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越来越不好做客户越来越理性化
一,人寿保险状况概析
所谓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逐年提升我国城乡居民对人寿保险的关注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密切。到底什么是人寿保险呢?
寿保可以理解为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社会角度来分析,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城乡居民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建创造和谐的生活空间。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意外发生时,居民的生活才有经济保障,可以老有所依,病有所仗。
我国人寿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种类与机制已经越来越健全,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如果将其按风险收益结构细化,还可将人寿保险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尽管人寿保险在众多保险业务中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相对发展稚嫩的中国保险市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也给寿保也带来了各方面的阻力。
二,寿险存在的风险
(一)从行业自身角度来分析,人寿保险存在以下四点突出风险:
1.现金流风险
即由新业务大量减少和大量保单退保造成的风险。由于资产和负债的长期特性,这类风险对寿险公司的影响远大于非寿险公司。2003年,部分寿险产品大量退保,而新增保费增长缓慢,潜在现金流风险正在加大。
2.投资风险
《保险法》颁布以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非常混乱。保险公司大量投资于三产、房地产、拆借,结果造成大量呆账、逾期贷款。1995年以后这类投资活动得到抑制,但受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无论是委托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理财,还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都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近两年来股票市场一路下行,证券业风险已经波及保险资产。2004年10月中央银行上调利率前后,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而2004年保险公司持有债券比重已达到总资产的38%,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
3.利差损风险
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将超过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1]若投资收益不理想,化解时间还会延长。
尽管在进入升息周期后利差损的压力会有所减轻,但由于1999年以前保单平均预定利率高达7%、保单平均期限长达35年,无论是升息周期的长度还是升息幅度都很难使利差损自然消除。这意味着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期内,我国寿险业特别是老公司都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保险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数据失真现象,真实的利差损风险可能被大大低估。
4.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失配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一些公司为追求高速增长,在寿险产品定价时,往往不能全面考虑资产的期限、收益、利率、汇率未来的可能变动等因素,而仅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甚至简单模仿其他公司的产品定价。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5年以内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高于50%,但5年以上中长期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却远低于50%,资产负债失配状况已相当严重。
(二)从市场发展分析,寿险业的共性风险有三点:
1.资产过度集中风险
当保险公司资产高度集中于某一单项资产或某一类别资产上时,资产价值的波动极易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这类风险本应通过资产多元化途径规避,但在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产多元化将很难实现。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9122.8亿元的总资产中,银行存款就占了49.9%,集中度显然过高。2004年这一状况虽有改善,但改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
2.管理风险
部分公司的增长模式仍相当粗放,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重要凭证管理混乱等现象普遍,导致企业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流失或串账使用。因管理失控,一些公司应收保费和未决赔款漏洞很大,成为主要风险源。
3.股东风险
目前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企业资金的潜在风险已经出现。而外资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等关联交易的形式,向海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以逃税避税的做法,也有可能导致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例如2003年美国友邦在中国设立的7个分公司中,就有5个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此外,目前许多热衷于保险公司的民间投资者并不懂保险。成为股东之后,他们很难有耐心等待数年才获取投资收益(寿险公司通常需要7-8年才能进入获利期。),而股东的分红压力往往是造成经营者短期行为的重要原因。
总之,除上述明显风险外,现阶段我国人寿保险还存在很多方面问题: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民众保险意识不足、保险公司认识有误,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专业人才与技术缺乏、组织构架与管理方式不足等。
三,应对风险的积极对策
(一)寿险业系统风险分析
我国寿险业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寿险自身特点决定了产品大多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产品;二是以个人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三是在前些年高速发展时期,为追求规模扩张,推销了大量趸缴的投资型产品。2003年,投资连结产品和分红产品的市场占比达到58%,传统寿险产品比重只有30%。这三个基本特点使得寿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必然面对以下问题:
第一,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使得外部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巨大,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性(包括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可交易金融商品种类不足、市场秩序紊乱制度缺陷严重、市场缺乏活力和效率等等)必然会大大影响寿险资金的投资效益和安全性。这种不健全性在短期内还看不到改善的前景。
第二,寿险产品的长期性使得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对寿险公司影响重大。无论是期限、利率方面的不匹配还是由市场汇率、利率等因素波动引起资产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与负债价值不匹配,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能及时将资产变现支付到期赔付的风险。
第三,与期缴产品相比,趸缴产品比重过大不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现金流。同时从内含价值角度分析,投资型的银行保险产品尽管保费占比较大,对内含价值量的贡献却非常小。因此寿险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掩盖保险业的潜在风险,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四,以个人客户为主的服务特性使得寿险公司业务比较容易受到退保等行为的冲击,同时寿险公司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也较高,对寿险业的社会形象会产生较大冲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从中长期看,最可能引发寿险业系统风险的因素是投资失败和资产负债失配;从短期看,最可能引发系统风险的因素是现金流风险。同时寿险业的系统风险明显大于非寿险业,对外部环境变动的敏感度也更高,需要加以充分重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后2-3年,由于大批趸缴投资类产品即将到期,届时保险公司不仅将面临集中兑付压力,而且面临兑付后资金外流压力,现金流风险会明显增加。
(二)长期健康稳定的市场策略
如何在人寿保险这样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需要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但现实情况里,这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定,因为风险和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对人寿保险的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cost)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2]
对于现阶段人寿保险业来说,风险管理就是通过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衡量、选择有效的手段,以尽可能降低成本,有计划地处理人寿保险业可能遇到的风险,以获得寿保健康发展经济保障。这就要求寿保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各种风险发生后对资源及生产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使生产能够持续进行。可见,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预测和风险的处理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
可行性措施:
1深入了解经济周期变动,如果我国经济出现增长率减慢、失业率增加、恶性通货膨胀等情况,将直接影响到保险业。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入增长率会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退保率会一路攀升,两者结合就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困难和偿付危机。根据经济周期制定相关策略,平衡经济周期带来的寿保业恶性循环。
2时刻关注是否有金融市场形势恶化或境外金融危机传导,风险和危机都具有传导性由于金融行业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其他金融行业一旦出现危机也会很快传导至保险业。
3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政治因素和经济政策的较大调整对人寿保险也影响很大,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较紧,是国内人寿保险业与其他地区寿保业的显著不同,因此,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4注重服务创新,提升公司信誉,积极倡导人性化、信息化服务新理念,努力形成社会化、理性化服务新格局。
发展预期
由于我国寿保业情况复杂,短期内如果没有本质性的改革,寿保业状况不会有很大的改观,但是如果能按文中分析的有效措施进行经营,至少会给国内寿保也带来一给良性竞争空间,一个和谐发展的空间。同时能够有效地管理风险,实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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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07年中国保险公司保险的深度与广度
1.中国保险业现状
中国保险市场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起步较晚、基础较差,总体规模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低,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国的保险业从1980年全面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从人保公司独家经营到多家经营,到逐渐有了中介机构、独立的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同业组织等多家经营,并且险种业越来越多,保险服务对象和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2005年末全国共有保险法人机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公司6家,保险公司82家,
2005年末,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5225.94亿元,同比增长27.03%;保险业资本金总量超过1000亿元,是2002年的3倍,整体承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2005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135.84亿元,同比增长31.15%,是2000年的5.53倍。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588.3亿元、金融债1785.1亿元、企业债1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目前全国保险从业人员达181.5万人,从业人数占金融业的40%以上。2005年一年,全国新增保险法人机构14家,其中保险公司13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家。
中国保险市场还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一方面中国的人口基数大,近年来的经济又保持着超过9%的高速发展,因此,中国的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即将举办的2008北京奥运会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将带来近3000亿元的保险需求,由此产生的保险费将达3亿元,其中奥运会举办期间将有近2亿元的保费支出。如此巨大的“奥运经济”效应,自然备受国内保险商们的关注。北京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兴建,已经撩起了北京奥运保险争夺战的一角。
目前,保险业能直接面对的奥运保险业务主要有:奥运期间涉及广播电视转播的商业保险、一般的责任保险、财产保险、运动员和观众的医疗保险,以及一些特殊的保险,如赛事取消保险等。除了这些直接业务之外,奥运经济将会给整个社会以及保险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体育、旅游、建筑、建材、通信、商业服务等具体产业的影响更直接,这些产业的发展会使保险资源增多,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大的商机。
