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申报债权须准备什么资料
申报债权需要提交债权申报表,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债权申报表》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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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
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在收到通知或者看到公告后,应在规定的期间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 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 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 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 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五、 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六、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 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
八、 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主要用于法院确认送达的具体时间,查证债权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履行了申报债权的法律行为,确定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该回证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由人民法院提供给债权人。
Ⅲ 债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Ⅳ 债权申报材料
1、债权申报书(1)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2)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2、债权证据材料(1)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2)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3)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3、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Ⅳ 简易注销公司都需要交那些税务
注销前不欠税,是因为没有做清税处理。
需要缴纳以下税种:
一、清算过程中:流转税、其他相关税种
二、确定清算所得后: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清算所得,为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清算企业确定清算所得后,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三、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股东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四、房屋租赁税补交
房产税是所有企业都要交,不交房产税,房租费用不能进账,后期查账要补交,严重的要罚款滞纳金。所以在注销公司时最好查询一下,看其是否交过房屋租赁税,如果没有就需要补交: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五、实收资本印花税
六、账本印花税
七、各类欠税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
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这些步骤才能够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公司注销前必须经过税务检查,检查无问题才能注销税务登记。
一、简易注销的条件
1、简易注销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未开业就是说没有开过发票,没有报过税。实践中一般是指只是拿到营业执照,没有去税务局报到过的企业。可见,能符合简易注销的公司相对比较少。
2、简易注销流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2):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期45天内,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正常情况下,2个月内即可办理完成简易注销。
二、法律依据
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第二条规定:“工商部门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设置简易注销承诺书的下载模块,并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的提示(附件3)。
附件3规定:“一、如果您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请您及时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及办理其他清税手续。如果您在公告期届满时未完成注销清税手续的,税务机关将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异议。
三、按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相关规定,自公告期届满次日起,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除应尽未尽的义务外(如申报纳税),不得持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符合以下情形的企业,可正常办理涉税事宜:
(一)已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的;
(二)已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
四、简易注销公司流程费用公司有下列症状其中一个的,不适合的容易注销程序:
1、关于城市准则采纳准入十分高层流程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添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用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额的;具有股东股权(开销注入权益)被凝聚、出质或者用动产抵押等症状;
3、有正在被存案视察或用的行政强制、司法帮忙、被赋予行政责罚等症状的;
4、公司商家的非法人起因企业未制作注销登记的;
5、曾被终止容易注销程序的;
6、艺术、行政法规或者用国务院决定准则在注销登记前须经批准的;投资者两者之间具有纠纷并书面需求不予注销的;
7、第一次有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解散的;
8、不适合的容易注销登记的其他症状。
Ⅵ 申报债权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Ⅶ 债权申报表里面的申报材料怎么写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 “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Ⅷ 债权申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