10年到期的存款(这种情况真少见哦)要分区间收利息税。2007年8月15日以前的存款利息按20%收税;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9日之间的存款利息按5%收税;2008年10月9日以后的存款利息免税。
2-4.国债、特种金融债、教育储蓄
国债、特种金融金债和教育储蓄一直享受免税优惠,不过现在个人存款都免税了,让教育存款没什么竞争力了,毕竟还有一堆条条框框限制着;国债虽然利率高点儿,但受制于流动性,提前支取会损失大部分利息+手续费。
5. 保险分红
大部分有保险的童鞋手里都有分红型的吧。保代销售时很蛊惑人心的一句话就是:“保险分红免税!”不过我国对于保险分红是否免税并没有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保险公司代扣客户的分红收益,因此保险分红是事实上的免税。
其实,根据国际惯例,保险分红也是不收税的。按前几天看了站内一个姐妹写的终身寿,这种保险的兴起估计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避税。
模糊地带:买前一定要问
尽管按照规定,投资获利是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的,但是税务机关又不要求金融机构代扣税金,因此造成了一些产品有的交了税,有的又没交税的模糊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是符合税法中“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不过在现实中,不同银行、银行不同产品的处理又不尽相同。
根据楼主亲自挨家银行打听来的情况是:中行、交行所有产品不扣税;工行理财产品介绍所有预期收益均含税,但税款由个人自理;农行表示目前由个人自理,将来视政策变化而定;建行则每期产品各不相同,有的是客户自理,有的由银行代扣。
以上都是问来的,楼主没买过那么多的理财产品。鉴于情况复杂,姐妹们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问清楚税怎么交、那个收益率是扣税前的还是扣税后的。
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国税部门在所得税方面只负责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投资理财部分由于不是储蓄,不能要求银行进行代扣。——也就是说,全凭银行自觉。
信托
买信托要交税吗?买信托不交税吗?已经买了四年信托的楼主着实纠结这个问题。楼主LG也纠结。
按照税法规定,信托的投资收益也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现行个人报税制度中,信托公司不能代扣代缴投资者的税款。所以买了信托的投资者,到底交没交税呢?(求解答)
复杂的股票
(理论上,股票和基金的应税税率根据收益来源、交易情况不同而各不相同。)
“投资股票要交税吗?”楼主问炒了十几年股票的老爸。
“交老鼻子了,手续费可高啦!”
“唉,我问的是税啊~”
“印花税!”老爸终于从K线图中抬起头来。
恩,普及贴:买股票首先面临的是单边收取的印花税,税率为成交金额的0.1%,在卖出股票时自动扣除。
还有,就是上面说到的5%~20%,其实就是股息红利税。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另外,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股票买卖差价的收益部分还免征资本利得税。(果子我觉得,这个意思就是——要是股市好了俺们就要收了哦,的意思)
基金
规定:基金持有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等均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我们拿到的基金收益都是税后所得。(基金公司绝对避而不谈这一点)
然后,投资基金时不收税的收益,也有
(1)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记住,又一个暂哦~)
(2)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金融保险业5%)
(3)个人买卖基金暂不征收印花税。(应该是针对股票基金,估计收的话和股票一样是1‰)
又,普及贴:对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为营业额。根据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一、交通运输 3% 二、建筑安装 3% 三、金融保险 5% 四、邮电通信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5% 九、销售不动产 5%。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觉得,要是考虑了税不税,其实好多理财产品就没那么“高大上”了?
④ 买股票有什么过户费,佣金,印花税,那么基金,债券,期货的交易中也都有这些费用吗
基金 如果是申购的话 就只有申购费,如果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就收和股票一样的佣金,没有印花税,也没有过户费
债券 费用更低,没有印花税,过户费
期货就收佣金了
⑤ 国债期货计算问题
比如,93.956建空,92.622平空,1手,盈利为多少?建仓时需要保证金多少?假设保证金比例4%,最好有计算过程!
另外,比如当日持仓量2000手,则当日持仓总资金量为多少钱?计算过程~,谢谢!
