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岛各区财政局地点,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登州路23号 82729707
市南区财政局 香港中路19号市南政府1楼政务大厅 85837911
延安三路129号金艺大厦1111房间 82791972
市北区财政局 延吉路112号市北区行政服务大厅内财政局窗口85016796
四方区财政局 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行政服务大厅2楼财政局窗口 83761683
李沧区财政局 三0八国道615号原崂山宾馆 87637476
城阳区财政局 城阳区山城路198号 87866153
崂山区财政局 海尔路南端凯旋商务1楼 88891452
黄岛区财政局 武夷山路302号财政局1楼104号房间 86881287
保税区财政局 保税区管委508号 86767231
即墨市财政局 即墨市科技局东门对面 88551670
(即墨市振华街)
胶南市财政局 胶南市新华路23号 86167223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日月会计师事务所(苏州路供销宾馆对面) 87216909
平度市财政局 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88397371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烟台路96号 88483300
❷ 青岛市北区副区长名单
截至2020年5月,青岛市北区副区长名单具体如下:
一、刘新学
刘新学,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山东青岛人,青岛市北区副区长,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崂山区物价局局长、崂山区区粮食局局长;李沧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市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二、童煜
童煜,女,汉族,1970年2月生,山东青岛人,青岛市北区副区长,1990年11月参加工作,2013年4月加入民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青岛市市南区人大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原四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三、刘大川
刘大川,男,汉族,1971年9月生,山东平度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历任青岛市财贸委商贸处副处长、市场网点处处长;青岛市商务局市场网点建设处处长、流通处处长;青岛市李沧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青岛市市北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四、曹镇
曹镇,男,汉族,1979年3月生,山东青岛人,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历任市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市北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共青团市北区委员会书记;市北区敦化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北区敦化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北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第二国债服务部扩展阅读
青岛市北区副区长工作职能:
一、刘新学
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负责政府新闻发布、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节能减排、对口支援、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地铁、保障性住房建设、老企业搬迁、拆迁管理、工务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协税护税、应急管理、统计、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
二、童煜
协助分管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节能减排、对口支援、国有资产监管、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族宗教、行政审批服务、协税护税、侨务、对台等方面工作。
三、刘大川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贸流通、外经外贸、民营经济、邮轮经济、金融、招商引资、特色街建设管理、国内经济合作、会展等方面工作。
四、曹镇
负责教育、体育、和谐社会建设、民政(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文化、节庆、旅游、卫生健康、老龄、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兵役、信访、残疾人、红十字、慈善等方面工作。
❸ 想知道: 青岛市 市北区财政局 青岛市辽阳西路18号市北区行政服务大厅 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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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急求:青岛市财政局青财基【2003】78号文件《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绿色财企[2003] 48号
的
青岛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了金融
支持企业发展资金财务处理的通知规定
市(区)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和各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各相关企业:
最近,城市当局在企业中,有的企业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和税收,资金和费用的应付款项长期挂帐的回报,没有财务处理,企业财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财务检查。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财务部门现在将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税收基金和收费项目的财务处理要求的回报进一步明确如下:
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返还的税款,基金和收费项目的具体财务处理
(一)财政拨款和科技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费,中间实验费和重大攻关项目补贴)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建成之前,暂时计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完成后,被授予部分的反转技术推广的资金,经批准后注销的规定,国家投资,其余为反映一个单独的资本公积金。
(b)资金,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暂时计入专项应付款。用于提高技术中心的建设费用支出直接冲销资金;作为国家投资的资本支出部分,以反映独立的资本公积金。
(三)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国债项目资金),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应作为国家投资,以反映独立的资本公积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以抵消成本的企业融资。
(D)的资金,以支持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作为国家投资,国有企业直接转移到国有资本,单独反映在资本公积金的其他企业。
(五)土地出让金,按照规定的豁免,使用的海域的黄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作为国家投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直接传送到单独反映企业在资本公积金。
(六)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作为国家投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单独反映在资本公积金的其他企业。
(G)小的技术措施,周转基金,金融贷款的豁免,作为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直接传送到单独反映资本公积金的其他企业。
(H)外贸企业财政贴息(包括出口商品利息补贴,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贷款,出口退税,贷款贴息,机电产品增加的利息补贴,高新技术产品增加的利息补贴,六大类商品的利息补贴)资金,以抵消财务费用,或补贴收入处理。
(9)国家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完成前,暂计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完成后,注销部分的规定,并征得被授予后,注销资金,国家投资,其余为,反映资本公积,。
(j)其他类型的基金(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认证费用补贴,参展费补贴,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反倾销应诉补贴的)的财政补贴,应被视为补贴收入。
(K)的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直接转移到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不支付的,单独反映资本公积金的其他企业。
监督检查
(一)加大监督检查的企业,密切与相关部门定期或时间进行检查。没有金融的加工企业,必须及时纠正,不纠正错误,检查的意志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二)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专项资金和税收,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金融企业的回报已重组,并提出了审计,重点对金融业支持企业发展基金和费用的财务处理正确,发现问题及时评论处理。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给予严厉处罚,按照规定,违规的中介机构。
○○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支持企业资金财务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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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发表于11月26日,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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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二支公司怎么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二支公司是2009-07-28注册成立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347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二支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11690340570X,企业法人王仁武,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二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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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买国债怎么买
