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你好请问一下我有一个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87发行卡股,股东100元
B. 12月20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债券、基金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上海(不包括质押和买断式) 万分之二 起点一元人民币
深圳 万分之二 无起点 可转债:千分之一
T+1 16:00前
C. 如何能找到上市公司近几年发行的股票总数及债券总数
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拿上交所举例:可以去上交所网站,研究出版 市场资料 栏目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资料
里面有 20xx年新上市股票 新上市公司发行概况.. 上市公司配股概况.
同理 债券市场栏目下也有 相关资料
深交所应该类似。
D. 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类型有哪些
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债券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相关链接:查看上市交易券种行情收益列表
交易所国债收益率曲线图
查看单个国债详细资料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
相关链接:凭证式与记账式国债有何不同?
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在标准格式的债券券面上,一般印有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有时,债券利率、债券期限等要素也可以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而不再在债券券面上注明。
债券辞典:无记名式、凭证式与记账式
柜台国债
国债柜台交易,主要是指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是指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含电子银行系统)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相关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行为。此业务于2002年6月3日推出。
相关链接:“亲密接触”银行柜台国债
查看每日银行柜台交易报价
储蓄国债
所谓储蓄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相关链接:电子式储蓄国债投资全攻略
国债回购交易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E. 为什么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里上市公司数量为什么和上市证券数量不同
1 因为是在不同的市场交易的,很简单的道理,同样的商品即使在一个菜场里还有很多不同的价格
2 标价的货币不同 美圆 人民币 港元 价格能一样吗?
3 标价的单位不同 香港和内地的价格是一股的价格,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可能是100股,也可能是500股,在美国挂牌交易的外国股票都是以存托凭证的形式进行的
F.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以人民币多少为一张
1000元。
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G.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里我看到的显示是"上市公司849家,上市股票893只"为什么这两个数不是一个呢
公司可能会发行A/B股,所以上市股票会比上市公司多
而可转换债券和一些企业债等也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它们属于上市证券,但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哦
H.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单笔数量有限制吗
有限制:
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