盈利(93.956-92.622)*10000=13340元,实际当然还要除去佣金,佣金具体要看你开户的公司的佣金比例了。需要保证金93.956*10000*4%=37582.4元,当然还要有交佣金的。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
⑥ 关于国债期货的计算
CBOT的中长期国债期货采用价格报价法。5、10、30年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均为10万美元,合约面值的1%为1个点,即1个点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国债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个点,即代表31.25美元/合约;此外,5年、10年期的国债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即15.625美元/合约。CBOT中长期国债期货报价格式为“XX—XX”,“—”号前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点,后面的数字代表多少个1/32点。其中,由于5年期、10年期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32点的1/2,所以“—”后面有出现3位数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虑其他费用,当日盈亏=(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⑦ 债券的交易规则
1、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填写开户有关内容,明确经纪商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证券商通过它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
3、办理成交后的手续。成交后,经纪人应于成交的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通知委托人(投资人)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
4、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结算交割手续。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1、现货交易
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例如,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帐户在深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2、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
3、期货交易
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7)国债期货印花税扩展阅读: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
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⑧ 试述印花税与证券交易税的关系
我国证券税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完善的。现行证券税制税基涉及证券交易额、证券投资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涉及的税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种互相配合,通过对证券交易行为、证券投资收益和证券所得等方面的影响,发挥着调节作用。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出发,鉴于目前证券税制仍以证券交易税为主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完善证券交易税制、证券投资所得税制及开征遗产赠与税,从而分步骤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证券税制。
一、完善证券交易税,理顺证券交易税及印花税关系
宜将证券交易税视为政府管理证券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改变现行的对证券交易征税套用印花税有关规定的做法,使其具有法律上的严谨性,保证与证券法的衔接。在完善证券交易税的设计制定时,应遵循证券市场的内在规律,做到轻税、简便、易于征管,并选择在当前适当时机开征证券交易税。
(一)开征证券交易税的现实可行性
1.税源充足,计征压力不大。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不仅在规模上已今非昔比,而且交易品种也日渐丰富。目前国债、基金等品种的交易额已在沪、深两地交易所的总交易额中占有相当比重。作为以证券交易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证券交易税的全面开征在税源上已经有了充分保证。
2.税制变革对市场冲击有限。证券市场历来对税收问题极为敏感,但经仔细分析,证券交易税是按交易总额计税,税率仅为千分之几,与目前印花税税率相当。加之开征证券交易税是要力求保证投资者总体税负下降,因此,对投资者收益水平的影响程度有限,对证券市场不会形成太大的冲击。
3.市场法规环境已经成熟。作为对证券交易进行调节的税种,证券交易税的设计必须在征税范围、课税方式等一系列问题上与《证券法》保持衔接,才能保证其自身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在《证券法》颁布实施后,证券交易税的开征也势在必行。
(二)证券交易税税制设计构想
1.拟开征的证券交易税应以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并以其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税依据。证券交易税的征税范围可框定在沪、深两地交易所挂牌的除国债之外的所有交易品种,包括股票、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税拟采用税收的属地征收原则,中外投资者凡买卖我国境内上市的证券,一律征税。
2.在税率设计上,从各国证券交易税的发展进程看,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初期都采用低税率或阶段性暂停征收等措施来鼓励市场的发展。因此,我国设立证券交易税应遵循低税率课征原则,在活跃股市的同时有利于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通资金,而且对于每一具体的应税证券品种,应以统一税率为宜。
3.证券交易税宜实行单向征收,纳税人是从事证券出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即证券交易中的卖方为纳税人,改变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卖双方双向征税的办法。这种规定从理论上看有利于鼓励长期投资,抑制投机,也是实践中多数国家的一般做法。
