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甲企业为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2017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求企业应
应交所得税
=(100-20)*25%
=20万元
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征所得税,故要减除。
『贰』 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所以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00-20+6=286(万元),应交所得税=(300-20+6)×25%=7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该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71.5(万元)。
『叁』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5万,营业外支出有15万为税收滞纳金罚金,所得税
会计利润 =2000万元。但 应纳税所得额 不等于 2000万元,需要调整。
国债利息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滞纳金罚金 须在 “税后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国债利息收入 + 税收滞纳金罚金 =2000万-25万 +15万 = 199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1990 *25% =497.5万元
企业 净利润 = 会计利润 -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0-497.5 = 1502.5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净利润 * 10% = 1502.5 * 10% = 150.25万元
『肆』 甲企业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以及税收滞纳金2
1、国债利息收入: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支出不得扣除。
3、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标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超标工资:国税函[2009]3号规定:超标的工资薪金本身不得包括的所得税指标“工资薪金总额”之中,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对待。
综上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00+20+30+10=460万,按照所得税税率25%,企业所得税=460*25%=115万。再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分录即可。
『伍』 甲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B(1000-200+20)*0.25=205
『陆』 M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2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8万元,税收滞纳金l2万元,超标的业务招
就是因为包括在120里面,才需要减加上面的数字啊。120万元里面有些不要计算所得税,如国债利息收入18万元。而有些不能在税前列支,如税收滞纳金l2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
应交所得税费=(120-18+12+10)*25%=31万元
『柒』 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
是B、240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240)万元
因为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征税,所以应纳税总额是300。
应纳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315-75=240万元。
『捌』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2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
给你个例题,你看下就会了。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10-70 20=1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 税款滞纳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2)甲企业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25%=40(万元)(3)借:所得税费用40递延所得税资产1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0递延所得税负债10(4)甲企业2010年的净利润=210-40=170(万元)(5)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40贷:所得税费用40
『玖』 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1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
应该是:1800-200+6=1606
1606*0.25=401.5
利润总额1800万元已经包括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要减去,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不能扣除,所以要加上!
『拾』 a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本 年度国债利息收入为315万元,税收滞
是B、240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240)万元
因为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征税,所以应纳税总额是300。
应纳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
该企业2012年净利润为:315-75=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