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人民币跨境结算
可以在香港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就这个意思,先在香港试试
Ⅱ 什么叫双向跨境人民币贷款
2011年,中国政府又公布了多项措施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主要措施包括内地和香港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内地推出和香港上市股票挂钩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范围至全国;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计划,初始总配额为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31亿美元);增加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数额,进一步发展点心债券市场;支持香港参与内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进一步增强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支持香港企业在内地进行人民币直接投资。这些措施实际上是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的措施,会进一步便利香港和内地的双向投资,但在没有解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不对称”这个根本原因的情况下,打开香港和内地资金流动的通道,也相当于打开了内地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通道,在国际金融环境动荡的环境中,外围市场的变化将直接影响香港和内地市场的稳定。所以,我们应该超越人民币国际化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新举措可能给香港和内地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人民币国际化不等同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两项核心内容。在两年时间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经过了从“冷”到“热”的发展阶段,结算总量占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的比重已经上升至10%左右,香港人民币存款超过了6000 亿元,并且已经形成了包括人民币贷款、人民币债券、人民币公开上市发行、通过机构投资者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多层次金融产品市场。但是,这两项实验表现出三对明显的不对称性,一是人民币进口、出口结算出现严重不平衡,进口占绝对比重;二是人民币业务主要以负债业务为主,资产业务非常有限;三是香港人民币债券的供给必然大于人民币债券的需求。这三对“不对称”说明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过度依赖,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是不成熟的,如果人民币趋势发生逆转,非居民就有可能出现抛售人民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就有可能遭遇挫折。2011年9月中旬以来,香港出现的抛售人民币、人民币贬值现象也印证了这一点,人民币国际化的实验仍在经历着严峻的考验。“不对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中国贸易顺差的存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时序问题也是造成“不对称”的重要原因。此外,香港和内地的金融市场的分割也是造成人民币“双重价格”(双重利率和汇率)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必然导致短期资本出于套利和套汇的目的在两地流动,不仅影响内地的金融稳定,也影响香港的金融稳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当前的人民币国际化攻略就没有达到服务于实体经济,便利贸易和投资,分散外汇储备资产风险的目的。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基本可兑换,是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转型的结果。当前,各界争持的焦点是人民币何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时间表,把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等同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已经起航,但这是一次非常遥远的航行,没有终点。它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而且货币国际化的地位一直是建设和维持的过程。英镑、美元、欧元是公认的国际化货币,它们都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而且它们当前也面临保持国际货币地位的考验。关于货币的可兑换性期限,这些典型的本币化的国家并没有确立过时间表。中国曾经在1996年实现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后,提出了在2000年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但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中国认识到,有效的资本管制是避免危机的防火墙。但中国并没有就此停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资本流动有关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签订成为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催化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机制的运行就是一个例子。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不需要在外在的压力下继续开放资本账户,任何国际组织都没有精确的资本账户开放的定义,中国面临的长远和艰巨的任务是深化经济改革和经济转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文章转自:
Ⅲ 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什么意思
跨境交易,就是在不同关税区之间实行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结算方式,直接以人民计价,是人民币走向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第一步。
Ⅳ 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什么意思 通俗说
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是指在人民币离岸市场上大规模发行以人民币计价、还本付息的国债或债。这不仅有利于将国家信用转化为财富,迅速提升国家财力,还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金融、工商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1] 。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Ⅳ 人民币跨境结算和人民币自由兑换之间的关系
主题不一样。
人民币跨境结算主要是银行间的结算,自由兑换是资本体系内按需自由兑换。
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
人民币跨境结算是商业银行在央行规定政策范围内,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的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人民币自由兑换,即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均可以自由兑换。
Ⅵ 目前能够开展跨境人民币证券投融资的业务主要有哪些
1、境外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
2、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RQFII);
3、扩大熊猫债券发行以及扩大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如点心债券;
4、发行基金方式,如公募基金;
5、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式(REITs);
6、人民币衍生产品,如香港市场上的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和人民币货币期货。
Ⅶ 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有什么作用
1、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是指在人民币离岸市场上大规模发行以人民币计价、还本付息的国债或债。这不仅有利于将国家信用转化为财富,迅速提升国家财力,还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
2、首支登陆伦敦市场的中国准主权人民币债券,这次发债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张旭光表示,国开行此次在伦敦成功发债,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又一里程碑。
3、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正快速发展壮大,境外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持续升温。国开行这次发行的10年期债券,是在伦敦发行并挂牌上市的最长期限人民币债券,有助于完善离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
(7)人民币跨境债券扩展阅读:
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国务院确定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是推动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丰富我国债券市场产品层次的重要举措。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开展境外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创新。
境外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创新过程中,协会组织市场成员深入研究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制度规则和商业实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具体产品为切入点,在现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管理框架下组织实施,对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持续创新进行了积极探索。
Ⅷ 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流程是怎样的
2007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就境内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发行主体:
境内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三)最近3年连续盈利;
(四)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五)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性银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比照商业银行条件办理。
发行流程:
1、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资格和规模进行审核,并报国务院。
2、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拟发债规模及期限;
(四)人民币债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境内金融机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全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对境内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同意发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批复其外债规模。
4、境内金融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其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且不得继续发行本期债券;如仍需发行的,应另行申请。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标准按照香港金融市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境内金融机构应当在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债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债券资金登记。
6、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资金到位的3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资金调回境内,资金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用途使用。
Ⅸ 人民币跨境支付是什么意思
人民币跨境支付是指有跨境贸易及零售支付需求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的货币业务。
人民币跨境支付(CIPS)的主要功能包括连接境内、外直接参与者,处理人民币贸易类、投资类等跨境支付业务,满足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国际通行报文标准,支持传输包括中文、英语在内的报文信息;覆盖主要时区(亚、非、欧、美)人民币结算需求;提供通用和专线两种接入方式,参与者可自行选择等。
2012年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决定组织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满足各主要时区的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政策的推出,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增长,对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2011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超2万亿元,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量超1100亿元。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目标是保证安全、稳定、高效,支持各个方面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需求,包括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的清算、境内金融市场的跨境货币资金清算以及人民币与其他币种的同步收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