(三)理顺证券交易税与印花税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征收的印花税同时充当着交易税与印花税的双重身份。宜改变印花税目前的征收制度,即在开征证券交易税的同时,印花税只对一级市场股票、债券发行时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或合同课征,这样做既改变了现在对一级市场不征流转税的状况,有利于调节一级市场股票发行价格,又为国家取得了财政收入。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过高,在两税分离之时宜采用低税率,即两税的合计税负不应超过目前的税负,以达到活跃市场交易的目的。
二、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制
宜继续保持原有的统一课税法,即证券投资所得仍列入所得税的课税范围,但应对现行的证券投资所得课税的有关制度作适当改进。
(一)对国家股、法人股一律征收同种税率的股息所得税
根据税收股权平等和同股同权原则的要求,对所有收益的纳税人一视同仁,应该对所有股东开征股息所得税,而且都由股份制企业代扣代缴,实行源头控制。这样做,既能使税务部门代表国家对股份公司的股息分配进行监督,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可以通过利益来驱动国家股尽快形成一个实在明确的法人代表,并把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在此基础上促进公有股上市流通,即实现股份全流通。
(二)执行统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税,改变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不一致的局面
应明确规定所有公司,无论是国内上市公司还是海外上市公司,无论是内地公司还是特区公司,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应执行统一的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央政府应统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省市级地方政府在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上给予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严肃税法,进而促进股票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公司间的公平竞争。
(三)对个人获得的股利股息应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在未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衔接和协调的情况下,我国出现了对同一来源的所得进行重复征税的现象。因此,对个人获得的股利股息应暂免个人所得税,这样既有利于发展中的上市公司快速地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资金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创造更大的利润,更高地回报投资者,又能调动起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积极性,从而带动起整个股市的繁荣发展。(作者单位: 阜新市财政局)
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神秘之物?
本刊讯者 陈元地
1月12日晚,一条消息通过中央电视台迅速传向全国:今年国家将适时开征新的税种,研究开征遗产阁,证券交易税和社会保障税,市场人士对此消息立即表现出极大关注,人们纷纷打探: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税种?它与目前的交易印花税有何关系?一旦开征,是否意味着股票交易成本大幅攀升?....低迷市道中又冒出一个敏感问题,投资人愈发无所适从.那么证券交易税是何等神秘之物?
实际上,这只是税种的调整,而不是在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基础上再增加的税赋.换言 之,一旦开征证券交易税,就不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一直在研究中
1月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翁晓天先生市场人士关注的问题便有了解释.
翁晓天首先介绍了一些背景情况,他说,早在1993年以前,国家尺开始研究开征证券 交易税问题.当时证券法草案已经九易其稿,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没有结论另外,那时证券 市场还处于试点初期,市场规模小,品种较单一.于是,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里便有这么一种表述:考虑到证券交易税拟暂缓出台.
翁晓天说,在以后的每个年度里,国务院总局都提到要进一步论证证券交易税的设计方案.为此有关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参阅了大量的国外资料,并对国内市场的情况不 断进行调研等.
从翁晓天先生的背景交待中,似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的工作绝非始于今日,之所以迟迟未有实质进展,乃因证券法的起草工作久议未决,致使连何谓 证券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都没有定论.由此可见,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列入今年税制改革重点,与<<证券法>>出台不无关系.
翁晓天的话还让人想起这样一件事:1995年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高级官员曾提到在条件成熟时开征证券交易税.之后,市场传闻四起.
那么,证券交易税到底是何种"神秘之物"?
翁晓天说出的答案听起来还是让人感到释然的:实际上,这只是税种的调整,而不是 在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基础上再加新的税赋.换言之,一旦开征证券交易税,就不再征收股 票交易印花税.
至于投资人关心的开征证券交易税会否增加交易成本问题,翁晓天的解释是:"当前 证券市场比较低迷,在研究税种调整政策时,会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我们考虑,在目前环境下,税种调整时不会增加股票投资人的纳税负担."
还有一个背景需要交待:1994年新税制改革时,曾提出把证券市场上的印花税最终改设为证券交易税独立征收,此税定为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并提出在证券交 易税出台前,仍按原办法征收印花税.由此可知,股票交易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都属于行 为税类,前者为地方税,后者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国家为什么要尝试将股票交易印花税向证券交易税过渡?
