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从业人员能不能炒股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不过最近有新闻说要修改相关规则允许证券公司员工做股票,您可多关注相关报道和协会发布的信息。另:家人的账户同样不行,规定是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而不是你不能用自己的账户炒股,即便使用别人账户,一旦查实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Ⅱ 证券从业人员配偶可以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目前国家没有明确地规定家人家属不允许炒股。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首先,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获取了有关消息;其次,这些信息是否构成证券法上的内幕(即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三,这些信息是否尚未对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方面,那么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购买与内幕交易有关的证券的,同时也应当避免以家人的名义从事内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并未明文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及其家人不得购买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但对家属没有明确界定,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
Ⅲ 证券从业人员的配偶能开户炒股吗
基层的证券从业人员的配偶是不受相关限制的,但是证券行业中重要或敏感职位的从业人员的配偶炒股需要向监管机构报备备案。
Ⅳ 证券公司员工可以炒股吗
证券公司的员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4)证券人员爱人可以炒股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Ⅳ 证券从业人员的配偶可以炒股吗
可以,只要不是本人在炒作股票都可以,只是出问题的时候,比如内幕交易、老鼠仓等,就容易出问题啦。
Ⅵ 请问证券业从业人员直系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新华社报道,《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官方政策尚在征求意见,其规定中有“交易时需申报”一项,即业内人士建议,在基金公司交易管理系统嵌入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账户监测系统,把违规或违规嫌疑的买单屏蔽。
另据财新网报道,《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根据《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其亲属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报,经过公司审查批准后可在批准日当天进行买卖。”
知情人士表示,“制定这条规则的就是为了防止从业人员自身向其亲属传递信息,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另据《证券时报》今日报道,尽管该意见还没有正式颁布,基金公司和员工亲属“对策”已有不少。为了避免麻烦,深圳一基金公司口头统一规定,员工直系亲属的账户“最好销掉”。
除了“公司行为”外,从业人员家属的“个体”对策还包括:只用账户打新来规避风险、退守“亲属账户”、用更隐秘的方式炒股等。
Ⅶ 证券从业人员家属可以炒股吗的最新相关信息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Ⅷ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票吗,他老婆呢
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目前国家没有明确地规定家人家属不允许炒股。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首先,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获取了有关消息;其次,这些信息是否构成证券法上的内幕(即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三,这些信息是否尚未对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方面,那么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购买与内幕交易有关的证券的,同时也应当避免以家人的名义从事内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并未明文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及其家人不得购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