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基本要素
《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明确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具体来说,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但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推出扩大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加强了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的深度和广度。其具体的基本要素如下: 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4)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5)经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另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投资者的数量有明确规定,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对导致私募债券持有账户数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监管部门出于对风险因素的考虑,为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担保发行,但不强制要求担保。对是否进行信用评级没有硬性规定。私募债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评级安排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发行人可采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私募债券风险。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过:
(1)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
(2)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
(3)商业保险。 非公开发行。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或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转让。发行、转让及持有账户合计限定为不超过200个。
根据《业务指南》私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01元。私募债券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私募债券当日收盘价为债券当日所有转让成交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⑵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什么意思
国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允许资质好的企业(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者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根据它的净资产规模,持续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债券是否有担保等情况,由券商根据会计、律师、担保公司的报表和协议形成发债报告书提交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然后发行的一种债券,这种债券只针对机构投资者(深证、上海)和高净值客户(500万资产以上且有两年的证券交易经验)(上海)发行,一般票面利率在9%左右,其它的发行成本在3%左右,称为中小企业私募债。
⑶ 中小企业私募债 共发了多少家
根据中小企业信息网信息, 据券商提供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23日,共有28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在两所分别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计36.33亿元人民币,单笔募集规模在1000万元-2.5亿元间不等。而截至目前,共有38家券商获得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资格,符合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资格条件的券商则达66家。
北京世坤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专家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