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啥意思
举个例:张三向李四借款五十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张三无力偿还就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李四。这个时候,李四即享有对李四的五十万元债权又同时享有房子的抵押权。
㈡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已经实行抵押权,无论其债权是否得到全部清偿,抵押权都归于消灭,最后一句,什么意思
因为抵押的效果已经体现,抵押物已经用于清偿债务。
但是并不表示债权消灭,未得清偿的债务仍需履行。
㈢ 主债权消灭 抵押担保是否自然消灭实务哦,求专家!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且也是在银行处置了抵押物后,才会对你公司行使剩余款的清偿。
㈣ 抵押权的消失是否意味债权的消失
你说反了。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而存在。因此,债权消灭抵押权消灭
㈤ 请问债权人放弃抵押权(担保物权)消灭,债务人也是抵押人的主债务是否消灭,主债务在时效内
银行所放弃的债权抵押权,不是主债权,你在银行每年给你的债权催收通知上的签字,说明银行对你的债权诉讼时效一直没有中断。银行放弃汽车的抵押权仅仅是放弃担保物权的优先处置权,这有两方面的考虑,第一、2003年抵押的汽车,因技术进步产生的无形损耗和实际使用所产生的机械磨损,已经是处于报废状态的抵押物,客观上不具有设定抵押的抵押价值;第二抵押物是动产,其产权证明仅仅是行车证,其登记和变更登记,不如房地产类的不动产在管理上需要特别关注设定抵押权的释放,因此,很难对实物的物权进行有效的控制;第三、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寿命有限以及事故的影响而提前报废,因此,银行在对主债权进行持续的时效维护情况下,保留一个可能已经不存在的抵押物的优先处置权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说银行通过诉讼要求偿还原借款合同所形成的主债权,你是没有办法抗辨的。
㈥ 抵押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债权消失时,抵押权随之消失。( )
正确
答案解析:[解析]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㈦ 债权消灭后未解除的抵押登记的效力
法律上,抵押权已经随着主债权消灭,没有对抗力。但是抵押权人应该尽义务配合抵押人去把登记解除掉
㈧ 债权消失,抵押权是否还在
抵押权属于附属权利,债权消失必然带来抵押权的消失~