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不同于自有资金,它来之不易,且用起来应该更严格、更“抠门”引才对。因此,我国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个规定,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审计署,再到省市财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国债资金使用方向,严格使用纪律,严格监管措施。如今的国债资金管理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管理好国债资金就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建设。
管理对策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定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此,财政部、财政厅应对申报程序做出专门规定,彻底改变项目申报由计委单独运作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像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法。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资;对个别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非人为等原因必须调整概算投资的,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经批准方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是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重要保证。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资。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
② 国债是什么
国债
又称公债,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政府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式的国家债务,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定义:
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账式三种。
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财政收入。国家发行债券或借款实际上是筹集资金,从而,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三大功能。
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己决定。
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国债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以筹措和发行的期限为标准,国债可分为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和中期国债。所谓长短中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一期以下的称为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期限界于两者的称为中期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性质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
以筹措和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所谓内债,是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所谓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以债券的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可出售国债和不可出售国债。国家的借款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中国的国债称为国库券,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相对其它债券,其信誉度非常高,一般属于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的债券。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账式三种。
国债
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在国债二极市场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
国债种类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二)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主要面向老百姓,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凭证式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三)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账式国债这一品种。记账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1.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4.记账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账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后两者中记账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账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国债发行的四种方式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国债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深市国债现货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国债现货经手费为100万以下(含100万)每笔0.1元;100万以上每笔10元。其中佣金由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由交易所收取。
我国国债发展简史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账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③ 什么是国债
国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
(3)现金管理国债扩展阅读
国债逆回购是客户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成交时确定的利率获取收入的一种投资品种。它是短期现金管理的一个工具。
在证券市场有机构或个人想借钱的时候,他们可以将手里的债券抵押出来,向证券市场中的其它人借钱。借入钱的就是买方,以当时市场利息将钱借进来,做的是正回购;借出钱的是卖方,以当时市场利息将手中的钱借出,做的是国债逆回购。
④ 国债分为哪几种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二)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主要面向老百姓,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的主要特点是安全、方便、收益适中。具体说来是: 1.凭证式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三)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账式国债这一品种。记账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1.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4.记账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账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后两者中记账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账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⑤ 什么是现金管理类信托
现金管理类信托是指主要投向低风险投资领域,信托计划续存期限较短(多在半年以内)、服务于客户现金管理的信托产品。
债券: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等债券、票据资产;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债券。
信托受益权:产品投资的信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体评级AA以上(含)的企业或其母公司来提供担保或回购;有受托人和投资顾问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回购;以流通股为质押物、质押率不高于5折的股票质押信托受益权;以限售股票进行质押的,质押率不高于4折;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优先级。
固定收益类投资:并购业务中派生的股权或债权套利机会;
股票增发、可转债市场蕴含的套利机会;以流通股为质押物的质押融资。
⑥ 国库现金管理的我国开展国库现金管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我国近期实施国库现金管理主要面临问题如下:
(一)关于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从我国实际情况考虑,财政部是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一方面,从资金管理权看,财政部代表政府管理国库资金,是库款资金管理的主体。国库现金管理是财政部为提高资金效益,降低政府筹资成本,采取一定方式对沉淀在人行国库的库款资金进行的管理。实施现金管理后,财政部对库款资金的安全性负责,也对其保值增值负责。另一方面,从国库现金管理内涵上看,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更多体现出财政管理的内容。
第一,实施现金管理的前提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即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税收和非税收入等财政资金直接缴入国库,不再停留预算单位的收入过渡户;财政资金未支付到收款人之前,所有资金余额也保留在国库,保证所有库款资金统一集中到国库。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是在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集中库款资金后,再逐步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
第二,国库现金管理针对暂时闲置的库底资金进行,如何确定财政库底资金,需要做好财政收支现金流量预测工作。此项工作属财政管理范畴。