奥运保险给保险行业带来巨大商机,相应地也会带动保险业整体的发展。特别是可以促进保险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为了抢占奥运商机,各个保险公司都展开了针对奥运的营销活动。如人保财险成为了2008年奥运合作伙伴,还将负责为国家游泳馆中心、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国家奥林匹克(鸟巢)等项目提供工程保险和监理责任保险。今后,保险公司仍将重点开发的险种包括各种责任保险、后果损失保险、会展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运动员伤残保险及同奥运相关的特殊险种。
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保险业也在不断发展,行业政策逐渐改进。一是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2004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险公司筹建,包括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险专业公司,第一家养老金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济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005年有八家中资保险公司和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开展业务,也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已经开始允许保险公司买卖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三是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允许保险公司发行刺激债,为解决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的增资压力,改善偿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径,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这些措施为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四是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加强保监会一直把风险防范作为基础来抓,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途径。
中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这一事实,汉鼎世纪分析认为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保险业的发展也存在着地域差别,广东、上海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市场供给主体多,需求量大,竞争也激烈;而中西部地区,保险需求量小,保险意识淡薄,其保险业发展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因此中国保险业还有待提高,在保险业放开的今天,伴随着外资保险机构的进入,中国应该加快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协调好当前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当前保险业的主要矛盾是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为了加强与外资保险机构的竞争力,中国保险业行业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快发展速度,尽快做大做强,争取有利优势。
2.中国保险行业兼并重组的动因
2004年12月11日,保险业加入世贸的过渡期的结束,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日益加快。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但同时中过保险业在开放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正经受着保险业积累竞争的考验。汉鼎世纪咨询分析,目前中国保险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关系到发展的问题。国有保险公司改革还不到位,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实到基层机构;同时中国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不够合理,保险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寿险保障型产品发展相对缓慢,一些险种如医疗保险和关于农村的保险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二是保险公司风险的问题。保险行业风险问题不容忽视,化解老保单利差损的任务仍然比较重,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急需解决;同时在业务发展中也不断暴露出一些新的风险。另外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也对保险行业构成了一定的风险。
三是保险公司的集中度不够,与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公司规模小,总资产与国际上的大保险公司相去甚远,世界著名的AIG公司的资产额就远远大于中国保险业的资产总和。因此,由于集中度不够,保险公司在化解风险的能力就很欠缺。
在日益开放的今天,没有变革则没有发展,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中国保险业壮大的出路就是不断创新,同业之间以及金融业之间的并购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汉鼎世纪分析认为保险业兼并重组的目的,有以下几点情况。
第一就是要不断的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提高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使得市场承保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在外资进入的情况下,能够与外资保险机构共同竞争,从而使企业利于不败之地。
第二就是缓解市场的压力。并购可压减竞争对手、提高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之下,兼并重组是改善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进入一个新的地区和跨行业经营的一个手段。
第三就是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业作为一种金融服务行业,面对市场上客户要求多样化的趋势,必须要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产品的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险种,实现服务的多样化。因此金融业之间的并购也是一种也是实现服务多样化,满足客户需求的一条捷径。
第四是金融业之间的混业经营不断深化,将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兼并重组不断发生。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已成为趋势,银行、证券与保险资本的互相融合,使三者服务范围得到了扩展,保险公司兼有银行、投资等功能;保险公司并购其他金融性机构,不仅能使双方资源重新组合,还能使原有公司资源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优良资源所取代,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因此通过并购进行重组的速度要快于内部投资调整的速度,同时还能实现经济协同效应。
交易日期 合并双方 特征
2003年 北京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并购华安保险公司 华安保险公司59%的股份由特华投资及其他民营企业收购
2005年 中信集团与英国保诚集团合并 英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诚集团与中信集团将合资成立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国保诚持股33%
2005年 汇丰银行收购平安保险股份 汇丰银行将出资81亿港币收购高盛、摩根手中9.91%的中国平安股权
2005年 盈科保险收购生命人寿股权 盈科保险斥资5亿港元收购生命人寿22%股权。
2006年 平安保险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股份 平安保险出资49亿元获得深商行89.24%的股份
2006年 中国人寿收购大众保险控股权 中国人寿集团以每股1.3元的价格收购大众保险51%的股权,中国人寿的收购款总额达2.78亿元
3.中国保险业兼并重组趋势分析
未来,中国保险业将追随国际化浪潮,走集团化和大型化的道路,因为从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看,集团化和大型化早已成为主流,中国的保险公司要想在开放的国际环境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唯有做大做强,走兼并重组的道路是一条捷径。
通过对保险行业的现状和案例分析,Heading-century分析认为,保险行业将会有以下集中情况的出现。
一、行业重组。中国保险业会随着竞争的加剧,不断变革,不断完善,中国的保险公司大多数都是规模小,总资产不多,产品开发和营销能力较弱,资产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手段也相对落后,无法与国际上大的保险集团抗衡。这部分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会产生分化,一部分会可能会成为高水平的专业公司,另一部分会相互联合,组成保险集团,如寿险和非寿险的联合,保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的联合等;还有一部分会被大的保险集团兼并,成为该集团公司的一个子公司。
二、跨行业联合。未来保险行业乃至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跨行业兼并重组的现象将屡见不鲜。从2004年12月中国保险业的完全开放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保险业跨行业并购提供了可能,保险业逐步打破了专业化经营的限制,而向混业经营发展。中国政府将创造条件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设立各类保险子公司,成为优势互补的金融企业集团。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这样拥有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的控股集团,已经具备金融集团的特征。
三、国际扩张。在国内建立具有竞争力的大型金融保险集团的同时,在政府部门有意识的扶植下,大型的在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保险公司也将根植于国内,放眼海外去尝试国际的并购扩张,参股有潜质的工商企业,迅速的进行资本积累,吞并小企业,联合其他企业,形成民族保险业的巨人,与外资保险业抗衡。最终,通过合作并购,形成金融集团,走向综合化和全能化,迎接海外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的挑战。
C. 未来的保险行业怎么样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保监会通过对保险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本论断。认为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是当前的主要矛盾,提出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尽快把保险业做大做强。近几年来保险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体系建设为基础,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个成效的表现,一是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04年全国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收入占 GDP3.4%,保险密度(国民人均保费)332元人民币。在保费收入中财产保险业务增长较快,达到了1089亿元,同比增长25.4%。人身保险业务,因受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利息上升的影响,保费收入3328亿元,同比增长7.2%,但在业务总量中仍占74%。保险公司总资产1.18万亿元,在2001年年突破了1万亿大关,余额1.12万亿元,同时保险业务的增长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据统计快报显示,2001年保险全行业的利润是近年来最高的。
保险改革的推进。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继在国外上市。国际投资人的监督逐步转化为上市公司的自觉行动,三大保险集团业务量加起来占了中国保险市场的60%以上。改革迸发的活力正在成为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第三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寿险产品的结构得到了改善,新业务增长较快,银行保险产品逐步转型,风险保障型产品发展加快,业务品质得到提升。财产保险的市场各种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前几个比较大的公司在保费中占的比重比较大,2003年来已大幅度下降,即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了。保险公司资金用途、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里,以前银行存款占的比重比较大,2003年银行存款占的比重下降,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成为保险业新的投资亮点。
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一是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以前国内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来新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没有批,但2004 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险公司筹建,包括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险专业公司,第一家养老金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济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003年有八家中资保险公司和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除了保险法规定的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外,2004年已容许保险公司买卖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容许保险公司自有外汇资金到境外运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允许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为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三是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容许保险公司发行刺激债,为解决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的增资压力,改善偿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径。
