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炒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几条法律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股票财务造假什么处罚
投资者期待的对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没有到来。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也于7月8日晚间发布被处罚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严厉处罚再一次爽约,强制退市则更是无从谈起。由近百件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所构建的资本市场诚信司法秩序,正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规定如此,类似处罚尽管看似重罪轻处,可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或许,管理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也有苦难言,总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规定吧?可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则的管理者,不仅要对遵循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负责,还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与法律的“法益”相符合,达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对于A股市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在既有法律体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罚责不力的情况下,让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执法震慑违法,是其对每一则违法案例结案前应该重点考虑的。
以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为例,现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确对其罚责规定比较粗疏,且规定的违法成本轻微,这也是迄今为止几个案子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选择性违法行为。
比如,对于上述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由证监会在处罚时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由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决定相关违法公司暂停上市,进而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严惩违法、预防违法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执法目的。
当然,基于法律的正义实现终极诉求,管理层挽回公众对法律或其执法的信任的着力点,除了“灵活执法”外,还必须放在“紧急立法”上。根据现有《证券法》修法计划,《证券法》修订涉及事项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既然《证券法》的修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关动摇市场根本的违法行为又屡禁不止,招惹众怒,那就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既有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而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
具体来说,可以寻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对严重证券违法负有主要责任或专业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一概终身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并规定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执行。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股票金融诈骗是怎样处罚
涉嫌票据诈骗罪,应当依法处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关于股票的一些法律和制度
·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2007-08-20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7-06-2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 2007-05-07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2007-05-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2007-05-0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 2006-07-26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6-07-0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6-07-01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05-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05-19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2006-03-15
·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2006-01-1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2004-12-01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4-03-30
·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4-02-01
·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3-11-01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3-07-01
·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3-03-28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2002-05-01
·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3. 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有以下四种人员法律法规禁止炒股: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允许者
4. 禁止上班期间利用网络聊天、炒股的规章制度!!
相信是你需要的。
计算机管理规定!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保障公司内部网络的安全和稳定,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除**部,**部以外的全部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网络设备的管理及安装。
第二章 计算机设备的配备
第一条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申请流程
由人员所在部门填写《IT设备领用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申请单转至***部,由***部根据库存进行调配。如库存中没有,由***部填写《IT设备申购单》购买申请经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使用人填写领用。
第二条 计算机设备安装和调配
计算机设备,由***部统一规划、统一调配、连接调试。严禁私自调换设备或部件,违者处以**元罚款。因工作需要,需办理《设备调配记录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由***部负责调换。
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收回
因岗位调整或离职,计算机设备由***部清点、收回。如发现由于使用者责任造成的计算机损坏或硬件故障,按硬件设备现有价格进行赔偿。
第四条 升级与更新
由***部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和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事先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后提出建议,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报废
计算机设备在经过技术和经济审核后,确认无法进行修复。由***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中心经理签字确认后进行报废。
第六条 备案
以上几项条款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单据均需在财务部进行更新备案,由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统计。备案日期为每月月末最后一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章 计算机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第一条 档案
所有计算机设备均由***部建立完整的***档案和设备档案,并报财务部备案。填写《IT设备申购单》,《计算机设备登记表》,《设备调配记录单》,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并严格按照档案登记使用设备,并保持设备与档案记录的一致性。
第二条 许可使用范围
计算机设备限于以工作为目的使用范围,其它任何非工作性质的使用均不被公司接受;按照专机专人使用,使用者专人负责的原则。严禁未经本人允许使用他人计算机;违者处以**元罚款。严禁将计算机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如果使用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允许,违者处以**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物理环境保障
各部门均应保障计算机使用物理环境,任何人未经***部审批不得打开机箱、拆装内部零件、在开机状态下插拔数据线及电源线。违者处以**元罚款。注意防水、防火,在计算机设备周边环境变化时,如施工、震动、强磁场等,应通知***部进行协调与防范。
第四条 软件安装
计算机的使用以完成工作为目的,各部门计算机所安装的软件由部门经理按照工作需要制定软件安装清单并交***部进行备案。由***部统一进行系统及软件的安装。个人需要安装清单外软件时需得到该部门主管批准,并报***部进行备案,之后方可由***部进行安装。使用者不得随意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违者处以**元罚款。
第五条 日常维护
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保护由使用人负责。公司员工应爱护计算机相关设备,保持设备及其使用环境的清洁,不得人为污损设备,定期清洁;保持无灰尘、污渍,不得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上放置花卉、电话等杂物。使用中按照正确的方法和顺序开关计算机,长时间不使用应及时关闭电源,下班时应关闭显示器,关机后方可离开。 以上违反者处以**元/项的罚款。
由***部统一对计算机进行日常检修及维护,如遇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的,应及时联系***部予以解决。***部每月进行网络流量统计并将数据上报中心经理;每季度进行计算机维修统计并将数据上报中心经理。
第六条 网络配置
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部统一调配、设置。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设置,不允许私自连接网线等网络设备。违者处于**元罚款。
第七条 禁止使用范围
1、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浏览未经批准的BBS使用;
2、禁止浏览色情网站;
3、禁止利用网络进行违反国家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有关活动;
4、禁止运行黑客软件;
5、禁止安装使用BT等P2P类(例如Bit Torrent、emule、迅雷、酷狗等)下载软件下载任何资料;
6、禁止在公司计算机上使用任何网络嗅探、查询及管理软件;
7、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信息;(例如:校友录,新浪(体育),猫扑等)
8、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网络进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聊天.
