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外投资股东借款形式的 债权投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债权投资也称债券投资,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 区别分析: 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券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券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一般来说,它们的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
B. 借钱与发债券的实质性区别是什么
借钱是面向特定对象的,而发债券其实是面向社会,面向不特定对象借钱.而且发行债券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和审批限制.
借钱,不管是向朋友借,向其它公司借还是向银行借,借钱给你或你公司的一定跟你是蛮熟的,你事先就知道是在向谁借,也知道向他借了多少;
而发行债券,买债券的跟买股票的一样,对公司很可能是不熟的,你事先不知道谁会来买你的债券,也就是说你事先都不知道是向谁借钱,而且借钱给你的跟你也不熟.再者,理论上要求发债券募集的资金理论上是只能用在你事先承诺的用途上,不能用于它途
C. 企业向股东支付的企业股票或债券利息能否按支出法计入GDP
不能。
股票红利不应该计入GDP。在涉及金融资产的交易中,只有券商收取的佣金(服务的报酬)才计入GDP,其他都不算。
D.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属于中性公告。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具体分析如下:
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
E. 公司欠股东很多钱,公司没有钱还,可以将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投资款吗
可以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5)控股股东借钱为兑付债券扩展阅读:
实收资本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按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F. 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公司借款债务
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一般来说都公司应当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第一、个人独资公司,个人股东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第二、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应当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连带担责任。
根据以上所说,第一种情况股东个人不用偿还公司借款,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6)控股股东借钱为兑付债券扩展阅读:
股东相关权利:
知情质询权: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4、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5、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
G.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属于中性公告。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H.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空的!要么是资金短缺,要么是还债!除非是借款投资具有专利的高科技的项目才算是利好:)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