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加强。保监会一直把风险防范作为基础来抓,以资金运用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途径,去年年底已公布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经营不善关闭破产,对于被保险人的救助就可以用保险法定基金来承担。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在经济补偿方面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妥善处理灾害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说2003年11月21号的空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了1300万元,飞机的机身损失赔付了2300万美元。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和家庭、企业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资金融通方面,保险公司持有的国债,去年年末是2651.7 亿元,金融债1156.8亿元,企业债68.76亿元。在银行的协议存款3709.4亿元。以多种方式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保险公司持有证券投资基金575 亿元,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险公司持有的银行刺激债,占银行刺激债发行总量的30%以上,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方面,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和公共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在一些省市开展煤矿物主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和火灾、公路保险责任试点,保险公司还参与了八个省、市、41个县新型农村医疗试点,参保人数达到了807万人,提高了新型农村的运营效率。在黑龙江、吉林等九个省市保险公司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在东北地区,企业年金改革试点过程中,保险公司也积极参与了方案设计和基金管理。
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状况
2004年12月11号,保险业加入世贸的过渡期已结束,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日益加快。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呈现出几个特点,加入世贸以前中国市场有28家外资保险公司,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到37家,另外还有3家正在筹建。二是开放的质量,财富杂志2003年公布的世界五百强企业共有46家保险公司,其中27家已在华设立外资机构。三是发展速度迅速。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增长98亿元,同比增长45.7%,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2.3%。但在对外开放较早的上海、广州等城市,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分别达到了15.3%和8.2%。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促进了市场竞争,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稳健经营和优质服务等分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提高了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下一步保险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一是信守加入世贸组织的各项承诺,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二是积极引进在健康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营业机构,带动相关业务和相关地区保险市场的发展。三是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
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
综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保险业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基础不断加强,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保险业正在转型,主要表现在五方面。一是市场化程度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增长方式出现了转变,保险公司的经营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从单纯追求规模到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率的统一,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内涵价值的提升和企业长远的发展。三是保险的功能作用向纵深发展。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深化拓展使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政府来说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对企业来说,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个人和家庭来说人们在医疗、保险、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险来解决。四是保险业的外部关联性不断增强。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保险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合作的范围更加广泛,并向更深层次发展。五是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D. 毕业论文-保险资产证券化
论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
【原文出处】保险研究·论坛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407
【分 类 号】F104
【分 类 名】统计与精算
【复印期号】200405
【作 者】安洪军/毕姝晨
【作者简介】安洪军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毕姝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上海 200120
【内容提要】过低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不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也不利于加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效联系。本文先对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进行了现实考察,然后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最后提出改变这种状况的相应建议。
【摘 要 题】精算
【关 键 词】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资产负债管理
【责任编辑】代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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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定富.保险资金运用与债券市场发展——在“债券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国际论坛上的讲话[R].2003-12-12.
3 江生忠.中国保险产业组织优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01.
4 马克·J·洛.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美国公司财务的政治根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128.
一、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现状考察
首先,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总体程度低。这里我们所说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仅指保险公司持有的证券化资产情况,由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公司所持有的证券化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金融债等主要投资形式。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20世纪80年代后期,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不断加强,美国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已超过80%[1]。
而我国最近5年证券化资产占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仅为38.84%(见表1(表略))。显然,过低的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大大降低了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其次,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结构配比不合理。在保险公司证券化的资产中,投资于风险性资产(非国债投资)的比例过低,主要以收益率低的国债投资为主。根据表1数据显示,我国保险公司持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非政府债券资产占整个资产总额的比例过低,最近5年非国债投资额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为17.70%。单就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而言,平均只有3.85%左右。与此同时,我国1999年~2003年投资于安全性很高的国债的资产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平均高达55.4%,在投资管制最严格的1999年,这一比例达到76.1%。
第三,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不协同因素。目前,资本市场体系本身无法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多层次需求,尤其是满足保险市场的资产证券化需求能力低,造成保险资产证券化途径限制。如:保险公司可以购买企业债券比例虽然在不断提高,但是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每年发行只有几百亿元,与保险公司每年资产增加额相比,许多保险公司处于“吃不饱”的状态。也就是说,现行市场投资工具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项目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基本上同发达国家一样,各种项目均可投资,但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难以兼顾和保障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三原则,难以找到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工具。其后果是,虽然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一直是呈放松的趋势,但是银行存款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重却没有下降的趋势。在保险公司可以运用的资金中,50%以上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截止2003年10月末,银行存款已经接近于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一半(见表2(表略))。这意味着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资金一半以上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银行风险[2]。
最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不高,资产证券化收益率较低。近几年保险资金以年增长率30%的幅度保持持续增长,而年收入率却不甚理想。如2001年全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4.3%,而2002年仅为3.4%,200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透露,其半年收益率为1.86%,特别是随着占最大比例的银行协议存款利率的走低,保险公司不能通过投资增加利润,保险资金的收益率面临较大挑战。
二、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分析
首先,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保险公司的损益随保险投资的波动而波动。从近几年保险业发展趋势来看,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承保业务范围越来越宽,承保责任不断扩大,保险费率常常被压至成本线以下,其直接后果必然带来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盈利甚少,甚至亏损,所以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是由投资利润决定的。从1999年起,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连续四年超出利润总额(见表3(表略)),说明我国保险业事实上已经提前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投资收益业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除个别保险公司和个别年份外,国内主要保险公司对投资依赖程度均超过了100%。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及时消除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对保险资金流出保险业追逐利润的限制,则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都难以扩大。
其次,由于资金运用能力和资金运用环境的限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度较低,保险业的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比上资产总额)明显较低。从表4(表略)可见,目前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45%左右,并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已经从2000年的1.67%下降为2002年的1.45%),而法国安联、日本生命、美国国际集团等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均在10%以上[3]。
再次,在放松保险管制过程中,由于缺乏对保险管制放松的范围和次序上的把握,我国费率市场化的步伐明显要快于投资管制放松过度,其后果是,在投资收益尚不能以更大比例弥补承保利润下降缺口的条件下,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利润实现压力。从财产保险市场看,2003年年初,监管层进一步以车险费率为代表放松控制后,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以争抢市场份额为导向,费率水平已经出现进一步向下调整的趋势。可见,我国保险市场日趋激烈的价格竞争迫使保险价格水平进一步下降,导致某些险种的保费低于保险成本,导致整个保险业只有较低的回报。因此,保险业的资本比率(资本与资产比率)在下降,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在加大。
