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债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关系 区别和联系
债权请求权是基于债权而享有的权利,债权是自债发生之日就享有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约定的还债期限之日起享有的一种请求履行债权的请求权
❷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关系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是法定的
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相对人可以行使,是约定的
另一点,债券因侵权行为产生,侵犯物权当然会产生债权.
❸ 债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和联系
债权本身就是请求权。如果失去请求权这一内容,债权就没有存在价值。一般说债权请求权就是说债权,区别在于,债权包括债权请求权了
侵权是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❹ 债权请求权都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之债请求权 (包含金钱,行为,看合同如何约定)。
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
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
4、侵权之债请求权。
(4)请求权债券关系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区别: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债权请求权
❺ 债权是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注:
1、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内容的利益,而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实现自己利益。
3、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4、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
5、请求权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民事诉讼以此分为确认、给付、变更之诉三种。
6、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
7、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返还(《 民法通则)第138 条、《 民通意见》 第173 条)。 谢谢,望采纳!
❻ 物上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联系和区别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一、.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效力,其含义是物上权力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得请求恢复其完满状态,或防止妨害之权力。比如甲拿着一个物品,可是乙不让甲拿,甚至抢过甲的物品,破坏了甲对物的支配权力。
物权请求权的构成包括1.返还原物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权客体者,可请求返还。2.妨害排除请求权,对于占有侵夺或占有扣除之外的其他妨害物权情形,物权人的请求妨害人防除,比如对于物的完满支配。3.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于物权有妨害之虞者,得请求消除该威胁。4.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法》第37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力人损害的,权力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的目的是返还原物,排除妨害。不适应诉讼时效。 物权请求权优于债权请求权。
二、债权请求权即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典型的债权法上的请求权。比如甲破坏了乙的物品,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要求甲赔偿。 联系:债权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第一次放入物权请求权中。物权请求权包含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的起始,债权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的前提。
❼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有何区别
1、本质不同
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
2、诉讼时效限制不同
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7)请求权债券关系扩展阅读:
物权请求权其产生根据在于物权是对客体进行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当物权人的支配权受到他人侵害时,为恢复权利人对客体的圆满支配状态,物权人才应行使此项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它的特点在于,原则上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如果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或妨害的情况下,行使物权的请求权,只须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或妨害其物权的行为,便可以要求相对人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由于这些特点,使物权的请求权能够有效地保护物权。
❽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有哪些
物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一项专门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独立请求权制度。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 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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