第三,实施国库现金管理,需要有相对稳定的库底资金。除了保持稳定、均衡的财政收入入库外,还需要及时掌握、控制预算单位的用款需求,以保持稳定的现金流量,这些也属于财政管理的范畴。第四,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后,动用库款闲置资金,可减少国债发行规模,如何实现国债管理政策与国库现金管理有效结合,也属于财政政策的内容。
从性质与职能上看,中国人民银行是财政库款的开户银行,其国库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金库条例》有关规定具体办理库款的收纳、会计账务核算业务,并依据财政部门支付指令,办理国库资金支拨业务。除此之外,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对财政国库库款进行任何其他操作。当然,考虑财政部与央行的政策协调配合及其办理库款支拨的手续等因素,中国人民银行可参与国库现金管理,但不能作为国库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总的来说,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含国库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负责财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二)关于现金管理操作方式
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国库现金管理经验,根据我国目前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不够完善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国库支出需要和国库现金安全的前提下,我国可按照从易到难的原则,在保证资金安全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具体运作方式,可参考采取美国模式及英国模式兼而有之的方式,考虑在人民银行国库账户上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现金余额,其余现金存入商业银行账户或实施市场运作。初期建议可先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条件成熟后,采取发行短期债券等方式实行市场运作,实现较高的现金管理收益。
1.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通过招投标程序,由财政部选择几家资产质量好、资金实力强、商业信誉好的商业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存款种类、期限、数额可根据国库现金状况及预算收支预测情况确定,存款利率可采取竞争招标形式确定。实行定期存款的,应要求商业银行提交等额国债作为抵押。
2.买回国债
鉴于目前库款余额较多的实际,可利用暂时闲置的国库现金,买回跨年度且剩余期限较短的国债,予以注销或持有到期,降低债务成本,并可改善国债期限结构,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买回国债操作,不应对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产生影响,要按照市场方式运作,使市场机制在国债买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3.定期发行短期债券
结合现金管理需要,条件成熟后,有选择地定期、滚动发行一些短期债券,为现金管理操作提供有效的工具。定期发行短期债券,也有助于调整国债期限结构,改变目前我国中长期债券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为现金管理的市场化操作创造条件。
(三)关于与货币政策、国债政策的协调
我国实行现金管理初期,采取定期存款等操作方式,对货币政策影响不大。按照市场化操作后,现金管理应考虑不能影响央行的货币政策。财政部每一笔大的财政资金收支、每一笔大的现金管理操作,应及时与央行交换信息。鉴于目前库款资金较多的实际,当务之急应将现金管理与国债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库款余缺情况,有选择地发行国债。2006年起,经人大批准同意,我国开始实施国债余额管理,改变了原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国债发生额管理的方式。实行国债余额管理后,财政部可根据国库存款余额情况,灵活确定发行国债时间和年内各期发生额,这也为顺利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创造了条件。我国国债管理与现金管理权都在财政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有助于实现国债政策与现金管理间的协调配合。
⑦ 国库现金管理的财政国库现金管理的意义
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国库现金管理比较薄弱,缺乏科学有效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和实践经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对提高国库现金的使用效益,完善财政政策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有效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
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所有财政资金收支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应支未支的资金以及已实现的财政收入统一集中到国库,是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前提。根据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自2001年开始,财政部分期分批对中央部门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历经五年时间,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基本确立。截至2005年12月底,中央160多个部门已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将改革实施到所属33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涉及预算资金3700多亿元。中央有非税收入的70多个部门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与此同时,全国36个省级财政、200多个地市以及500多个县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0多个省份通过使用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施了收入收缴改革。2006年起各地财政专员办征收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库区建设基金等四项非税收入,也开始实施改革。通过上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大量原滞留在预算单位的资金流量逐步集中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国库现金余额明显增加,为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奠定了基础。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国库现金实施有效管理,已成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
(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益
针对各地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库款资金不断增加的实际,2002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实行的是利润上交体制,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支付给各级地方财政的利息,实际上仍要由中央财政负担。据估计,每年中央财政通过这一方式对地方财政的资金转移有几十亿元。尽管如此,由于地方库款仅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不少地方认为收益率太低,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为此,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利于在国库存款计息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提高财政国库现金的使用效益。
(三)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助于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国库存款余额不断增加;但这些国库存款余额未得到有效利用,每年中央财政仍维持了较大的国债发行规模和债务负担。同时,由于短期国债的缺位,财政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之间缺少有效配合的实施工具。2006年起,我国原由人大审批国债发生额改为审批国债余额,在既定的国债余额范围内,财政部可根据库款情况,有选择地确定年度内国债发生额及发行期限,这就为国债管理、货币政策以及国库现金管理的有效结合,提供了条件。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后,财政部可根据国库存款余缺情况,有条件地发行短期国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降低国债筹资成本,调节和稳定国库现金流量,并实现与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配合。
⑧ 国库现金管理的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式
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⑨ 什么是记帐式国债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帐式国债这一品种。记帐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1.记帐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2.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3.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4.记帐式国债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从而可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5.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有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时也伴随有一定的风险。
可见,记帐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由于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帐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后两者中记帐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帐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参考资料:http://bk..com/view/1351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