第四,在政府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资本金缺口,伴随着保险费率水平和保险公司赢利能力进一步下降的趋势,使得保险公司目前很难获得充足的利润来支持资本化,保险公司的融资成本事实在加大。可以说,资本金严重不足是困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上市集资的目的就是解决资本金不足所形成的偿付能力缺口。按照监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为59.43亿元,而上市前的实际偿付能力仅为28.02亿元,偿付缺口达到31亿元。实际上,我国计划在海内外上市的保险公司大都是为了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日益显现,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狭窄的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了保险功能特别是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削弱了保险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作用。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严重不匹配,包括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不仅不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等已有风险,还可能产生新的经营风险。
三、提高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对策建议
第一,从发展债券市场来寻求提高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突破点。在许多保险业发达国家都出现了保险公司大量持有各种债券的趋势,而股票在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并不高,这种现象背后的机理是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组合比较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即使法律不限制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它们也经常更偏向于债务投资而不是资本投资。当保险公司的付款义务经过保险统计的计算被确定后,保险公司会更倾向于用投资回报来履行它们的义务。债务与资本相比能更好地履行它们的义务。保险公司的利润将会来源于它们类似债务的义务和它们的债务投资之间的利差。”[4]。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发育很不平衡,公司债券市场品种和规模都不够发达,而市政债券及其他类债券到现在还是空白,无法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因此,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必须从债券发展中寻求突破,尽管这种突破似乎超出了放松保险投资限制自身的界限。
第二,稳步推动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投资比例占市场的份额相当可观,美国占20%,日本占34%,英国占60%。从投资回报水平看,仅美国过去20年的平均收益就达到10.2%[5],这表明股票市场为保险公司带来了较高的回报。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不能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只能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受基金规模等限制,我国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比例较低。我国股票市场无论市场收益率,还是发展潜力都要比发达国家前景广阔,而缺少了保险公司这一重要的理性投资者,股票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支持保险资金以适当的比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使之成为股票市场的一支主导力量,必将促进保险业的稳步发展。
第三,保险公司要适度进行长期战略性投资。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一是应当战略性投资于那些有稳定经营历史、财务稳健、经营前景广阔、经营收益好的上市公司;二是应更注重未来5到10年和更长期限的投资收益,积极参与那些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重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定向融资项目;三是应当充分利用香港活跃的银团贷款市场等离岸金融市场,积极寻找其他海内外中长期投资项目。
第四,保险公司要加快推进产品创新。保险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在保证保险产品满足客户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在产品设计和定价等方面可以以自身的投资能力适度的与资本市场相互关联。
第五,应加快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是提高证券投资比例过程,也是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的过程。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必须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的资产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投资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要优于产险业。例如,根据目前国内寿险产品业务的来源不同,寿险资金的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对应着传统产品、传统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等不同类型的产品。传统产品由寿险公司自己承担资金风险,享受盈余。这类产品应投资于风险小的资产,比如国债、信用高的中小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其他两类的产品性质又决定其资金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运用。所以,保险公司要按资产负债合理匹配及风险控制原则,按照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等方面的对称匹配关系,制定投资的工具和范围,以及相应的投资比例,以最佳的合理投资组合获得较高的收益。
第六,扩大可运用资产总量,盘活存量不良资产。由于经营的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主要大的保险公司都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的存在不仅影响保险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可运用资产总量,也制约了保险市场的发展。目前,可以适当借鉴我国国有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做法,或成立单独的管理机构拨离这部分资产,或者采取合理的价格以不良资产证券化形式出售,在资本市场融通资金的同时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E. 保险公司买国债 利率能拿到多少
具体要开国债的发行日期,和发行时的利率,不过保险公司买国债肯定要比个人买的利率要高。
首先,个人买的国债是通过各种渠道来买的,比如银行,基金,这样,银行和基金组织会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利率作为发行手续费,而保险公司购买国债是正常,合法的投资手段,是第一手,或者第二手的国债,省了很多中间环节。
F. 保险资金的运用
2
2.证券投资基金
2003年1月17日,中国保监会重新修订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规定将证券基金投资与偿付能力监管结合起来,更加关注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和防范,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于各类基金的比例,资金运用监管进一步细化。
按照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15%;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事金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上月末总资产的3%;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封闭式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份额的10%。此外,保险公司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结保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为 100%的投资账户,万能寿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最高为80%的投资账户。分红保险或其他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投资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产品上月末资产的15%。
3.股票
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制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的入市方式,规定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票投资,或保险公司以内设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两种管理方式。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其中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资金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保险资金入市限于投资以下品种: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规定了保险资金禁止投资的品种为: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者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型股票。保险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同时,该《办法》对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股票,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这将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投资机会,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从而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4.中央银行票据
2003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的通知》(保监发[2003]91号),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符合认可资产的定义,应确认为认可资产。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视同投资金融债券管理,中央银行票据在认可资产表中的金融债券项目中反映。
应当指出的是,尽管我国保险投资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不断优化,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以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保险可用资金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场规律,根据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稳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调整的步伐,不断创新保险投资体制,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国未来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将朝着以下方向发展:(1)允许保险资金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投资于债券市场;(2)允许保险资金在更大范围内进入股市。目前,保险资金可以各种方式进入股票市场和可转债市场。今后。保险监管机关将允许按照安全性的原则,逐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未来新增市场,逐步提高其投资比例;(3)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4)允许保险公司参与银行业务的拓展。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委托银行的方式参与住房按揭贷款、质押贷款、金融租赁等业务。同时,保险投资将更加注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险投资将着眼于保持保险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和赔付的可靠性,维护保险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国资金运用政策中,保险投资的领域将实现严格的监管,对高风险投资项目仍然会加以严格限制,这将有利于分散保险投资风险。
三、保险资金运用组织模式
随着政策法制环境的不断宽松,保险投资渠道日益扩大,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的组织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从国际上看,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委托外部机构投资模式、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等。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的优点是: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掌握并控制投资活动,投资效率相对较高。但是,随着金融活动的专业化和复杂化,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难以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委托外部机构投资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外部理财机构的专业管理技能,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险公司将承受外部机构操作失败的风险,从而使其他行业的、其他性质的风险波及到保险公司。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经营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于保险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关系相对松散。目前,大型保险集团大多采用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完善,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创造保险业进一步进入资本市场,提高投资收益率,防范风险的内部条件”。2003年 7月19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其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或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2004年6月28日,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设立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为我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国内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设立独立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业的制度创新,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和保险监管都有着积极的意义:(1)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实现了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分离。这一模式的建立,将从根本上改变保险资金的组织管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保险公司自身负债相匹配的资产结构。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通过区别对待各类保险资金,有效地降低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对保险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2)从保险监管的角度来看,有利于提升保险资产管理监管水平。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为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规范化的组织管理模式使监管部门可以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来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2004年4月2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入根据这一规定,保险监管工作将主要集中在提升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规模、运作效率。风险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结构,人才储备和人才发展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上的监管力度。