9、禁止使用公司计算机听音乐、看电影、玩游戏;
10、禁止下载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资料;
11、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禁止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外部存储设备。
违犯以上条款,将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并对本部门经理处以**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待岗,屡次处罚不知悔改者加重处罚直至辞退。
第八条 下载规定
如工作需要下载20M以上资料或软件,由需求者填写《下载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由***部统一安排,下载。
第四章 敏感信息管理
第一条 密码
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应加设密码,并严格保护个人密码,不得随意告诉他人、乱写乱放,应不定期进行密码更改。
第二条 文件及资料
个人应注意保护个人计算机中的文件及资料,避免恶意访问。未经许可,不得浏览、复制他人计算机中的文件及资料,一经发现处以**元罚款。
第三条 安全措施
1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备份到本机非系统盘中。重要数据如需备份刻成光盘,需要向***部提出申请,填写《光盘刻录登记表》由***部人员进行刻录。操作系统安装完后由***部进行系统备份。
2 公司计算机内所有数据资料都列入保密范围。不得私自复制和传播。违者处以**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待岗、直至辞退,后果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公司的电脑原则上是专人使用、专人负责。合用或使用他人电脑应经过部门领导批准。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盗取而导致泄密。
4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愿、自觉接受公司领导对电脑使用的远程监控。***部人员负责安装,并定期检查。
5 每位同事机箱上锁,并贴标签。
第五章 处 罚
第一条 违规使用
公司计算机因个人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具体情况,由其部门主管领导作出相应处罚。***部在维护计算机时如发现有不良信息、不良的记录时需要向该计算机使用者的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条 危害网络安全
对采用不当手段危害网络安全、造成公司网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正常工作及生产、违规传递敏感信息的人员进行除名处理。
第三条 监督检查
***部负责对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接受日常维护人员检查和管理。检查处罚结果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并直接进行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部。***部成员如违反本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5. 股票风控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
1、负责对拟投资股票品种(及衍生品)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把关入库股票质量并进行投后持续跟踪及风险控制;2、协助领导完成定期和不定期的组合风险评估或风险排查报告。3、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部门自营业务的日常风险进行监控,包括投资流程管理和相关流程审核、风控阈值的设置和修订、投资行为监督等。4、根据部门需要,参与筹备创新业务实施方案,沟通创新业务申报与实施,建立风险管理流程、方法以及系统建设,负责制定业务管理办法和配套规程。5、收集交易风险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与统计,识别、分析、计量和管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协助测定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投资绩效分析。
6. 炒股票基本规则
一.交易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权证交易制度:
①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②资金同股票T+1结算。因此,当天买入的股票,可用数量不变,第二个交易日才有相应变化,当天买入的权证,买入成交数量立刻加入可用数量。当天卖出的股票或权证,相应资金第二个交易日才是可取资金。
四.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投资股票有风险,各位新进的股民一定要善于学习股票知识,累计投资经验,不要盲目跟风,保持头脑清醒,确保稳中求胜。
7. 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您好,有以下四种人员法律法规禁止炒股: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4.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允许者
8. 炒股制度
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
也就是说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投资者当天卖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资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1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对象有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
拿A股来说,假定你T日买进A股1手,在T日的时候只是登记了这笔交易,那1手A股并没有转到帐户上,所以不能在T日当天卖出。因此,在“T+1”日的时候这一手A股已经转到了你的帐户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选择卖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