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证券公司是不是就是专门炒股的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券商)的业务一般可以分为:
1、证券经纪类业务,也就是代理买卖股票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保荐、担任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顾问等等
3、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业务,赚取差价和利润。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资产管理业务。
炒股业务也就是经纪业务,只是证券公司业务里面的一部分,请采纳~
❷ 在证券公司里怎么炒股的呀
在证券公司里有专门用来委托的设备,一般就在大厅里摆着,要和看行情用的显示器分看啊。还有要用到证券交易卡。
❸ 在证券公司开户之后,就可以直接买卖股票进行交易了吗
是的。在证券公司开户了以后,我们就可以直接进行买卖股票的交易了。但是在开户的当天,我们不能够进行买卖股票的交易,一般在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使用了。证券开户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我们可以到线下的证券公司里面进行开户,也可以直接在手机软件当中进行开户,这种方法也是十分的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相应的操作,只需要上传相关证明就可以了。
正常进行证券开户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准备相应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就可以了,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很多用户就会直接选择在手机上面进行开户,这也是十分方便快捷的一种方法。好,我们开完户以后,在第二个工作日的时候就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操作了,我们在进行股票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对风险进行合理的预测与分析,然后采取必要的手段去控制。
❹ 证券公司有人炒股赚钱吗
当然有,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人发财, 炒股也不例外, 有权威统计过, 炒股70%的人是亏钱, 真正发财的是极少数, 只因市场变幻莫测, 风险极高。
但在这个瞬息万变的股市上,也有人凭自己的智慧,抓住机遇,获得了无尽的财富。但“人怕出名猪怕壮”,发大财的不会太张扬。很多进入证券公司大户阶层的也是从小散户发展起来的, 从几万资本增长到几十万,过百万的也不少,不过别人赚多少怎会给你知道?其实大多数股民都亏本。一般人知道比较典型的炒股发财的是这三个人——林园、青木、杨百万。
1、林园——有中国股神的称号,从8000元炒股起家,传说07年账户已达20亿。
2、杨百万——真名杨怀定,10年前已称杨百万,经过2007年的大牛市,以他的智慧应该获利丰厚,有人称他应改称为“杨千万”,这不无道理。
3、青木——股市中的传奇。从1994年开始,10几万资金纵横股市,96年已增长到300万以上,现今09年了,别人称他的资产早已进入8位数。
❺ 炒股一定要到证券公司去炒吗
炒股不需要去证券公司,但开户需要去证券公司。
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股票开户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市场上买卖股票之前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银行建立储蓄等业务关系的过程。
随着证券交易的发展,股票开户分为现场开户与非现场开户,其中现场开户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办理开户的过程;非现场开户包括见证开户、网上开户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非现场开户方式
❻ 证券公司的人炒股吗
可以换,也可以不换。
更换证券公司分两个主要步骤,首先您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卡原件(股东卡丢失的话需要补办,需要交纳一定工本费)先去原开户营业部办理转户手续(股东账户不必注销),即撤销上海指定交易、有深圳股票的则办理股票转托管(需要交纳转托管费用,可以向转入证券公司申请报销,另外要提前应先获悉将转入营业部的席位号),结息;
第二天您需要携带身份证、股东卡到新证券营业部办理转入手续,即办理上海指定交易、重新签订银行三方存管协议(若要沿用之前的银行借记卡,则需在原证券营业部办理撤销第三方银行存管手续,否则就不需要)。
也可以证券转户客户先去新营业部办理开户,再去原证券营业部办理转户,该转户流程同样有效,手续相同只需待原证券营业部撤销上海指定交易后,由新证券营业部在系统内加进上海指定交易即可(客户只需电话通知新证券营业部即可,不必亲自前来)。
更换证券公司业务皆需要在股票交易时间办理,另外股票账户转户当天不可以有股票成交和委托,证券账户有负数未解决,处于新股认购期内,,当日有银证转账;,国债回购交易中这些情况。
❼ 可以不通过证券公司直接向上市公司购买股票吗
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通过券商才行。即便所谓的买自家公司的股票,也得通过券商。哪怕是公司发行股票时,弄得内部职工股,也得通过券商开设户头才行,个人之间是无法直接买卖本公司的上市股票。
分红,法人股东、高管持股,社会公共股,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都可以得到分红、送转增股
❽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人不允许炒股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禁止炒股,因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8)证券公司当场炒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❾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你们是怎么炒股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都是不能从事证券交易的。
1、《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也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不得买卖股票。证券业从业人员不得买卖法律禁止买卖的证券,不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相关证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义等买卖禁止买卖的证券,证券业从业人员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2、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的证券从业机构正式聘用或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