目前,国内一些较大的保险公司,如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开始筹建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将全面推行,通过推行战略配置、投资交易、资金托管三分离的风险控制模式,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水平将不断得以提升。
四,保险资金运用绩效
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保险业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得到拓宽,然而,可运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与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回报率不高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从2001—2003年的情况看(见图1),保险公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呈稳步上升趋势。2001年,保险资金运用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35%; 2002年,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占总资产的比例已经超过了40%。此外,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据统计,2003年,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券占企业债券总量的一半,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封闭式基金的26.3%。
在保险投资中,寿险公司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其在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总额远远高于财险公司(见表2)。静态地分析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可以发现: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于保险投资渠道不畅,保险资金过多地依赖银行存款。从2001— 2003年的情况看(见图2),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间。从2003年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看(见表2),52.06%为银行存款,16.1%以上投资于国债,9.48%投资于金融债券,5.23%投资于基金。这表明,尽管保险资金运用总量有所增加,但保险投资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近年来,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投资收益率不高。从1999—2002年,保险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66%、3.59%、4.3%、3.14%。从收益率情况看,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普遍低于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投资收益率。根据2002年的有关数据,部分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为:华泰财险 3.37%,太平洋财险1.34%,中华联合1.27%,中国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华安-0.22%。以2002年为例,除华泰财险外.其他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均低于全国整体投资收益率。
与寿险公司相比较,财险公司投资收益率普遍较低的原因有:(1)从可运用资金的性质来看,财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多为短期资金,为了使其资产负债结构匹配,财险公司投资品种的期限一般都较短。投资的高流动性直接影响了投资的收益性,因此,财险公司在获利能力上弱于寿险公司;(2)从投资限制来看,财险公司在投资基金方面的优势弱于寿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接保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为100%的投资账户。由于寿险公司开办的投资连接险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远远超过财险公司,其投资于基金的优势明显优于财险公司,财险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资收益相应要低;(3)从谈判能力来看,财险公司的资金规模普遍比寿险公司小,投资议价能力受到很大制约。目前,保险资金仍然过多地依赖银行存款.其中,协议存款占了很大比重。2003年,寿险公司的存款金额为财险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协议存款方面的议价优势不言自明。由于资金量相对少,财险公司在协议存款方面的议价能力弱于寿险公司,投资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财险公司在投资理念、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也是造成其投资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于财险公司资金性质、资金规模、议价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碍,财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难度比寿险公司大。
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新保险法对原有的禁止性规定做了适当修改。这样,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得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制环境更加优化,这为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绩效,保持发展后劲提供了很好的机遇。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进一步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入资本市场,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目前,监管部门正在根据新修改的《保险法》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积极采取稳健措施,逐步解决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新增资金迅速、资金运用压力日益增大等问题,这为我国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快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企业债券
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入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实行比例控制的办法,保险公司购买的各种企业债券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0%。第七条规定,保险公司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结保险可以设立投资企业债券比例最高为该账户总资产100%的投资账户,万能寿险可以设立投资企业债券比例最高为该账户总资产80%的投资账户。分红保险或其他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产品上月末资产的20%。保险公司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的15%或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两者以低者为准。
这样,长期困扰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我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
2003年1月17日,中国保监会重新修订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规定将证券基金投资与偿付能力监管结合起来,更加关注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和防范,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于各类基金的比例,资金运用监管进一步细化。
按照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15%;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事金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上月末总资产的3%;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封闭式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份额的10%。此外,保险公司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结保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为 100%的投资账户,万能寿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最高为80%的投资账户。分红保险或其他独立核算的保险产品,投资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产品上月末资产的15%。
2004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制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的入市方式,规定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票投资,或保险公司以内设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两种管理方式。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其中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资金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保险资金入市限于投资以下品种: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规定了保险资金禁止投资的品种为: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者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 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型股票。保险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同时,该《办法》对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股票,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这将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投资机会,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从而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2003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的通知》(保监发[2003]91号),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符合认可资产的定义,应确认为认可资产。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中央银行票据视同投资金融债券管理,中央银行票据在认可资产表中的金融债券项目中反映。
应当指出的是,尽管我国保险投资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不断优化,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以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保险可用资金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场规律,根据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稳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调整的步伐,不断创新保险投资体制,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国未来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将朝着以下方向发展:(1)允许保险资金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投资于债券市场;(2)允许保险资金在更大范围内进入股市。目前,保险资金可以各种方式进入股票市场和可转债市场。今后。保险监管机关将允许按照安全性的原则,逐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未来新增市场,逐步提高其投资比例;(3)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4)允许保险公司参与银行业务的拓展。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委托银行的方式参与住房按揭贷款、质押贷款、金融租赁等业务。同时,保险投资将更加注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险投资将着眼于保持保险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和赔付的可靠性,维护保险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国资金运用政策中,保险投资的领域将实现严格的监管,对高风险投资项目仍然会加以严格限制,这将有利于分散保险投资风险。
