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债利息收入包括在利润总额里吗
⑵ 取得两年期国债利息收入29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解: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应交个人所得税0元
答:应交个人所得税0元
⑶ 国债利息收入计免征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是指票面利息收入,还是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实际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即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二)取得财政部国债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
⑷ 某企业201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1万元
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4000+8-3600+(23-13.8)+4]*25%=105.3(万元)
注: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发生额的60%,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准予在税前扣除。
以上望采纳,谢谢!
⑸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国债利息收入是看一整年的吗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国债利息收入是看一整年的吗?这种国债利息的收入的话,确实是看一整年的,这个企业所得这样才能够行统计。
⑹ 某企业2008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会计利润=2000+3+20+3.4+60+10-1000-500-300-50-40=206.4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应调减应纳所得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招待费和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广告费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
因10.05<48,所以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80-10.05=69.9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5万元。
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捐赠限额=206.4×12%=24.768(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3(10+3)万元
三项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1.45(98.5+69.95+13)万元
(4)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06.4-3+98.5+69.95+13=384.85(万元)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84.85×25%=96.2125(万元)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新产品开发费用70万元的处理问题,题目中没有给这部分开发费用是否符合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如果符合加计扣除的规定,在经过税务机关备案后应予以加计扣除,这样的话,
应纳税所得额=384.85-70*50%=349.8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49.85*25%=87.4625万元
⑺ 国债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购买国债所获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第二款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⑻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什么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利息
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
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⑼ 个人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个人国债利息收入属于 B
国债利息收入同时也是免税收入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⑽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