股票交易印花税一直独挡一面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中派生的一个税项,是以股权转移书据的书立行为为课征 对象,由立据人缴纳.
80年代后期,深圳市证券机构门前买卖股票现象渐热,随着,市场的发展,深圳市政府为稳定局面,适度调节炒股收益,借鉴了香港的作法,于1990年7月1日推出股票交易印花 税;规定对卖方征收6%,后于1990年11月23日规定对买卖双方各征6%.不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又调整为买卖双方各征3%;1991年底,上海也开始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股票交易双方按成交金额的3%征收印花税.
看上去,几乎从一开始,股票交易印花税便具有双重功能,既是一项税收,又是调控市场的一种手段:1997年5月10日,当深沪股市牛气冲天时,国务院决定其税率由3%上调至5%;1998年6月12日,当深沪股市不断下挫时,国家又决定将其税率由5%下调至4%.
股票交易印花税开征之初,其收入一度全部留存深圳,上海两地.1993年底,因实行分享制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对股票交易印花税额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的办法.
进入1996年以后,的牛市使印花税额大幅攀升,达到121亿元,是1995年26亿元的约4.7倍.转眼之间,一头小猪长得又肥又壮.这一年年底,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 花税中央和地方他享比例的通知>>,规定中央与地方由对半分改为"八二"比例分享.
至1997年5月印花税率由3%上调至5%后,国务院又规定,对此新增的收入确定为中央 收入.至目前,按印花税率4%计,中央与地方分享的确切比例为88%比12%.
股票交易印花税功成身退尚需时日
显而易见,在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急速增加的同时,中央收入分享的比例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不断地调整比例,其基础都是中央如何分享地方税收的比重.而一旦改为证券交易税,问题便要倒过来问:能够分给地方多大比例?翁晓天说:"至于比例如何确定,研究时会考虑各方因素,如果仅想着增加中央税收,两个交易所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所以,会慎重对待这个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改为证券交易税后,便会存在中央分享地方收税问题了.
当然考虑的问题不仅于此.翁晓天说,与印花税相比,证券交易税外延更广,内涵更准,它是对资本市场挂牌证券买卖行为以及其它方式转让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其一般以交易额为基础进行征税,税率因证券品种不同而异,券种范围理论上可以包括几大类: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以前等于借着印花税的壳对股票进行征税,但随着股票交易额的激 增和证券种类的逐步扩大,印花税这个壳已经容纳不下了."翁晓天如是说.
翁晓天还提到两点.其一,现在只是明确提出要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问题,其出台并 没有确定的时间表;其二,所谓券种范围包括上述几大类,是从完美税制角度考虑的,既然要设计大的框架,就不会仅着眼于股票,要有前瞻性.
除了前瞻性,当然也要有可操作性,翁晓天说,对于国债,是征税,轻税,还是免税,仍 在考虑中;对证券投资基金,其刚推出时国税局曾有规定,为扶持其顺利起步,暂免两年印花税到1999年底,到期后怎么办尚未有结论,但在设计证券交易税时会把基金纳入考虑范围,否则就不完整;至于期货类,虽然<<证券法>>中未列出,但现在还有三个交易所,期货 仍是一个金融品种,所以,设计证券交易税框架时也会对期货有所考虑,但其难度会更大
⑨ 国债期货票面利率固定是多少如果加息国债会亏吗
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固定值,计算不一定,因为时间不一样,项目不一样。最终利率就不一样,反正基础利率是3%,后面因为兑换时间以及保障单位不一样,那最终给你的利率水平也不一样。
加息国债也不见得会亏损,国债不存在亏损这一说,就是想为这个项目筹措资金下多大的力度的问题,比如说现在要建一个大坝,需要2,000亿的资金,但是当地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发行过国债,现在发现抽出了1,000亿的资金剩下不够了,大家觉得这个收益比较低,不合适我不想投那没办法,想抽出更多的时间加息一样,原来给4个点,现在给4.5个点,那这一下子不就有更大的吸引力了吗?所以也就存在了国债加息这样一个说法,但一般来说它没有什么亏损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