随着政策法制环境的不断宽松,保险投资渠道日益扩大,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的组织模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从国际上看,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委托外部机构投资模式、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等。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的优点是: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掌握并控制投资活动,投资效率相对较高。但是,随着金融活动的专业化和复杂化,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难以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委托外部机构投资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外部理财机构的专业管理技能,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险公司将承受外部机构操作失败的风险,从而使其他行业的、其他性质的风险波及到保险公司。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经营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于保险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关系相对松散。目前,大型保险集团大多采用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完善,内设投资部门投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创造保险业进一步进入资本市场,提高投资收益率,防范风险的内部条件”。2003年7月 19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其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或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2004年6月28日,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设立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为我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国内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设立独立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业的制度创新,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和保险监管都有着积极的意义:(1)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实现了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分离。这一模式的建立,将从根本上改变保险资金的组织管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保险公司自身负债相匹配的资产结构。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通过区别对待各类保险资金,有效地降低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对保险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2)从保险监管的角度来看,有利于提升保险资产管理监管水平。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为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规范化的组织管理模式使监管部门可以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来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2004年4月2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入根据这一规定,保险监管工作将主要集中在提升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规模、运作效率。风险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结构,人才储备和人才发展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上的监管力度。
目前,国内一些较大的保险公司,如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开始筹建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将全面推行,通过推行战略配置、投资交易、资金托管三分离的风险控制模式,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水平将不断得以提升。
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保险业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得到拓宽,然而,可运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与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回报率不高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从2001—2003年的情况看(见图1),保险公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呈稳步上升趋势。2001年,保险资金运用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35%; 2002年,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占总资产的比例已经超过了40%。此外,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据统计,2003年,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券占企业债券总量的一半,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封闭式基金的26.3%。
在保险投资中,寿险公司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其在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总额远远高于财险公司(见表2)。静态地分析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可以发现: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于保险投资渠道不畅,保险资金过多地依赖银行存款。从2001— 2003年的情况看(见图2),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间。从2003年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看(见表2),52.06%为银行存款,16.1%以上投资于国债,9.48%投资于金融债券,5.23%投资于基金。这表明,尽管保险资金运用总量有所增加,但保险投资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近年来,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投资收益率不高。从1999—2002年,保险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66%、3.59%、4.3%、3.14%。从收益率情况看,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普遍低于中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投资收益率。根据2002年的有关数据,部分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为:华泰财险 3.37%,太平洋财险1.34%,中华联合1.27%,中国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华安-0.22%。以2002年为例,除华泰财险外.其他财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均低于全国整体投资收益率。
与寿险公司相比较,财险公司投资收益率普遍较低的原因有:(1)从可运用资金的性质来看,财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多为短期资金,为了使其资产负债结构匹配,财险公司投资品种的期限一般都较短。投资的高流动性直接影响了投资的收益性,因此,财险公司在获利能力上弱于寿险公司;(2)从投资限制来看,财险公司在投资基金方面的优势弱于寿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经批准开办的投资连接保险可以设立投资基金比例为 100%的投资账户。由于寿险公司开办的投资连接险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远远超过财险公司,其投资于基金的优势明显优于财险公司,财险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资收益相应要低;(3)从谈判能力来看,财险公司的资金规模普遍比寿险公司小,投资议价能力受到很大制约。目前,保险资金仍然过多地依赖银行存款.其中,协议存款占了很大比重。2003年,寿险公司的存款金额为财险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协议存款方面的议价优势不言自明。由于资金量相对少,财险公司在协议存款方面的议价能力弱于寿险公司,投资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财险公司在投资理念、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也是造成其投资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于财险公司资金性质、资金规模、议价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碍,财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难度比寿险公司大。
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newslist.asp?id=80359
G. 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关系
保险业与证券业市场关系的比较分析 商业保险基金:重要的证券机构投资者
商业保险业因其竞争性、投资经营的灵活性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一种积累大量资本的金融中介机构,也是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此,中国本身并没有现实老道的经验教训,只能很好地仔细研究西方与新兴市场国家的情况,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商业保险机构必将是今后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一股支撑力量,资本市场也将成为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力量源泉。
一、发展迅速的中国保险业与资本积累
中国保险业在90年代以迅猛的势头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5%;据估计 2000 年的年度保费收入将达2400亿元。我国到1996年保费率为1.26%, 而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在10%以上,新兴市场国家的韩国为11.61%,南非高达13%,巴西近5%,智利近3.5%。这说明中国的保险业还仅是刚刚开始,预示着保险业将集中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盈利性的保险业和社会性养老保险已成为当今世界资本积累的重要渠道,在1990年,人寿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的总资产占GDP的份额,英国为97% , 美国为 75%,新加坡为78%,马来西亚为48%,智利为30%,韩国为48%(世界银行,1995年)。(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二、发达国家的商业保险机构是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1、美国的保险业与证券市场关系日益紧密, 不仅保险公司的大部分准备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而且保险公司本身也在发生兼有保险与投资功能的金融商品
1990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运用最大一项是证券投资,占到54%, 其中债券投资占资产的49.8%,优先股股票占0.7%,普通股股票占3%; 其次是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占18.9%;用于现金、短期和其它货币形式的资产仅占5.2%; 该年投资净收入占其总收入的25.96%。为了保证人寿险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投资的安全,美国对保险公司实施的一般会计原则也有限制性规定:一是保险公司对股票和较低投资级别的垃圾债券的投资要投入较少资金,因为这些资产的风险较大,市价的下降将减少人寿险公司的盈余,甚至危及投保人的利益;二是不鼓励人寿险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在债券市场上的过于复杂交易(如掉期)来获取利益,即限止对衍生市场的参与。
1991年底,美国财产险公司近6000亿美元资产,在其投资资产中,联邦政府及机构债券占22%,地方政府债券占36%,公司债券占18.4%,股票占19.7%,抵押贷款占1.4%,也就是,投资的97.2%是用于证券市场,其中债券占77.2%,不到1/4 为股票。除此之外,美国人寿险公司的一部分保险单还直接构成证券商品系列,兼有保险和投资的功能,这主要包括通用人寿险、通用可变寿险、年金以及担保投资合约。
2、随着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展,日本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也日益紧密
在银行和证券公司连续开发高利新型金融产品的竞争压力下,保险公司不断突破原有的传统限制,朝着“综合金融机构”方向发展;人寿险公司获准可直接贷款给投机企业,在从政策上引导保险经营体制改革的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进一步放宽了保险公司对证券市场参与的政策规定,从而也使日本保险业与证券化的关系从80 年代末开始日趋相互依赖。
三、中国保险业与证券市场的关系分析
中国的保险机构主要以现金和存入银行作为保险准备金的主要运用方式,这一比例占到近50%,高于美国10多倍, 因而保险公司实际上成为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一个间接提供者:投资支出仅占1/5多一点,远低于美国80%的水平。这至少反映出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1、法律上的限定。
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并且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对于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及各种项目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均由金融监管部门统一规定,保险公司对此没有自主权。
2、银行信贷间接融资和计划管理模式使然。
只要信贷计划和利率管制制度还存在,社会资金融通就必然是以政府控制的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为主导,经济活动的资本供给主要通过银行进行,相应地,社会闲置资金也就尽可能地向银行集中,其中就包括保险公司收取集聚的大量保险准备金;否则,计划管理的框架就是不完全和低效的。但保险准备金与银行信贷资金毕竟不同,负债性质也各异,对保险业的要求应更严格一些。我国的传统保险业正是在这种政策和现实基础上运行的。
