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人集资炒股违法不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2. 公司股东明知公司亏损抛售股票违法吗
在亏损信息披露前,股东利用提前知道相关内幕信息的优势,进行减持的话,涉嫌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消息.
3. 明知借钱给别人抄股亏损,是否受法律保护
你要是借钱给别人炒股而且有证据的话,法律是保护你的,因为炒股是合法活动。
4. 明知无力尝还还搞非法集资属于咋骗吗
1、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归纳为: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
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5. 明知炒股会亏还去炒,对不对
刚好收到了关于“明知会亏还去投资股市”的问题,小钰结合自己的专业作个回答,也给大家一些小的建议。
同样是十年时间,比特币涨了一万倍,上证从2700点再到2700点;大家却认为比特币是骗局,股市里哪怕现在亏了,大家还是认为有希望赚钱。其实这都是一个认知与人性中赌博的情绪使然。当然,大家有了认知,是否更应该去了解下怎么做个成熟的投资者,做个伟大的投资者?
我们认为,优秀的投资者需要培养,更需要匹配!期望 钰奇恒丰 2月18日
成功的投资者往往对自己的交易系统,自己的性格非常熟悉。懂得投资是顺应天时地利人和时,并不只是看什么好就买什么,看什么跌就觉得什么不好,他们是心里有称,投资有规则,有自律,成功就自然而然了。但往往我们都认为他们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可能基于以下原因:
一、每个人所处的时代的环境不一样。现在跟巴菲特那时候的投资环境是千差万别。
二、每个人的性格是有差异的。
三、每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是有差异的。
四、每个人的资源是有差异的。
那么回到“伟大的投资者是可以培养的”, 假设这个话题是有待商榷的,因为伟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高不可攀。那我们降低标准:“优秀的投资者是可以培养的”。这个显而易见,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比较优秀的投资者,他们都有共同的一些特征是我们可以学习的。独立思考、逆商较高、情绪稳定、自信、知识渊博等等就不一一例举了。
但至少一点, “优秀的投资者是可以培养的”,我认为是可行的。那如何培养的。我认为培养的前置条件的:匹配。那如何做才是匹配的?
那我们得看一下需要匹配的是什么,匹配的是不容易变化的,不容易成长的。 比如每阶段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人的性格特征、品质。
钰奇恒丰专注投资者教育,我们坚信“优秀的投资者是可以培养,更需要匹配”。让我们拭目以待,“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6. 明知对方借钱钞股这样的借条合法吗
借条本身合法,普通借款完全不问用途。除非你在借款上写明了限于某些用途。
炒股是高风险没错,但这不是你需要考虑的;只有在你明知对方用钱做违法的事情的时候,才可能涉及合同无效。不过即便是这种情况,不当得利还是能给搬回来。
所以这种炒股的借条合法。
7. 代理炒股是非法集资吗
如果代理经过授权就不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授权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任何其他形式,除非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第10条就合同的订立也有类似的规定。
对证券交易代理的授权行为,法律并未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可以认为,以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进行证券交易代理授权是合法的。虽然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会减少日后客户之间产生争议的可能,降低券商的经营风险,但不能就此认定只有授权委托书才能证明代理行为有效,关键还在于代理人的行为应当让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权。事实上,如果仅要求由受托人提交经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券商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对委托书的真伪根本无法辨别,没有实际意义;而如果要求所有授权委托书都经过公证,则相关费用的激增势必影响股票交易的方便与快捷,与委托代理提高民事流转效率的初衷相违,缺乏可操作性。
8. 明知天达资讯是集资诈骗,那么它怎么还能在网上运营去骗更多的人呢就没人管理吗
现在骗子就是多,没有人去举报,就没有人去管。如果你是被骗的人,你应该去举报他们,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9. 明知是投资公司还把钱借给公司违法吗
借钱给投资公司,也不必然违法。要看投资公司是干什么的,借钱的用途是否违法,即使是非法吸储、集资诈骗之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应该受保护的,只是一个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还是通过刑事案件解决的问题。当然如果你明知投资公司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仍然出借,类似明知他人借钱是用于赌博、贩毒等仍然出借,这个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把钱借给投资公司,借条是谁签字?如果是公司盖章,是公司的债务;如果没有公司盖章,只是股东签字,能否认定为公司债务,还要看具体情况。
10. 明知炒股票亏钱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炒
都想进去赚一票,都想割韭菜,不过进去了大部分就是被割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