(1)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对象主要是各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无记名式实物券国债的购买是最简单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内到销售无记名式国债的各大银行和证券机构的各个网点,持款填单购买。
(2)凭证式国债的购买: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买、兑取需要。
(3)记账式国债的购买: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证券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国债每次发行都可能引发抢购热潮,所以,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尽量尽早做好安排,以免买不到。值得一提的是,国债可以提前支取,并且靠档计息。
国债提前支取的计息情况为:持有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五年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时,需要缴纳的手续费为本金的千分之一。
❼ 财政局的下属单位有哪些
财政局的下属单位有:
(一)办公室(财务科与其合署)。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综合治理、会议组织和行政接待等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财政科研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拟定机关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审批局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工作;负责指导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和协调会计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财政系统行政效能考核工作。
(7)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第二国债服务部扩展阅读:
财政局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地方财源。
(2)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3)监督、指导国营工业、商业、粮食、外贸、物资及交通运输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4)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
(5)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6)负责地方政府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7)管理地方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
❽ 国债服务部是什么单位
国债服务部隶属于财政部,是财政部对外卖国债的地方
❾ 国库中心是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吗
不是,业务上由国库司负责指导。
主要任务是:
1、配合国库司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从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管非税收入收缴;
3、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及国债发行与兑付的管理业务。
(9)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第二国债服务部扩展阅读:
职责:
一、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
接收国库司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的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
接受并审核部门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三、监管非税收入收缴。
配合国库司等有关部门确定非税收入收缴范围及收缴方式;监控执收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和核销;对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提供非税收入执行情况。
四、登记总分类账及明细账。
处理收支结报并向国库司报送财政支出日报表及收入报表;登记收支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按期与国库司、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五、管理各类账户。
按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选择代理银行;办理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库支付中心
❿ 青岛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21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本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新闻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研究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和财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我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分析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方面的财经动态,调研财政经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建议;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
(三)法规税政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组织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预算处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审核、编制、调整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与中央、省和市对区(市)的体制结算以及市对区(市)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五)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年度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监督、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等工作。
(七)综合处
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参与拟订监狱、劳教等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十)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十一)农业处(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企业处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收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十四)财源建设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编制执行全市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等工作;承担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挂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会计处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资产处(挂市公物仓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公物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预算评审管理处
拟订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财政预算评审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市级财政预算评审特聘机构及人员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专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决算审查;参与拟订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财政支出项目库的遴选、论证、审核等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预算评审业务。
(十九)监督检查局(副局级)
拟订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内设综合处、监督一处、监督二处、监督三处。
1.综合处: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组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宣传;统一协调对外工作联系;承担内部行政、文秘等工作。
2.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市本级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财政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等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牵头组织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工作;配合开展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监督二处: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依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监督三处:监督检查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对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各区(市)财政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制定政府债务中长期规划,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落实政府债务还款资金;办理政府债务审批、备案事项;参与借用外债项目的论证,拟订偿债政策,编制下达偿债计划,管理和安排偿债基金,监督检查偿债制度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市财政部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及政府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一)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