3、在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规模较小、投机性较强、 投资参与者素质不高的环境中,也不适宜保险公司过多地参与证券市场。
比如法律允许进入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市场的品种单一、市场分割性、流动性低的现状就不利于保险公司大量方便地进出和持有。要知道,美国、日本的保险业之所以能够以债券投资为资金的主要运用渠道,那是因为其债券种类达几百种、上千种,市场派生产品丰富、交易市场机制健全,至少投机性没有我国目前这样大,丰富的品种结构和高度流动性市场基础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地运用组合投资方法、技巧来安排资金运用,在保持应有流动性的同时,获得能够支撑其业务开展之需的收益。
可以说,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与证券市场的相关性微弱,尚谈不上成为影响证券市场的一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也没有成为保险经营机构的一个利润来源,尚未对保险业的发展起到应有的积极推动作用。然而这种状况只能说是一时的,不可能是一种较长期现象,因为两个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两者的关系必然随着各处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展而呈现频繁变动的状态,相关性将日益增强,也必然趋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展示的一般规律性模式。
四、如何看待我国今后保险业与证券市场的关系
1、资本增值是商业保险经营的核心动力机制, 是决定某一个保险公司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从微观角度讲,一个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生命力首先取决于其偿付能力,而偿付能力的大小又取决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如果保险公司不盈利或是长期亏损的,就不会有较高的偿付能力,进而会被市场淘汰掉,也就根本谈不上商业保险机构之说,因为盈利性是商业保险区别于社会性保障并维持其生存与发展的最根本因素。现代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赚取已不再完全取决于其直接承保业务本身,更多的是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水平,而与保险资产运用要求最适应的就是证券市场投资,因为证券市场的组合投资,不仅流动性大,风险比起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银行存款来也小,收益自然也高于银行存单。所以,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也是中国今后的大势所趋。这不仅是保险业本身发展之需,也是优化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降低投机性,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对保险市场,还是对证券市场,其意义都是积极的。
从宏观的角度看,保险公司作为承保灾害事故危险的一类企业,对于不管是产生于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原因的危险只能起到一种分散作用,即将这些危险从由一个人或少数人承担分散给更大范围的社会成员承担,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经济与社会的稳定,而对于这些危险,仅靠商业保险是无论如何也消灭不了、回避不了的,因为危险对于人类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人的生老病死、大自然的灾害事故是必然的。然而即使这种危险的分散机制,其健全有效与否,也取决于保险公司这个中介组织的整合与分散处理能力,而这种能力也必须要有超出保险业本身的第三方力量予以协助,即通过保险经营中介的投资,将保险业与保险市场以外的市场力量结合起来,用来自其它市场的力量(即收益)来强化保险经营中介整合处理分散危险的能力,否则,不论保险业本身的结构如何,没有投资将其它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引入,保险业的危险分散机制也是微弱的,也就是,从宏观角度而言的保险经营也需要依赖投资。
所谓投资,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资本增值的过程,所以说,资本增值是保险业的一个核心动力机制,从而就需要中国保险界树立这样的意识,即以追求资本增值为核心,不应再片面追求保费收入增长的粗放型经营。
资本增值型的经营也就意味着保险业将来要广泛介入证券市场,这对于中国的证券界而言,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需要下大力气研究的课题,也就是,证券业为自身的发展也需要研究保险市场。如此这般,两者相关性必然趋于增强,但这首先需要大力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不断改善其运行的基础机制,至少使其成为一个适合于保险经营机构参与的市场。
2、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件, 首先应当是发展健全中国债券市场尤其是国债和金融债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要使中国保险公司成为在证券市场上起积极作用的机构投资者,并使后者成为前者的主要利润来源,也只能从中国现实情况出发一步一步地走,况且现行法律界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仅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券。所以,一是应当在丰富国债种类的同时,继续坚持国债发行机制的市场化,即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国债品种,使投资者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也使类似于保险公司这样的组合投资者有可选择的工具作为其资产组合之用,尤其是应当针对保险公司这一类投资者发行10年期以上的定期付息的长期附息债券,真正使其获取资产组合收益;二是不应再向保险公司分配那种低利率且不流通的国债;三是在增加可流通国债发行量的同时,开辟以场外交易为主、场内交易为辅的国债市场组织格局,以增加二级市场的存量资产工具,并适应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大额交易的需求;四是研究开发有序且有强力的债券派生产品,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组合投资的保值增值之需;五是就中国现阶段大量发行的金融债券而言,必须转为市场化发行,并允许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形成一、二级市场相互的衔接的统一市场,才能成为机构投资者有所偏好的投资领域。也只有将这些措施落实到实处,才能做到在增加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量的同时,降低银行存款的所占份额,政策的目标应当使银行存款份额降到30%以下, 债券投资占到近 50%, 才能形成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良性的且具有较强投能力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
3、最根本的还是在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过程中, 逐步取消信贷计划的管理方式,减弱这种指导思想的影响,并逐步放松利率管理。
因为只有信贷计划减弱了,才能解除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银行存款的制约条件;也只有信贷计划的减弱,才能有伴之而来的利率市场化,而利率市场化恰恰是证券资本市场得以真正发展、机制得以真正健全的前提条件,才能使保险公司大量进入证券市场投资,证券市场也才能得以对保险业起到应有的作用。并且市场化的利率机制本身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险公司合理正确预定利率、管好各自的资产运作,才能增强以支持及时、足额理赔和给付为目标的投资能力。
4、当股票市场的机制日趋健全完美、投机限定在适当领域, 至少是有关股票市场的法律法规真正健全并能起到作用之时,应当放开对保险公司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的限制。
股市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机构投资者的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当然必须在法规政策上做到确保保险公司是以中长期投资为主,而非以短线投机炒作为主。这也是将来的必然之势。否则,长期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设置太多、太死的限制,来自盈利和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他们进行私下的不规范投资,但这种行为所导致的消极影响恐怕比放松限制还要大得多。
除此之外,还应放松对保险公司参与不动产投资和抵押贷款的约束。
5、保险公司在培养营销队伍和发展代理人、经纪人队伍的同时, 还应当更加注意对高素质专业投资队伍的培养。
有一批懂证券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组合投资理论与实务操作以及熟悉不动产投资和抵押贷款业务的专业人员,不仅是保险公司参与证券市场与其它投资的关系,也是从法律上放松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制的前提条件,更是保险公司实施以资本增值为核心机制、确保自身处于长期竞争优势以维持长远发展的首要因素,而目前中国的保险业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甚至近乎是个空白,所以,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立是急需努力的方向。
财政部国债司袁东
《上海证券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
H. 保险公司还会增加国债投资吗
国债的免税优势众所周知,但是保险公司投资国债的积极性却与日俱减(用国债占整个债券组合的比例来衡量,而非国债的绝对持仓量)。但我们认为,从税后考核角度考虑,在债券品种选择上,以中国人寿为例,保险公司今年需要更侧重于国债,而非金债。这是因为,今年有效税率非但不可能降为零而且会大幅提高,而金融债高于国债的利差未能覆盖因此产生的税收支出。 国债为何“失宠” 国债为何不再为保险公司所钟爱?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的考核机制和偏低的有效税率阻碍了他们购买国债的步伐。 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债券投资都还是按税前考核,去年大部分时候长端国债收益率已低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成本(10年期国债收益率已降至3%以下),面对国债税前净亏损,他们自然更倾向于购买票面利率高的金融债,尽管从税后角度看国债投资依然划算。去年国债和金债的利差很大,但仍未能完全覆盖国债利息的免税优势(按国债等税收益率公式:金融债收益率=国债收益率+国债票面利息*税率/(1-税率))。 进一步分析,在解释保险公司对国债的投资取向上,有效税率水平(=所得税/税前利润)更具有探讨意义。因为,随着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对税收因素可能更加重视,考核机制也会相应变化。 中国人寿的有效税率一直很低,06年全年仅为2%(国内准则,不考虑递延税,若按香港准则且考虑递延税,也仅为21%)。中国平安06年的所得税为负值(国内准则,不考虑递延税,若按香港准则且考虑递延税,也仅为2%)。具体说来,造成如此低的有效税率的原因大致有三: (1)它们在04、05年已经买入大量国债。近两年国债利息收入相当多,在有效税率比较低的情况下,再继续购入国债的动力相应减弱了。 根据Chinabond公布的数据,整个保险行业的银行间国债托管在这两年间净增1220亿,相当于当时国债发行总量的13%。具体到公司,04、05两年中国人寿购入国债超过1144亿,中国平安国债购入量也达553亿以上(基于年报数据)。即使按当时7年期国债平均票面利率3.91%计算,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这两年的国债利息也分别达到45亿和22亿,足足抵消掉其税前利润(按国内准则)的45%和35%。 (2)保险公司的基金分红收入可以免税,06年保险公司纷纷加大了基金投资力度,由此带来的免税效应相当显著。根据年报显示,06年中国人寿基金分红收入达34.89亿元,中国平安该项免税收入也达到了28.52亿,继续抵扣掉其税前利润(按国内准则的)的35%和46%。 (3)04年以来大型保险公司都享受到了高限额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优惠。以前只有部分工资额度可以在税前列支,现在基本上所有工资都可以抵税,这一点显然进一步拉低了保险公司的有效税率。 以中国平安为例,06年所得税为负值,税后利润较利润所得增加46.3万元,其在年报中直接披露主要是“平安寿险获得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税收优惠”所致。 综上所述,即使不考虑税前考核因素,04-05年国债高额的利息收入、基金分红免税效应和其他免税政策三方面因素,也会导致去年国债的免税优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没有那么显著了。而且,其他一部分保险公司扣除国债业务外的收入为负,根本不存在免税效应。还会购买长期国债吗 尽管税前考核和有效税率偏低弱化了保险公司去年购买国债的动力,但是就中国人寿而言,在今年的债券组合中更多地偏向国债投资是利大于弊的。这是因为,“成就”国债免税优势的两个条件在它身上依旧成立,甚至会被强化。 首先,今年有效税率非但不可能降为零而且会大幅提高。也就是说,在应税所得构成中,投资收益的增长幅度将高于承包亏损和免税额度的增长。按5.5%的历史回报率保守估计,投资收益全年预计增长超过358亿,与此同时,考虑到保监会很可能提高保险合同2.5%的保底收益上限,承保业务可能出现150亿的同比多亏,并且由于国债会出现新增免税利息,预计税前抵扣额共多增10亿。如此计算,若不考虑递延税项,应税所得将同比多增198亿,有效税率相应大幅上升。 今年的最新季报作证了我们的判断。在应税所得出现大幅增长的前提下,提高债券组合中国债的投资比例无疑是有利的。 其次,金融债高于国债的利差未能覆盖因此产生的税收支出。就目前的市场环境看,两者长端利差已经迅速下降到20BP以下,完全抵消了所得税调整的影响,可以说此时国债更有投资价值了。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从税后考核角度考虑,在债券品种选择中,保险公司今年需要更侧重于国债,而非金债。
I. 债券的市场比较
我国的债券市场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其规模、品种,还是债券市场的发育程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中美债券市场分析
1.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比较分析
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债券市场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债券品种发展也比较成熟。其规模也远远大于股票市场。美国每年发行国债的数额占GDP的比例为100%.且市场可流通的债券品种丰富,既有国债,市政债券,也有公司债券,联邦机构债券等。
我国的债券和美国相比差距较大。每年发行总量也不过占GDP的15%左右,且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有国债、中央银行债、政策性银行债等为数不多的几种。
2.债券市场投资品种比较分析
美国的债券市场主要是以工商企业和政府发行的短期债券为主。政府短期债券占政府发行量的40%.除此之外,不少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些债券被誉为安全性仅次于“金边债券”的一种债券。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产品更是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且种类繁多。
在我国债券市场中,政府债券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国库券和央行票据占债券市场的比重达到近70%,且大部分为5-10年的中长期债券。企业债券占的比重非常小。
3.债券的流通市场比较分析
美国的债券流通是以场外交易为主的交易市场。同时,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普遍应用也大大促进了流通市场的活跃。债券市场的日交易量是纽约股票交易所日交易股票数量的13倍之多。政府债券及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十分活跃。
在我国债券流通以沪深证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为主。交易量比较小,整体换手率也仅是美国债券市场的1/10.
4.投资者结构比较分析
美国国内债券投资者主要以银行、基金、个人、保险公司、国外和国际机构投资者等为主,各类投资者持有债券比例比较平衡。而我国债券市场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机构等。市场参与度数量虽然众多,但债券持有比例极不均等,外资机构参与度较低。
债券市场发展启示
1.积极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促进债券市场品种的多样化
从中美两国债券市场的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与美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美国的证券化产品在金融市场中超过80%,我国还不到10%;债券余额,美国相当于GDP的二倍,我国也仅接近30%.因此积极扩大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是满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积极促进债券市场品种的多样化,满足不同发行主体的融资需要。诸如积极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扩大和引导发行企业债券;增加短期债券及短期回购品种;建立基准国债及衍生产品等。
2.完善做市商制度,促进市场的流通性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能够活跃证券交易,保证市场有较高的流动性,这已被许多成熟证券市场广泛采用,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较好的市场基础。我国银行间市场虽然已经开始推行双边报价商制度,但是批准成为做市商机构的均为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相近,对市场走势预期趋同,导致双边报价偏离市场价格较远、价差较大,难以对市场价格起到稳定作用,更何况其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意愿不强,导致这些双边报价商的市场份额存在下降的趋势,远没有发挥促进增强市场流动性和满足市场需求的作用。
因此,在大力推行双边报价商制度时,必须采取核准制双边报价商资格,扩大双边报价商范围、允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成为双边报价商,以解决双边报价商投资偏好趋同的问题。在推动做市商制度的同时,在债券市场上推行经纪商制度,以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经纪商信息发达、灵通,可以有效集中市场需求信息,沟通债券买卖双方,提高成交效率。
流通性,鼓励了中小投资者介入债市,有利于改善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和投资机构投资者博弈的格局。
3.促进投资者结构合理化
中国债券持有者主要集中商业银行,特别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机构和个人债券持有量很少。我国应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的投资群体,增加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及事业单位以及外国机构投资者购买、持有债券的比重;增加参与柜台交易的成员,除商业银行外可以增加证券商成员;增加柜台市场的可交易品种,活跃柜台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也可广泛吸引其他广大的投资群体。
另外还可以逐渐引导社保基金、外资机构、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外资银行、三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储蓄存款分流等资金进入债券市场。这些资金进入债市将有利于扩大债券市场需求量,也可平衡投资者债券持有比例。通过多方面、大范围地促进投资者多元化,依靠国债市场巨大的流动性,可以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发现国债价的格功能,也可最终建立起一条稳定与可靠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4.加快债券市场统一化建设步伐
随着国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分割问题解决已经显得迫不及待。可以有步骤、有计划地允许可流通国债既可在银行间市场流通转让,又可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同时允许部分资信较好,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在两个市场之间进行套利活动,以促进市场的流通性,发现债券市场价格,为全面统一所有债券市场作准备。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全国统一、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及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者的开放的,公开的市场以及一个品种多元化、流动性充分化和功能健全化的中国债券市场。
J. 保险行业的国内现状
保险业发展改革情况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保监会通过对保险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本论断。认为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是当前的主要矛盾,提出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尽快把保险业做大做强。近几年来保险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体系建设为基础,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个成效的表现,一是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04年全国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收入占 GDP3.4%,保险密度(国民人均保费)332元人民币。在保费收入中财产保险业务增长较快,达到了1089亿元,同比增长25.4%。人身保险业务,因受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利息上升的影响,保费收入3328亿元,同比增长7.2%,但在业务总量中仍占74%。保险公司总资产1.18万亿元,在2001年年突破了1万亿大关,余额1.12万亿元,同时保险业务的增长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据统计快报显示,2001年保险全行业的利润是近年来最高的。
保险改革的推进。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继在国外上市。国际投资人的监督逐步转化为上市公司的自觉行动,三大保险集团业务量加起来占了中国保险市场的60%以上。改革迸发的活力正在成为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第三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寿险产品的结构得到了改善,新业务增长较快,银行保险产品逐步转型,风险保障型产品发展加快,业务品质得到提升。财产保险的市场各种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前几个比较大的公司在保费中占的比重比较大,2003年来已大幅度下降,即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了。保险公司资金用途、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里,以前银行存款占的比重比较大,2003年银行存款占的比重下降,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成为保险业新的投资亮点。
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一是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以前国内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来新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没有批,但2004 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险公司筹建,包括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险专业公司,第一家养老金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济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003年有八家中资保险公司和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除了保险法规定的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外,2004年已容许保险公司买卖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容许保险公司自有外汇资金到境外运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刺激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允许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为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三是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容许保险公司发行刺激债,为解决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的增资压力,改善偿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径。
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加强。保监会一直把风险防范作为基础来抓,以资金运用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途径,去年年底已公布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经营不善关闭破产,对于被保险人的救助就可以用保险法定基金来承担。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在经济补偿方面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妥善处理灾害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说2003年11月21号的空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了1300万元,飞机的机身损失赔付了2300万美元。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和家庭、企业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资金融通方面,保险公司持有的国债,去年年末是2651.7 亿元,金融债1156.8亿元,企业债68.76亿元。在银行的协议存款3709.4亿元。以多种方式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保险公司持有证券投资基金575 亿元,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保险公司持有的银行刺激债,占银行刺激债发行总量的30%以上,为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方面,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和公共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在一些省市开展煤矿物主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和火灾、公路保险责任试点,保险公司还参与了八个省、市、41个县新型农村医疗试点,参保人数达到了807万人,提高了新型农村的运营效率。在黑龙江、吉林等九个省市保险公司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在东北地区,企业年金改革试点过程中,保险公司也积极参与了方案设计和基金管理。
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状况
2004年12月11号,保险业加入世贸的过渡期已结束,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日益加快。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呈现出几个特点,加入世贸以前中国市场有28家外资保险公司,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到37家,另外还有3家正在筹建。二是开放的质量,财富杂志2003年公布的世界五百强企业共有46家保险公司,其中27家已在华设立外资机构。三是发展速度迅速。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增长98亿元,同比增长45.7%,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2.3%。但在对外开放较早的上海、广州等城市,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分别达到了15.3%和8.2%。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促进了市场竞争,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稳健经营和优质服务等分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提高了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下一步保险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一是信守加入世贸组织的各项承诺,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二是积极引进在健康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营业机构,带动相关业务和相关地区保险市场的发展。三是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
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
综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保险业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基础不断加强,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保险业正在转型,主要表现在五方面。一是市场化程度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增长方式出现了转变,保险公司的经营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从单纯追求规模到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率的统一,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内涵价值的提升和企业长远的发展。三是保险的功能作用向纵深发展。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深化拓展使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政府来说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对企业来说,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个人和家庭来说人们在医疗、保险、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险来解决。四是保险业的外部关联性不断增强。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保险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合作的范围更加广泛,并向更深层次发展。五是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